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的文学

2018-05-04 02:30闫怡涵
文艺生活·下旬刊 2018年3期
关键词:余华

闫怡涵

摘要:《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的又一部苦难叙事文学,本文将通过宿命感、悲观主义、污名的施加和血的禁忌等方面,探讨《许三观卖血记》中许三观的苦难人生,用卖血去应对命运施加给他的苦难,最终以这种方式去诠释和完成自己的人生价值,重新思考何为“活着”。

关键词:许三观;苦难文学;卖血;余华

一、前言

《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也是他继《活着》和《在细雨中呼喊》之后的第三部长篇小说。这本书不似《活着》中那样的苦难残忍,甚至相比之下《许三观卖血记》算是余华的一篇温情小说,小说的结局也没有出现死亡,一家人虽然生活在困难重重的时代,却又相互扶持生活。

余华在小说中依然坚持民间的叙事手法,文中没有知识分子主张批判反思的立场,也没有高高在上的怜悯,只有那种源自民间的诉说,和对现实世界的冷静表达,带着余华对于生命长度的写作偏爱,从许三观的二十几岁大好年纪开始,一直写到暮暮老矣,四十年的时光,在短短29章中诉说殆尽。

二、血与许三观,活着与苦难

在《许三观卖血记》中,余华传达了一种“我命由天不由我”的宿命观点和悲观主义,使得书中的人物一次又一次被生活强迫的走上卖血的道路,这种强迫性一直存在,只是从潜在慢慢到显现。如何看到这个人物的命中注定?在文章的一开始,第一章,刚刚点出许三观是一个城里丝厂的送蚕工,其余的年代、背景、人物刻画统统没开始的时候,就借由总是把孙子认成儿子的爷爷口中,说出了“我儿,你也常去卖血?”许三观回答:“没有,我从来不卖血”。这个开端,把卖血根种在了他的潜意识里,一旦外力刺激,就会跳出来,最终渐渐促成他与卖血分不开关系的一生。小说中,包括最后一次卖血未遂,余华给许三观设计了十二次的卖血。这十二次的卖血时间相隔从十年前卖血一相隔十年一继而两年,到后来连续两个月卖血,到小说高潮中不到一个月内卖血五次,相隔时间越来越短,频率越来越快。这意味着文章的节奏越来越快,让人感受到这种苦难的宿命来的犹如狂风暴雨,瞬息之间能打的人无力反击。

前三次卖血,许三观还是一个身体结实的人,他娶了媳妇,赔了钱,为了性卖血,卖血还没有成为他人生当中救命的办法,但是卖血已经在他心下种了种子,一个无伤大雅又可以轻松小赚一笔的法子,他已经习惯了,与此同时,他的老婆徐玉兰也开始渐渐习惯他卖血换钱的做法。

第四次卖血,时代背景渐渐掺入进来,把本来就不顺利的生活搅得一团糟。天灾人祸,当一家人的日子只能靠饿、睡和忍来度过,在一家人喝了57天玉米粥之后,許三观无可奈何的又找到了李血头。第五次、第六次,接连不断的卖血让许三观终于意识到了恐惧,一同卖血的根龙连续卖血后死亡。就在这之后不久,许三观也踏上了根龙的后路,因为救病重的一乐,许三观只好拼死一搏,设计好路线后在六个地方上岸,靠“一路卖着血去上海”筹钱治病。这一路的连续卖血几乎要了许三观的命,许三观的最后一次卖血,当场休克在了医院,把刚刚卖出去的血又加倍的输回了他的身体,他这次终于真正懂得了活着是怎样的:“我活到50岁了,做人是什么滋味,我也全知道了,我就是死了也可以说是赚了。”死亡在生活的苦难的不断强压下已经变成了解脱。而幸运也不可思议的的是,事情绝处逢生,一乐奇迹般的好了,许三观也活了下来。并且接下来的十年都没有再次因为苦难逼到头上去卖血,所有的苦难一夕之间都过去了,一家五口人都活了下来,而且不再缺钱了,也不再为了钱卖命了。

在故事开始40年以后,文章的结尾,许三观又突发奇想,因为想吃炒猪肝喝黄酒,再卖一次血。曾经作为“卖血”的附属福利,竟凌驾于“卖血”本身了。可李血头已经死了,阿方和根友这些当初一起卖血的人也不在了,新的血头不单不要他的血,还大加羞辱一番。他想到40年来每次家里遇到灾祸,都是靠卖血度过去的,以后他的血再也卖不出去,家里再有灾祸怎么办?居然开始哭,而且哭得满城皆知,三个儿子不理解他对卖血的执念,最终,还是四十年,从一开始的认为卖血就是活不下去,卖血就是卖祖宗,到认同卖血熬过灾祸的许玉兰,带着许三观去吃了炒猪肝,喝黄酒。对许三观而言,因为他不能再去卖血了,这意味着他不用再去承受苦难,也就失去了人在世上“活着”的能力,而对于“活着”就难以避免灾祸的忧患意识,活着就有苦难的宿命意识,早已刻在了他的人生里。

三、流言与污名,时代与身份

在全书当中,有两段重点描写的情节,都是重点围绕着徐玉兰的不洁和一乐的身世。

至于一乐的身世是怎么确认的呢?是靠流言确认的,第五章一开头就写到“可是在一乐的脸上,他们看不到来自许三观的影响”,于是许三观就开始怀疑一乐是不是自己亲生的儿子,不仅如此,短短一章里,这段话重复了两遍,那重复出现的“他们”,以及之后一乐打破了方铁匠儿子头后,“他们说”开头的大段大段的文字,以及许三观对此的反应,每一段“他们说”后面,都有一句,许三观对许玉兰说:“你听到他们说什么了吗?”活灵活现的写出了什么叫三人成虎,最终不单许三观认定了这是事实,连许玉兰也认下了罪名。

至此,许三观被小城的人扣上了“乌龟”的帽子,许玉兰则是“破鞋”,一乐也被人指指点点。

在大时代来临的时候,原本的生活秩序被时代激情所打的粉碎,人们又落入到了永恒的话题:苦难。这段文字用了很荒诞得手法去描述:“你知道城里有多少个大食堂?我这一路走过看到了三个,我们丝厂一个;天宁寺是一个,那个和尚庙也改成食堂了,里面的和尚全戴上了白帽子,围上了白围巾,全成了大师傅。”

在这段情节中,许玉兰成了一个重要的描写对象,她在文章中是个相当坚强又精明的人物,年轻的时候仅用几身衣服打扮出自己很时髦的形象,精打细算的为家里节省,养活三个儿子,闹出事后又破罐破摔,自己好不了也要拖上其他的人。在文化大革命时期被人举报,生生被冤成“妓女”,她说“许三观,我现在什么都不怕了,我什么罪都受过了,我都成这样子了,再往下也没什么了,再往下就是死了,死就死了,我一点都不怕。”这个时候,许玉兰有了新的身份,是妓女,是罪人。这个时代的过渡给很多人带来了洗刷不掉的污名,甚至于污名的存在成了时代所必需的组成部分,没有“妓女就没有办法开批斗大会。许三观这一年代的人经历过的太多,而许三观也说自己的儿子们,都是新社会的,都是清白的。

四、血与钱,血与病

“血”在中国有着深厚的文化渊源。在远古时代我们的祖先就认为血液里面含有生命的灵魂,对血产生一种敬畏之情,甚至形成血的禁忌。所以当许玉兰知道许三观卖血时说:“就是卖身也不能卖血,卖身是卖自己,卖血就是卖祖宗,许三观,你把祖宗给卖啦”。

在文章中,对血,是直接与钱挂钩的,通过买卖利益关系,实现血的价值。身上的血就是一颗摇钱树,没钱了,摇一摇,钱就来了。这只是一种不需要付出太多,就可以轻易获得的钱,许三观是这样认为的,一开始根友和阿方也是这样以为的,去上海的路上筹钱遇到的来喜来顺兄弟,也认为“这卖血真是一件好事,挣了钱不说,还能吃一盘炒猪肝”。

许三观用卖血的钱娶了老婆,购置了家具,组建了家庭,对“生命”的禁忌的突破中完成了对家庭的责任。之后他靠血来换取食物与性,换取做人的尊严,到最后为了救一乐,几乎走投无路豁出一身血肉。他的一生,女人、家庭、性、食物和对生命的拯救全都靠卖血,而他的自我生命价值也在一次次冲破血的禁忌后得以确认,所以最终无法卖血后会嚎啕大哭,因为自身的生命价值某种意义上丧失了。

不管是卖血还是别的途径,那个世道的中国人或许的确都是如此活过来的。一生艰难奔波,只为了保住最基本的生活,只是为了简单的“活着”。许三观或许也不算是被生活赠与了太多的苦难,在小说中,我们可以轻易窥见其他的家庭,也不甚如意。死了丈夫守寡的何小勇妻子独自带着两个女儿过活,阿方卖血败了身体,根友轻易死于脑淤血。我们只能说,在那时,这些人皆无能为力,也平平无奇。

再后来就连卖血也不容易了,成了共产党员的李血头不拿群众一针一线,连之前心照不宣的“礼物流动”也行不通了,需要钱的地方越来越多,能卖的血却越来越少。

说完血与钱的关系,再来讲血与病的关系。在后面的书评中,美国《华盛顿邮报》说道,“《许三观卖血记》首次出版后不久,中国媒体就广泛曝光大量卖血者感染上了艾滋病。事实证明,许三观和他的家人是幸运的。”

在书中,对于卖血和病之间的关系表达并不清楚,与医学之间的联系也非常模糊,只是用传统的乡下流传的方式教授卖血者所有的知识,比如说买血钱要喝水,水会稀释血液,卖完血要吃炒猪肝喝温过的黄酒,黄酒活血,猪肝补血。这些一再强调的东西更像是卖血的仪式感而已,吃一盘猪肝并不能恢复失去的血液。再比如许三观少的可怜的关于血的知识,血型分很多种,而他只认识圆圈血,因为他自己就是圆圈血。

一开始所言,卖血是为了证明身体结实,到后来渐渐知道卖血一次要三个月不能再卖,不然会伤身体,再到后来,阿方撑破了尿肚子,身体垮了,根友也死在了卖血后,到最后许三观也差点丧命在卖血上。

卖血与健康之间的关系,随着文章的深入,也渐渐变得残酷起来。不仅如此,书评中提到的艾滋病,也是买卖血液群体当中不得不提的,每当书中描写到血头的形象,“黑乎乎的白大褂”,总会让人神经一紧。在这种想法下,似乎又觉得能够稍微慰藉一下这不幸又残酷的命运。

五、结语

余華越是将人间的苦难铺陈得淋漓尽致,他寄寓其中的苦难意识就越是趋于某种令人费解的缄默与暖昧。余华对苦难的情感反映总足显得和常人不太一样。该关心的地方他偏偏漠不关心,该愤慨的地方他偏偏无动于衷。也正因如此,这篇苦难文学在某些细枝末节显得格外鲜血淋漓又意味深长。正如在全文的最后一句话“这就叫屌毛出得比眉毛晚,长得倒比眉毛长。”这是一句讽刺新的血头的话,又被解读为不平等的概念,语言既粗俗暴力,又不得不让人想揭开表面,看看下面是不是暗藏玄机。

但确定的是,这本书是描写一个作为民族苦难符号的小人物,摒弃了大多对背景、场景、人物刻画,用俗人的俗话,人物时不时自己开口说的话,讲述一些那四十年的苦难应对法则,他或许懂得不多,甚至浑浑噩噩,但也在不断地抵抗命运的苦难,用卖血来救赎与纠缠自身的宿命,把很多人生体悟和时代印记注入到文章流动的血液当中去。

猜你喜欢
余华
一颗假糖的温暖
余华的“优点笔记”
那件棉大衣
余华作品译介目录
活着,是生命的常态——读余华的《活着》
余华在北师大坦言:警惕把个人嗜好当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