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论述增强高校学生资助工作成效的原则与方法路径,提出高校在开展学生资助工作中,应完善政策法规并加大资金投入,积极深化资助育人的体制机制,不断增强贫困学生的素质和能力,大力强化社会力量关切贫困学子成才的体系与氛围,既注重资助创新又发扬资助好传统,既严格资助考评又注重资助育人,从而有效地增强大学生资助工作成效。
【关键词】高校 学生资助 工作成效内涵原则方法路径
【中图分类号】G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7)11C-0111-03
随着党中央、国务院对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日益重视,社会各界对学生资助工作成效的研究与关注亦相应深入和密切。如何确保和增强高校學生资助工作的成效,对于既好又快地推进和落实高校学生资助工作,无疑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与作用。
学生资助工作是高校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着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和发展问题,通过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资助政策和组织实施各类资助项目,保障学生安心求学,促进学生励志成才,这不仅涉及莘莘学子及其家庭的切身利益,关乎学校的和谐稳定,更是担负着促进教育公平的重大责任,承载着立德树人的神圣使命。换言之,以“应贷尽贷”和“应助尽助”确保家境贫困学生就学无忧,以贷款学生的良好还贷率确保信贷银行持续地向贫困学子放贷,并以受助学生的成人成才和积极回报以体现资助工作的价值与意义,则是国家开展学生资助工作的要求与追求。因此,“应贷尽贷”与“应助尽助”,贷款学生的及时还贷率与还贷违约率,受助学生的学生日常品行与毕业比例及其自立自强与感恩奉献,以及教育公平和社会评价等是高校学生资助工作成效内涵的基本构成。
简言之,衡量高校学生资助工作成效的基本要素,对于作为受助者的学生及其家长而言,主要是“应贷尽贷”与“应助尽助”;对于作为主体资助者的银行而言,主要是及时还贷率高或还贷违约率低;对于作为教育与组织者的学校而言,主要是受助学生的毕业率与成才率高;对于作为参与资助者的社会而言,主要是受助者的积极上进与知恩图报表现;对于作为实施领导者的国家而言,主要是促进社会与教育公平、保障民生民权并得到各界肯定。
(一)关于增强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原则。因为学生资助成效体现于受助者、资助者及其组织者和管理者等各相关方感受与评价,所以增强学生资助工作成效应坚持学生及其家长认可、学校与资助方认同、助学信贷银行确认、社会肯定和国家支持等五项原则。
简而言之,所谓学生及其家长认可原则,即要求开展学生资助工作必须既对应资助对象的需求,又不给受资助的学生及其家长或家庭造成负面影响,强调学生资助工作应该有利于受助者的健康成长和发展,强调学生资助的所作所为应得到学生及其家长的接受与认可;所谓学校与资助方认同原则,即强调国家或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学生和社会各界等为了确保或增强学生资助工作成效的要求或者期望等,应既切合学校作为教育事业单位的功能和职责,又符合资助方的基于常理的普遍性或公共性需求;所谓助学信贷银行确认原则,即要求学校和国家等各方为确保或增强学生资助工作成效所采取的措施或者办法等,应充分考虑并符合作为商业金融银行的职能定位与发展需求;所谓社会民众肯定原则,即要求确保与增强学生资助工作成效的行为或办法应得到社会力量的普遍支持和积极肯定,但凡社会民众所反对的举措则不予实施;所谓国家政府支持原则,即强调为确保与增强学生资助工作成效的任何举措都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不能与国家的政策法规相抵触。
(二)关于提升高校学生资助工作成效的基本方法。由于开展大学生资助工作涉及国家与地方政府、信贷银行、所在学校、社会民众和学生及其家长等各方面,所以要提升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成效,需要围绕以上各方的职能职责或权利义务而着力与入手。
一般而言,提升高校学生资助工作成效的基本方法主要有这五项:一是完善大学生资助工作的政策法规,从制定法律法规与政策层面既确保学生资助的组织实施、日常管理、绩效考评、监督审查和反馈完善等各项工作皆有法可依和有章可循,又为学生资助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从而最大限度地统筹和引导各方力量积极开展与支持学生资助工作。二是对大学生资助工作加大资金投入,这既须经办银行对大学生的有偿性信贷工作加大资金投入与支持力度,又需国家与地方政府财政对贫困大学生的无偿性资助加大资金投入和保障力度,确保对家境贫困大学生的资助能够真正实现“应贷尽贷”和“应助尽助”,确保寒门学子不因经济困难而上不了学或无法安心学习。三是积极深化资助育人的体制与机制,因为“育人是资助工作的灵魂”,所以对贫困学子不但要在经济上予以资助,而且要在精神上注重人文关怀并加以励志,这特别需要学校不断地建立健全有利于家境贫困学生顺利成才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尽力消除不利于资助育人的体制障碍与机制壁垒,最大可能统筹各方力量不断地提升和深化资助育人的成效与成果,而不能将资助工作停留于可以确保贫困学子正常毕业即可的层面,应致力于帮助和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为英才,深层次甚至根本性地改善其个人及家庭的成长与发展。四是不断增强贫困学生的素质和能力,因为唯有学生具备过硬的综合素质与实践能力,才能在按期毕业和顺利就业,并在日后既为国家与社会做出积极贡献又为自身及时还贷提供有力保障。换言之,资助育人要紧紧围绕“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抓住“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一核心,强化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两项能力”,加强励志教育、诚信教育和社会责任感教育“三项教育”,培养受助学生的科学精神、思想品德、实践能力和人文素养,引导青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最终实现成长成才。五是强化社会力量关切贫困学子成才的体系与氛围,这是由于高校学生资助育人工作是个系统工程,非常需要国家政府、信贷银行及学校本身之外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名流、专家学者、富人富豪、慈善团体、舆论媒体等各种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只有这样高校学生资助工作才会如鱼得水并得到健康持续地发展。
确保与提升高校资助工作成效的路径及要点是:学生及其家庭、学校、社会与国家各方联动并相互支持和密切配合,既完善资助政策又强化资助管理,既深化资助教育又优化资助服务,既注重资助创新又发扬资助好传统,既严格资助考评又凸显资助育人。
(一)就助学贷款学生而言,既要促使其注重诚信履诺又要积极上进,并强化学生的自立自强与感恩教育。学生及其家长在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及相关资助后,学生入学就读的经济困难相应得到解决,与此同时对于发放助学贷款与学生其他资助的经办银行和学校而言,则出现了有待贷款学生毕业后按时还贷的情况。因此,为了确保贷款学生按时还贷,在向其实施助学贷款与有关资助之前就必须向学生及其家长大力加强诚信教育,必须与贷款学生及其家长签订按时还贷的承诺书和相应协议,既告知和警示不按时还贷的严重后果,又明确诚信履诺与按时还贷的好处和意义;既广泛深入地传播诚信为人处世的经典事迹与按期还贷履诺的先进榜样,又形式多样地宣传失信背约和不还贷或不按期还贷而害己害人的经典故事和警示案例。
为有效引导和激励贷款学生尤其是家境贫困学子积极上进,每年都应组织举行关于评选、推荐与宣传贫困大学生励志上进和奋发有为的先进事迹活动,以此给予贷款学生特别是寒门学子更多触手可及的引领榜样和更多可信可学也可为的正能量。与此同时,对于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既要注重经济资助,又要坚持精神资助不间断,要在思想教育、心理辅导、专业学习、实践技能和人际交往等方面多管齐下地关爱与帮助贷款学生,以促进其能够不断地自立、自信、自爱、自重和自强,并力所能及地感恩与回报他人和国家自己的关爱。
(二)就所在学校而言,既要注重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又要强化资助管理与资助育人工作。作为组织学生对接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学校,不论是对应于落实学校本身的基本使命与职能职责即为国家和社会培育人才,还是为了确保贷款学生毕业后能够及时就业和按时还上贷款,都必须想方设法致力于不断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与实践能力,使学生在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知识、专业应用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既达到毕业标准,又符合国家与社会用人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综合素质可以划分为德育素质、智育素质、身心素质和发展性素质四项。增强学生综合素质与实践能力的基本方法有三点:一是通过开展科学文化知识教育,使学生明确各种素质与实践能力的内涵、构成及表现等;二是着力实施正反面示范教育,使学生知道具有和没有良好综合素质和过硬实践能力的日常表现、意义作用及负面影响,激发和强化学生自觉提高综合素质与实践能力的动力、兴趣与追求,坚定诚信守诺的价值和追求等;三是通过开展实践实习,学生将所学的科学文化知识内化并增强其自身的相应素质和能力,比如组织开展专业实习、学科竞赛、模拟实训、仿真测试和各种社会实践等。换言之,激发学生的实践动机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不可缺少的前提条件,关注学生生理和心理素质综合协调发展是促进学生实践能力发展的基础性条件,在解决具体问题过程中实施具有针对性的专门训练是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在真实的情境中提出解决真实问题的要求和条件是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关键环节。
因为开展高校学生资助尤其是学生还贷既涉及国家政策又需必要的信贷知识等,而评估资助成效亦涉及多方面的业务与工作,所以各高校应按上级有关规定从人员配备、办公条件、专项经费、运行机制、工作制度、激励办法等方面积极强化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并着力坚持和完善“扶困·励志·强能”三位一体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模式,以经济扶助为基本,以意志磨砺为支撑,以能力增强为核心,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立体式”资助,做到生活上扶困、精神上励志、实践中强能、效果上育人的目的;在实施经济资助的同时,抓住教育的根本,把“育人”主线贯穿到资助工作的全过程,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对受助学生的教育中,不断地深化、巩固和提升资助育人的成效与成果。
(三)就放贷银行而言,既要坚持“应贷尽贷”又要简化手续,并完善学生信贷系统与征信工作。“应贷尽贷”既是国家对实施贫困生资助政策的基本要求,也是体现助学贷款政策落实情况的核心指标之一。因此,国务院有关行政部门积极协调承办助学贷款的银行按要求落實对贫困学子的“应贷尽贷”助学政策,既是确保又是增强学生资助成效的基本要求与重要路径。
作为承办助学贷款的放贷银行按有关要求主动落实对贫困学生的“应贷尽贷”助学政策,既体现了国家对贫困学子的关爱和银行自身对国家相关政策的支持,又能够为扩大自身放贷业务和进一步增长贷款收入奠定坚实基础。为方便并促使贷款学生能够按期还贷,有效提升其还贷率或降低其还贷违约率,承办助学贷款的各放贷银行应进一步简化学生信贷中的借贷与还贷手续,并积极加强包含在校学生的整个社会征信系统建设,与时俱进地不断完善学生信贷系统,确保贫困学子及其家长既愿意甚至乐意申请助学信贷,又不想和不敢不按时还贷。
(四)就国家与社会而言,既要坚持应助尽助又要完善政策,并对学生资助工作加强监督与管理。追求并坚持“应助尽助”是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资助政策的基本要义。为了更有效地落实国家对贫困学生“应助尽助”的资助广度与深度,党中央和国务院自2007年以来,通过完善资助政策、健全助学机制、筹措更多助学资金等,不断加大对家境贫困学子的资助力度,为加快助学育人、发展教育事业、促进民生公平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虽然当前国家对贫困学子的资助政策相比之前的已经更全面更系统和较完善,但是尚有一些地方需要与时俱进地改进和完善。比如,可以将助学贷款的额度由不分专业与学生层次并每年统一不超过8000元,调整为不超过该专业当年的学费与住宿费标准,以针对性地体现和对应学生因专业因层次而贷和因人因地而贷的现实需求,从而更有效地解决不同地域学校学生、不同层次学生、不同专业学生对助学贷款的需求差异问题。因为贫困学生身份的认定作为开展助学工作的基础与前提,而由行政村、乡镇(街道)与县(区、市)出具的贫困生家境经济情况材料,往往又是认定贫困生最重要和最有力的贫困生身份证明,此材料一旦弄虚作假或夸大其词并达到若干数量,则其负面影响也就广泛而深远。因此,为防范此类事情发生或泛滥,国家有关部门应在制定实施贫困生资助政策时,明确和严禁任何助学证明材料弄虚作假或夸大其词,违者一经查实则对出具假证明者和当事学生及其家长等严惩不贷。不论是完善贫困生资助政策和规范资助管理,还是检查资助工作与考评资助成效等,都需要行政管理部门和学校自身、社会名流、专家学者、慈善主体、舆论媒体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研究和监督,尤其要认真严格并与时俱进地全方面和全过程加强监管与评估。
总之,确保和提升学生资助工作的成效,既需国家通过制定和完善政策法规统筹推进,又需信贷银行与社会力量积极出资助力,也要相关单位与部门各尽所能并通力合作,在学生资助的组织实施、管理协调、检查指导、成效考评、反馈修正等各方面建立健全并不断规范和完善其工作体系;亦需所属学校立足资助育人,做好顶层设计与综合规划,结合新时期的社会发展特点和大学生需求,充分发挥教育信息化和互联网媒体的作用,致力构建包括经济资助、思想教育、励志关爱、心理辅导、素质提升、能力拓展、感恩回报的学生资助体制机制,积极打造学生及其家长认可、学校与资助方认同、助学信贷银行确认、社会肯定和国家支持的学生资助新模式新方法,将资助与育人紧密结合并精准发力,使高校学生资助的工作成效既显著又可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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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重点研究课题“高校资助工作成效研究”(2012CZ009)
【作者简介】刘金明(1974一),男,广东南雄人,硕士,广东海洋大学馆员,研究方向:高教研究与管理。
(责编 卢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