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校外学习中心是远程教育主办高校的校外延伸,是主办高校学习支持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校外学习中心因受多方因素影响,在办学过程中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办高校只有对学习中心进行有效的综合管理和服务,才能使它的职责得到充分体现和正确执行,成为教学质量的有力保障,实现规模、质量、结构、效益的均衡发展。
关键词:网络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管理服务
随着网络学历教育的迅速发展,校外学习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数量也不断攀升。中心对学生提供的管理服务贯穿于学生整个网络教育学习过程,对于各中心的学生来说,从某种意义上,中心就代表着主办高校。中心数量规模的壮大,在为广大学习者提供学习便利的同时,也产生了一些问题。特别随着2014年1月国务院发文“取消和下放利用网络实施远程高等学历教育的网校审批”,以及2015年10月国务院“取消教育行政部门对校外学习中心(点)审批”的决定,意味着未来主办高校和校外学习中心数量将继续上升,网络教育市场也将面临更激烈的竞争,因此校外学习中心管理服务亟需加强,如此才能提高主办高校整体办学水平,保障网络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一、校外学习中心办学过程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借助网络教育,追求中心利益
部分中心存在办学理念有偏差、只重招生不重办学、招生组织工作不规范等现象,在招生宣传中未能按规定对考生开展正确引导,甚至出现虚假承诺等不良现象,教育理念淡泊,自律意识缺乏。
(二)巧立名目,增收费用
网络学历教育作为业余在职学习的一种形式,其学习者多为在职人员,作为工学矛盾突出的学习者,中心的“学习支持服务”对他们能顺利完成学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恰有部分中心利用了学生因繁忙无暇顾及的情况,将本该为学生提供的“通知提醒”等助学服务转变为“增值服务”,向有需求的学生收取增值费用。
(三)“过度服务”,考紀意识薄弱
教务工作是网络教育的核心部分,部分中心教学组织管理不够细致、考务工作组织不力、出现考风考纪问题,有的甚至提供大包大揽的“过度服务”。这些问题如未能有效解决,必然影响到主办高校网络教育的质量,进而影响到网络教育的良性发展。
二、办学问题主要成因分析
校外学习中心所属的单位性质多种多样,既有公办院校,也有民办院校,还有各类培训机构,因此他们的发展目标、价值理念、自律意识都有着不同的特点。随着中心数量的增加,以及中心分布区域的扩大,主办高校在有限的人力资源范围内难以保证对每个中心进行严格有效的监督管理,中心便有了较多的“自主权”, 由此,部分教育理念有偏差,自律意识淡薄的中心便容易采取各种手段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另外,许多中心管理队伍单薄,但却“身兼数职”,承担着多所网络院校的办学工作,实际办学质量无法得到有效保证,同时,在网络教育所面临的“劣币驱逐良币”的“逆淘汰”困境下,中心为满足自身发展需要,弱化了教育价值观,放松了对学生督学,这也是问题产生的根源之一。从学习者角度来看,参与网络学历教育的学习者多为社会在职人员,工学矛盾突出,他们中的很大一部分有着“毕业捷径”需求,这也给各类违规行为提供了滋生的土壤。在多重因素的综合作用下,办学者与学习者之间的“双赢模式”屡禁不止。
三、加强校外学习中心管理的路径分析
(一)主办高校设立“校外学习中心支持服务部”
要使学习中心的职责得到充分体现和切实执行,须对学习中心进行综合有效的管理与服务;要实现网络教育的规范办学、良性发展,也须对学习中心加强过程监管。“校外学习中心支持服务部”的设立将使主办高校对学习中心的管理服务更加充分与全面。该部门应具有统筹、协调中心相关工作的责任和权力,对中心所有的重要环节都必须了解,以便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定期走访中心,加深沟通交流,也对中心进行培训、检查、指导,该部门将在各相关业务部门对口业务管理的基础上,发挥协调作用,开展对校外学习中心的综合管理与服务。
(二)完善制度建设,加强过程监控,促进规范管理。
对校外学习中心的管理,主办高校应在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基础上,编制具体的、有针对性的《校外学习中心管理手册》,定期更新,及时收编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考试办法及本高校教学、财务、考务等相关的政策、规定。此外,建立中心人员培训制度、中心考评奖惩制度等,并逐步确立中心管理的质量监控体系。
1.培训制度
教育部关于网络教育招生方面的相关通知明确要求“要对校外学习中心招生人员定期开展培训”, 要切实提高各学习中心的规范操作、服务水平,加强常态化的培训十分必要,办学理念、办学模式、办学规则等方面内容的培训应常抓不懈,以不断提升校外中心人员的服务理念和职业素养。
2.考评奖惩制度
除认真组织、督促校外学习中心参加当地教育厅组织的年检年报和评估外,还应由质量监督部门开展对中心的检查、考核。特别应根据考试制度、纪律构建相应的考试评估机制,将考试工作作为对中心招生工作资质的一票否决项目。在日常工作中为各个校外学习中心建立档案,出台校外学习中心定量考评细则,根据考评结果进行相应的奖惩。为了确保校外学习中心的质量,也应建立严厉的淘汰机制,对违规的中心进行停招整顿。
3.质量监控体系
对各项工作实施流程化管理,根据主办高校各职能部门的工作环节,结合点、面、职责、工作量等要素,编写出详尽的工作流程,再下达至各中心执行,形成既有科学分工,又有密切合作的良性循环工作机制。针对招生、考务、学习支持服务等关键环节,探索制定招生推广、督学导学、考试管理等业务的统一操作标准,努力实现校外学习中心规范化的外在形象,规范化的服务水准,规范化的业务流程。在满足标准的前提下,鼓励各个中心发展自身的特色。
4.月检月报制度
结合每月工作,检查本月工作完成情况,以加强对校外学习中心学习支持服务工作的及时监控和过程管理,全面审定检查中心的建设、管理、助学、服务等诸项工作质量,可将月检月报情况列为奖惩的一项重要依据。
(三)走动管理与信息化手段双管齐下
保证每年定期召开校外学习中心现场会议,此外可结合工作发展需要按片区召开中心主任工作会或视频会,积极打造中心与高校、中心与中心的研讨交流平台,互相促进、共同提高。与此同时,主办高校应加强走动管理,现场指导,加强过程监管,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和惩罚力度,定期到各中心查看,重点查看入学考试组织、期末考试组织、考场安排、试卷整理存放情况等。
网络教育是信息化发展的产物,其管理途径的信息化高效化也将是未来的必然趋势,通过信息化手段建立远程考场监控系统,并逐步建成网上阅卷、答卷存档、字迹比對系统,以此挤压违规行为的可操作空间,形成校外中心良好的考试秩序环境,树立高校优质教育品牌,维护高校社会声誉。
(四)达成质量共识,实现共同发展。
在发展的问题上,主办高校与各校外学习中心要达成共识,坚持规范管理,强化内涵发展,注重质量提升。监管、指导、扶持、理解、培育所属学习中心,是主办高校应尽的职责。校外学习中心能否办得好,能否符合主办高校的办学要求,关键还在于主办高校对学习中心的日常沟通、指导的渠道是否畅通,对学习中心的过程化管理、监督是否落实到位。除了履行教高厅所规定的主办高校十大职责,还应加大对目前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管理服务工作。
网络学历教育要发展,一定要处理好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四者之间的关系,这其中,质量是核心,是近期效益的双刃剑,是中长期效益的生命线。效益与质量是辩证统一的关系,除去质量则难有长期效益。规范办学、确保质量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先决条件;管理到位、服务完善则是实现高校与中心共同发展的有力保障。主办高校与各学习中心要加强沟通、互相理解支持,不断提高学历教育质量和服务地方、服务社会的能力,大力提升核心竞争力,形成高校、中心事业整体推进、持续发展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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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陈巧(1983—),女,福建连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