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正军,蒋育红,丁玉江,朱传跃
(安徽工业大学 建筑工程学院 安徽马鞍山 243002)
在城市停车系统中,停车设施的供应需遵循建筑物配建为主,路外停车设施为辅助,路内停车位为补充[1]的设置原则。路内停车作为停车系统的重要补充手段,大多数城市近期均需要一定规模的路内停车位平衡供需,未来也需要适量的路内停车位调节停车需求、补充特定地区车位供应。混合交通条件下设置路内停车泊位作为最普遍的一种路内泊位的设置方式,研究其泊位设置对动态交通的影响,确定其设置条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路内停车泊位的设置对动态交通产生的影响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占用了非机动车道带来的影响,二是停放车辆的驶入驶出对交通产生的影响。
混合交通条件下路内停车泊位占用非机动车道,迫使非机动车向邻近机动车道偏移或侵占机动车行驶,对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均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对机动车的干扰影响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指自行车部分占用机动车道行驶,从而阻碍了机动车的顺畅行驶,迫使机动车减速,造成延误;另一方面是指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正常行驶,但由于侧向接近机动车道,驾驶员出于安全原因会降低车速行驶。
对非机动车的干扰影响:加剧了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道行驶的频率,造成行驶过程中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造成了非机动车道剩余宽度减小,进而也降低了非机动车的行驶速度。
图1 对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干扰示意图
路内停车泊位停放车辆的驶出和驶入均会阻断路内正常行驶的交通流,当道路交通量较大时,车辆的驶入驶出往往会放弃等待足够的行驶空间,选择强行穿越,给路段上的车辆带来很大的干扰,甚至造成交通阻塞,称之为“阻滞效应”[2];同时也会影响非机动车的正常行驶,出现非机动车“见缝插针”的现象,交通组织混乱。
图2 车辆驶入驶出对机动车流的干扰示意图
综合考虑路内停车泊位设置对动态交通带来的影响,混合交通条件下设置路内停车泊位时需对相关设置条件严格要求。
混合交通条件下,对路内停车泊位设置条件研究做出以下假定:
1.停车位类型均为小型车停车位,且设置形式采取平行式停车泊位;
2.停车位尺寸:长6 m、宽2.5 m,条件受限的情况下,宽度可适当降低,但最小不应低于2米[3]。
3.停车位设置时只能占用最靠近路缘石的一条车道[4]。
路内停车泊位设置必然会对路内交通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路内停车设置时应根据不同道路等级及道路功能给出不同设置要求。快速路及主干路基本不会出现混合交通的情况,故不在本次研究范围内。次干路应根据其功能不同明确出不同设置要求,交通性次干路不应设置路内停车泊位,集散性次干路在条件允许下可设置;支路等级较低且功能为集散作用,故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设置路内停车位。
路内停车应充分考虑路内停车泊位设置后,车道的剩余宽度能否保证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正常通行,因此在设置路内停车泊位的路段应对道路宽度给出明确的要求。具体要求详见表1。
表1 设置路内停车泊位的道路宽度
注:表中车行道宽度约束为单向单车道的情况,对于单向多车道的情况需另行分析。
机非混合车道设置路内停车泊位的方式会造成路段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服务水平降低。为保证路内泊位设置后机动车及非机动车仍能保持一定的服务水平,机动车服务水平应保证位于C级以上即处于稳定流的中间状态,同时非机动车流需位于二级服务水平以上即处于稳定骑行的状态。饱和度能够比较直观的反映现有道路的服务水平,路内停车泊位的设置需在道路饱和度(V/C)满足表2的情况下进行。
表2 高峰小时饱和度下的设置条件
注:两项V/C值需同时满足。
交叉口的顺畅运行对道路交通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防止对交叉口处交通产生较大的影响,路内停车泊位设置时与交叉口的间距应以不影响行车视距为设置原则[5]。对于信号控制及主路优先类交叉口建议与相交的城市主、次干道路缘石延长线的距离不小于20 m,与相交的支路缘石延长线的距离不小于10 m,对于无信号或缺乏交通管制的交叉口应保证与相交道路停车视距三角形范围内不设置路内停车泊位。
路内停车泊位的设置还会对路段机动车驾驶员、路段开口处人行横道的行人以及进出开口的机动车驾驶员之间的视距产生较大的影响,造成视距不良,产生较大的安全隐患。因此在路段开口处,路段与开口形成的安全交叉视距三角形范围内不允许设置路内停车泊位。
图3 视距三角形示意图
综合本章研究分析得出路内停车泊位设置需满足较低的道路等级、足够的道路宽度、较高的服务水平及距离交叉口合适的间距等条件。
安居路位于马鞍山市主城区,道路主要服务于两侧居住小区及沿线商业出行,是一条南北向的城市支路,设计车速为20 km/h,红线宽20 m,机动车双向两车道,现状机非混合车道两侧均有大量机动车违章停车。为满足周边出行及停车需求,结合马鞍山市安居路道路改造,拟在机非混合车道边缘设置路内停车泊位。
1.道路断面
安居路现状断面采用一块板形式,断面划分为:6.5 m人行道+7 m机非混合车道+6.5 m人行道,道路的标准横断面如图4所示。
图4 现状安居路标准横断面
2.交通情况调查
(1)交通量调查
对安居路路段进行持续性高峰小时交通量调查,考虑周边用地性质主要为居住用地及沿线商业,分析叠峰与错峰现象,确定17:00~19:00为调查时段。具体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交通量调查数据见表3。
表3交通量调查表辆
车种时段小汽车非机动车南行北行南行北行17:00~17:1552439593~17:306048103102~17:457863118115~18:008359122114~18:157953120122~18:307348116113~18:456950113110~19:005744102106合计551408889873
注:表中小汽车的数量为其他车型已折合成小汽车后的结果。非机动车中电动自行车所占比例约为63.2%。
选择17:30~18:30为高峰时段,机动车南行、北行高峰小时交通量分别为313 pcu/h、223 pcu/h,非机动车南行、北行交通量分别为476 pcu/h、464 pcu/h。
(2)饱和度(V/C)计算
利用计算公式计算机动车、非机动车南北行的饱和度。
其中:
Q:表示饱和度;V:表示路段交通量(pcu/h);C:表示路段通行能力(pcu/h)
计算结果如表4所示:
表4 单侧道路高峰小时饱和度计算结果
从表4可以看出机动车单侧道路高峰小时饱和度最大值为0.55,非机动车单侧道路高峰小时饱和度最大值为0.60。
3.现状停车调查
安居路全长260米,周边用地性质为居住小区及部分沿线商业。小区为老旧小区,修建时未建设相关停车设施,现状机动车主要停放在小区内部路上、部分绿化上以及安居路机非混合车道边缘处,现状安居路周边停车位缺额较大。安居路与雨山路交叉口东南角设有一地上停车场,共30个停车位,停车位数量较少,且周转率较低,不能满足周边停车需求。
1.停车设施供应不足,停车需求大,需要一定的路内停车泊位作为补充。
2.机动车占用两侧非机动车道违章停车现象严重。
3.两侧非机动车道被占用,非机动车行驶空间被压缩,被迫驶入或靠近机动车道行驶,降低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行驶速度,同时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为缓解安居路周边小区夜间停车及沿街商业的路内停车需求,从于安居路设置路内停车泊位为目标出发,复核路内停车泊位设置条件并对相关条件不满足的情况做出改善。
图5 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违停
1.道路等级与功能
安居路为城市支路,主要功能是集散性,满足路内停车对道路等级与功能的要求。
2.道路宽度
安居路为双向通行的机非混合车道,车道宽7米,不符合双向通行时设置路内停车泊位的道路宽度,建议保持红线宽度不变,机非混合车道左右两侧各压缩人行道1米,重新进行车道划分。
3.交通量
对安居路进行高峰小时交通量调查,确定安居路路段机动车高峰小时交通量饱和度(V/C)为0.55,小于0.75,路段非机动车高峰小时饱和度(V/C)为0.6,小于0.7,均满足路内停车泊位设置的饱和度要求。
综上所述:综合道路等级、道路宽度及交通量的条件,将机非混合车道拓宽至9米后安居路可以设置单侧路内停车泊位,同时还应在设置路内泊位时考虑与交叉口及沿线开口的合适距离,改善方案标准横断面如图6所示。
图6 安居路路内停车泊位单侧设置横断面图
本文对混合交通条件下路内停车的相关内容展开研究,分析混合交通条件下路内停车泊位设置对动态交通产生的影响,进而以道路等级与功能、道路宽度、交通量及距交叉口及道路开口的距离为切入点研究混合交通条件下路内停车泊位的设置条件,最后以马鞍山市安居路实际调查情况入手,分析现状存在的问题,并将上述设置条件应用于安居路道路改造中。
[1] 王锦阳. 苏南中小城市停车规划关键问题研究-以江阴市为例[D]. 上海交通大学, 2008
[2] 陈 峻, 梅振宇等. 混合交通流条件下基于路内停车设置的路段车速阻滞模型[J]. 土木工程学报, 2007, 40(9): 95-99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 GA/T850-2009[S]. 北京: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10
[4] 刘 聪, 牟振华. 机非混行条件下路内停车带设置规模研究[J]. 黑龙江交通科技, 2016, 264(2): 141-145
[5] 魏 岗. 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模研究[D]. 西安:长安大学,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