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邓冬猛(兴国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自全面启动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以来,兴国县围绕“五有”(有齐全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有完善的监管机制)要求,严格落实“河长制”工作,切实加大资金投入,完善人员设备,大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通过打造“样板”亮点,推行第三方治理,探索收费制度,集中存量垃圾治理等措施,全县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是一项全民性、综合性、动态性的工作,只有全民参与才能确保长效治理。一是成立组织,加强领导。县级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县长为第一副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县委办、县政府办、农工部等23个单位及26个乡镇(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委农工部部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调度;乡镇建立了环卫所,所长由党委副书记兼任,下配2-5名工作人员,专职负责此项工作,实行集中管理;村设环卫站,站长由村支部书记担任,负责本村卫生监管工作。全县上下形成了步调一致、调度有力的组织系统。二是压实责任,加强调度。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每次开会都要着重强调垃圾治理工作。严格落实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责任的同时,进一步加强调度,坚持每月召开现场推进会,落实进度周报制度,每周对工作进度进行排名,对排名靠后的乡镇进行通报,并定期到排名靠后的乡镇开现场推进会。并针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开展各乡镇进展情况交叉验收,组织“互比互看互学”活动,对整治不达标的乡镇限期整改。三是发动群众,加强宣传。全县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印发宣传资料,利用兴国电视台、兴视网、微信、微博、电台等宣传媒体,加大对各乡镇整治进度、先进做法、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积极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垃圾自觉定点投放、垃圾分类。特别是“空心房”整治工作,我们在进行政策引导的同时,积极争取群众支持,形成“千斤重担众人挑,人人肩上有指标”的浓厚氛围。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是发展所需、形势所趋,更是民心所向,兴国县从各方面全力保障工作顺利推进。一是强化政策保障。兴国县紧紧围绕“一年铺开、二年完善、三年规范”总体要求,根据省、市新的工作要求,结合兴国县实际进一步丰富充实工作内容,出台实施方案,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得到了有力的政策保障。二是强化资金保障。目前,兴国县累计投入专项整治资金6.91亿元,其中上级资金4.65亿元、县本级资金2.26亿元。另外,兴国县严格按照60元/人的标准列支运行管理经费,还特别安排每村1万元,用于清理存量垃圾。投资1.39亿元新建兴国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处理场,总填埋库容230万立方米(一期86万立方米、二期144万立方米),处理规模达412吨/天,各乡镇垃圾转运站建成率达到100%,可满足全县26个乡镇(区)垃圾处理需求。三是强化设施保障。按照每个乡镇至少一个压缩式垃圾中转站,每户两个分类垃圾桶(全县配备37.2万只),每五户一个垃圾回收点(全县有塑料垃圾桶3.1万个,勾臂箱1350只),每位保洁员配备“一车、一铲、一钳、一帚、一袋、一服”的标准完善设施设备,全县新建中转站28座。
人能尽其才则百事兴。兴国县在农村垃圾治理工作中,始终以加强队伍建设为重要抓手。一是充实保洁队伍。兴国县严格按照农村人口3%的标准配备保洁员,实行网格化管理,确保保洁全域覆盖。同时,由县供销社牵头,对全县25个乡镇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统一规划,每个乡镇配备一名回收员,并将25名回收人员纳入保洁员管理;每个村建立一个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由工作责任心强的保洁员担任回收员,搭建起县、乡、村三级回收网络,组建了一支废品回收队伍,为把控源头,抓好垃圾分类提供了有力保障。二是强化人员培训。每年都安排财政专项培训资金,分批次、分乡镇、分区域对全县的保洁队伍进行职业道德、垃圾分类处理、卫生保洁、再生资源回收等知识培训,确保队伍素质提升。三是加强考核评比。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制度,乡村治理经费直接和考核结果挂钩,对工作不积极、不到位的队伍和人员按比例扣减工作经费和人员工资,全县所有行政村都成立了农民理事会,负责制定村卫生公约,规范和约束村民卫生行为,每月、每季度由理事会组织开展卫生评比活动,进一步提高了队伍责任心和工作能力。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兴国县在省市的统一部署下,认真学习兄弟县市的模范引领经验做法,进一步化压力为动力,不断创新工作方式。一是全面开展第三方治理。采取“县级奖补30元/人•年、乡镇配套10元/人•年”方式整合3700多万元资金,用于“第三方”治理。全县25个乡镇全部落实了第三方治理工作。通过实行“第三方”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现了“管干分离”,提升了工作效率。二是突出专项治理“样板”打造。兴国县通过综合整治,落实责任主体,着力打造一批“兴国样板”,走出一条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村垃圾处理模式。三是探索推行收费机制。兴国县为缓解经费投入压力,探索推行向村民收取一定的卫生保洁费模式,经费由村民理事会统一进行收取、管理,并且严格用于垃圾整治。全县有50%的行政村建立卫生保洁收费机制(长冈塘石村每户每月收取卫生保洁费10元;兴江乡墅田村居民每月5元,一年收取10个月),通过收取一定卫生保洁费,让村民参与监督管理,切实增强村民知晓率、参与度,进一步确保整治工作实效。
靡不有初,鲜克有终。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重点在于长效保持上。一是抓好责任监管。兴国县结合“样板村、样板路与样板河”建设以及“河长制”工作,在全县每个“样板村”、每条“样板河”、“样板路”,在醒目位置树立责任监督公示牌,实行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建立由书记、乡镇长为第一责任人,乡、村、保洁员为第二责任人的层级负责制,公布农工部、水利局、电台等相关职能部门监督电话,实现全民参与监管。二是抓好考核指导。抽调农工部、城管局、水利局等单位分管领导组成联合督导组开展了迎省考核模拟验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明确目标要求,并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同时,建立了县分管领导,各乡镇、有关单位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社会监督员等162人组成的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微信群,开展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随手拍行动,做到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对一些慢作为、不作为的乡镇进行全县通报,并通过电视曝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是抓好督查问责。兴国县根据市里“一个意见、两个办法”工作要求,严格按照《兴国县服务保障“六大攻坚战”问责办法》、《兴国县改作风提效率“三查一通报”工作机制》强化工作督查,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列入“三督查一通报”范畴,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专项督查等方式,加大对乡镇的督查力度,坚持每季度考核一次,其结果直接与工作经费挂钩,对连续2次不达标乡镇的党政“一把手”进行诫勉谈话,并按相关规定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