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世鹏
近年来,随着国家启动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各地方不断加大实施力度,积极加强制度建设,创新机制、健全体系、强化措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取得显著成效。
1 取得成效
新型职业农民是以农业为职业,主要收入来自农业,可以是善经营、会管理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可以是掌握农业专业技能的技术农民,可以是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专业机构的从业人员。截至目前,全国新型职业农民规模已超过1400万人。以河南省为例,截止2016年累计培训新型职业农民31.68万人,河南省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总数达到22万家,已基本实现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业人员轮训一遍。见表1,是河南省新密市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情况,已连续开展培训4年,共三种类型,培训人数达到1598人,已基本覆盖了全市从事种植业和畜牧养殖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从业人员。
2 存在问题
2.1 农民群众对参与职业化培训的热情不高
当前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群众年龄普遍较大,文化素质不高,对自身能力素质提升的要求并不强,更倾向于把个人时间用在具体的事务上,希望有一分付出就有一分收入,加之农业生产工作较忙、较累,抽不出更多时间。另外,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形式较为单一,存在师资队伍老化,培训内容不能满足要求,与具体实际存在差距,不能形象地满足农民切合实际的需求。
2.2 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形式过于机械化
当前,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仍然是主要依靠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推动。项目实施需要严格按照制订的实施方案进行落实,而实施方案中要求的培训过程又過于细化、机械化,比如限制组建培训班级的专业和人数、培训天数、培训模式、参加培训人员次数以及附加的一些考核措施等,另外存在的项目资金下达较晚,按照培训方案下达的资金数目在部分地区不能满足需要,不同地区所要求的财务管理等工作,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开展。
2.3 缺乏科学完善的培育机制做保障
地方政府仍存在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不够重视,还没有形成政府主导,农业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一套领导组织机构。宣传力度不够,没有形成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格局。以各类公益性涉农培训机构为主体、多种资源和市场主体共同参与的培训体系并不健全,不能很好的最大限度的抓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
2.4 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制度尚不健全
各地方尚未建立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制度,完成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后,培育工作就已基本结束,没有有效开展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工作。认定管理工作没有明确的量化管理标准,新型职业农民的管理认定条件不明确,没有出台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政策,新型职业农民还不能得到社会广泛认可,不能有效保障农民在接受教育培训后能够真正长久发挥一技之长。
3 发展策略
3.1 广泛调查研究,真正了解农民群众对培训的需求
搞好调查研究,切实了解农民群众对教育培训的需求是做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关键。有调查显示,最喜爱的培训形式是现场指导,依次是教室听课、看电视学习、上网学习和听广播学习;培训的最适宜时间段是农闲季节,培训的时间应控制在5天以内。培训目的是以提高技能、学习经营管理知识为主;培训内容要求全面化和多样化,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备受农民青睐;培训地点以本乡内为主。
3.2 探索建立灵活高效的培训方式
通过以农民群众在农业生产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导向,以现场技术指导与服务为手段,不断提升农民群众的素质和技能。一是组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服务机构,通过调查研究、上下沟通、利用网络技术等,进行协调联络,处理农民群众在农业生产中出现的技术问题;二是各级建立优秀师资队伍,做到上下联络通畅,现场为农民群众指导服务;三是建立财务保障机制,保证机构正常高效运行。
3.3 做好认定管理,加强政策扶持
一是建立切实有效的认定管理机制,以责任意识、经营能力、技能水平及从业意愿等为内容明确认定条件,以产业规模、产业收入、经营年限、掌握专业技能程度等为条件制定量化标准,以实施严格的准入及退出机制为措施对新型职业农民实行动态管理;二是明确职责,切实抓好认定管理工作,使认定管理机制落到实处。加强政策扶持,需建立政府扶持制度,保证扶持政策的连续性。
3.4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保障机制
各级政府部门应高度重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充分认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深远意义,创新培育工作方式,优化资源配置,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党委政府领导,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格局,逐步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步入正轨。政府应出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指导意见,完善教育培训机制,提升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效率。
加快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是解决我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人才瓶颈问题的关键。虽然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在具体工作中还存在很多问题,这就需要我们在工作中敢于面对问题,不断加强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实践与研究,不断展开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发展策略的思考,为我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事业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