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还是合作
——基于2003-2015年文化产品国际贸易数据的分析

2018-04-19 04:35冯根尧
关键词:创意设计支点贸易

冯根尧 杨 莹

(1.绍兴文理学院 元培学院,浙江 绍兴312000;2.绍兴文理学院 商学院,浙江 绍兴312000)

杨莹(1996- ),女,广东澄海人,绍兴文理学院商学院2015级学生。

2014-2016年,中国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总额超过3万亿美元,投资累计超过500亿美元[1]。截止2017年5月,全球已有10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支持和参与“—带一路”建设,中国已同4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签署了合作协议,同30多个国家开展了机制化产能合作。这些都为加强中国同沿线国家文化合作奠定了坚实的民意与社会基础。“一带一路”沿线目前已涵盖70多个国家,沿线国家的资源储备、产业结构与贸易结构等方面的差异性与互补性较为明显,为沿线国家间开展文化产品贸易勾画了广阔的前景。借鉴已有研究成果[2]-[5],综合考虑沿线国家的战略位置、国际影响力、合作意愿、双边关系、市场潜力及辐射能力等诸多因素,选取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印度尼西亚、斯里兰卡、波兰、德国、英国、土耳其、澳大利亚、希腊、埃及、韩国、蒙古、泰国和巴基斯坦等15个国家作为重点研究对象(简称“支点国家”),分析中国与支点国家文化产品贸易的发展格局和比较优势,提出中国与支点国家文化产品贸易的合作路径与对策建议,对于推进“一带一路”区域乃至全球文化繁荣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中国与支点国家文化产品贸易的结构特征

(一)进出口贸易结构

当前,中国对外文化产品贸易发展迅速。从世界范围看,中国文化产品出口额由2003年的320亿美元猛增到2015年的1685亿美元,进口额由25.33亿美元增长到147.76亿美元,贸易规模稳居世界第一大国位置。从“一带一路”范围看,中国和15个支点国家的文化产品贸易总额由51.8亿美元增加到329.9亿美元,13年间保持年均19.62%的高速增长。其中,中国对15个支点国家的文化产品出口额从45.88亿美元增加到304.85亿美元,进口额从5.91亿美元增加到25.1亿美元,出口额远高于进口额(见图1),充分说明沿线国家对中国文化产品有着强烈的认同感和需求度,这为中国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文化产品贸易合作提供了发展平台。

图1 中国与15个支点国家文化产品贸易变化情况

(二)贸易伙伴地区结构

英国、德国和俄罗斯是中国文化产品的主要出口国(见图2)。2003-2015年,中国对这三个国家的出口文化产品贸易额增长势头强劲,到2015年,中国向这三个国家出口文化产品贸易额占15个支点国家的比重高达55.41%。其中,中国向英国出口文化产品贸易额由2003年的13.1亿美元增加到2015年的72.94亿美元,占比最高达23.93%,这说明英国已经成为中国文化产品的最大进口国,也反映出英国作为创意产业发源地,对中国文化创意产品的认可度与接受度最大。中国向德国出口文化产品贸易额由2011年的最高占比28%,到2015年降为18%;中国向俄罗斯出口文化产品贸易额由2014年的最高占比20.71%,到2015年降为13.48%,反映出中国同这两国间出口文化产品贸易额有一定优势,但不稳定。韩国、德国和英国是中国文化产品的主要进口国(见图3)。2015年,中国从这三个国家进口文化产品的贸易额为17.80亿美元,占15个支点国家比重高达71.06%,其中,韩国贸易额8.54亿美元,占15个支点国家文化产品出口额的34.10%。以上分析表明,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支点国家的文化产品贸易处于区域不平衡态势。

图2 中国向15个支点国家出口文化产品贸易变化情况

图3 中国从15个支点国家进口文化产品贸易变化情况

(三)对外贸易商品结构

联合国贸发会将文化创意产品分为7大类(见表1)。近年来,中国出口文化创意产品结构基本相似(见图4)。2003-2015年期间,中国向15个支点国家出口文化创意产品主要是创意设计和艺术品,两者在7大类产品出口占比均在70%以上,其中创意设计均在60%以上,艺术品均在10%以上。到2015年,两种产品出口占比高达85.94%,其中,创意设计占比更是高达72.46%,显示出其绝对的主导地位。2003-2015年,中国从15个支点国家进口文化创意产品的构成相对复杂,除新媒体外,其他6类产品总体表现为波动中下降(见图5)。到2015年,中国从15个支点国家进口文化产品主要是新媒体,其贸易额占15个支点国家文化创意产品进口比达46.23%,中国与15个支点国家之间文化创意产品贸易这种互补性,为进一步推进双边文化创意产品贸易提供了条件。

表1文化创意产品分类

商品类别商品名称艺术品地毯、手工艺品、编织物等音视频电影、CD、DVD、磁带等创意设计建筑、时装、内饰、珠宝、玩具等新媒体大众媒体产品、电子游戏等表演艺术乐器、乐谱等出版物书籍、报纸、其他印刷品等视觉艺术古董、绘画、摄影、雕塑等

图4 中国向支点国家出口文化产品贸易额及占比(%)

图5 中国向支点国家进口文化产品贸易额及占比(%)资料来源:根据UNCTADstat数据资料计算整理

目前,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文化贸易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具体表现为:一是文化贸易覆盖面窄。在“一带一路”范围,中国与英国、德国等少数发达国家文化产品贸易较多,与多数发展中国家较少,有些甚至空白。二是贸易结构不平衡。虽然我国已是文化产品贸易大国,但其中的高技术含量贸易占比较小。三是缺乏著名文化产品。从全球文化市场看,我国现阶段还缺乏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文化产品,尤其是被人们广泛接受的国际性著名品牌。四是贸易方式有待完善。现有的对外文化贸易大多得益于政府间文化交流的推动,通过市场或企业之间的商业行为开展的贸易相对较少,真正意义上的文化产品贸易机制尚未形成。

二、中国与支点国家文化产品贸易的竞争优势

(一)总体竞争优势分析

衡量两国之间贸易的竞争优势,可借鉴美国经济学家巴拉萨(Balassa,1965)提出的显示性比较指数(Revealed Comparative Advantage Index,RCA)[6]。其计算公式为:

(1)

基于2003-2015年文化产品贸易数据,依据公式(1)测得中国与支点国家文化产品RCA指数(见表2)。可以看出,中国对外出口的文化产品以艺术品、创意设计、新媒体和表演艺术产品占优势,其中艺术品RCA指数平均达到了1.40,创意设计产品达到了1.19,新媒体产品达到了1.35,表演艺术产品达到了1.22,表明中国与支点国家文化产品贸易存在一定的竞争性。值得注意的是,中国的创意设计和新媒体产品尽管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但正在被支点国家追赶。支点国家的出版业竞争优势则远胜中国,双方存在明显的互补关系,可不断拓展和深化该领域合作;音视频和视觉艺术是中国同支点国家共同的弱势领域,支点国家的音视频优势强于中国,而中国的视觉艺术优势略超支点国家,双方在这些领域可开展梯度错位合作。

表22003-2015年中国与支点国家不同文化产品RCA指数

年 份2003200520072009201120132015艺术品中 国115126151161142139147支点国家092095096114117126093音视频中 国010005018017016012016支点国家139174140127156169199创意设计中 国126123118117118114117支点国家082079083086080082084新媒体中 国173180157131101095105支点国家087075085082092074071表演艺术中 国144147139136111089089支点国家118113109110139153102出版物中 国011013024024023023027支点国家132141142159163178197视觉艺术中 国078069062075093091048支点国家169161150129146143136

数据来源:根据UNCTADstat计算整理。

(二)不同国家竞争优势分析

为了进一步了解沿线各国文化产品贸易的竞争优势,依据公式(1)可计算出不同国家文化产品的RCA指数。考虑到数据的完整性和其它原因,此处略去韩国、蒙古、印度尼西亚、巴基斯坦等4国。从计算结果看,2003-2015年间,各国RCA指数基本保持稳定增长态势。为节省篇幅,本文只列出了2015年的RCA指数(见表3)。根据表3结果,参照RCA指数测量标准,得出各国文化产品贸易国际竞争力分布表(见表4)。

表32015年中国与不同国家文化产品贸易RCA指数

国 家艺术品音视频创意设计新媒体表演艺术出版物视觉艺术澳大利亚027232077119087323080波兰050333085135035252011德国057284083100231242053俄罗斯01416963049030009816044哈萨克斯坦003018154012015021005斯里兰卡250011125000018033014泰国083045140032035017009土耳其452006107003013013002希腊136164106059009157019英国022088063056050207345中国147016117105089027048

数据来源:根据UNCTADstat计算整理。韩国、蒙古、印度尼西亚、巴基斯坦等4国因数据不全或其它原因省去。

表4不同文化产品贸易国际竞争力分布情况

商品类型极强(RCA>25)较强(25≥RCA≥125)中度(125≥RCA≥08)较弱(RCA<08)艺术品土耳其斯里兰卡中国 希腊泰国澳大利亚 波兰 德国 俄罗斯哈萨克斯坦 英国音视频俄罗斯波兰 德国澳大利亚希腊英国哈萨克斯坦 斯里兰卡 泰国土耳其 中国创意设计哈萨克斯坦泰国 斯里兰卡中国 希腊 土耳其波兰 德国澳大利亚 俄罗斯 英国新媒体澳大利亚中国 德国希腊 英国 泰国 土耳其 俄罗斯哈萨克斯坦 斯里兰卡表演艺术德国中国澳大利亚波兰 希腊 英国 泰国 土耳其 俄罗斯 哈萨克斯坦 斯里兰卡出版物俄罗斯 波兰澳大利亚德国 英国希腊斯里兰卡 中国 哈萨克斯坦 泰国土耳其视觉艺术英国澳大利亚德国 俄罗斯 中国 斯里兰卡希腊 泰国 哈萨克斯坦 波兰土耳其

根据表3结果,参照RCA指数测量标准得出。

由表4可知,从中国自身内部比较,艺术品国际竞争力较强,创意设计、新媒体和表演艺术产品国际竞争力中等,视觉艺术、出版物、音视频产品国际竞争力较弱,这与表2分析结果基本一致。与其他竞争力极强的国家比较,中国的艺术品、创意设计、新媒体、表演艺术产品等相对优势领域,竞争优势不明显。艺术品方面,土耳其、斯里兰卡两国RCA指数分别高达4.52和2.49,具有极强的国际竞争力,而中国RCA指数只有1.47;创意设计方面,哈萨克斯坦、斯里兰卡、泰国RCA指数分别为1.54、1.40和1.25,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而中国RCA指数为1.17,表现为中等水平;新媒体方面,中国与波兰、澳大利亚、德国等4国尽管处于第一方阵,但RCA指数最高也只有1.35(波兰),表明沿线国家新媒体竞争力整体不强;表演艺术方面,德国RCA指数最高为2.31,中国尽管位列第二,但RCA指数也只有0.89,表明该地区整体竞争力不强。在视觉艺术、出版物、音视频产品等相对弱势领域,中国与沿线多数国家贸易竞争力类似,竞争力表现较弱,只有澳大利亚、波兰、德国、俄罗斯、英国等少数国家极具竞争优势,尤其是俄罗斯音视频RCA指数高达169.63、出版物RCA指数高达8.16,英国视觉艺术产品RCA则达到3.45,与中国形成显著的互补关系。

以上分析可看出,与“一带一路”沿线多数支点国家比较,中国在艺术品、创意设计、新媒体和表演艺术等4个领域竞争优势较为明显,可实施优先发展战略;在音视频、出版物和视觉艺术等3个领域竞争优势较弱,可参照不同国家文化产业发展基础和资源禀赋,采取错位发展战略。

三、中国与支点国家文化产品贸易的合作路径

“一带一路”战略高度契合了沿线国家发展经济的战略利益诉求,为沿线国家加强文化产业合作提供了广阔空间,同时也提出了一系列新问题、新挑战,具体体现在:一是地缘政治生态的不稳定性。“一带一路”沿线局部地区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势力及跨境犯罪等问题较为集中,中亚、东南亚、南亚等地区日益成为大国长期博弈和较量的重点区域,未来文化产品贸易将面临相当复杂而敏感的地缘政治生态[7]。二是社会文化制度的复杂性。“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历史文化、宗教信仰、发展水平和利益诉求差异较大,多民族、多文化、多语言和多宗教信仰对中国文创企业海外投资与合作提出了挑战,增加了难度。三是贸易合作机制的不确定性。“一带一路”沿线多数国家经济发展水平低,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制度不完善,制约和影响着投资者的合作意愿和战略选择。基于此,本研究提出如下合作发展建议。

(一)科学评估文化贸易合作风险,谨慎选择贸易伙伴。

“一带一路”涉及全球多个高风险地带,沿线区域政治、经济、法律、市场、环境等情况复杂,加强同沿线国家的文化产品贸易,需要在做好沿线国家国情、社情与民情分析的基础上,按照“总体布局,重点突破,协调发展,合作共赢”的原则,优先选择参与意愿强、发展潜力大、合作风险小的国家进行逐步推进,然后在总结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进行应用示范推广。

(二)加强文化产品互补性贸易,推动优势领域深度合作。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各自拥有丰富的人力资源和自然资源,文化产业互补优势明显,对资金、技术、管理等要素存在着巨大的需求[8]。充分挖掘各国文化产业资源优势,实行优势互补、错位发展,是深化中国同沿线国家文化产品贸易的有效途径[9]。具体来说:在艺术品、创意设计、新媒体和表演艺术等领域,中国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开展同澳大利亚、俄罗斯、英国等国家的合作,制定文化发展的国际战略,构建有序合理的文化产品创新体系,铺就互联互通的文化贸易网络,引导‘一带一路’文化产品贸易发展。在音视频、出版物和视觉艺术等领域,要按照错位发展思路,向英国、俄罗斯、波兰、德国、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学习,借鉴世界优秀文化,汲取时代精华,创新文化产品贸易新理念、新内涵、新模式。例如:在出版物领域,中国要积极开展广泛合作,加快学习英国、韩国等国家先进经验,加快数字出版、图书版权贸易、合作发行等方面改革。当前,中国要充分利用好北京国家数字出版基地、国家新媒体产业基地等平台,推进文化设计、咨询、表演、音视频等产品实现线上贸易,深化同其他国家在动漫游戏、网络文学、网络音乐、网络视频等数字文化产品的线上贸易关系,从而带动我国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

(三)参与文化贸易规则制定,构建文化产业国际合作服务体系。

引导国内外文化产业行业、企业及中介组织加强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参与中国文化产品优势行业标准制定,促进文化贸易发展方式和经营模式与国际接轨。拓展对外文化贸易渠道,建立双边、多边政府间文化贸易合作机制。争取在税收、金融、产业、科技、人才、技术标准等方面,出台一批操作性强的优惠政策。切实发挥各类财政专项资金、产业基金的引导促进作用,继续深化文化金融合作,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文化产业。针对文化贸易核心领域,完善学术研究、品牌策略、法律援助、信息服务、投融资、云服务等支撑机制,搭建海外高端文化产品公共服务平台。运用市场机制,促进文化产品、文化要素跨国跨地区的自由流动,推动中国文创企业积极融入全球产业链。

(四)加强对外文化交流与合作,改善文化贸易发展环境。

深化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文化产品贸易,需要加强同国外顶尖机构和创新平台的对接,也离不开高科技、互联网、金融机构及社会力量的多方支持。目前,中国已同俄罗斯、韩国、哈萨克斯坦、埃及等多个国家建立了中国文化中心,利用这些平台举办艺术博览会、对接洽谈、项目展示等活动,帮助企业构建营销网络,扩大市场份额,开展文化产业合作。针对沿线国家市场开放条件、产业发展状况、法治完善程度差异性大等现实情况,充分发挥好东南亚、海外华人和国际化人才这三大群体的重要作用,加强中国与沿线国家在资本、技术、观念、人文等领域的交流互动,通过开展社群化的政策协同与协调互利的跨界治理[10],创造条件获得沿线国家的普遍认可和支持,从而提升中国文化产品的认知度和国际影响力。

参考文献:

[1]新华社.“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成果清单[EB/OL]:http://news.xinhuanet.com/world/2017-05/16/c_1120976848.htm,2017年05月16日.

[2]戴维来.支点国家崛起与中国多支点外交[J].理论视野,2016(08):63-66.

[3]王勇辉.“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东南亚战略支点国家的构建[J].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2016(03):61-73.

[4]杜正艾.精选“一带一路”建设战略支点国家的意义与建议[J].行政管理改革,2016(06):29-34.

[5]王海文.国际文化贸易大国的衡量维度与中国文化经济强国路探索[J].中国社会科学,2016(05):65-70.

[6]Balassa,B.Trade Liberation and Revealed Competitive Advantage[J]. The Manchester School of Economic and Social Studies,1965(07):92-123.

[7]郭朝先,邓雪莹,皮思明.“一带一路”产能合作现状、问题与对策[J].中国发展观察,2016(06):15-21.

[8]姜增伟.加快推进“一带一路”战略下的国际产能合作[N].人民政协报,2016-03-08(09).

[9]肖维歌.中国与“一带一路”支点国家文化产品贸易的演进与拓展分析[J].对外经贸实务,2017(03):85-88.

[10]益青.促进“一带一路”与文化产业结合[N].经济日报,2017-04-2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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