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济法学》实训实战教学研究

2018-05-09 11:14董潇丽
报刊荟萃(上) 2018年4期
关键词:教学研究实训

摘 要:目前,地方应用性本科院校的《国际经济法学》教学大多还是沿用传统理论型教材大纲内容作为主要的教学指导,课堂教学采取知识点讲解为主的方式,这种教学方式对于学生法律思维能力、逻辑推理能力、应变能力、理解能力、实务操作等各方面的能力很难达到较高的教学效果,完成应用性人才培养的目标。在国际经济法教学中采取实训实战方式,能够达到较好的应用教学效果。因此,有必要基于国际经济法的课程特性、国际经济法实训实战教学现状以及国际经济法实训实战教学策略进行分析研究。

关键词:《国际经济法学》;实训;教学研究

《国际经济法学》给学生最大的印象就是离生活较远,内容体系太庞杂,需要理解记忆的国际公約、国际惯例很多,对学生的记忆力与理解能力均具有较高要求。为了缓解学生在《国际经济法学》学习上产生的压力和恐惧,教师在实际的教学中常常采取案例教学的方式来促进学生对法律条款的理解,进而加深学生对法律条款的记忆,提升学生的学习效率。从案例教学法在《国际经济法学》教学中的实践结果来看,其具有较高的应用成效。但是,仅依靠案例教学方法不能完全消除学生对《国际经济法学》学习的担忧,还需要为学生提供一些实训实战练习的机会,让学生通过亲身体验和深入研究来进一步提升自己的理解能力、应变能力以及逻辑思维能力,为《国际经济法学》的应用教学保驾护航。

一、《国际经济法学》的课程特性

(一)课程的交叉性、综合性特点

《国际经济法学》是一门综合性较强、多国法律交叉综合、研究对象的范围广泛的学科,其中不仅包括国际私法、国际公法、经济法等相同类型的学科内容,还涉及了国际法和国内法。其学科体系主要有国际贸易法学、国际货币金融法学、国际海商法学、国际投资法学、国际税收法学、国际经济组织法学等相对独立的分支学科。此外,该门学科还具有多种法律规范,例如国家政府管理对外经济交往规范、调整私人国际经济交往的民商法规范、调整国家之间经济关系的国际法律规范等。正因如此,国际经济法的学习才会给学生带来很大的困难。

(二)课程的涉外性特点

涉外性特点在《国际经济法学》所具有的特点中最具代表性。国际经济法充分围绕与国际经济贸易或发展相关的个人、法人、国家以及国际组织之间的经济贸易的公平、公正为调整对象。所以,《国际经济法学》不仅具有国际经济领域的条约与惯例,还具有一些民间商务管理以及各国国内的涉外经济法规。由此看出,无论从《国际经济法学》的调整对象、调整主体还是法律的渊源层面,其涉外性均表现得十分突出。

(三)实践性特点

《国际经济法学》还具有较强的实践性和应用性。但是由于《国际经济法学》的综合性强,多门学科错综复杂,所以在进行研究或学习时必须紧密联系法律与经济,还应当充分立足本国的实际情况和国际经济发展趋势,对已有的国际经济法律进行科学的理解,并积极加强其创新,提高其实践价值。例如,在学习《国际经济法学》中的国际贸易法律制度时,首先就需要对国际贸易实务具有较好的掌握,其中包括国际贸易术语、国际货款的收付、合同洽商和订立等等,只有在对事务环节具有充分的了解和掌握的情况下,才能更好的应用法律的思维方式去解决问题。

二、《国际经济法学》实训教学现状

目前,地方应用型本科院校在法律课程的教学方面主要采取课堂教授、案例教学、模拟法庭、诊所式教学等方法。随着实训实战教学理论的提出和在一些课程教学中的实践,取得了较好的实践效果,因此,应用型本科院校的部分法律课程也相继采取了实训实战教学方式,从其教学结果来看,实训实战在法律课程教学中具有较高的应用价值。高校的《国际经济法学》在教学模式上还相对传统,依然以教授为主的理论教学方式,对实训教学却没有加以重视。课堂教学中,教师通过单一的理论知识讲解,这对基础较普通的学生来说,其学习和理解上均存在很大困难,但是为了成功通过期末考试和其他考试,学生只能用尽全力的死记硬背。另外,传统的教学方式使得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较低,再加上《国际经济法学》的错综复杂特点,使得学生对《国际经济法学》的学习完全失去了信心,尤其是学生对该门课程的实践应用能力方面,更是难以得到培养和提高,所以,即使采取死记硬背的方式最终顺利通过考试,在实际的应用中也会常常出现不知所云的情况。基于此,想要《国际经济法学》的教学能够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就必须要针对以下问题进行改进:首先,《国际经济法学》的授课教师自身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实践能力较低,不能较好的掌握国内法律、国际条例、国际管理等,且没有对国际经济法的各个分支学科之间的联系进行深入的研究和分析,在国际政治、经济等发展形势的关注上也较少,缺乏广阔的国际视野。其次,仅重视理论基础的教学和培养,没有科学的组织和开展实训实战工作,对《国际经济法学》的各交叉学科、分支学科的授课时间安排上也存在缺陷,缺乏针对性。最后,学生的国内法律基础知识薄弱,对国际经济和法律的了解较少,外语基础不牢固,在学习国际经济法时常常出现碰壁情况。

三、国际经济法实训实战教学策略

(一)尊重学生差异,科学制定实训实战教学目标

上文中指出《国际经济法学》不仅是一门交叉性、综合性课程,同时具有涉外性和实践性特征。在《国际经济法学》的实际教学工作中,根据学生的实际状况制定有效的实训教学计划,为学生创造实训实战的平台,是提升学生知识应用能力的前提。因此,《国际经济法学》的实训实战教学中,首先应该尊重学生的差异性,了解学生,根据学生的知识结构体系和以往学习的内容框架设定实训实战教学目标,如此有助于学生的全面提升。在实践教学中,学生是实训的主体,因此无论是教学目标、教学计划还是最终实施的教学方案,都应该以学生为主体设定。在众多高校的课程体系中,专业划分细致,例如法律实务专业就涉及了贸易法、涉外法、东盟法等多类专业,且这些专业中经济法都是其中的必修课程,这也突显了《国际经济法学》在高校课程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因此《国际经济法学》的课程是针对不同的专业开设的,在实训实践教学目标、教学计划的设定过程中,学生的差异性就尤为重要,教学目标和对象所学习的专业差异必然在实训的考虑范畴,因此在实训实战的过程中,应该在课时数、实训内容、实训方向上加以区分,从而促进《国际经济法学》实训实战教学的顺利进行。此外,国际经济法实训教学目标制定的过程中,教学管理部门应该全力支持,针对《国际经济法学》必修的专业对象,展开细致深入的调研,收集各专业教师的意见,从而合理、科学地制定实训教学计划。

(二)组建优秀教师队伍,提升实训实战质量

实训教学与课程教学相辅相成,联系紧密,要提升《国际经济法学》的教学质量,首先要完善教师队伍的建设。现今我国对于高校的教育要求越来越严格,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推进,我国经济也在不断发展,对外开放战略的实施也已经步入全新的阶段。在此趋势下,《国际经济法学》的地位也越来越突出,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应该注重这门课程改革和更新,让学生能够将《国际经济法学》相关的知识融会贯通、学以致用。《国际经济法学》实训实战教学的开展,为学生提供了实践的平台,让学生有更多的机会学到基础课堂中没有的知识,开拓学生的视野,让学生认知到《国际经济法学》的重要性以及在将来职业发展中的有利影响。现今,众多高校在《国际经济法学》的课程建设方面正逐步更新改革,但不少教师和领导依然存有“国际经济法无用”的思想,没有认知到这门课程的重要性,由此导致《国际经济法学》这门学科专业教师队伍缺乏,甚至部分学校是由其它科目的教师兼任《国际经济法学》的教师。教师仅仅完成课堂教学任务,而忽略了甚至于没有时间去组织和开展实训,导致《国际经济法学》这门课程的实训教学质量始终无法突破。因此,学校应该加强这门学科的教师队伍建设,组建一支专业性强、责任心强的《国际经济法学》教师队伍。要求教师在教学实践中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理论水平以及实务操作,及时更新学科知识,深入了解学生需求,不仅要提升课堂教学质量,更要科学性设计《国际经济法学》的实训实战教学课题,整合资料,组织学生展开实训。

(三)开展案例教学,更新实训实战教学方法

案例教学法是我国现阶段教育领域通用的一种教学方式,对于《国际经济法学》而言,在实训教学中应用案例法,符合《国际经济法学》的实训要求,有助于学生将以往学习的知识转化为实际应用技能。众所周知,法律相关性的课程学习仅仅照本宣科是远远不够的,若仅仅注重理论知识的灌输,最终学生只会纸上谈兵,空有一套理论。目前《国际经济法学》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突出,针对此各应用性大学也针对《国际经济法学》的实际课程特点建立了实训室,并且在实训方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法律类专业不同于操作性较强的科学性专业,没有实体的设备和技术支撑,因此实训平台的建设往往需要更多实际案例的支撑,让学生在由多个案例构成的实际环境中展开实训,才能达到实训效果。《国际经济法学》的实训课程,教师承担着重要的任务,首先要搜集案例,这一过程基本由教师完成,在现代教育技术的辅助下,通过网络、数据库等搜索大量真实案例,并且对案例进行筛选,只有针对性强,特性突出且又符合学生当前知识体系构架的案例,才能发挥实际的效果,体现案例的质量和价值。上文中说过:在众多高校的课程体系中,如法律实务专业就涉及了贸易法、涉外法、東盟法等多类专业中经济法都是必修课程,因此在实训实践教学目标、教学计划的设定过程中,充分考虑了教学目标和对象所学习的专业的差异性。在此基础上,案例教学法的实际案例,也应该充分考虑学生的专业性差异,结合不同专业的课程内容和课程特征,选择适宜学生分析,能够让学生将所学习的法律专业知识综合应用的案例。现今专门针对国际经济法开设的实训课程并不多见,多数是将实训课程和课堂教学相结合。因此在实际教学过程中,阶段性学习之后,应该以实训方式验收学习成果,促进学生的进一步学习。

(四)注重模拟教学,丰富实训实战内容

案例教学法是国际经济实训教学中的一种有效方式,除此之外,模拟教学的开展,也能获取良好的实训效果。模拟教学中,最常见的方式为情景再现法、法律诊所以及模拟法庭:①情景再现法。该方法是《国际经济法学》实训实战型教学的有效方式,效果显著。参与实训的学生,通过情境再现法,能够通过事件的细节更加深入、详实的分析,并且扩展思维,思考与其相关性的理论知识,并且分析再现情景或事件中的问题,应有所学习的知识解决问题,并且能够通过问题拓展性思考,解决更深层次的问题,从而获取更多的有用信息。例如在实训过程中,部分教师采用角色扮演的方式,让学生充当原、被告代理人,像律师那样思考和辩论,从而身临其境的去思考问题,分析问题并且解决问题。②法律诊所。该模式借鉴了医学院的教育实训方式,在实训过程中,能够针对性“诊断”法律问题,并且开具出“处方”,在此过程中不断积累法学知识,掌握《国际经济法学》的一些实用性技能。③模拟法庭。模拟法庭是一种有效的实训方案,内容丰富,包括角色模拟、案件模拟等,选定某一针对性事件,可开展“实战性”的模拟开庭,通过场景、事件、内容的模拟,让学生在真实演练的过程中,提升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从而锻炼自身的综合能力。

《国际经济法学》作为高校法律专业必修的一门课程,不仅仅是要求学生掌握基本的理论知识,这门课程更注重的是学生的实际应用能力,因此在教课的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实训实战的训练,让学生能够更加深入的领会到该门课程的内涵,促进学生提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国家培养出更多的实用性人才。

参考文献:

[1]王劭瑾.地方性本科高校国际经济法教学面临的困境及突破[J].新余学院学报,2017(06).

[2]王春燕.任务教学法在法学专业课教学中的应用——以国际经济法课程为例[J].潍坊学院学报,2017(04).

[3]张建,董书萍.“互联网+”背景下国际经济法双语教学对MOCC的借鉴[J].法制与社会,2015(10).

[4]肖灵敏,刘潇潇.二本院校国际经济法课堂教学模式和方法的创新[J].广西教育,2015(9).

作者简介:董潇丽(1979—),女,汉族,河南许昌人,法学硕士,讲师,主要研究方向:国际经济法。

注:本文系许昌学院第一批转型发展项目,专业课程类,专业核心课程《国际经济法学》的部分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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