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检新首席》系列报道之二60后成省级法院院长主力军

2018-04-23 09:03孙洁
民主与法制 2018年13期
关键词:省高院本科毕业高院

本社记者 孙洁

省级法院“掌门人”的人事变动一直是舆论关注的焦点。党的十九大报告确定未来发展布局的顶层设计中,全面依法治国是基础性的重要保障。

本社记者通过梳理31个省级法院“掌门人”的公开简历发现,本轮31个省级法院“掌门人”换届,正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体现。

截至目前,31个省级法院的“掌门人”已经全部上岗,有20人是“新面孔”,其中有11人留任,分别是:北京市高院院长杨万明、天津市高院院长高憬宏、河北省高院院长卫彦明、山西省高院院长邱水平、吉林省高院院长寇昉、黑龙江省高院院长石时态、江西省高院院长葛晓燕、湖北省高院院长李静、广东省高院院长龚稼立、重庆市高院院长杨临萍、西藏自治区高院院长索达,其中,葛晓燕、杨临萍、李静这3位女将均得以留任。“新面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院院长巴哈尔古丽·赛买提也是一名女将。

记者总结发现,60后成了省级法院院长主力军,并且他们大都高学历,毕业于名牌大学,具有法学专业背景。

名校毕业 普遍具有法学背景

本轮换届最突出的特点就是重视专业性,31个省级法院“掌门人”几乎都是科班出身,本科毕业院校也基本都出自传统的“五院四系”。

我国法学教育界曾有“五大护法”和“四大金刚”(也称为“五院四系”)之说。“五大护法”指原隶属于司法部的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政法学院(现已并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和西北政法大学,“四大金刚”指的是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和吉林大学4所高校的法律系。

这31人之中,哪所学校毕业的最多?记者统计发现,有5人本科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学院),分别是:上海市高院院长刘晓云、江苏省高院院长夏道虎、浙江省高院院长李占国、云南省高院院长侯建军、陕西省高院院长李智,其中只有李智是刑侦专业,其余4人都是法律专业。

有4人本科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分别是:山西省高院院长邱水平、黑龙江省高院院长石时态、四川省高院院长王树江、青海省高院院长陈明国。

有4人本科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律系,他们是:北京市高院院长杨万明、天津市高院院长高憬宏、内蒙古自治区高院院长杨宗仁、海南省高院院长陈凤超。

有4人本科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分别是:福建省高院院长吴偕林、湖北省高院院长李静、广东省高院院长龚稼立、甘肃省高院院长张海波。

有两人本科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分别是:江西省高院院长葛晓燕、宁夏回族自治区高院院长沙闻麟。

有两人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学院),分别是:山东省高院院长张甲天、湖南省高院院长田立文,其中田立文是进修的硕士,后来又在武汉大学刑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

值的一提的是,31位省级法院院长之中,只有3人不是法学本科专业背景,其余28人都具有本科法学专业背景,占比90.32%。

2013年,中国新闻周刊曾公开报道过一篇文章:《官方资料显示:内地31名高院院长中7人无任何法学学历》,如今,这一现象已不复存在。

全国人大代表、律师李亚兰认为,科班出身的法律人,其知识积累、阅历都比较深地受法律影响,更容易形成对法律的敬畏、对司法公正的追求。

高学历 硕士博士占多数

政法队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随着时代发展,省级法院院长学历近年来不断提升。

学识水平、视野开阔程度往往会影响从政者的执政水平,高学历、高学位也成为本轮省级法院院长换届的突出特点。

此次换届,31位省级法院院长中,拥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有27人,占比87.10%;大学学历、学士学位仅有4人,占比12.90%。其中拥有法学博士学位的有12人,分别是:天津市高院院长高憬宏、内蒙古自治区高院院长杨宗仁、黑龙江省高院院长石时态、江苏省高院院长夏道虎、安徽省高院院长董开军、福建省高院院长吴偕林、湖南省高院院长田立文、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院院长黄海龙、海南省高院院长陈凤超、重庆市高院院长杨临萍、贵州省高院院长韩德洋、青海省高院院长陈明国。其中,石时态被媒体称为“学霸型”官员,本科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2001年和2010年先后两次赴美国加州大学培训和学习,他还著有《民事执行权配置研究》等专著和文章。

“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是政法队伍的发展方向。2016年4月25日,在全国政法队伍建设工作会上,孟建柱首次提出法院院长和检察院检察长的任职要求:除了具有担任领导干部所需的政治素质外,还应具有法学专业知识和法律职业经历。现在看来,省级法院院长已经全面实现了此前提出的任职要求。

暨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张鸿巍评价道,在我国现行四级法院组织架构中,省级法院在思想政治工作和审判业务工作等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特别是在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域之内。高院院长学历的大幅度提升,从很大程度上显示出审判业务更加专业化的趋向,有助于进一步加强和深化对省高院内设机构以及对中级和基层法院的相关业务指导与监督有着深远的实践意义和价值。

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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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富力强 专业化水平高

此次省级法院院长换届,60后成为了主力军,各省级法院院长正值黄金年龄,年富力强。

记者经统计发现,60后共有25人,占比80.65%,其余6人为50后。31位省级法院院长平均年龄为56.1岁,最年长的两位今年均为61岁,分别是:河北省高院院长卫彦明、辽宁省高院院长张学群。

最年轻的是今年50岁的福建省高院院长吴偕林,他与之前浙江省高院院长陈国猛一样,为史上最年轻的省级法院院长,现陈国猛已任中央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副部长级)。

而2014年,所有省级法院院长平均年龄为57.4岁,60后省级法院院长仅有5名,相比之下,本轮换届60后省级法院院长增加了4倍。按照惯例,副省部级官员的退休年龄是60岁,据悉,1956年生人的黄克同志就是因为年龄原因不再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院院长职务。

此外,专业化水平高也是本轮换届的特点,每一位省级法院院长不仅法学背景突出,在职业生涯中也表现优异。全国审判业务专家代表着审判领域最高荣誉,曾获得该殊荣的省级法院院长共有3位,他们是:吴偕林、田立文、杨临萍。

总结看来,本轮换届,省级法院院长的年龄优势、高学术水平再加上丰富的工作专业经验,无疑会让他们在省级法院院长的岗位上大有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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