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建福
推进农民合作社发展,有利于提升农业产业发展水平,切实增加农民收入,2007年以来,晋江市认真按照福建省、泉州市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大力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本文从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角度出发,概括晋江市农民合作社发展現状,分析存在主要问题,提出解决对策,为晋江市农民合作社发展提供参考依据,积极探索农民合作社发展有效途径。
1 晋江市农民合作社发展现状
近年来,晋江市采取“政府推动、典型引路、政策扶持、规范运作”等措施,推进农民专业合作发展,形成多行业、多领域、多层次发展的良好态势。截至目前,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136家(其中:本级示范社30家、泉州市级示范社9家、省级示范社6家),注册资金76311万元,成员3280人,带动农户13.6万户,经营范围涵盖果蔬、种植业、畜牧业、林业、渔业等。主要有以下三种发展模式。
1.1 抱团发展型
通过集聚社员资金,统一采购、统一销售,合资建造资金投入大的设备,提升生产经营能力,增强综合竞争力。如晋江市鑫盛茂渔业专业合作社,针对灯光围网船网具规格小、设备差,捕捞渔场限于近海的状况,组织社员资金投入6000多万元建造6艘吨位大,适航能力强,具有先进仪器设备的灯光围网渔船,提高海洋捕捞能力,增强与日本、韩国、台湾地区等的渔船在开发利用外海(东海、南海)渔场方面的竞争力。
1.2 农技服务型
通过向社员提供生产技术、优质种子、市场营销,增强社员农产品竞争力,提高社员经济收入。如晋江市万兴种植专业合作社,通过为社员提高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引导社员科学种植,规范管理,提高蔬菜品质,增加经济收入,2017年社员户均收入13.395万元。
1.3 龙头带动型
通过与供销社、龙头企业合作,联合专业场户、农户,形成规模大、种类多、销售渠道稳定的农产品种植利益共同体,规避农业经营风险,增强农产品综合竞争力。如晋江市深沪华清蔬菜专业合作社,以晋江市华兴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为主导,联合周边80多户菜农共同创办,形成“公司+专业合作社+农户”的经营模式,承包经营耕地面积3950亩,每年生产各类瓜果20000多吨,销售收入达4500万元,带动1560户农户增收。
2 存在问题分析
2.1 规范化管理水平不高
有的合作社虽制定了章程,建立理事会、监事会等机构,但基本流于形式,很少组织活动。有的属于“能人”领办型,决策都由单个或几个人决策,缺乏合理的制度规范。如晋江市海山农业专业合作社,该社由原村支部书记任合作社理事长,也制定了相关章程和制度,但社员过于注重自身实际收益,不遵从于规范化管理,合作社仍然处于一家一户经营模式,形同虚设。
2.2 协同发展意识较淡薄
受晋江市土地承包到户和民营经济意识影响,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注重家庭经营,团体协作意识不强,合作社职能发挥有限。如晋江市深沪益民渔业专业合作社,受传统捕捞方式影响,每位社员都有自己的渔船,捕获的渔产品采用各自渠道销售,合作社历经几年经营,未能形成合力,已名存实亡,这种现象在很多合作社中都不同程度存在。
2.3 农产品品牌建设滞后
与先进地区比较,晋江市农民专业合作成员经营品种繁杂,难以实现统一采购和统一销售,缺乏知名农产品品牌,增产不增收问题仍然存在。如晋江市鸿江种植业专业合作社,合作社社员50多人,经营规模较大,社员因大宗采购种子、化肥、农药而降低成本,合作社内技术交流氛围浓厚,但在销售渠道方面都敝帚自珍,虽然农产品产量大、业内影响大,但至今没有形成自己的品牌,被经销商卡脖子现象普遍存在。
2.4 资金扶持力度有限
农民专业合作社缺乏足够的自有资产作为担保,金融机构担心放贷有风险。采用小额农户贷款,仍存在较大的资金缺口。由于缺乏资金,许多专业合作社无法扩大规模提升档次。晋江市财政虽然每年划拨专项资金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但相对合作社数量多,杯水车薪,作用有限。
3 工作对策
3.1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加大对具备发展潜力的农民合作社的扶持力度,培育典型,引导小规模合作社的发展。出台符合农民合作社的信贷管理政策,解决融资难题,根据农民合作社规模和实际情况,确定不同合作社的信用评级标准,扩大贷款额度和降低贷款利率,助力农民合作社的健康发展。
3.2 规范完善运行机制
出台政策推动合作社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做到严格申报审批,做好登记注册,规范会员入会,建立内部工作机构,指导建立章程制度,规范发展经纪人队伍。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指导规程,指导成员能够按照组织章程办事,依法加强业务指导,建立考核激励机制,提高业务辅导员的业务本领和指导水平,提高合作社经营管理水平。
3.3 积极推广宣传,打造品牌效应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杂志、互联网络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示范社建设的成功事例、示范社带农户的先进事迹,扩大社会影响力,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示范社的引导和典型示范作用。鼓励合作社创造自己的品牌,围绕核心农业产品宣传推广,积极申报合作社商标、绿色农产品,运用合作社商标来打开市场,将农产品和合作社商标列入品牌创建重点,提升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