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绅
【摘要】易地扶贫搬迁是精准扶贫“五个一批”工程的重点内容,是解决“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问题的根本之策,全国各地正在如火如荼的开展中。它对于改善贫困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本文结合栾川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现状,对目前存在的问题进行思考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为打好易地扶贫搬迁这场“硬仗”,早日实现共同富裕提供有益经验启示。
【关键词】易地扶贫搬迁 现状 存在问题 对策
易地扶贫搬迁是新时期党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举措,是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客观要求。通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有效改善了搬迁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拓宽了群众增收致富渠道、保护了原居住地生态环境。易地扶贫搬迁是扶贫效果最好、最彻底的扶贫措施。
一、栾川县易地扶贫搬迁现状
栾川县地处豫西伏牛山区,是国家级贫困县。山多地少,人口居住分散,贫困程度深,扶贫任务重、难度大。栾川县易地扶贫搬迁经2017年6月份重新识别,确认“十三五”期间建档立卡搬迁对象11716人,涉及14个乡镇、75个贫困村。按照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思路,规划用三年时间完成易地扶贫搬迁任务,确定2016年探索实践完成总体任务的30%,2017年完成90%,2018年任务收关。
2016~2017年度落实到位易地扶贫搬迁资金49887.6万元,其中省易地搬迁公司融资资金40280万元。2016年投入易地扶贫搬迁资金13840万元(其中:中央基建投资2310万元,省、市、县各配套330万元,融资资金10540万元),完成823套82500平方米搬迁安置房建设,安置搬迁贫困群众3300人。2017年投入易地扶贫搬迁资金35688万元(其中:中央基建投资4163.6万元,省、市、县各配套594.8万元,融资资金29740万元),建设安置房1565套148700平方米,安置贫困群众5948人,目前已全部完成建设任务,搬迁群众入住率达90%以上。栾川县复垦券A券共交易381亩,30万/亩,收到交易资金1.14亿,专项用于易地扶贫搬迁户搬迁后原宅基地土地复垦、迁入地基础设施建设和补贴建档立卡搬迁群众。目前土地复垦工作正有序进行,财政部门已拨付复垦启动资金750万元。
二、易地扶贫搬迁目前存在的问题
栾川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已进入攻坚阶段,现阶段还存在一些实际问题亟待解决。
(一)部分贫困户思想存在顾虑
经调查,占90%的搬迁群众搬迁意愿强烈,认为搬迁带来了交通、住房条件的改善和上学、就医的方便。但是还有10%不愿意搬迁,担心搬迁后离耕地太远,且新建安置房人均住房面积不能超过25平方米,大多数没有配套生产用房,生产不便,如果不种地,生计难以维持,若交出原宅基地,想回也回不去。这些原因导致还需依靠种养殖业养家糊口的贫困户顾虑重重,不愿搬入新居或不愿拆旧复垦。基层在同时执行“贫困户应搬尽搬”“搬出后有事可做”“搬迁后拆旧复垦必须达到100%”等政策要求时左右为难。
(二)土地复垦难度大,资金拨付进度慢
根据河南省土地复垦相关要求“旧房及宅基地退出后要优先复垦为耕地,复垦后耕地质量等级应达到7等地以上”。因栾川县山大沟深,坡地多平地少,搬迁户居住分散,平均每户宅基地占用2分地左右,腾退的旧房及宅基地大多不符合复垦条件。实际工作中各乡镇大多采用土地置换方式进行复垦,即对集中连片的其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复垦予以补充。但是大多为工矿废弃地、空心村、砖瓦窑,位置偏僻、土壤条件差,基础设施薄弱,要达到“旱可浇,涝可排”的7等地标准难度非常大,“占优补优”的耕地占补平衡政策难以落实,复垦券资金拨付进度缓慢。
(三)后续可持续发展是难点
虽然目前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多种措施来解决搬迁群众生活、就业和发展问题,但是如何强化后续帮扶措施,注重环境、产业、政策的可持续性,保证稳定脱贫,巩固扶贫成果,发挥财政资金的最大效益,实现可持续发展是接下来面临的又一难题。
三、推进易地扶贫搬迁的对策与建议
(一)加强政策宣传,解除群众后顾之忧
帮扶干部要进一步吃透拿准易地扶贫搬迁各项政策和文件精神,做到政策宣传到位,方案解释清楚。对于拥有农村宅基地的搬迁户,在搬迁入住安置房后自行拆除旧房的,可给予一定拆旧复垦奖励,退出的旧宅基地使用权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同时由搬迁户优先承包。对于集中建设的安置点,在严格控制住房面积不超标的前提下,可由项目公司投资配建附属生产用房并拥有产权,允许搬迁户租赁使用或免费使用一定年限,使安置住房既不超面积、不超成本,又有产业发展用房,给搬迁户留下发展空间。加强搬迁群众的技能培训、增加就业岗位,必要时进行社会保障兜底,解除搬迁群众在生产生活上的顾虑。
(二)加大基础设施建设配套投入
以政府为主导,调动各方面的力量,整合各方面的资源,加大易地扶贫安置区基层设施的投入力度,财政资金重点向道路、饮水、教育、文化、医疗等方面倾斜,尽快改善搬迁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引导其创业发展增收致富。
(三)大力进行提质改造,适当降低山区土地复垦标准
易地扶贫搬迁领导小组、国土、财政相关部门要积极研究对策,国土部门加强对乡镇土地复垦业务指导,因地制宜对置换土地进行提质改造,提高现有土地等级;易地扶贫搬迁领导小组加强对复垦项目的督导;财政部门进行资金测算,对提质改造超出复垦券资金部分通过县级配套予以保证。建议上级有关部门适当放宽山区易地扶贫搬迁复垦土地验收标准,进行实地调研,“特殊情况,特殊对待”,适当降低山区土地复垦验收标准。
(四)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实现可持续发展
一是加强就业创业技术培训,提供就业岗位。加大财政资金在农技人员队伍建设和农村就业创业技术培训方面的投入,在农户产业发展和项目经营方面进行长期跟踪和定向指导。根据搬迁群众的就业发展意向,结合现有的中钛集团包装袋加工、“巧媳妇”服装加工、义乌来料加工等就业项目,为搬迁群众安排适合的岗位,实现其在家门口就能就业增收。
二是搬迁安置与产业发展同步推进。统筹整合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相关涉农资金,加大搬迁后续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重点扶持农业、林业、旅游、来料加工四个产业。实施休闲农业乡村游;结合栾川旅游優势因村施策带动发展特色农业;发展食用菌、核桃、苗木花卉,可依托当地“栾川印象”品牌,进行农副产品深加工和对外营销,提高农副产业附加值。引导搬迁户从事相应的产业发展,帮助有资金及技术需求的搬迁户享受政策支持,让搬迁群众实现长远稳定增收。
三是探索资产收益扶贫新机制,拓宽搬迁对象的增收渠道。可通过以下途径探索资产收益扶贫新机制:1、管理运营好光伏发电扶贫项目,发电收益补贴给搬迁群众,保证每年每户可以有3000元左右的收益。2、用好、用活复垦券A券资金。一方面可将搬迁后保留的旧房、宅基地及复垦的耕地等所有权归集体所有的资源,经迁出地群众同意,依托现有平台公司或集体统一经营,用于旅游开发、特色农业等项目,产生的收益分配给搬迁群众。另一方面,财政部门专账核算资金收支情况,将溢出15万元/亩部分开展长期投资理财,采取委托管理方式,与河南省扶贫公司签订委托投资协议,由其代理进行投资理财,定期将投资收益返还搬迁群众。通过多种渠道,充分发挥复垦券A券资金的作用。
易地扶贫搬迁是新时期解决贫困地区群众“挪穷窝、换穷业、拔穷根”的治本之策,只有通过加强对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的宣传力度,联合各方力量,整合资金,加大基础设施建设配套投入,以产业扶贫带动就业,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才能使贫困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
参考文献
[1]《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指导意见》.
[2]蓝都云.《贫困山区易地扶贫搬迁存在困难及对策》 [J]. 《农民致富之友》,2016,09:4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