熊爷
一
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我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很美。现在,我是特地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你比年轻时还要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年轻时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容貌。”
这个被王小波誉为“无限沧桑尽在其中”的经典段落,便是杜拉斯的代表作《情人》的开头。
1984年,杜拉斯凭借《情人》获得法国最负盛名的“龚古尔文学奖”。此后,这部作品被翻译成四十多种文字,销量高达几百万册,在世界各地享有盛誉。
这一年,杜拉斯70岁,已从事写作长达40年,是个老作家了。
可为什么直到此时,杜拉斯才写出这部激情、疯狂、绝望的初恋故事小说?
因为这段初恋被她藏得太深,深得连她自己都不愿承认。
《情人》是杜拉斯的自传。书中,法国少女与中国情人的激情之恋,就是16岁的杜拉斯与中國情人李云泰的旷世初恋。
1914年,杜拉斯生于越南。她的父母都是法国的小学教师,因轻信当时政府的宣传,背井离乡来到法属殖民地,希望能在当地发财。但父亲在她年幼时就因病告别了人世,母亲一人靠微薄的薪金抚养三个孩子,家境非常贫寒。
因此,16岁的杜拉斯为了帮家里渡过难关,把自己的初恋献给了中国富商李云泰。
那个特殊的年代,在杜拉斯母亲心中,黄皮肤的人再富裕都是下等人;而杜拉斯自己,也曾发表过厌弃黄种人的言论。
一旦她承认这段过往,不仅会让母亲伤心,也是对自己信念的背弃。
自尊心很强的杜拉斯唯一能做的就是埋葬它,从不在外人面前承认这段恋情。
直到五十多年后一场大病,才彻底改变了她的态度。
昏迷中的杜拉斯,被一股莫名的力量使劲往回扯,迷迷糊糊中,她回到了16岁,回到炎热潮湿的湄公河畔,再次见到了她的第一位情人——中国男人李云泰。
后来,杜拉斯醒过来了。
这次昏迷令她更加清醒——这段过往离她如此遥远,遥远得像没有发生过一样,却让她被带走的青春、懵懂的初恋……变得更加真实强烈。
是时候面对真实的自己了。
此时,李云泰已经去世12年,写他的恐惧也已慢慢消失。
于是,她开始创作《情人》。
二
那是在湄公河的渡轮上。
杜拉斯戴着平檐男帽,穿一件茶褐色裙衫、一双镶金边的高跟鞋,以肆意的、有点骄傲的姿态,靠在栏杆上。风度翩翩的中国富家少爷李云泰从看到她的那一刻起,目光就再也无法移开。
就这样,他们相遇并开始疯狂地幽会。
这一年,杜拉斯16岁,李云泰比她大了整整12岁。她为他奉献了童贞,他则疯狂地爱着她。
她是为钱而“爱”他,因为她需要钱。
为卧病在床的母亲治病提供钱,为无耻的大哥寻欢作乐提供钱。
李云泰知道她要的是钱,但他不在乎。他已深陷其中无法自拔。
他带着她和她的家人,去高级餐馆,逛夜总会,试图满足杜拉斯一家人可悲的虚荣与自尊。即便如此,他们依然瞧不起这个黄皮肤的中国男人。
无法战胜种族偏见和金钱因素的杜拉斯,还是离开越南,回巴黎定居。李云泰也遵父母之命,娶了一个素未谋面的中国女子为妻。
一直到许多年后,杜拉斯结婚生子又离婚,她才再次收到李云泰的消息。
李云泰和妻子来巴黎时,给杜拉斯打了电话,他说:“我和从前一样,还爱着你,我不会停止对你的爱,我将爱你一直到死。”
是的,李云泰从未忘记杜拉斯,而杜拉斯也没有忘记李云泰。
否则,她不会在五十多年后创作《情人》。
那么,杜拉斯爱李云泰吗?很多人会问。
她说:“我爱这个男人给我的爱。”
这是一个不是回答的回答。
或许,杜拉斯也不知道答案。
如果没有偏见和金钱的因素,这段爱情会不会变得更加简单通透?
可惜,没有如果。
三
生命的轨迹,是向前不止的,但有时又是熟悉的,甚至是奇妙的“重合”。比如杜拉斯和她的最后一位情人扬·安德烈,他们的旷世之恋,像极了杜拉斯与李云泰的恋情,只是,这次的角色对调了——扬27岁,杜拉斯已经66岁。杜拉斯将扬“供养”在家,为他买圣罗兰的衣服,带他去高档餐馆,带他去度假。
这一次,在外人看来,扬是为了钱而被包养的年轻男子。
甚至杜拉斯自己都会怀疑这段感情,两人吵架时她失控地喊道:“不知道你在这里干吗?是为了我的钱吗?我告诉你,我什么都不会留给你!”
出人意料的是,这一次,没有生离,只有死别。扬一直陪伴杜拉斯走到人生终点。
1975年,杜拉斯在法国戛纳参加一场电影讨论会,扬终于见到杜拉斯。
他现场提了一个糟糕的问题,并拿出杜拉斯的作品《毁灭,她说》求签名。
“我想给你写信。”扬对杜拉斯说。
杜拉斯没想太多,给了他一个地址。
故事就从这里开始。
第二天,扬开始给杜拉斯写信。几乎天天写,即便没有任何回音。一写就是多年。
“有一天我状态不好,谁知道我怎么了,我决定回信给他。然后他就打电话给我。”
“来特鲁维尔吧,我们一起喝一杯。”杜拉斯的这句回复,正式拉开了她与扬之间恋情的帷幕。
扬是个软弱的男人,无财、无权,并喜欢同性。但就是他这样最不可能的人,成了杜拉斯的情人。
虽然,在不少人看来,扬喜欢的只是杜拉斯的钱,但扬担忧的是杜拉斯会先死——“我无法想象她会死,我仿佛觉得已跟她生活了好几个世纪。由于我无法想象末日,我和她一道以永恒的方式生活。”
扬所说的“永恒”,某种程度上说,是他摆脱不掉的爱情囚牢:杜拉斯为扬改了名字,从此他叫扬·安德烈;她让他成为情人、助理、读者、司机、佣人和出气筒;她不许他见其他女人和男人……与初恋不同,这次,杜拉斯明确而强烈地表达出自己对扬的爱。病危之际的杜拉斯,已经说不出话,她写了张纸条递给扬,上面写着:“扬,永别了,我走了。拥抱你。我爱你。请原谅我的一切。”
他陪她度过生命的最后16年。
这次,杜拉斯是有钱的那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