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宁,程明羕,闫丽娜,钱文溢,张光鹏*
全科医生是综合程度较高的复合型临床医学人才,主要在基层承担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和转诊、预防保健、患者康复和慢性病管理、健康管理等一体化服务,其服务对象涵盖不同性别与年龄的人及其所涉及的生理、心理、社会等各层面的健康问题,被称为居民健康的“守门人”[1]。
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实行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我国医疗卫生服务的发展方向,也是国际通行做法和成功经验。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已经建立起了比较完善的全科医生制度。在英国,年满16周岁以上的公民需要到全科医生诊所注册,享受签约全科医生提供的预防、保健、诊断、治疗及转诊等服务。除意外事故或急诊等特殊情况可以直接去医院就诊外,一般的健康问题需要先找自己的全科医生[2]。加拿大、法国等国家全科医生队伍已占医师总数近一半,并享有丰厚的报酬和较高的社会地位[3]。澳大利亚的全科医生作为最前沿的医疗卫生服务提供者,为患者提供所需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将大多数患者的问题解决在社区,同时帮助有需要看其他专业医生的患者有选择地联系会诊与转诊,并作为患者的“代理人”,在诊疗程序和治疗方案中,帮助患者做出正确的决策[4-5]。美国的全科医学发展始于20世纪40年代,目前已成为美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4-5]。
国内外医疗卫生服务实践充分表明,能否拥有合格的全科医生,建立以全科医生为核心的服务团队,提供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医疗卫生服务,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将直接关系到重大疾病的有效防控、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的保障维护和医疗费用的合理控制,真正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卫生与健康事业的公益性。20世纪80年代后期,我国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开始了发展全科医学、培养全科医生的探索与实践。2011年7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号),围绕全科医生的培养模式、执业方式、使用激励等作出了一系列顶层设计。经过6年多的努力,我国全科医生教育培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适应行业特点的全科医生培养制度建设加快推进,培养体系初步建立,培养模式基本确立,全科医生数量不断增长,素质能力不断提高,使用激励机制逐步完善。同时也应看到,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约,与日益增长的社会需求相比,我国全科医生收入低、职称晋升难、职业吸引力弱、合格全科医生数量匮乏的问题依然十分突出,能否加快培养大批合格全科医生,已经成为深化医改、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瓶颈问题。
2017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要求: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2018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8〕3号),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围绕健全全科医生培养体系,创新全科医生使用激励机制,制定了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为贯彻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意见》要求,本研究组编写了《中国全科医生培养发展报告(2018)》,以推动社会各界支持全科医学发展,加快壮大全科医生队伍,为深化医改、建设健康中国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本报告主要分四部分:第一部分是我国全科医学发展的主要历程,简要介绍我国全科医学发展的探索实践过程以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第二部分是我国全科医生教育培养发展现状,主要从培养体系、培养模式、保障政策等方面介绍全科医生教育培养现状;第三部分是我国全科医生队伍现状,主要介绍我国全科医生队伍的数量、分布、结构等;第四部分是我国全科医生发展展望,主要介绍未来我国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等方面的改革发展目标要求、工作重点以及全科医生发展前景。
1.1 全科医学发展的萌芽阶段(1986—1996年) 20世纪80年代后期,全科医学的概念引入我国大陆地区。1986年起,世界家庭医生组织(WONCA)有关负责人与加拿大、澳大利亚、英国、美国以及我国香港和台湾地区的全科医生陆续来访,传播全科医学理念。1989-01-23,北京市率先成立北京全科医学会(北京医学会全科医学专业委员会)。同年11月,在世界家庭医生组织支持下,中华医学会、北京全科医学会在北京市举办了第一届国际全科医学学术会议。
1989年10月,原首都医学院(1994年更名为首都医科大学)成立全科医师培训中心,开始在全国范围内传播和推广全科医学概念。并于1992年招收了一届本科临床医学专业(全科医学专门化)试点班,探索以社区为基础的全科医学实践教学模式的改革,培养具有本科学历的全科医生。经过探索发现,合格全科医生的培养,应该在完成院校教育的基础上,通过毕业后教育实现。1993年11月,中华医学会全科医学分会成立,标志着我国全科医学学科正式建立。1995年,我国成为世界家庭医生组织正式会员,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努力发展全科医学事业。
随着全科医学概念的深入传播以及全科医学学科的建立,北京、天津、浙江、上海、山东、河南等省(区、市)在全国率先开展了全科医疗服务模式的试点探索。1991年,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医院在两个居民点设立全科医生工作站,开始全科医疗服务试点。同年,全国首家乡镇全科医疗服务试点在浙江省江山市四都镇开展。1992年,天津市河东区在全区范围开展全科医疗服务试点工作。1994年9月,原上海医科大学附属中山医院成为全国首家设立全科医学科的综合医院,开展全科医疗服务及全科教学。1995年10月,原人事部在天津市开展试点,在卫生职称系列中设置全科专业,我国开始有了自己的全科医生。1996年北京市复兴医院成立全国首家三级医院院办院管的社区卫生服务站——红苹果社区卫生服务站,实现了优秀人才下沉。
这一时期,国内一批专家为了我国全科医学的发展积极探索,将全科医学的概念引入我国,开展全科医生培养模式和教育体系建设的探索,并积极开展全科医疗服务试点,为下一步在全国推行全科医生制度建设积累了有益经验。
1.2 全科医学发展的初期阶段(1997—2010年)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快速发展,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同时,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不够合理、医药费用上涨过快等问题愈发突出。国际经验表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建立以全科医生为核心的服务团队,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能够有效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平可及、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率。
199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发〔1997〕3号)明确提出要“改革城市卫生服务体系,积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逐步形成功能合理、方便群众的卫生服务网络”,要求“加快发展全科医学,培养全科医生”。1999年7月,原卫生部等10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若干意见》(卫基妇发〔1999〕第326号),提出“要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以全科医师为骨干的社区卫生服务队伍,适应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的需求”。12月,原卫生部召开全国全科医学教育工作会议,并印发《关于发展全科医学教育的意见》(卫科教发〔2000〕第34号),提出全科医学教育“三步走”的发展目标,指出“开展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是我国全科医学教育体系的核心,是培养全科医生、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水平的重要措施和主要途径”,并制定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与培训大纲。此后,北京、浙江、上海等地相继开展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试点工作,并根据探索实践,逐步将规范化培训年限统一到3年。
2000年,原卫生部成立全科医学培训中心,挂靠在首都医科大学,承担全国全科医学教育指导工作。全国28个省(区、市)相继成立省级培训中心,形成全国全科医学教育培训协作网,对于推进全科医学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2001年,原卫生部与人事部发布《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明确全科医学专业分为中级资格、高级资格,并开始在全国统考。2003年,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开始全科医学硕士科学学位研究生教育。2006年,首都医科大学率先开展全科医学博士科学学位研究生教育。
2006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2006〕10号),原人事部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要求加强全科医学、社区护理学教育和学科建设,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岗位培训,大力开展具有全科医学特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强的继续教育活动。同年,国家启动“中西部地区城市社区卫生人员培训项目”,原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先后制定培训大纲和培训管理办法,通过5年时间,轮训了社区卫生服务各类人员20万人次,使其达到岗位需要的基本要求。
200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提出了“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工作路径,明确要求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特别是加强全科医生的培养培训。201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委制定《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发改社会〔2010〕561号),明确提出“到2020年,通过多种途径培养培训全科医生30万”。
2010年,原卫生部启动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对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医疗工作、尚未达到合格全科医生要求的执业(助理)医师,进行以全科医学理论为基础、以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导向、时间不少于12个月的轮转培训。同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5部门启动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重点为乡镇卫生院及以下的医疗卫生机构培养从事全科医疗的卫生人才,定向医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享受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享受补助生活费,毕业后服从安排到指定乡镇卫生院服务至少6年。
随着国家系列政策文件的制定实施,我国全科医学得到较快发展,院校教育得到加强,毕业后教育加快探索实践,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岗位培训不断加大,全科医生数量不断增长,能力素质不断提高,为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提供了有力支撑。
1.3 全科医学加快发展阶段(2011年至今) 新医改实施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更加重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加快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并明确要求加快分级诊疗制度等5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把健康“守门人”制度建立起来。李克强总理高度重视全科医生制度建设,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要求加强加快全科医生培养,推进分级诊疗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总结过去20多年的探索实践基础上,国家对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全科医生制度进行了顶层设计和全面部署。2011年,印发《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号),对建立统一规范的全科医生培养制度、近期多渠道培养合格的全科医生、改革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建立全科医生的激励机制等做出了系统设计,明确将全科医生培养逐步规范为“5+3”模式,即先接受5年的临床医学(含中医学)本科教育,再接受3年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同时立足当前国情,采取转岗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定向免费培养、岗位培训、对口支援等多种措施,加快壮大全科医生队伍,力争到2020年基本实现城乡每万名居民有2~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并随着全科医生制度的完善,逐步将每名全科医生的服务人数控制在2 000人左右。
2012—2013年,原卫生部、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陆续制定印发《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标准(试行)》(卫科教发〔2012〕48号)、《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标准(试行)》(卫科教发〔2012〕59号)、《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标准(试行)》(国中医药人教发〔2013〕9号)、《中医类别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标准(试行)》(国中医药人教发〔2013〕53号)等国家标准,指导各地严格、规范地开展全科医生培训工作。
2015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0号),指出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是合理配置医疗资源、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举措。实施分级诊疗,重点要加强以全科医生为主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大力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2016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发布,要求加强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实施全民健康卫生人才保障工程和全科医生、儿科医生培养使用计划,健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同年6月,国务院医改办印发《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医改办发〔2016〕1号),在200个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在签约服务的方式、内容、收付费、考核、激励机制等方面实现突破。明确指出,现阶段家庭医生主要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注册全科医生(含助理全科医生和中医类别全科医生)以及具备能力的乡镇卫生院医师、乡村医生等。同时在编制、人员聘用、职称晋升、在职培训、评奖推优等方面重点向全科医生倾斜,将优秀人员纳入各级政府人才引进优惠政策范围,增强全科医生的职业吸引力,加快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提升签约服务水平。
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要求: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2017-11-20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十九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意见》,会议强调:“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要遵循医疗卫生服务和临床医学人才成长规律,坚持政府主导,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完善适应行业特点的全科医生培养制度,创新全科医生使用激励机制,加强贫困地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2018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意见》,围绕加快健全全科医生培养体系和创新全科医生使用激励机制提出了一系列重要的改革措施,为加快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的全科医生制度、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提供了有力保障。
随着全科医学概念的引入和全科医学学科的建立与发展,适合我国国情的全科医生培养体系初步建立,培养模式基本形成,政策制度逐步完善,全科医生队伍加快发展壮大。
2.1 全科医生培养体系初步建立 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已初步建立了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三阶段有机衔接,具有中国特色的标准化、规范化全科医生培养体系。
2.1.1 院校全科医学教育不断深化改革 首都医科大学、广西医科大学、温州医科大学等高校相继成立全科医学学院,一批高等医学院校成立全科医学教研室、全科医学系,加强面向全体医学生的全科医学教育。73所高校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已为中西部农村乡镇卫生院培养了4.3万名拟从事全科医疗工作的本科医学生。教育部、原卫生部组织实施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并将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教育作为改革的重点内容之一,支持39所学校开展改革试点,着力为基层培养下得去、用得上的全科医学人才。截至2016年底,全国具有临床医学(含全科医学领域)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点的单位113个,2016年授予临床医学生全科医学硕士专业学位266人。
2.1.2 毕业后全科医学教育制度建设取得重大突破2013年,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3〕56号),将全科专业作为36个培训专业之一纳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框架统一实施,并作为紧缺专业予以重点倾斜。2014年2月,国家卫生计生委在上海召开建立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工作会议,正式全面启动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是深化医改和教改的重大举措,对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我国临床医师整体水平、促进医师队伍同质化、从根本上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此后,国家陆续制定印发了培训管理办法、培训内容与标准、培训基地认定标准、培训招收实施办法、培训考核实施办法等若干配套文件,进一步完善了培训政策体系。目前,这项工作已在全国推开,中央财政按照每人每年3万元的标准建立了经常性补助机制,全国共遴选认定了培训基地859家,其中全科专业基地744家(含中医全科基地185家),在培住院医师达到40万人,其中全科专业住院医师3.4万人。
2.1.3 全科继续医学教育制度不断丰富 目前我国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继续教育政策体系、组织架构及工作机制,基本实现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人员和医学一级学科三个“全覆盖”,终身教育理念深入人心。针对基层卫生人员实际,国家以岗位职责为依据、以个人实际服务能力为基础,研究制定全科医学教育培训指南,加强针对性继续医学教育。为解决当前基层急需全科医生与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周期较长之间的矛盾,国家采取转岗培训、岗位培训、远程继续教育等多种措施加强全科医生培养培训,目前已转岗培训全科医生13万人以上,每年举办国家级全科医学继续教育项目近400项,培训全科医生超过13万人次,显著提高了在职在岗全科医生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2.2 全科医生培养模式基本确立 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2014年教育部、国家卫生计生委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教研〔2014〕2号),确立了以“5+3”(5年临床医学本科教育+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3年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为主体、以“3+2”(3年临床医学专科教育+2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为补充的全科医生培养模式。在实施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基础上,作为过渡时期的重要补充措施,2016年国家卫生计生委等6部门制定印发《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实施意见(试行)》(国卫科教发〔2016〕14号),启动实施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工作,中央财政按照每人每年2万元的标准,重点支持为中西部农村地区培养一批实用型助理全科医生。
2.3 全科医生培养相关政策更加完善
2.3.1 政府投入力度逐步加大 “十二五”期间,中央财政累计投入95亿元,建设了599家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对每个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投入500万元,加强培训基地能力建设。累计投入200余亿元支持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转岗培训、定向免费培养、师资培训等培养培训工作。地方政府重视全科医学教育并加大了投入力度,山东、广东、河南等省级财政及广东省广州市、安徽省阜阳市等地市级财政加大对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投入力度,提高了补助标准,吸引医学毕业生报名参加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2.3.2 教育培养政策有机衔接 与教育部等部门加强医教协同,不断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2013年,国务院学位办等5部门印发《关于做好临床医学(全科)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试行)》(学位〔2013〕8号),推进临床医学(全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录办法、培养模式、学位授予办法改革,促进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有机衔接。同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且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住院医师,可按有关规定向学位授予单位申请临床医学(全科)硕士专业学位。
2.3.3 使用激励机制逐步完善 国家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全科医生在县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双向流动,健全人才向基层流动、向艰苦地区和岗位流动的激励机制。2013年底,国家卫生计生委等5部委印发《关于开展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试点工作的暂行办法》(国卫人发〔2013〕35号),全科医生特设岗位不受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的限制。聘期内,特岗全科医生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享受所在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同类人员工资待遇。目前,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试点工作已在安徽、湖南、四川、云南4省启动,中央财政按照每人每年3万元的标准对1 080个特设岗位发放生活补助,覆盖了211个县(市、区)828个乡镇卫生院。
2.3.4 职称制度改革加快推进 2015年11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5〕94号),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不再将论文、职称外语等作为申报的必备条件。经过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合格或注册全科医师后可提前一年晋升职称,2017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明确规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经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考试通过的直接聘任中级职称。
通过以上多种途径,截至2016年底,我国培训合格全科医生达到20.91万人,比2012年底增长了近1倍,每万人口全科医生达到1.51人[6],实现了全科医生队伍发展的阶段性目标,为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障。
3.1 全科医生队伍数量 截至2016年底,全国共有全科医生20.91万人。其中,取得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的13.15万人,注册为全科医学专业的7.76万人,平均每万人口拥有1.51名全科医生(见图1)[6]。
图1 2012—2016年我国全科医生队伍增长情况Figure 1 Growth of the number of GPs in China from 2012 to 2016
3.2 全科医生队伍分布
3.2.1 机构分布 全科医生主要分布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其中,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全科医生数为7.83万人(37.4%),平均每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拥有全科医生2.28人;乡镇卫生院的全科医生数为9.28万人(44.4%),平均每家乡镇卫生院拥有全科医生2.52人(见表 1)[6]。
3.2.2 地域分布 (1)东部地区拥有全科医生11.65万人(55.7%),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为2.03人,高于中部和西部地区的1.16人和1.14人。(2)东部地区注册为全科医学专业的全科医生数为4.75万人(61.2%)。浙江省、北京市、上海市的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较高,分别为4.04、3.87、3.29人;西藏自治区、陕西省、江西省的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较低,分别为0.61、0.72、0.79人(见图2、表 2)[6]。
3.3 全科医生队伍结构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统计信息中心的调查数据,我国全科医生队伍中,男性占52.7%、女性占47.3%,男性占比略高于女性;全科医生年龄以35~44岁居多,占42.9%,其次为45~54岁,占26.2%;全科医生的学历以大学本科和大学专科学历为主,分别占37.4%和38.4%;全科医生的职称以初、中级为主,分别占54.8%和35.5%。
表1 2016年我国全科医生机构分布情况Table 1 Distribution of GPs in community health service organizations and township hospitals in China in 2016
图2 2016年我国全科医生地域分布情况Figure 2 Geographical distribution of GPs in China in 2016
表2 2016年我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Table 2 Number of GPs per 10 000 population in 31 provinces(autonomous regions/ municipalities) of the mainland of China in 2016
经过近30年的不断探索和实践,我国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特别是2011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后,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工作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医学院校、医疗机构及行业组织积极参与,形成了协同推动全科医学发展的良好氛围,全科医生数量快速增长,占执业(助理)医师总量的比例提高到了6.6%。同时,也应清醒地看到,我国的全科医生培养体系还不健全,全科医生队伍数量仍然不足,质量总体不高,制约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的体制机制仍不完善,适应全科医生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尚未建立,全科职业还缺乏必要的吸引力。
全科医生制度建设关乎分级诊疗制度建立,关乎医改成败,关乎人民群众健康。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将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作为深化医改、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大任务,作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补齐医疗卫生人才短板的重要举措,以问题和目标为导向,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协同,创新全科医生使用激励机制,健全适应行业特点的全科医生培养制度,加快全科医生制度建设步伐。4.1 改革创新使用激励机制,全面提高全科医生职业吸引力 围绕破除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的体制机制藩篱,加强制度和机制创新。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充分体现全科医生技术劳务价值。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制度,合理核定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薪酬收入与当地县区级综合医院同等条件临床医师薪酬水平相衔接,对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全科医生进一步加大倾斜力度。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服务费可用于家庭医生团队薪酬分配。完善全科医生聘用管理办法,简化招聘程序,对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毕业生或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全科医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采取面试、组织考察等方式公开招聘,鼓励实行“县管乡用”(县级医疗卫生机构聘用管理、乡镇卫生院使用)、“乡管村用”(乡镇卫生院聘用管理、村卫生室使用)。拓宽全科医生职业发展前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本科学历全科医生,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同等对待,及时落实相关工资待遇。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全科诊所,医疗机构规划布局不对全科诊所的设置作出限制,实行市场调节。对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非营利性全科诊所,与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同等对待。对长期扎根基层、做出突出贡献的全科医生给予表扬和奖励,增强全科医生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提高全科医生的社会地位。
4.2 健全适应行业特点的人才培养制度,进一步加大全科医生培养力度 立足国情、紧扣需求,遵循医学教育规律和全科医生成长规律,围绕医学人才培养体系的全过程,不断健全全科医生培养制度。深化院校全科医学教育改革,加强全科医学学科建设,面向全体医学生加强全科医学教育,鼓励有条件的高校设立全科医学系或全科医学学院。建全毕业后全科医学教育制度,加强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和师资队伍建设,扩大全科专业住院医师招生规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综合医院)设立全科医学科,实行动态管理。完善全科医学继续教育体系,制定全科医生继续教育指南,大力发展远程继续教育,普及全科适宜技术,实现全科医生继续医学教育全覆盖。拓宽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施范围,鼓励二级及以上医院有关专科医师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培训合格的增加全科专业执业范围。继续通过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转岗培训、定向免费培养、师资培训等多种途径,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合格全科医生的紧迫需求。
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的动力源泉深深根植于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之中。尽管与发达国家百年经验和成熟做法相比,我国的全科医生制度起步较晚,但一些地区在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和创新人才使用激励机制方面已经进行了有益探索。目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改革发展已经进入新时代,只要坚定信心,发挥后发优势,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革民生,加快改革完善相关政策,就一定能够为深化医改、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健康中国,进一步夯实全科人才基础。
志谢:报告撰写过程中,得到国家卫生计生委科教司领导以及诸多中国全科医学奠基者、创建者、倡导者的大力支持与帮助。郭爱民、杜雪平、顾湲、韩建军、祝墡珠、吴浩、张愈、董燕敏、崔树起、李士雪等提供了许多宝贵资料和指导性建议,李长明、王家骥及中国医师协会全科医生教育培训专家委员会给予了大量修改建议。
作者贡献:武宁、闫丽娜进行文章的可行性分析、撰写论文;程明羕、张光鹏进行文章的构思与设计、论文修订;武宁、闫丽娜、钱文溢、张光鹏进行文献/资料收集;武宁、钱文溢、张光鹏进行文献/资料整理;程明羕、钱文溢负责文章的质量控制及审校;张光鹏对文章整体负责,监督管理。
本文无利益冲突。
附件:我国全科医生发展大事记Attachment: Development memorabilia of GPs in China
[1]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Z].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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