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利
这个冬天我做了件蛮风雅的事:很冷的天气里,在苏州看了一出昆曲。
台下有个中年男子拿着热水瓶给每人冲一碗茶,捧到手里刚喝一口,胡琴响了,披着牡丹刺绣袍子的小姐上台,咿咿呀呀唱了起来,一时台下全是举起来的手机相机。
丫鬟拉小姐去游园,小姐在园门口唱“好天气也”四个字,唱了大概半分钟。昆曲真是一门考验人耐心的艺术。十六岁的小姐,在园子里偷偷玩了一会儿,回去做了个春梦,梦里书生来相会,两人唱得非常热情。
未能谋过一面,感情已经如此热烈。古人把这叫做“天作之合”,其实是因为小姐自小没怎么见过男人,但凡偷偷见过哪个男人的脸,回去百般回味,便把这男人插上所有想象的翅膀,认定他就是那个命中注定的人。
这样的感情,大概就是现代女人迷恋超级巨星的心情吧,得不到,翻来覆去做梦,对方不用花一点工夫,就已经成了女人今生的挚爱。感情如果疯狂发酵起来,天长地久,终于长成一副可怕的模样。
旧时代的人,爱起来非山盟海誓不可。
夏目漱石写的《三四郎》里,三四郎在公园碰到一个女孩,大吃一惊。他花了很多天品味这个女孩,后来终于得见第二次,女孩跟他问路,就这样不超过三分钟的相识,让他魂不守舍了几十天,看不进书,吃不下饭,做什么都不起劲。好不容易淡化了这份想念,等他跟女孩正式认识了,几乎每一次和女孩的对话都怀抱着忐忑和不安。
脆弱,但又脆弱得很美。
现代人没有这份感情了,很多人喜欢一见钟情,一次活动上看到,恨不得当晚就睡在一起。有个朋友说,这叫把握机会,不然很可能这辈子都碰不到了。
你的感情完全不能酝酿,直觉告诉自己这个人还不错,就会马上开口问:要不要一起去看电影?女孩当然也觉得,好吧,闲着也是闲着,为什么不呢?
进行完一系列活动后,两人不由自主产生一种感觉,还不错,没什么问题,可是,为什么非他不可呢?世界上还有那么多优秀的男人和女人,谁能证明,眼前人就是最适合的一个?选择太多了。
小时候我妈给我买过一块巧克力,我当时觉得这一定是世界上最好的巧克力。我还记得她是怎么拿出六块钱,又是怎么在一个供销社一样的地方,买给我当新年礼物。长大后我吃的巧克力实在太多了,再也没有哪种非吃不可的巧克力。
但还是会记得,小孩拿到巧克力时,那种忐忑的感觉,那种每一口都如置天堂的感觉,吃到最后一小块,忽然有种害怕被责骂的心情。
仅仅是一块巧克力罢了。杜丽娘的书生,就是这块巧克力。值钱的并不是巧克力,是倾注在巧克力上的感情。人的感情明明可以变得这么深,这么沉醉,这么值得回味,你却情不自禁走向了暴饮暴食的路,反正,吃过之后还会有,为什么要在男女之情上小心翼翼呢?
三四郎沉浸在对女孩的渴望中,他仿佛看到了第三个世界,这个世界宛如春光乍泄,耀眼夺目,有欢声笑语,有发泡的香槟酒,有电灯銀匙,更有美丽的女性,堪称万物之首。他决心投入第三个世界,娶一个美丽的妻子。
而身处第三世界的你,因为周围俊美的生物太多,完全忘记了向往是怎么一回事。
向往就是杜丽娘唱一句“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里面字字是情。而你说一句我爱你,就像跟某宝客服说谢谢一样轻易。
(黄敏摘自《看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