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其忠
“胃喜为补”之说,首见于清代医家叶天士《临证指南医案·虚劳》:“食物自适者,胃喜为补。”意思是说,人体乐于接纳的食物,正是脾胃所喜欢的,可起到调补作用。早在《黄帝内经》中也有相关论述,指出“五谷为养,五果为助,五畜为益,五菜为充,气味合而服之,以补精益气”。所谓“气味合而服之”,也是强调根据个人禀赋不同,口味各异,以摄取适合自身的多种食物,起到补精益气的作用,即所谓“五味入胃,各归所喜”。不同的食物有着不同的性味,不同性味的食物对脏腑、阴阳、气血有着不同的功效。从人体的味觉感受来看,民间也有“药不在贵,对症则灵;食不在补,适口为珍”的谚语。叶天士正是依据上述经验将其上升为“胃喜为补”之论。
“胃喜为补”,无论在临床上,还是在生活中,均有大量例子可以佐证。胃寒之人,自然喜好温性食品,而温性食品有益于和胃散寒;胃热之人,大多喜欢凉性之物,而凉性之物有助于清胃祛热。再如,同为胃脘痛者,有的视摄入糯食为禁忌,一旦食用,便滞塞不化,脘腹胀满;有的则喜食适量糯食,由此可使胃脘空虚、疼痛之感缓解。即便临床用药,也应考虑“胃喜为补”。比如,有些药物虽对某些虚损性病证有良好的调补作用,但若患者服用后胃脘不舒,食滞不化,甚者恶心呕吐,医生也应及时调整处方用药,因为再好的调补药物也需要脾胃摄纳运化后方能起到作用。
当然,“胃喜为补”并不是主张喜欢吃的就可以毫无顾忌地吃。比如,糖尿病患者血糖未能控制到理想范围之时,往往有喜食甜的饮料、水果、点心及谷食等的强烈欲望,此时就不可以“胃喜为补”為由而放任之,否则贻害无穷。诚如元代医家忽思慧《饮膳正要》载“若贪爽口而忘避忌,则疾病潜生而中”。
总之,“胃喜为补”的意义在于,饮食养生要照顾到不同人群、不同个体的口味喜恶。只有人们喜欢或能接受的食物,营养成分才能被充分吸收。相反,会引起强烈排斥和反感的食物,既不利于营养物质的充分吸收,也会影响到食物的依从性。当下,网络媒体高度发达,“服食何种食物(药物)可以美容养颜、降脂减肥、活血通脉、延年益寿”的信息满天飞,这种不分年龄、性别、禀质、病症的所谓饮食养生言论,着实不可轻信!
大众医学2018年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