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林涛
阅读本来应该是一件快乐的事情。在我记忆深处,童年的一个画面异常清晰:下班回家较迟的父亲,一个人静静地边吃饭边看书,看得津津有味。我能隐约感觉到,父亲看书的时候心情很好。他告诉我,想跟他一样看书,得先认字。老家的房子是典型的潮汕“四点金”,门上梁间,有的是字,“居仁由义”,“春泰夏安”。对学龄前的我来说,一个字就是一个世界。如果说阅读始于认字,那么阅读的乐趣最初表现为发现世界的乐趣。后厅墙上的镜屏,正中间四个大字是“满堂吉庆”;左右两边各有一行小字,小时候的我理解起来比较难,但在好奇心驱使下还是认全了,偶尔得意地逐字念给来访的亲友听,“洪府姻翁大人华厦落成志喜”,“姻侍教弟胡致胜偕襟晚生翁希阶黄辉乙同恭贺”。多年以后,我终于读懂这两行小字措辞的典雅得体,但是提到阅读这个话题,却不再只感到纯粹的快乐,而曾一度陷入焦虑之中。
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但是对自身行为的意义的追问,也许恰是人与动物的区别之一。阅读的意义是什么?仅仅是让自己快乐吗?这种快乐跟别的快乐有何不同?不满足于简单的回答,期待从一件平常的事情中抽离出神圣的意义,很多时候是焦虑的根源。
作为一名中学语文教师,向学生解释清楚“阅读的意义”,似乎是我不可推卸的责任。我不愿意从拓宽知识视野、锻炼思维能力、提高考试分数的角度鼓励学生阅读,因为我自己并不是出于这些考虑而看书,我也不相信功利性的阅读能让学生真正喜欢。更何况,在信息获取方式多样化的今天,为增加知识储备而提倡阅读,恐怕是徒劳的。事实上,早在先秦时期,中国古人就已经注意到书籍作为知识载体的局限性。《庄子·天道》有一段关于阅读的对话:“桓公读书于堂上。轮扁斫轮于堂下,释椎凿而上,问桓公曰:‘敢问公之所读者何言邪?公曰:‘圣人之言也。曰:‘圣人在乎?公曰:‘已死矣。曰:‘然则君之所读者,古人之糟魄已夫!”在庄子看来,书以传道,而道往往只可意会不可言传。《近思录》记载,理学大师程颢“以记诵博识为玩物丧志”。如果无助于把握形而上层面的“道”,那么在知识广度上的矜奇炫博只等同于“玩物丧志”,这同样可以看作是对阅读意义的追问。
蒙田在一篇题为《论书籍》的随笔中写道:“我这人博览群书,但是阅后即忘。”“我在書籍中寻找的是一个岁月优游的乐趣,若搞研究,寻找的也只是如何认识自己,如何享受人生,如何从容离世。”如果时空交错,我相信程颢会欣赏蒙田的读书法。因为从正心诚意、修身养性的角度强调阅读的意义,几乎可以算是宋代学者们共同的见解。张载说:“为学大益,在自求变化气质。”朱子认为:“读书乃学者第二事。”言下之意,学者第一要紧的事情是躬行实践,“行有余力,则以学文”。正是这种重视生命体验的阅读观,曾经将我从“考据癖”中拯救出来。大学时代,我有一段时间很迷恋乾嘉学派的经史考证。“秦近君说‘尧典二字至三万余言”,让我联想到的不是琐屑,而是严谨。现在回想起来,当时的心境与童年认字何其相似:对陌生事物充满好奇,仅仅是“发现”这个行为本身就已经可以带来无穷的乐趣。然而,随着阅读的深入,新鲜感逐渐淡薄,取而代之的是困惑。我意识到,如果不是文字学、音韵学、文献学等研究领域的学者,那么我对许多经史疑难之处的把握可能是很肤浅、不入流的,正如卡夫卡《乡村教师》中那位坚信村子里新发现的巨大鼹鼠值得研究的老年教师。好奇心的满足倘若建立在浅薄的基础上,这样的阅读又有什么意义呢?在这种情况下,“变化气质”作为另外一种阅读路径的选择,就变得非常有吸引力。但这并没有让我彻底摆脱阅读的焦虑。阅读诚然可以变化气质,可是无关气质变化的书籍是否就没有被优先阅读的权利?
我想,享有阅读优先权的,最终还应该是那些能让自己感到快乐的书籍。博尔赫斯说:“我可以说文学也是一种给人愉快的方式。如果我们读到一些晦涩难懂的东西,那是作者的失败。”其实,读者高兴起来想读什么就读什么,晦涩难懂的东西何尝不可以给人愉快呢?一个敏感而心怀敬意的读者,自然懂得怎样从书里发现快乐。阅读就是一件这么简单的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