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冬松主持召开省政协十二届第三次主席会议
3月22日,省政协主席叶冬松主持召开省政协十二届第三次主席会议,研究省政协有关规章制度、工作办法,审议召开省政协十二届二次常委会议有关事项。省政协副主席沈小平、孙瑞彬、曹素华、葛会波、卢晓光、苏银增、王宝山,秘书长陈书增出席,党组成员许宁、姜德果列席。
会议通报了中共政协河北省委员会党组2018年工作要点责任分工;审议通过了政协河北省委员会主席会议工作规则、政协河北省委员会协商民主工作办法(试行)、关于召开省政协十二届二次常委会议的决定和会议日程;审议了政协河北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规则(修订草案)、政协河北省委员会专门委员会通则(修订草案)、政协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议程(草案)、政协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名单(草案),决定将上述草案提请省政协十二届二次常委会议审议。
会议要求,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王东峰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批示意见,抓好工作落实,主席会议成员要切实带起头、负起责,有关部门要把各自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做好统筹协调,加强与省各党派团体、省直有关部门、市县政协的沟通联系,做到相互支持,相互配合。要狠抓工作作风,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严格执行省委有关规定,树立政协良好形象。
会议强调,要增强依规依章工作的自觉性,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
会议决定,省政协十二届二次常委会议于3月27日至28日在石家庄召开。 (王洪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