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书春
近年来,随着我县新农村建设步伐的逐步加快,农村宜居环境的逐步改善,尤其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后,农村土地流转政策的相继出台让农村土地成为了可以流转的资产,如何在新形势下维护农村妇女的土地权益就显得特别重要。近日,本人就我县农村妇女在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合法权益的维护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现浅议如下:
1 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委书记、县长、县委副书记、人大第一副主任和政协主席分别带领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了五个督导组,亲自带队深入到包保乡镇通过实地察看集中办公场所,了解乡镇确权办公室抽调人员分工情况,督导检查了各包保乡镇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展情况和集中办公情况,各督导组对发现的问题现场责令限期整改,同时责成县委督查室进行跟踪督办,大大推进了全县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二是规范操作程序。一是突出了领导重视、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三个到位;二是严把了调查摸底、勘测编绘、公示审核和督导检查四个关口;三是强化了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动员、扎实安排部署、密切协作配合和严格督查考核五项措施;四是坚持了保持稳定原则、因地制宜原则、依法规范原则、民主协商原则和分级负责原则这五个原则。实现了“登记簿健全、空间位置明确、地块面积准确、四至清晰”的目标任务,工作程序得到简化,工作效率得到了提高,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拥护和认可。
三是加大宣传引导。土地確权登记颁证工作的第一步就是向群众讲清政策,县确权办从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抽调人员会同乡、村干部组成14个工作组,通过进村入户发放工作手册、明白纸和召开干部群众座谈会等形式,向群众宣传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政策法规知识和工作流程,及时消除了群众的顾虑,让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同时各工作组还向干部群众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和《妇女权益保护法》及男女平等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进一步提高了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而且我县在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让群众参与工作的整个过程,全程接受群众的监督。
四是建立健全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县里成立了县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并吸收妇联干部为成员,并相继出台和制定了《汶上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实施方案》、《汶上县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汶上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方式和程序》、《汶上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管理制度》和《汶上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交易规则》等文件和指导性意见,制定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四荒地使用权等12类产权的流转交易规则,同时在工作中注意保护和尊重了妇女的土地合法权益,使农村产权这个“沉睡资产”变成了“真金白银”。
2 存在问题
我县在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由于各级各部门积极参与和着力推进妇女权益维护工作,妇女权益得到了维护,社会稳定得到了保障,促进了社会和谐。但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个别村村规民约中依然带有歧视妇女的条款,尤其是没有全面落实对妇女的土地权益维护措施。二是个别农村基层干部的法律意识比较淡薄,没有将男女平等等基本国策完全贯彻到位。三是个别村工作职能弱化,工作措施不力,对维护农村妇女的权益不够重视,工作中易侵犯妇女权益。
3 意见建议
上述问题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维护,影响了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为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为明确妇女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的相关权利,建议上级部门在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及时制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从政策层面上维护妇女的土地权益。在流转土地时要由夫妻双方共同在农村土地流转合同上签字方能生效,让妇女和丈夫切实享有平等的权利义务。
二是建议县、乡组工部门和民政部门把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完善村规民约与维护农村妇女的土地权益结合起来。要进一步加强村民自治力度,着力解决损害妇女权益的突出问题。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中,切实加强基层妇联组织建设,扎实推进年轻女性干部进“两委”工作,从源头上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各村居要在完善和修订村规民约时,重点纠正和发现一些针对妇女儿童的歧视性条款,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