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雨兼程“执行”路
——记唐山市中级法院执行局乐亭执行大队队长马守国

2018-04-23 09:03张君刘如涛
民主与法制 2018年13期
关键词:乐亭县乐亭执行

本社记者 张君 刘如涛

在河北省唐山市法院执行系统中,马守国无疑是一个颇具“符号”色彩的人物。这个现任唐山市法院乐亭执行大队队长的五尺汉子,虽然已经年逾半百,却依然保持着年轻人那种“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旺盛斗志和激情,他也因此连续五年被唐山市中院荣记三等功,在领导和同事们的心目中树立起了敢打能拼、不惧艰险的“拼命三郎”形象。

马守国从事法院执行工作近十年来,凭着自己对法律的忠诚与执著,带领着他的团队,在法律执行的荆棘之路上风雨兼程、奋力跋涉,在捍卫着法律尊严的同时,也留下了自己一路风尘一路歌的奋斗足迹。特别是在2016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部署开展“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开始向“执行难”发起总攻之后,马守国更是以不辱使命的强烈责任感,带领团队攻坚克难、屡破“坚冰”,从而在2017年年初唐山市“抓老赖、搜财产、保民生”活动中,因为战绩不俗而荣立集体三等功,显示出了过硬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马守国的团队也借此成了唐山法院执行队伍中的一支“王牌军”。

“总攻”在“阵容不整”中初战告捷

2016年6月,当乐亭县法院按照上级部署,开始向“执行难”发起总攻的时候,尽管摆在马守国面前的是3000多件有待执行的案子,但在他手下却只有4名正式干警。警力不足、“阵容不整”,似乎预示着马守国在“总攻”发起后的“冲锋”之路注定不会平坦。

打仗离不开战士和枪,而要攻克“执行难”顽症,同样需要有一支能征善战的队伍。由此,马守国开始了四处奔走的“招兵买马”工作。值得庆幸的是,在县人民法院、国有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等单位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没用多长时间,一支由24人参加的执行大队便“扩编成军”,并开始迅速投入到破解执行难的工作之中。

法院的“执行难”问题可以说是由来已久。这种情况的存在,既成了制约法律意志得以伸张的“堰塞湖”,同时也成了严重影响社会和谐与稳定的一条“震裂带”。作为一名法律意志的捍卫者和执行者,“人生为斯事而来”可以说就成了马守国面对挑战的不二选择。已是知天命之年的马守国,对自己没有更多的考虑,他顶着重重压力,开始了艰难的破冰之旅。

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马守国十分重视向“执行难”打响的第一枪。经过仔细筛选,他将“总攻”的突破口锁定在了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执行工作上。在这起执行案件中,“老赖”租赁县城一家企业的闲置厂房,合同期满后,他以机械太重难以拆除等为借口,长时间赖在那里不走。为了保障执行万无一失,马守国首先请示唐山市中院执行局二分局从外县派来增援队伍,随后在执行的这天一大早,马守国带着队伍和起重设备来到现场。他义正词严地对被堵在办公室里的“老赖”讲:“摆在你面前有两条路,一条是继续赖在这里不走,一条是按照法院的裁定搬出。如果继续赖在这里,今天将依法采取果断措施,由执行大队强搬。何去何从,由你选择!”“老赖”一看“兵临城下”,再也没有任何“回旋”的余地,只得垂头丧气地答应一周内全部清场搬走。

动真的,来实的,一举拔掉了这个顽固的“钉子”,在社会上引起了不小震动。首战告捷,非同凡响,从此一发而不可收。到2016年年末,乐亭执行大队共执结案子958起,在全唐山市名列前茅。

>>唐山市中级法院执行局乐亭执行大队队长马守国 乐亭县法院供图

破解“执行难”就要敢啃“硬骨头”

过了这道梁,还有那座山。这个案子还没等执结完,新的案子又接踵而至,且案情复杂,盘根错节。攻克“执行难”,既是一种法律与“老赖”之间的较量,同时也是对执行者韧劲、耐力、意志、决心和智慧的一种考验。这一点,从执行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这个“大个头”的案子中可见一斑。

这家公司位于乐亭沿海开发区,占地75亩。在修建了地坪、院墙、水房、警卫室后,工程戛然而止,成了“人去楼空”的“僵尸项目”。

乐亭执行大队在依法清理这个“僵尸项目”中,涉及该公司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11件,涉案标的4000余万元。在执行过程中,对该公司土地使用权依法评估后,先后进行三次司法拍卖,但因种种原因均流拍。

又一块“硬骨头”摆在马守国面前:该宗土地如果申请执行人得到土地使用权,必须按照开发区的总体规划进行建设,并且如果两年内达不到一定的建设规模,土地将由县国土局依法收回,这样不利于保障申请执行人的权益;如果申请执行人成为该宗土地的使用权人后,每年需要缴纳35万元的土地使用税,这是一笔不小的经济负担;此外,新的土地使用权人存在再次利用土地融资、抵押、借贷等风险,不仅使该宗土地不能得到充分开发利用,而且直接影响招商引资和开发区的整体发展。

马守国经过统筹考虑,权衡利弊,决心打破惯性思维,开拓出一条执行新路。

——对接上级法院找靠山。他将案情逐级上报,得到县法院、市中院和省高院的支持。省高院执行局明确指示:该宗土地的拍卖前提,必须符合当地园区的整体发展规划,否则不予拍卖、折抵等变更土地使用权。

——对接政府部门找路径。带着该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解封和变更问题,与开发区会商,敲定通过招商引资,引进符合规划的化工企业,并且按照流拍价格,买受该宗土地。

——对接招商部门找客户。通过与招商局沟通,由其牵线搭桥,引进北京生态家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接该宗土地。

该案件的成功执结,依法保护了当事人的权益,催生了新企业的入驻,盘活了土地,发展了当地经济,为全市依法解决“僵尸企业”执行难,提供了可复制的成功模式。

“子规夜半犹啼血,不信东风唤不回。”其间,马守国不知跑了多少里路,度过了多少不眠之夜,体重降了近10公斤,终于啃下了这块“硬骨头”。由此,这个“执行难”中的“大个头”被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运用机制创新解决“执行难”痼疾

执行案件中存在不能执行的问题由来已久,影响了法院的威信,损害了法律的威严,制约了司法公信力的提升。在执行工作中,马守国发现被执行人转移、藏匿、变卖财产,想方设法规避执行屡见不鲜。有的甚至敢于把查封的机动车、狐狸貉子毛皮、机械设备转移、变卖,将所得款挪做他用。

这使得马守国深深感到,强化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入罪判刑的力度,强化刑事威慑作用迫在眉睫。但只靠执行大队的力量还远远不够。排好大船好冲浪。2016年7月,恰逢唐山市中院、检察院、公安局联合下发《关于调整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移送办理机制的通知》,马守国与县公检法深度沟通协调,一个解决“拒执罪”联动协作的创新机制应运而生。

这一创新机制的主要特征就是:按照最高法关于执行办案流程节点管理规定,执行大队在立案、查询、控制等环节,严格按照时限要求,节节告知留痕,穷尽强制执行措施。对被执行人拒不申报财产、转移藏匿财产、有财产拒不执行或抗拒执行的,认真调查核实,及时锁定证据,为公安局立案侦查、检察院起诉、法院裁定判决打牢基础。

这个创新机制建立后,对于少数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被执行人,公检法加强协调配合,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为申请执行人平添了信心和力量,也为执行工作带来新变化。到目前为止,乐亭县公安局已立案侦查案件13起,向检察院移送起诉6起,法院已判决4起。

刘某和张某某均为乐亭县乐亭镇人。刘某申请执行张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办案法官查封了张某某的两个桃棚,责令其变卖果实后,价款交到法院。但张某某非但未交,还将价款偿还他人。张某某被行政拘留后,仍执迷不悟,执行大队遂将此案移送公安局。公安局立案侦查,并将张某某刑事拘留。迫于追究刑事责任,张某某将案款全部交清。2017年9月20日,因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乐亭法院依法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

公检法通力配合,形成合力,给被执行人以强大的震慑,从而使一些“难案”“硬案”“骨头案”迎刃而解,推动了执行工作顺利进行。

>>马守国与执行队员研究案情 乐亭县法院供图

“总攻”之中不让“舆论战”缺席

“老赖”之所以拥有赖以生存的土壤和空间,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因为没有对“老赖”形成一个充满厌恶、人人喊打的社会环境。铲除土壤和打压空间,舆论宣传的作用不可低估。除了搞好日常宣传外,执行大队每次集中攻坚行动,马守国总是主张舆论先行。2017年,乐亭执行大队在唐山电视台《聚焦执行》栏目中播出16期执行行动,在乐亭电视台《记者在行动》栏目中播出32期。节目采取多形式、多角度、全方位报道了执行工作。2017年1月,在最高法新闻局与网易联袂举办的“攻坚执行难,我们在行动”直播节目中,马守国带领执行大队,现场拘传拘留“老赖”11名,搜查现金15万元,得到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和网民的广泛赞誉。

在乐亭电视台举办的“涉拒执罪”系列专题节目中,马守国就案说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不仅收视率极高,而且在社会中引起强烈反响。一时之间,年过半百的马守国仿佛陡然“成名”,俨然成了乐亭县家喻户晓的“网红”。

农村妇女佟某在本县外镇养殖奶牛,一天清晨,有一头奶牛跑出牛栏,将附近一名老人撞伤住院,花去住院费等4万余元。佟某拒绝法庭判赔。到执行阶段,执行大队查封佟某4头奶牛后,她竟私自将奶牛变卖。当马守国找到佟某时,她的父亲老佟正好在场。老佟一眼便认出马守国来,他直截了当地说,你就是在电视节目中讲解拒执罪的,对照你讲的法律条文,我女儿的行为已构成拒执罪,我们认罪。随后他们在如数把钱赔付给了伤者之后,心怀忐忑的老佟还不忘叮嘱马守国一句:“千万不能给我们曝光呦!”马守国在当地群众中的“威名”,由此可见一斑。

如果说法律是执行之本,那么环境则是执行之要。营造良好的执行舆论环境,对于解决“执行难”起到了事半功倍的作用。

执行路上不言愁

“我不带头谁带头!”这是时常挂在马守国嘴边的一句话。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尤其是在执行中双方僵持的关键时候,马守国总是一马当先,迎难而上。

2017年8月的一天清晨,执行大队8名队员,驾驶一辆警车到40里外的姜各庄村去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被执行人夫妻俩住在村外的一个貉子养殖场,夫妻俩不仅态度蛮横,而且指使女儿小红与队员们对峙。小红强行上到警车里耍赖,谎称自己怀孕被抻,身体出了毛病。一会儿工夫,村里来了50多名围观的村民,有一些不明真相的村民还借机取闹起哄。马守国因为患感冒高烧正在输液,他闻讯后让医生拔下针头,带领6名队员驱车赶到现场。他拨开人群,亮明身份,冲着蹲在地上的夫妻俩说:“让你女儿从车里下来,有什么问题,我一个人留下解决。”正在这时,村支书记来了,他问清情况后,支持马守国的意见。队员们走后,马守国和村支书带着夫妻俩来到村委会。马守国向夫妻俩明理释法,讲清拒不执行的严重后果。通过马守国的一通儿思想工作,夫妻俩的心灵深受触动,表示马上还贷。

马守国每天的工作总是安排得满满的。逢年过节、双休日,这是他和队员们最忙的时候,因为这正是抓“老赖”的最佳时机。每到此时,马守国总是提前策划好,带领队员们精准打击,使一个个“老赖”无处遁形。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马守国时刻铭记习近平总书记的话语,在组织每一次集中攻坚行动中,总是向弱势群体倾斜,对涉民生案件及时开辟“绿色通道”,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执行款,使其享受到法律的温暖和公平正义带来的获得感。

2017年2月,执行大队受理申请执行人赵某等11名农民工劳动纠纷案后,仅用一天时间,60万元执行款全部到账,并发放到每个农民工手里。为表达感激之情,农民工送来五牛图牌匾,上面写着:伸张正义,执法如山。

2013年12月,退休职工李某在县城有一所单元楼,因急于居住,经人介绍,由李某某承揽室内装修。开工时,李某预付给李某某两万元装修费用。次年6月完工后,李某发现室内甲醛超标,门窗、瓷砖和改水、改电等均有质量问题,造成李某不能按期入住,只好在外租房。李某遂将李某某告上法庭。2015年12月,乐亭县法院判令李某某将李某单元楼中所有装修材料拆除,并赔偿李某房租费、交通费、质量鉴定费、诉讼费等共计人民币24000元。李某某不服,上诉到唐山中院,中院维持原判。2016年3月,唐山中院终审判决生效后,案件很快进入执行程序。李某某迫于强大执行威慑力,6月30日,主动缴纳24000元执行款,之后,又主动配合执行大队拆除装修材料。

天道酬勤。截至2017年年底,经过马守国之手已经受理的执行案达1234件,其中已经执结1139件,执结率92.3%,执行到账案款1.1亿元,执行中的各项指标均居唐山市法院执行系统首位。仅2016年以来,唐山中院为马守国荣记个人三等功两次,为乐亭执行大队荣记集体三等功两次。唐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彦明对乐亭执行大队的工作给予高度评价,他说:“乐亭执行大队的工作,有思路、有激情、有干劲。”为了宣传乐亭执行大队的工作,唐山中院还根据马守国及其团队的工作事迹,拍摄制作了微电影《定将马》,马守国在乐亭这片土地上再次“火”了一把。

老骥伏枥,从不言休。马守国不但姓马,而且也恰巧属马,于是在人们的感觉中,他就像一匹不知疲倦、识途引路的老马,带领他的团队,意气风发,心向未来,一心要把一个个没有执结的案子驮过险滩,到达彼岸,让法律伸张的意志不再出现断裂和淤滞,让法律的尊严傲岸地屹立在人们的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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