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晶雯
摘 要: “适”是战国末期杂家学派最具代表性的思想,贯穿《吕氏春秋》全书的思想体系。它具有三层含义,适中、适应时势与恰当的时机。这一思想继承了儒家的中庸思想、道家顺物自然的思想和法家的名实观念,从其自身贵生、重己和适欲的思想根基出发形成体系,集中体现了杂家集他人所长而成己的思想核心和重视个体生命价值与欲望的特征。《吕氏春秋》中的“适”的思想是战国末期诸子百家相互渗透,以及战乱的时代背景共同作用下的产物。它为秦及后世提供了立身处世的指导和治国方略,对中国传统的思维方式有着深远影响。
关键词: 《吕氏春秋》 适 养生 个体生命 适欲
《吕氏春秋》作为在战国末期杂家的代表作,集先秦诸子各家之长而成己。在《吕氏春秋》的诸多思想主张中,“适”这一思想是最具代表性的,它从“情欲”出发,从养生到修身处世,再到治国王道,贯穿全书整个思想体系,集中体现了杂家对各家思想观念的融合和发展,是杂家思想形成的缩影。这种思想上合流演变为秦帝国乃至后世的发展打下了思想基础。
一、“适”的含义及思想内涵
从养生层面的“适欲”“适音”,到修身“适行”和治国“适威”,纵观《吕氏春秋》中主张“适”这一思想的论述,不难发现“适”具有多层含义。在同一个问题上,这些含义有时重叠,有时只突出其中的某一个。在对养生饮食的论述中,就可以看到“适”在不同指向上的不同含义。“凡食无强厚味,无以烈味重酒”的“适”指的是口之五味在浓烈程度上的适当,避免极端。“凡食之道,无饥无饱”的“适”就有两端取其中的含义,同时“饥饱”又有主观性,这个“适”就有符合或顺应自身本性的意思。“食能以时,身必无灾”的“适”则强调时间上的恰当。试分而论之。
1.程度的适当
“适音”、“适威”皆指程度上的适当,不偏不倚。《适音》篇说音乐“太巨则志荡,以荡听巨则耳不容,不容则横塞,横塞则振;太小则志嫌,以嫌听小则耳不充,不充则不詹,不詹则窕;太清则志危,以危听清则耳溪极,溪极则不鉴,不鉴则竭;太浊则志下,以下听浊则耳不收,不收则不特,不特则怒。故太巨、太小、太清、太浊,皆非适也。”这里的大小清浊都是相对而言的,音之“适”需要两方面相互协调平衡,已达到“和”的效果。任何一方的过激都会产生弊病,以失其和,过犹不及。
在这一点上,《吕氏春秋》继承了儒家中庸思想和中和之审美。儒家的中庸思想也贯穿于人格理想与社会理想两个维度。在理想人格的形成上,孔子说:“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论语·雍也》)君子的品格要既有文采学识,又保留质朴纯真的一面,两者互相补充,以达至善。在理想政治建构上,孔子主张:“政宽则民慢,慢则纠之以猛;猛则民残,残则施之以宽。宽以济猛,猛以济宽,政是以和。”(《左传·昭公二十一年》)君主执政既不能过于宽松也不能过于严苛,执其中而望其两端,两者兼顾,以臻完善。“过犹不及”,过与不及都有偏颇,无过而无不及才是理想的中庸状态。
2.适应、顺应、符合实际情况
一方面,指适应客观现状或天理,因势利导,如《察今》中所说“世易时移,变法宜矣……因时变法者,贤主也。是故有天下七十一圣,其法皆不同。非务相反也,时势异也。”主张法度的同时,注重顺应时势的发展变化,对法律做出符合实际情况的改变。《序说》中说“天曰顺,顺维生;地曰固,固维宁;人曰信,信维听。三者咸当,无为而行。行也者,行其理也,行数,循其理,平其私。”在天时、地利、人和的条件下,遵循天理行事。适应时代和社会发展、遵循自然法则即为“适”。顺物自然,顺势而为是道家思想的重要主张。庄子思想中非常重视对整体外部环境的审视和因循天理。《庄子·天运篇》中说“夫至乐者,先应之以人事,顺之以天理,行之以五德,应之以自然,然后调理四时,太和万物。”提出圣人力主“去知与故,循天之理”。
另一方面,顺应自然的“自然”也指人的天性和才能。《分职》篇中说:“以其智强智,以其能强能,以其为强为。此处人臣之职也。处人臣之职,而欲无壅塞,虽舜不能为。”这是《吕氏春秋》对臣子的认识,“物岂可全”,人臣各有长短,每个人都有其个性,选拔人才要取其所长,不要求全责备,选择适合其人才能和特点的职位,明确职分,循名责实。
在名实观念上,《吕氏春秋》继承法家观点,正名而划分职责范围,采用统一的法度,“不正其名,不分其职,而数用刑罚,乱莫大焉。”(《分职》)而从顺应天性与才能的角度说,杂家的“适”有庄子哲学中“适性逍遥”的影子。《逍遥游》中的小大之辩分为三个层次,其一是蜩与学鸠的小知不及鹏的大知,大知得逍遥。其二是小知者有所局限,大知者乘风而行,亦有所待,两者都未得逍遥。而第三层则从“适性逍遥”角度解读,无论大小,只要顺应自身天性而生活,就得到了真正的逍遥,所以庄子提倡自适的自由,看到每个人天性的特殊性。
3.恰好,適当的时机
在这一层含义中,“适”着重强调时机的可贵和重要性,机遇对人和事的成败起着至关重要、甚至于决定性的作用。“圣人之于事,似缓而急,似迟而速,以待时。”(《首时》)“圣人不能为时,而能以事适时。事适于时者,其功大。”(《召类》)明“道”的圣人在行动之前都会等待合适时机,时机无法人为制造,但一旦等到合适的时机,就能取得巨大的功绩。《遇合》篇说:“凡遇,合也。时不合,必待合而后行……遇合也无常,说适然也。”凡行动一定要等待合适的时机,但机遇又没有规律,强调机遇的偶然因素,只是恰好遇见时机。这种对机遇偶然性的强调,展现出杂家对必然规律的质疑,是所谓“外物不可必”,也表露了在面对世事无常时无力的一面。
杂家“取之众白”,使儒、道、法三家合流于己处,而由此形成的思想也并非杂乱无章,而是有其系统性的。
二、从个体出发的“适”
现有研究中对“适”的关注主要集中在《适音》等与音乐相关的篇章中,认为“适”是一种由音乐理论延伸的概念。但其实,《吕氏春秋》中首先提到“适”的是“适欲”,其思想体系是从人自身的“情欲”出发延伸的。从养生与修身的角度提出“适欲”与“得其情”,进而推论到君臣圣王之道,贯穿全书。这与《吕氏春秋》“养生——修身——治国”的架构相吻合。《求人》开篇提出“身定、国安、天下治,必贤人”,继承了儒家修身与家国、天下间的递进关系,但在杂家的递进关系中,着意强调“生”的重要性,即重视自我与个体生命价值。
1.贵生观念与“适欲”的提出
《先己》中提出,修身与取天下之间是声音与回声、形与影的关系,“凡事之本,必先治身”。而“帝王之功,圣人之馀事也,非所以完身养生之道也。”(《贵生》)生身为本,王道为末。所以要“本生”而“重己”。“本生”即以生为本,“生”与“性”通,指天性,也指人的生命过程。而“重己”就是重视自己的生命。“论其贵贱,爵为天子,不足以比焉;论其轻重,富有天下,不可以易之;论其安危,一曙失之,终身不复得。”(《重己》)从自身生命可贵的角度,强调养生以长生的重要性,生命为一切之根本,因此要“重生”、“尊生”、“贵生”,更要“全生”。
《吕氏春秋》认为:“人之性寿,物者抇之,故不得寿。”(《本生》)人本身生而应有的寿命是很长的,但因为外物的干扰,有失养生之道而夭折,所以人的寿命往往不长。认为养生的根本在于养护精气,长生的关键在于精气的流动。“流水不腐,户枢不蝼,动也。形气亦然。”(《尽数》)精气流动,得以“用其新,弃其陈,腠理遂通”,“精气日新,邪气尽去,及其天年”。(《先己》)精气得到更新,人就得以颐养天年,穷应有之寿,而并非人为增加寿命,所以称之为“及其天年”。《尽数》篇中强调年寿“长也者,非短而续之也,毕其数也”。让人的生命达到其本来该有的长度,这就是养生或者说是养“精气”的目的。在这一点上,杂家比崇尚炼丹术的黄老道家表现出更多的理性认识。
“物也者,所以养性也,非所以性养也。”外物对于人心性、生命有所影响,物可以养性,但贪欲过制就会取祸。《本生》篇说:“今有声于此,耳听之必慊,已听之则使人聋,必弗听。有色于此,目视之必慊,已视之则使人盲,必弗视。有味于此,口食之必慊,已食之则使人瘖,必弗食。”这与《老子》所说的“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田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第二十一章)有同工之妙。人沉溺于声色滋味之中,日夜以求,幸而得之便难以自制,没有节制便会折损性命。在此基础上,《吕氏春秋》提出“适欲”的观点,“凡生之长也,顺之也;使生不顺者,欲也。故圣人必先适欲。”贪欲会让人违逆生命规律,以致夭折,而“适欲”即节制自身贪欲。这个“适”的标准就是对于声色滋味“利于性则取之,害于性则舍之,此全性之道也。”这也是書中第一次出现“适”的概念。
与此同时,《吕氏春秋》又不否定欲望,欲望生而有之,所受於天,不可人为变易,而且有尊严的生存必须让欲望得到满足。《贵生》篇中有“全生为上,亏生次之,死次之,迫生为下。所谓尊生者,全生之谓。所谓全生者,六欲皆得其宜也。所谓亏生者,六欲分得其宜也……所谓迫生者,六欲莫得其宜也,皆获其所甚恶者。”违逆欲望的迫生是对人的侮辱,生不如死。“天生人而使有贪有欲。欲有情,情有节。圣人修节以止欲,故不过行其情也。故耳之欲五声,目之欲五色,口之欲五味,情也。此三者,贵贱、愚智、贤不肖欲之若一,虽神农、黄帝,其与桀、纣同。圣人之所以异者,得其情也。”(《贵生》)所有人都存在欲望,生命与欲望都是天性自然所赋予的,圣人能够“全生”以尽天年,根本原因在于其能“得其情”,这里“情”即为天性,“得其情”即为掌握节制、顺应天性而不过分的“适”,不过则不伤而得生,反之则有伤而夭,“得其情”与否成为生死存亡之本。
养生适欲以全性包括两方面,一为身体上的保养,一为性情上的修养。从身体或自然生命的角度,就是对声色滋味的节制。从内在性情与修身的角度,则表现为对权力、地位与财富的宠辱不惊。“上为天子而不骄,下为匹夫而不惛……贵富而不知道,适足以为患,不如贫贱。”“适足”即为人生的最佳状态,过犹不及。
2.“适”的延伸
在个人得以生存与修养的基础上,“适”的范畴得到了延伸,从声色滋味的“适欲”延伸至立身处世的“适行”,再到治国为政的“适威”、“分职”,使这一思想贯穿于社会人生的各个方面,形成思想体系。
其一,从饮食养生的角度上,《尽数》篇中提出“凡食无强厚味,无以烈味重酒,是以谓之疾首。食能以时,身必无灾。凡食之道,无饥无饱,是之谓五藏之葆。口必甘味,和精端容,将之以神气,百节虞欢,咸进受气。饮必小咽,端直无戾。”饮食上无口味过于刺激之物,不过饥过饱,按时饮食,节制宴饮娱乐,以养气全生。
其二,从声色,即音乐角度上说,《适音》、《大乐》两篇则多有论述,也是多数研究者关注“适”的出发点。首先,音乐本身就是“适”的体现。从音乐的起源上说,音乐本于“太一”,即“道”。太一生两仪,两仪生阴阳,万物都有阴阳二气。但音乐的特殊性在于其“生于度量”,“声出于和,和出于适……凡乐,天地之和,阴阳之调也。”(《大乐》)音乐本身就由“适”产生,也就是说音乐本身就是不过而无不及的,是适中的。但这里强调,音乐由“适”产生,而并非“适”出于音乐,所以说“适”的概念由音乐提出有失偏颇,音乐只是“适”这一抽象概念具体的表现之一。
从音乐的具体表现上,“适”就是不巨、不小、不清、不浊,得小大、轻重、清浊之衷,衷,即不偏不倚,达到中和的状态。而从创作的角度看,则“乐之务在于和心,和心在于行适。适心之务在于胜理。”(《适音》)音乐的创作由心而发,所以想要创作“适音”,就要内心平和达到“适心”,即心情合宜适度,而要达到“适心”就要遵循事理。而从音乐欣赏的角度来看,音乐是“声色滋味”中的一个方面,因此音乐要“适”,也是养生“适欲”的一个方面。
另外,《吕氏春秋》也着意强调音乐对政治的反映和反作用。“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平也;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也;亡国之音悲以哀,其政险也。凡音乐,通乎政而移风平俗者也。俗定而音乐化之矣。故有道之世,观其音而知其俗矣,观其政而知其主矣。故先王必托於音乐以论其教。”(《适音》)一个国家或社会的风俗特征和政治状况能够在音乐中体现出来,而一个国家的政局反映着君主的治国才能,于是君王重视音乐,以寄托其政治教化和理想。这一段论述肯定并进一步阐释了礼乐制度形成的合理性,乐发于心,民心合而为风,所以可以观风俗,进而反作用于政治。从个体生命体验上升到社会风气,体现着杂家于乱世之中的理性思考。由此观之,音乐的“适”将养生与政治两个维度联结在一起,“适”的思想由“适欲”全生向社会国家的延伸在“乐”的角度上得到集中体现。
其三,在立身处世的层面上,《吕氏春秋》对君主与臣民提出了不同的、适于自身身份的行为要求。“太上反诸己,其次求诸人”,君王首先要责己修身,其次才求助于他人。“何谓反诸己也?适耳目,节嗜欲,释智谋,去巧故,而游意乎无穷之次,事心乎自然之途。若此则无以害其天矣。无以害其天则知精,知精则知神,知神之谓得一。”(《论人》)调适耳目声色,节制心中的欲望,抛去机巧回归自然之道,这样就不会损害天性,从而知精、知神,得无为之道。《吕氏春秋》强调君主节欲,而要使臣民“有欲”,因为“无欲”之人无法驾驭,虽尧舜而不能用,而臣民“有欲”君主就能够循其所欲,使其为己所用。君主无为,思想上无偏向,就能应万物变化,深不可测,德行昭比日月。君主无知则“用众”,采他人之长补己,而臣民则需要有一技之长和专精之处,克尽分内之事,才能为君主赏识。这种适应自身身份而产生的行为准则的差别,可称为“道之适”,君和臣之道都要“适”于自身。
最后,在治国的层面上,《吕氏春秋》认为君主治国要“适威而当赏”。君主的威信要适度,威“托于爱利,爱利之心谕,威乃可行。威太甚则爱利之心息,爱利之心息,而徒疾行威,身必咎矣。”(《适威》)君主的威信并非依靠严刑峻法,而是仁爱利民之举赢得信任,威与爱立之心之间的取舍要恰到好处。爱利之心就体现在恩赏的得当,“人臣以赏罚爵禄之所加知主。赏罚爵禄之所加者宜,则亲疏远近贤不肖皆尽其力而以为用矣。”(《当赏》)得当的赏罚机制,能够让臣子竭尽所能,让贤能之人为己所用,令智者谋,勇者怒,辩者语。而这个“适”与“当”的标准,并非君主的喜好,而是其行为的本身是否当其赏罚。“凡赏非以爱之也,罚非以恶之也,用观归也。所归善,虽恶之,赏;所归不善,虽爱之,罚。此先王之所以治乱安危也。”(同上)所以,君主治国要无欲而“执中”,因其要求无欲,所以帝王之功,并非养生之道,而成帝王者,不能随意流露自己的喜好,更不能因私欲而专断。
由此,“适”从养生层面的“适欲得情”出发,延伸至立身与治国,几个维度相互印证、补充,成为全书一以贯之的思想准则。在处世与治国的层面上,杂家也都从“人”与“欲”的角度进行阐释,体现其对个体生命与欲望的肯定,国顺民、尊人则生。
三、“适”的形成与影响
“適”的思想是战国末期的时代产物。一方面,战国末期先秦诸子思想发展成熟,形成较为完善的立身处世指导体系。另一方面,战国时期诸侯兼并,并没有统一的指导思想,各诸侯国情况有所不同,信奉的思想也就不同,因此各家思想都能够得到发展并相互渗透影响。《吕氏春秋·用众》说“物固莫不有长,莫不有短。人亦然。故善学者,假人之长以补其短。故假人者遂有天下……天下无粹白之狐,而有粹白之裘,取之众白也。夫取于众,此三皇五帝之所以大立功名也。”这就强调取他人所长而成己,使自己臻于完美,出乎众人。《吕氏春秋》一书在编纂过程中也秉承着这一思想——涉猎各家之说,又并未刻意地强调或偏重某一家。历代学者对其所偏重的学派也众说纷纭,莫衷一是。这种做法本身也是“适”的体现——在乱世的进退取舍和对其他诸子思想的继承中,每一种选择都有失败的可能,每一家的思想都有偏颇而不再适用之处,世间万物“莫不为利,莫不为害”,利弊之间无法断言优劣,秉持中庸之道,众家兼采,同时能为我所用的即为“适”。
这种观点的形成也体现着社会动荡下的生存智慧。乱世之中生活不易,普通人的生命在频仍战事面前轻如草芥,不期然便会消逝,更让人认识到生命的可贵。人在礼崩乐坏的混乱社会中面对死亡时,儒家的纲常伦理被打破,成为了动乱时期儒家之“短”被摒弃,性命成为了一切作为的基础。但同时乱世又是极易产生英雄的时代,社会动乱的时期就是阶层更替的时期,和平时代的礼乐制度确立的阶层固化被打破,孕育于变革之中的机遇极容易让普通人走向高处,道家的避世隐居又过于消极,不愿错失提升阶层的机会,想要有所作为的人就更加强调顺应时势而为,抓住时机。也就是在保护自身生存和性命的前提下,审时度势,适时地做出选择以谋求发展;同时适可而止,不贪恋名利,以求乱世之中全身而退,保全自己。这其实是身处乱世之中深感人世无常,寻找生存的必然规律而无解的结果。《必己》篇中所说“外物不可必”,本篇借庄子寓言,指出成材与不成材都可能被抹杀,所以选择“处于材不材之间”,与时俱化而无肯专为。
应时而生的“适”,其内涵中的“适时”、“有度”、“适应现实”,为乱世立身提供方向,为秦及后世帝国的发展提供一个较为全面可行的方略。作为诸子思想流传发展的一环,这种思想也体现了中国古代朴素的唯物辩证思想的发展,对中国文化中多方面考量、从实际出发的思维方式、中庸之道和中和之美学都有所总结、推动和发展。直到今天,中国人的思想中仍然普遍存在着适可而止、适时而变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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