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构式语法研究路径宏观综论的思考

2018-04-15 13:06
大连大学学报 2018年4期
关键词:语义学索绪尔构式

刘 江

(大连大学 英语学院,大连 116622)

构式语法的研究宗旨是形式与意义并重,扩展了语言规约性的内涵,提出新的聚合观和组合观;它高度重视边缘语言现象对完善理论构建的作用,认为任何语言单位都有可能成为构式,强调特定语言表达的意义是其组成部分整合的结果,寻求对边缘语言现象和核心语言现象的统一解释。因此它一经提出,即引起了国内外学界的广泛关注和深度参与。学界对构式语法的研究大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从不同的研究目标出发进行理论构建,以对相关语言现象做出更为合理的解释;一是对构式语法理论及其应用研究进行宏观综合性评价。构式语法形成的历史及其自身的特点表明,全面的构式语法理论与应用研究需要在构式语法“研究路径”的宏观视野下进行。构式语法“研究路径”大体包括基于构式语法的研究、基于框架语义学的研究和基于强制操作机制的研究①刘江在其博士后出站报告中将coercion译为“压制”[61],本文采纳周流溪教授的观点,将之改译为强制(操作)操作。周流溪教授在给本人的邮件中特别指出:压制,从善意的理解来看,充其量只能说是什么东西在受到压制的逼仄空间里寻求出路;但“寻求出路”还是外加上去的好意补充。而强制操作则很清楚:强制(强行)把一个不合理的表达形式引向合理的方向去识解。。本文拟以此为基本脉络,揭示构式语法理论与应用研究的现状,指出开展综论性研究的必要性及现有研究的不足,进而提出我们对深化相关综论性研究的思考。这种反思研究有助于及时审视构式语法研究的方向,其重要性是很值得注意的。

一、构式语法理论及其应用研究现状

构式语法的基本思想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对生成语法的修正中开始孕育[1],在Charles J.Fillmore《框架语义学》[2]和《句法入侵和语法构式概念》[3]、Ronald W.Langacker的巨著《认知语法基础》[4-5]、George Lakoff的经典著作《女人、火及危险的事物》[6]和Anna Wierzbicka的《语法的语义学》[7]中初步形成。但是“构式语法”这一术语则为Fillmore《构式语法的工作机制》一文[8]中首创;Fillmore与其同事Paul Kay 和 Mary Katherine O’Connor合作发表的《语法构式的规则性和习语性:以let alone为例》[9],标志着构式语法的诞生。Adele E.Goldberg《构式:论元结构的构式语法研究》[10]将构式语法研究推向了一个新的阶段。

此后,各路学者从不同研究目标出发提出不同理论,形成了七家较成熟的构式语法。但长期以来,各家理论名称各异,也没有统一的上位概念。直到《牛津构式语法手册》(2013)出版,相关理论的名称才统一,分别为Fillmore及其同事创导的伯克利构式语法、Langacker创导的认知语法、Lakoff及其Goldberg创导的认知构式语法、William Croft创导的激进构式语法、Benjamin Bergen和Nancy Chang创导的体验构式语法、Luc Steels创导的流变构式语法、Ivan A.Sag创导的基于符号的构式语法[11];但其上位概念依然未取得统一。这里把构式语法研究路径视为各家理论的上位概念,具体研究涉及基于构式语法的研究、基于框架语义学的研究和基于强制操作的研究。

(一)基于构式语法的研究

构式语法不仅发展势头迅猛,而且影响深远。2001年以来,构式语法国际会议每2年举办一次(第1届和第2届分别于2001年和2002年举行),到2016年已举办9届。John Benjamins出版公司为之建立了由主页(Home)、研究人员(People)、学术活动(Events)、出版物(Publications)和链接(Links)5部分构成的专门网站,为学界提供了关于构式语法研究的大量信息:主页是对构式语法的总体介绍;研究人员部分包括从事构式语法研究知名学者的姓名、工作单位、研究兴趣和个人网页;学术活动部分包括已经举办和即将举办的学术活动;出版物部分不仅包括该公司推出的电子期刊Constructions(2004- )、纸质期刊Constructions and Frames(2009- )、“Constructional Approaches to Language”系列丛书(2004- ;到2016年已出版19卷),还包括构式语法文献(Construction Grammar Bibliography),主要涉及相关学者自荐与构式语法研究有关的成果;链接部分提供了与伯克利构式语法、框架网络(Frame Net)、流变构式语法、中心词驱动短语结构语法以及词语法的链接。《认知语言学》2011年第1期推出了“英语中的变异、变迁和构式”专刊。牛津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牛津构式语法手册》更是集中了著名专家构式语法理论与应用研究方面的最新成果。经过近30年的努力,构式语法已广泛用于语言本体、语言习得、心理语言学、神经语言学、语言变异及变迁(语言的历时演变以及社会语言学、方言及语篇变异)[11]、对比和翻译等研究。

(二)基于框架语义学的研究

构式语法研究路径不仅包括各家构式语法研究,还包括框架语义学研究。构式语法网站明确指出:构式语法(包括框架语义学)是构式研究的基础,词汇意义和语法结构之间的关系需要框架语义学来确定并表征;Constructions and Frames的创刊宗旨就是为了强调框架语义学在构式语法研究路径中的作用。Kirsten Malmkjær主编的《语言学百科全书》(2010年第3版)在介绍构式语法研究路径时则直接把Fillmore的构式语法和框架语义学视为第一条研究路径[12]66。在2014年第8届和2016年第9届构式语法国际会议上,框架语义学更是被作为重要专题来探讨。Hans C.Boas在《构式语法中的强制与论元结构的例外》(2011)一文中,通过把框架语义学与Goldberg的认知构式语法理论相结合,发展了Goldberg的理论,对英语中的论元例外做出了令人信服的解释[13]。虽然Fillmore开创伯克利构式语法后又回归到框架语义学研究,并自1997年起致力于框架网络的构建,但是他在《框架网络构式》一文中指出:构式在句子解读中具有独立于词语的作用,框架网络必须将构式纳入其研究之中,并提出了未来构式语法研究必须解释的15种构式[14];而且他在2013年进一步明确表示:如果条件允许,他十分愿意继续从事构式语法研究[15]131。所有这些事实表明:构式语法和框架语义学之间相互需求的关系已经开始从理论走向实践,二者都是构式语法研究路径的有机组成部分,通过相互结合而实现了其形式和意义并重的理论目标。

(三)基于强制操作的研究

强制操作研究长期以来一直是构式语法研究路径着力较多的课题。强制操作(coercion),曾译为“压制”。周流溪教授认为应译作“强制[操作]”;此点已为张爱朴所采纳[16]。周教授还指出:北京外国语大学一部博士论文早就使用过“强制”一词[17]。强制操作研究关注的焦点是边缘语言现象;它寻求对边缘语言现象和核心语言现象的统一解释。在语言的日常应用中不时冒出一些很“出格”的结构(多为套用已有结构而成);但人们一般会(至少大都能够容忍)强行把新结构按照可以理喻的路子加以识解(往往是顺着其套用的已有结构的路子,而稍带着把新意义转达出来以求得到承认),否则新结构简直是不可接受的。换言之,这是把边缘的(“出格的”)现象统一到常规的、“正常的”核心语言现象的识解之路上来。2014年第8届构式语法国际会议设立的“范畴变化”专题研讨小组,实质上就是集中探讨边缘语言现象。正是对这些边缘语言现象的关注使得构式语法形成一条研究路径,即针对坚持“整体意义取决于其组成部分的意义及组成部分之间的句法关系”的合成说(compositionality)而提出了整合说(integration)。但是对整合说和合成说也不是没有争论。有学者认为整合说本来可以在合成说框架内得到合理解释[18]。而有学者则认为:认知语法坚持的是合成说,伯克利构式语法和框架语义学、认知构式语法、激进构式语法和体验构式语法坚持的则是整合说[12]66。在整合说内部,争论更为激烈:既有强制操作的坚持说[19],又有强制操作的否定说[20-23,14]和强制操作的发展说[24,13]。这些争论实质是对索绪尔组合关系的探讨;只不过构式语法通过抽象的构式从整体出发探讨组合关系,而框架语义学从对具体语词框架的描写出发探讨组合关系。所以说,以强制操作为出发点,深入探讨边缘语言现象,不仅是构式语法研究路径发展现实的需要,更是完善和发展语言学基本理论的需要,从而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

(四)构式语法在中国的研究

构式语法研究在中国发展很早。早在西方构式语法研究路径和思想产生之前,中国学者的著作中就已经开始出现构式的思想萌芽[25]。从对西方构式语法研究的引介和应用来说,叶蜚声早在1982年《雷可夫、菲尔摩教授谈美国语言学问题》就介绍了当时美国的语言学研究状况,特别是框架语义学思想[26]。沈家煊和张伯江在20世纪末开始用构式语法思想解决汉语句法现象[27-29]。陆俭明的大力推动使得构式语法研究路径在国内蓬勃发展,乃至当今语言学界“言必称构式”。仅从国家社科和教育部人文社科立项来看,根据我们掌握的资料(截止到2015年),国家社科立项有42项,教育部人文社科立项39项。目前国内学界对构式语法研究路径的探索集中表现在理论的译介与述评、本体研究、教与学研究②这里的教与学研究包括教学研究、语言学习和习得研究。、对比研究和翻译研究几个方面。其中,范开泰带领的语言学团队和刘开英带领的计算机团队联合构建的汉语框架网络,是框架语义学研究的重要成果;袁毓林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汉语国际教育背景下的汉语意合特征研究与大型知识库和语料库建设”(12&ZD175)、施春宏主持的该课题的子课题“基于‘词库-构式’互动体系的国际汉语教学理念和策略探索”以及2014年袁毓林、詹卫东和施春宏联合发表的《汉语‘词库-构式’互动的语法描写体系及其教学应用》[30]是面向教学研究的重要成果;詹卫东主持的教育部重大课题“现代汉语构式知识库建设及其应用研究”(13JJD740001)是面向本体研究的重要成果。

2014年12月6日由北京大学中国语言学研究中心主办而邀请汉语语法学界、外语学界、中文信息处理学界和对外汉语学界参加的“构式语法理论与汉语构式知识库建设学术研讨会”所达成的共识,在某种程度上代表了当前国内对构式语法研究路径的认识:语言哲学是构式语法的哲学基础;构式的地位处于词库和短语规则之间,从构式角度研究汉语语法现象是对原有语法研究的必要补充;对构式做专项研究,有利于计算机对语言单位的特殊结构和特殊意义进行处理;汉语构式语法研究跟英语的有所不同,应该更重视语用因素对构式的影响;而基于构式来组织语法教学也可以取得更好的效果。

二、开展综论性研究的必要性及现有研究的不足

综上,构式语法研究路径近二十几年在国内外对语法研究影响深远,作为自身发展迅速的研究范式,无论是运用该研究范式的研究成果,还是对该研究范式进行理论完善的论著都有相当数量。当前十分需要对已有的研究成果进行全面系统的反思。语言学发展的历史一再表明,某种语言学理论或研究范式的学术生命周期也就几十年,当代的理论或研究范式往往孕育着新的理论或研究范式的萌芽。然而,现有综论性研究和据此取得的认识,无论是在广度上,还是在深度上,都有待开拓和深化。

(一)全面反思有待加强

应该说,国内外学界都不乏对构式语法研究路径的综论,但现有综论视角较为单一。国内外都没有把构式语法、框架语义学和强制操作结合起来对构式语法研究路径从理论和应用两个层面进行全面反思。现有对构式语法理论的综述,只有Sag et al(2012)和侯国金(2014b)涉及了所有七家构式语法理论,似嫌简单[31-32]。牛保义(2011)对各家构式语法理论进行了较深入的梳理,但是没有涉及基于符号的构式语法[33]。刘正光(2011)、张娟(2013)和张帅(2014)提供了对构式语法理论在汉语应用研究中的综述[34-36]。《牛津构式语法手册》对构式语法理论和应用做了综述,亦没有把框架语义学和强制操作纳入其考察范围之内[11];王寅(2011a,2011b)做了基于伯克利构式语法、认知语法、认知构式语法和激进构式语法的理论与应用研究,没有涉及框架语义学[37-38]。在框架语义学方面,Andor(2010)、Fillmore & Baker (2010)、Petruck (2011)、Fillmore et al(2012)、潘艳艳(2003)、和谈鑫、胡东平(2012)对框架语义学理论及其应用作了综述[39-43,14]。在强制操作方面,Ziegeler(2007,2010)在批驳强制说过程中对强制操作进行了比较全面的综述[20-21];王寅(2011a)相关章节是对强制操作及其来源的梳理[37]。

(二)现有认识有待系统梳理并深化

国内外现有反思对构式语法研究路径本质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深化,并予以整合。《牛津构式语法手册》仅用了不到3页篇幅分析了构式语法与索绪尔和乔姆斯基语言学思想的关系[44]1-3;Traugott &Trausdale (2013)以组合关系、聚合关系以及由组聚合关系构成的语言系统对构式化及导致构式化的语境进行了考察和描写,但其主要目标在于整合各种构式语法理论以探讨词汇化和语法化问题,而不在于理论反思[23]。林正军、王克非(2013)、侯国金(2014a)、陈满华(2014)和陈满华、贾莹(2014)是对构式语法语言学渊源及其特点的梳理[45-48];冯志伟(2006)、陶明忠、马玉蕾(2008)、孙启耀、刘阳(2010)以及陈忠平、白解红(2011,2012)是对框架语义学理论渊源及其特点的梳理[49-53];Glynn (2004)、Fired & Nikiforidou (2009) 、张焕香、高平(2011)和刘宇红(2011)是对框架语义学与构式语法关系的思考[54-57],但力度还都不够;牛保义(2007)和刘玉梅(2013a)是对构式语法哲学渊源的探索[58-59];张旺熹(2006)和陈满华、张庆彬(2014)是对汉语构式语法萌芽及汉语语法研究路径的思考[60,25]。

(三)国内外相关研究有待加强相互借鉴

国内外对彼此的研究重视不够。中国学者缺乏对国外相关理论及其应用的全面把握。在对不同流派构式语法理论研究方面,国内对认知构式语法、认知语法、激进构式语法和伯克利构式语法研究较多,对基于符号的构式语法、流变构式语法和体验构式语法研究不足;在认知构式语法、认知语法、激进构式语法和伯克利构式语法四家语法理论中,对认知构式语法研究最多。无论是对构式语法理论的思考还是对强制操作的探讨,主要以认知构式语法为基础。在强制操作研究中,对强制本质探索得较少,对强制否定说关注不够。在应用研究方面,虽然在框架网络建设、本体研究和“教与学”研究方面有了深入的探索和认识,但是依然存在很大的探索空间。例如,对框架语义学在框架网络之外的应用研究还不够;没有注意把构式语法思想和框架语义学思想结合起来探讨具体问题,甚至对期刊Constructions and Frames都不很关注;而且在应用研究中,对理论的提升未给予足够的重视。这不仅不利于对理论的抽象,更会极大阻碍面向汉语的应用研究[61]。换个角度看,国外学者对中国学界相关研究成果关注也不够。中国语言学界特别是汉语学界基于汉语语言事实在本体研究、教学研究和框架网络研究方面虽成不少果,但在国际学界却很少为人所知或者受到重视。以2013年版、自称为“对构式语法理论与应用研究最全面最权威综述”的《牛津构式语法手册》为例,其中没有涉及任何基于汉语研究的成果[11]。国内外相关研究得不到彼此的足够重视,不仅不利于理论本身的发展和完善,更不利于全面客观地开展综论性研究。全面开展综论性研究必须以全面把握国内外相关研究进展为逻辑起点。

三、对深化综论性研究的思考

综论性研究属于专题史研究,只不过构式语法研究路径是正在引起学界高度关注并深入探讨的研究范式。但是正因如此,对之进行全面总结和理性反思才更具现实意义。未来的综论性研究从研究范围来说,似应对国内外构式语法研究路径在理论和应用研究两个层面同时进行反思;从反思的路子来说,以索绪尔语言学思想为基点,对之进行语言学史、哲学和基于汉语语法理论构建的思考,不仅是创造性应用的需要,更是包括汉语语法理论构建在内的理论创新的需要;重点是要厘清构式语法研究范式与认知语言学和索绪尔语言学思想的关系,准确把握构式语法研究范式的本质。

(一)构式语法研究范式与认知语言学的关系

当前国际语言学界研究路线纷繁,周流溪将之概括为结构语言学、功能语言学、认知语言学三条路线③参见《语言学教程》(Radford等编,第二版)导读[65]。。构式语法到底属于哪条路线?周流溪(2008、2010)指出:至今学者们提出的认知语言学的许多模式,包括概念模式、语义模式和语法模式;认知语言学可以包括体验主义派和逻辑主义派的学说,然而在这两派之间则有各种构式语法[62-63]。所谓逻辑主义派,指以Ray Jackendoff等人的句法-语义界面(接口)理论为代表的一派学说,这是承认它也是认知语言学研究。周流溪(2004)注意到语言学界所谓第一次认知革命(生成语言学的兴起)和第二次认知革命(认知语言学的兴起)之说[64],但他认为生成语言学主流派更多仅在口头上号召认知研究,只有依靠认知心理学的(体验主义派)认知语言学才能是真正的认知研究[65]。然而从生成语言学“主要强调句法自主,很少关心语义方面”这点来说,句法-语义界面理论的提出是一大转变(Jackendoff承认过去生成派主流与Lakoff辩论语义问题时其实Lakoff是有道理的,现在Jackendoff提出的概念结构理论也是语义理论),是向认知研究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而且,Jackendoff自认在搞认知语言学[66]142,可见把句法-语义界面理论看成认知语言学研究是有理由的。但周流溪(与张连文,2006)已提到:现在仍有许多语义未能得到理解的词和结构,要解决这样的问题还需要更灵活的语义组合理论[66]。故周流溪最近也认为,或许可以更宽泛地看待这个问题:构式语法就是研究“语义未能得到理解的词和结构”,其宗旨与句法-语义界面理论具有共同之处;既然概念结构理论、框架语义学、认知语义学都关注语义问题以及它与句法的关系,也不妨把构式语法(以及Jackendoff等人的路线)看成生成语言学和认知语言学的中间路线。不管怎样说,构式语法基本上是认知语言学,是体验主义路线与逻辑主义路线(不论逻辑主义路线属于认知语言学还是属于生成派结构语言学)之间的折中路线,它兼取认知、语义、句法研究之长而综合之。若能循此细加追溯而给出更好的论证,则于阐明认知语言学的某些基本问题当有较大的价值。

(二)构式语法研究范式与索绪尔语言学思想的关系

我们认为,从索绪尔语言学思想出发,站在语言学史的高度,审视构式语法研究,便于揭示构式语法对相关理论的继承和发展,从而探求其本质[67]13-14。李洪儒(2010)指出:“不论是各种语言学学派还是各种语言学分支学科,要么是索绪尔结构主义语言学思想的直接延伸,要么在语言观或者在语言分析方法上受到索绪尔的影响,概莫能外……。很多索绪尔之后的语言学流派的一个特征,就是不断努力去调和这些内在于语言系统的二分概念。”[68]索绪尔区分了句段(syntagmatic)关系和联想(即聚合)关系,认为在整个语言机构中不外就是这两种关系的运用:“每一事实应该都可以这样归入它的句段方面或联想方面,全部语法材料也应该安排在它的两个自然的轴线上面”[69]。张绍杰将索绪尔这一思想进一步解读为:“组合关系和联想关系不但构成了语言的结构,而且决定着语言的功能。在Saussure看来,语言系统的机制表现在,它允许同时进行组合关系和联想关系的选择,从而实现语言系统的功能”[70]。林正军、王克非(2013)的研究表明:语言构式论继承和发展了索绪尔的语言符号论,拓展了语言符号的研究范围和视域,更加全面和深入地研究了语言的多层次、多方面特征[45]。Hoffmann &Trousdale (2013a)开篇就指出,构式语法扩大了索绪尔对符号的界定[44]1。 可见,欲从宏观上对构式语法研究路径进行综论性研究,必须高度重视其与索绪尔语言学思想的关系。

(三)构式语法范式的本质

从组合关系和聚合关系角度说,构式语法研究路径是对索绪尔语言学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我们认为,抓住组合关系和聚合关系就是抓住了构式语法研究路径的本质。例如,认知构式语法扩大了语言规约性的内涵,认为任何层级的语言单位只要有足够的出现频率,无论其形式或意义是否具有可预测性,都可以成为构式;它强调整体意义大于部分之和,特定语言表达的意义是其组成部分整合的结果,这是对索绪尔组合关系和聚合关系的发展。框架语义学则是通过对语词的框架特征的描写探讨其组合关系;强制操作研究中提出的转喻机制[71]、框架语义学研究路径[13]、零图式构式与非零图式构式之间的多重强传操作机制(原文作“压传机制”—笔者注])[72]和双向互动合力机制[73]更是对组合关系的集中研究。所有这些都是索绪尔语言系统思想在当代的具体体现和发展。有关语言的整合说和合成说的争论更是围绕着组合关系展开的[74-75]。组合关系和聚合关系是索绪尔为建立共时语言学而提出的;如今认知语言学研究范式下的构式语法研究路径通过摒弃语言学史上包括索绪尔二分在内的一系列二分[12]xxxi-xxxvii;61-62来对之进行探讨,必然形成不同的语言工作机制。从哲学上来说,构式语法研究路径反对语言学研究的中心主义、坚持体验心智观和概括创新观、倡导表层概括说和力主多面多元研究方法,反映了后现代哲学特别是后现代主义哲学第三期的特征[59];而语言学哲学所预见的“通过统计实验技术与主流心理学建立联系,高度重视语言的社会本质”也正在成为构式语法研究路径的重要特征[76]773-774。相对其它研究范式,构式语法研究路径已经被证明具有独特的语言学魅力。但是,它也不无有待进一步发展的空间。我们认为:从索绪尔语言学思想出发,对构式语法研究路径进行全面总结,站在语言学史、哲学和汉语语言学理论构建的高度对之进行理性反思,梳理其与相关语言学理论的承继关系,深入探讨其哲学根源,是理论创新和创造性应用的起点,更是探讨适合汉语特点的语言学理论的必经之路。

四、结语

构式语法理论及其应用研究发展势头迅猛,影响深远,成果丰硕。它已经成为任何语言工作者都不可忽视的研究范式,亟需对之深入开展综论性研究。然而相对构式语法理论及其应用研究,相关综论性研究明显不足,尤其是:未给予基于框架语义学研究应有的地位,而且一直将基于强制操作机制的研究置于附属地位。本文以权宜之计用“构式语法研究路径”作为各家研究思路的上位概念,明确了构式语法研究路径所涉及的范畴,认为:从语言学史、哲学和汉语语法理论构建的视角,对其理论与应用研究进行全面总结和反思,有利于综合国内外基于不同语言事实的应用研究成果,对理论进行思考,从而推动理论的发展和完善,提高理论的普适性;有助于深化对理论的认识,从而帮助我们从汉语事实出发,通过对相关理论的扬弃来构建适合汉语特点的语言学理论;有益于全面准确把握理论、发现应用研究中的不足、国内外相关应用研究相互借鉴,从而更好地推动应用研究。

[致谢]拙文承蒙周流溪教授修改,特此致谢。

猜你喜欢
语义学索绪尔构式
框架语义学理论在英语词汇教学中的应用
哈特的语义学
索绪尔的语音价值理论初探
从语法构式到修辞构式再到语法构式
“XV的(不)是Y”构式探微
被“延异”的语言*——德里达对索绪尔的批判再审视
索绪尔研究的哲学语言学视角——纪念索绪尔逝世100周年
财产权概念的语义学考察
西方语言哲学与俄罗斯当代语义学
索绪尔与海德格尔语言观*——本体论层面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