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艳波
东丰县坚持把加快土地流转当成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首要任务来抓,通过示范引导、协调服务、规范发展等手段,在适应新形势下,委托化、集约化、合作化等土地流转形式不断涌现,为全县种植业促进规模经营、补齐生产短板、降低生产成本、实现利益共享提供了有益尝试和工作遵循。
1 土地流转情况
截止2017年年末,全县通过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经营权收益抵押等方式共流转土地面积47.9万亩,占全县全口径耕地面积195.6万亩的24.5%。
2 土地流转类型
一是委托经营流转。这种情况主要集中在人均耕地较少,单靠土地收益不能满足需要的农户之间,把土地流转给亲友邻里后,外出打工可收到更高效益,这种流转约占35%左右。二是集约化经营流转。属于后兴起的产业集约化经营模式,有的是自发组织的,有的是各级党委政府组织的土地流转,促进了农民增收,实现了土地高产高效。三是合作社式经营流转。全县农民合作社发展到1210家,其中种植类合作社近700家,通过这种形式流转面积达约18万亩。二龙山乡沙河沿水稻种植合作社,大兴镇金星种植合作社,采取统一经营、统一管理、统一防治、统一出售的“四统一”模式,促进了土地流转,户均增收3000元,这种流转约占30%左右。四是大户集约经营流转。种植大户通过对土地集约化经营,将便于开展机械化种植的土地集中起开,通过引进大型农机具,减少了人工投入,增加了工作效率,降低了生产成本,增加了农业收入。五是其它形式土地流转。主要是农户通过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或者村民委员会,有组织的进行土地流转,也包括土地收益保证贷款抵押的形式。约占流转面积的15%左右。2017年,土地租赁的价格在0元到1200元不等,主要是一些工商资本下乡租赁土地面积较大,并且集中连片流转价格较高,大阳镇光伏电子企业流转土地13310亩,亩流转费达到1000元,签订了多年合同。
3 主要推进措施
3.1 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多层次,多渠道宣传,增强了干部群众依法管理、依法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意识。针对过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无序流转引发矛盾纠纷等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出台《东丰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制订统一的土地流转程序,印制统一的土地流转合同。
3.2 搭建服务平台。我县农村土地流转工作依托乡镇“三资”代理大厅,建立土地流转窗口,由专人负责办理土地流转合同的审核、签订、备案工作,规范了土地流转程序,构建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
3.3 规范合同管理。根据土地流转工作要求,签订规范有序的土地流转委托手续和流转合同,以切实保障土地流转各方的权益。完善土地流转纠纷调解仲裁机制。
3.4 强化服务扶持。积极提供农业产业政策导向服务,加强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农药等服务,通过设立东丰县物权中心,办理农村土地收益保证贷款和经营权抵押贷款,解决农村融资难问题,现已投放资金7200万元。
4 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4.1 土地流转合同不规范。许多农民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过程中,或者是图简单,或者出于“相互信任”碍于面子,要么就是以口头约定代替书面合同,要么就是书面合同的内容过于简单,法定的项目叙述不明,日后一旦出现分歧,无法明辨是非。
4.2 经营权流转内容不合法。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有部分农民把土地承包经营权擅自转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农户。有的非经发包方同意把土地承包经营权非法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织以外的个人或企业。有的农户变相抵押或出卖土地承包经营权,一次性作价出卖给别人。有的收取高额的“补偿费”,把自己的承包地流转给别人,改变其农业用途。
4.3 流转服务能力相对薄弱。土地承包經营权流转服务平台正在逐步建立并完善,还没有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土地流转还处于自发、无序状态,土地供需信息平台尚未形成,供需双方信息沟通不顺畅严重制约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正常流转。
4.4 农民流转意愿不强。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健全的情况下,农民把土地作为最基本的生活保障,留有一亩三分地心里踏实,对于流转土地存在后顾之忧。在与农业企业等的流转合作中,农民处于弱势地位,农民一般都以相对低廉的租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往往没有建立合理的收益分配机制,农民难以获得土地增值收益。
4.5 部分农户法律意识不强。现在的农村土地纠纷多数是以前土地流转违约或返悔造成的,部分是口头约定,有的有书面合同,但是因为利益损失不按合同约定执行,多数是亲属之间,不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老访缠访难处理。
5 下步打算和建议
5.1 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扎实开展土地确权工作,进一步明晰土地产权,明确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用益物权权益,明确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占有、使用、收益等各项权益。
5.2 加强指导服务。加强对土地流转的服务和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依法支持、引导、规范流转行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不得以土地流转名义将农用地转变为非农用地。
5.3 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要尽快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培育市场化流转机制。要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定价机制,引导流入流出双方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理定价。完善价格形成机制,鼓励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收益实行按股保底分红,按实物作价,实现增产、增收、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