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驻美国特约记者 周逸辰 本报特约记者 刘皓然
让孩子独自玩耍、放学后自己回家是犯罪吗?根据美国各州法律规定,这样做属于父母失职,严重者可能面临官司。美国舆论对这一严苛的要求一直存在诟病,认为父母对孩子的过度保护和监视不仅会阻碍他们的成长,也会加重父母的压力。由于一些父母的抗争,美国社会现在已开始重新规范父母职责,给他们“松绑”。
今年1月,美国犹他州率先通过“自由放养法案”,赋予父母一定程度的“放养权”,这部法律将于本月8日起正式生效。该法律明确规定,凡达到一定年龄和足够成熟的孩子可以脱离父母监管,独立自主地进行活动,包括上学放学、到附近商店购物或参与娱乐活动,而这些未成年人的自主行为不能被视为监护人的“疏于看管”。
“自由放养法”的倡导者、犹他州参议员菲尔莫尔表示,他希望最新措施能让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学会对自己负责。他强调,这部法律并不是为突出“自由放养”才是正确的育儿方式,而是保护那些支持孩子独立成长的家长的权益,使他们免受不公平的惩罚。菲尔莫尔说,尽管监护人对孩子“疏于看管”在美国各州均属于非法行为,但究竟哪些具体行为能构成“疏于看管”,这方面的司法解释一直都不十分明确。为此,政府部门在应对这类“过失”之时,时常会制造一些极端案例。
2014年,美国马里兰州的梅提福夫妇因把10岁和6岁的孩子留在附近的公园玩耍,一下子成为当地“糟糕父母”的代名词。注意到这对小兄妹没有人看管,路人迅速拨打报警电话。随后,当地儿童保护部门的工作人员登门拜访,措辞严厉地提醒夫妇二人:他们对孩子的“疏于看管”有可能导致牢狱之灾,甚至被剥夺抚养权。几个月后的一天,两个孩子再度去公园玩耍,却迟迟没有回家。夫妇二人出门寻找孩子后才得知,二人已经被警方直接送去儿童保护服务部门,夫妻俩也因此被卷入一场官司。此事对这一家人的生活产生重大影响,孩子的母亲丹妮尔·梅提福甚至决心竞选公职,提倡父母“自由放养”的权力。而纽约专栏作家丽诺尔·斯科纳兹却因在媒体上撰写文章阐述自己放养9岁儿子的经历,被媒体称为“全美最糟糕的母亲”。不过,斯科纳兹发起了一场影响深远的社会运动——“父母自由放养运动”,正是这场运动为犹他州的最新立法提供了重要依据。
《纽约时报》称,对于最新通过的法律,一些曾经的“受害人”欣喜之余也感到心情复杂。如丹妮尔·梅提福表示,所谓“自由放养”在上一代人眼里不过是“正常的育儿方式”。她不无讽刺地说:“如今美国需要通过立法才能回归正常,这实在是让我感到惊讶。”斯科纳兹也认为,美国主流的育儿方式包含太多“不必要的保护”,这些东西限制了孩子的成长。不少媒体也将父母对孩子的过度保护和照顾戏称为“直升机式育儿”——意即父母的监护永远“盘旋在孩子上空”。
英国广播公司(BBC)认为,美国家长对孩子的“过度保护”与社会和媒体环境息息相关。如美国纽约长老会医院心理学家萨尔茨表示,新闻和社交媒体成日滚动播出的各类负面新闻——如绑架、强奸和各种暴力事件严重影响着成年人对于“安全”问题的看法。尽管美国犯罪率在过去25年间呈下降趋势,但广大新闻受众却认为该国犯罪率在不断攀升。在这样的大环境下,为人父母者很难不陷入焦虑。
“自由放养法案”的支持者表示,随着犹他州成功开创先例,美国其他州的不少立法者也正在考虑引入类似法案。但美国新罕布什尔大学儿童侵害研究中心提醒立法者保持审慎态度,不要基于个别极端案例仓促立法。该中心研究员芬克霍表示,美国每年有1000多名未成年人因监护人疏于监管而不幸死亡。其实在很多案例中,邻居和路人本想出面干预,却因为有所顾忌最终未敢行动。芬克霍认为,相比立法,更为有效的策略是对警员和社工进行培训,让他们在现场能迅速辨别出当事儿童是否真的处于危险或不利情况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