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汝强
摘 要:2016年3月,中央政治局会议把军民融合发展提升为国家战略,陕西省作为军工大省,正在着力打造国家军民融合示范基地,近期作者对辖内主要银行业机构支持军民融合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并提出积极对接;建立中介;完善增信等建议。
关键词:银行业;军民融合
中图分类号:F832.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0017-2017(11)-0018-02
一、基本情况
陕西省军工产业门类齐全,产业链条长,行业聚集度高,有航空、航天、兵器、船舶、核工业近百家企业院所,从业人员约30万人,已形成航空、航天、兵器三大产业基地和航空智慧新城、船舶科技、军工电子、通用航空、航空装备制造、航空维修服务、军民用新材料等七个园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等十二家国有大型军工集团在陕均有分支机构,综合军工实力稳居全国前列。同时,全省军民融合企业快速成长,全省军民融合创新型企业发展至500余家,西飞公司、航天四院、航天6院、陕西电子信息集团等4家龙头单位营业收入过百亿元,在陕军工单位投资或参股的各类民品企业达300余家,2016年全省军融合产业实现总收入近2500亿元。
近年来,辖内银行业机构积极对接相关企业和项目,探索军民融合产业特色化金融服务,取得初步成效。一是信贷政策上给予支持。在授信额度上适当倾斜,并给予一定的利率价格优惠;一些机构在业务环节上,通过建立项目储备库、打造专业营销团队、开通绿色通道等措施,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加快资金投放流程。二是对产品服务初步拓展。结合军民融合产业特点,积极进行产品创新,推出了“航空随享贷”、“军民融合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军民融合技术改造贷款”等产品。同时,探索通过应收账款质押、保理等产业链融资、参与产业基金等方式,积极满足企业资金需求。三是发展势头较好。截至2017年7月末,共支持军民融合企业289户,较年初增加23户;军民融合贷款余额185.14亿元,较年初增加42.78亿元,增长了30.05%。考虑贷款类型以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为主,实际累放贷款量显著多于贷款余额。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7年7月末,相关银行业机构军民融合产业专项建设基金余额12.78亿元,审批通过高新军民融合产业园项目64亿元产业基金。
二、特点与问题
(一)企业特点。一是大部分涉军企业涉密性强,保密度高,相关信息披露有严格的保密要求。二是受订单确认、货物验收等因素影响,军工企业应收账款金额较大、账期长,资金大进大出特点明显。三是部属军工集团财务公司对其下属公司资金进行归集管理,银行账户实行零余额管理,在银行无存款沉淀。四是“民参军”准入门槛高,“四证”办理周期长,一般需要2-3年时间。
(二)信息不对称。一是军民融合产业涉及行业众多,市场主体分散且所有制形式多样,缺乏统一的认定标准,目前银行业机构获取相关企业信息和融资需求的渠道比较狭窄分散,资金供需双方信息不对称,难以有效对接。二是银行业机构要求的企业订单、库存及财务情况等资料无法及时、全面获得,银行贷前调查和贷后管理存在一定困难。三是部分“民参军”企业生产经营技术性强,其面向的市场与传统企业有较大的区别,银行业机构在营销过程中,欠缺专业化人才和知识,不熟悉该类企业的产品和市场,难以准确判断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影响开展相关业务的积极性。
(三)“民参军”企业融资难。调研发现,“民参军”小微企业轻资产特征明显,部分科技型企业处于投入期、研发期,经营管理规范性较差,财务制度不健全,缺乏有效担保增信措施,这些风险因素都制约了银行对“民参军”小微企业的支持。截至7月末,辖内军民融合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6.14亿元,仅占全部军民融合贷款的8.72%。
(四)金融服务有待提升。军民融合涉及行业较多,发展变化较快,目前银行业机构的综合服务能力还不能完全满足行业发展的需要。一是多数机构只是在现有信贷政策框架下对军民融合产业进行适当倾斜,未结合军民融合产业特点,出台专门的军民融合产业信贷政策或指引,在授信审批、贷款发放上沿用现有的政策机制。如在现有信用评价机制下,以提供短期贷款为主,短期贷款占比57.78%,难以满足企业强烈的中长期资金需求。二是整体来看,银行业机构军民融合产业特色化、专业化产品还较欠缺,服务同质化、传统化问题较为严重,授信方式灵活度不够,多元化综合服务水平有待提升。
(五)配套机制有待完善。一是针对高科技、轻资产的“民参军”企业的科技创新服务中介机构发展相对滞后,尤其是权威的知识产权估值机构、科技项目评估机构等缺乏,知识产权估值难度高,导致银行在项目评估时缺乏参考,影响了办理相关贷款的积极性。二是对于军民融合企业的相关税收减免、贷款贴息及风险补偿等政策尚不明确。三是涉军企业脱密后,可以通过私募股权投资、风险投资等机构融资,增强自身资金实力,也为银行业机构信贷资金的介入分担一定的风险,但目前辖内该类市场化增信方式和风险分担机制较为欠缺。四是银行业机构尚未对军民融合贷款在绩效考核、不良容忍等方面出台专项优惠政策,对该类贷款多按普通贷款管理,也未出台相应的尽职免责措施,影响了一线经办人员的积极性。
三、工作建议
(一)积极对接。一是对于大型軍工集团的军工项目,采取“总对总”方式对接,由银行总行和军工集团签订协议,再将相关资金需求分配至各分支机构。二是对于“民参军”企业,建议政府相关部门搭建平台并对相关信息脱密,整合政策措施、产业信息、企业情况、资金需求等,便于银行业机构对接企业,降低营销和贷前调查的难度。三是对“军转民”项目,由银企双方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对接。
(二)建立中介。一是建立权威的专业评估机构,对企业的研发能力、技术水平、团队能力等软实力进行专业评估,为银行业机构的进入提供具有参考价值的评估信息。二是进一步健全专利权、商标权评估机构,完善知识产权交易体系,有效解决知识产权评估难、处置难的问题。三是搭建第三方平台,统一整合企业纳税、社保、订单等情况,便于银行业机构对企业诚信经营情况进行准确判断。四是军工龙头企业对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紧密度进行确认,便于银行业机构发展产业链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