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蒸蒸,张 杨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江苏 南京 210023)
党的十九大报告的一个重要论断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十九大报告指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要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不断铸就中华文化新辉煌。这不仅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指明了方向,也为公安文艺的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新时代繁荣公安文艺必须坚持以服务民警为中心的创作导向,让主旋律更响亮、正能量更强劲,为时代存精品、为梦想聚能量,推出更多公安文艺精品,更好地服务于公安中心工作。
“一个时代的文艺,只有同国家和民族紧紧维系、体戚与共,才能发出振聋发聩的声音。”[1]从历史上看,公安文艺一直肩负着特定的时代使命。公安文艺作品具有其独特的价值意义,其不仅仅是作品内容和风格的问题,更是因为公安文艺创作过程中服务于特定的时代背景。比如在新中国成立初期,由于复杂的国际和国内政治局面,当时的公安文艺作品紧密围绕“肃反”和“反特”等特定的时代主题,创作出了一批优秀的文艺作品,如《山间驼铃马帮来》《无形的战线》《国境一条街》《双铃马蹄表》等,反映了特定时期人民群众的政治愿景,因此受到群众的广泛喜爱。改革开放初期,公安文艺作品主要体现了人民警察在各种复杂的环境中,敢于坚持真理、不畏强暴、刚正不阿,勇于献身的高尚品德。
王芳同志在为《便衣警察》等作品获得“金盾”影视奖的颁奖仪式上指出:“在新的历史时期,发展公安题材文学作品的创作,不仅对稳定社会治安秩序有直接的意义,而且对我国目前正在进行的改革开放以及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也会发生潜移默化的推动作用。”[2]这一时期的优秀作品如《9·18大案纪实》《中华之剑》《面对诱惑》等作品分别获得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公安部“金盾文化工程奖”和其他各种影视奖项。从1995年首届“金盾文化工程”开始,创作的公安文艺精品深受人民好评,再创历史辉煌。此外,为服务公安实战,公安影视作品以专题纪录片的形式给予全景记录,比如《中华之剑》《苍天有泪》《中国大案录》《世纪大追捕》等,有力地宣传了公安工作取得的辉煌战果。
公安文艺服务实战的能力就体现了其时代特色,即文艺作品的创作主题必须凸显时代性,所反映的精神必须符合时代需求和价值导向,在创作理念上必须适应新时代公安改革的思维观念,在创作内容上适应新时代公安文化建设的实践要求,创作题材要关注现代多样化警务发展新需求,必须根植于广大公安民警的日常工作生活中,以基层民警为创作中心,以鲜明的时代特色讴歌新时代公安民警的精神风貌和丰功伟绩,用强警文化助燃强国梦。从公安部提出“从严治警”方针,随后紧跟时代发展,不断更新理念,先后提出“从优待警”“科技强警”“文化育警”等理念,这些理念与时俱进,契合新时代公安改革发展现状,也是特定背景下对公安文艺的创作要求。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公安部随即发起了“全国奔小康,公安怎么办”的大讨论。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公安文艺工作者应对新的挑战,打造了一批深入基层,贴近实战的精品项目。如“公安春晚”“公安文化基层行”“警察文化节”等;同时还创作出优秀的公安长篇小说、报告文学及影视作品等,不断引发强烈而深刻的社会反响,接连掀起收视热潮。这些优秀的公安文艺作品,充满着荡气回肠的英雄事迹,催人奋进的昂扬斗志,饱含为人民服务的深厚感情,处处彰显了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的精髓和要义,激励一代又一代公安人兢兢业业,恪尽职守。
因此,公安文艺必须体现时代精神,深植于公安事业的沃土,聚焦中心任务,服务实战。公安文艺创作者深入基层,公安战线可歌可泣的感人事迹和高尚情操,通过文艺的手段进行宣传教育,创作出一批有筋骨、有道德、有温度的文艺作品,传播正能量。充分发挥文艺作品凝聚警心、激励斗志、陶冶情操、展示形象的作用,激发广大民警的荣誉感与归属感,增强公安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公安文艺只有体现了时代精神,着眼于服务实战,真正发挥文艺教育人、鼓舞人、引导人的作用,才能充分调动民警的积极性,真正被民警认可和喜爱。
文化作为上层建筑,具有意识形态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国家综合实力最核心的还是文化软实力,这事关精气神的凝聚。”[3]2015年12月29日,公安部在公安文艺工作座谈会上要求,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繁荣发展公安文艺的特殊重要性,紧紧围绕实施文化强警战略,创作更多符合时代要求、独具公安特色的精品力作,为切实担负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使命提供强大的价值引导力、文化凝聚力、精神推动力。[4]
公安文艺是传播主流意识形态的重要载体,是公安文化软实力的重要体现,因此具有强烈的意识形态性。在世界发展越来越扁平化的当今中国,改革开放的大门只会越来越大,各种社会思潮与价值观念传播更加多元化,各种意识形态之间的较量也越来越激烈。在利益诱惑和错综复杂的现实生活中,公安部门作为维护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力军,大力推进实施“文化强警”战略,就是为了提升公安队伍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
文艺不仅具有娱乐功能,更具有意识形态教育引领作用。公安文艺不仅体现了审美要求,更是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方法和手段,并且这种教育手段的潜移默化作用远远超越了单纯思想政治理论的说教和灌输,曾经在各个历史时期都发挥着鼓舞人心、凝心聚力的重要作用。“古今中外的艺术创作始终伴随着意识形态的发展和社会思想进步的轨迹而发展,承载着‘成教化,助人伦’的功能,具有激浊扬清的作用。”[5]公安文艺的繁荣发展必须弘扬社会主旋律,表现高尚的道德情操,立精神之柱,补精神之钙。鲁迅先生说:“要改造国人的精神世界,首推文艺。举精神之旗、立精神支柱、建精神家园,都离不开文艺。”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就十分重视文艺宣传的意识形态功能,比如抗战时期的工农文艺、抗日文艺等形式在不同程度上起到“凝聚民心”“瓦解敌人”的目的。
在公安文艺创作中,把培育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渗透到各个层面,坚定公安文艺创作的政治立场,绝不能为了“雅俗共赏”而创作出荒诞不经的无“营养”作品。优秀的公安文艺作品应该成为凝聚社会力量、增加人文涵养、给人们带来正义,支撑起实现梦想的力量,自觉承担讴歌真、善、美鞭策假、恶、丑的社会责任,让作品充满温度,兼具对诗和远方的追求。因此,公安文艺工作者必须坚定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立场,始终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与个人情感和职责使命联系起来并贯穿于文艺创作的始终,把公安文艺的发展繁荣与伟大的时代进程结合起来,表现人民警察的职业担当、责任使命和价值理想,积极塑造生动感人的优秀公安民警艺术形象。
文艺是吹响时代先进的号角,也最能引领一个时代的风气,真正伟大的公安文艺作品必须能够反映时代需求,体现时代精神。公安文艺作品应该成为反映新时代社会价值取向的重要载体。“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抵制低俗、庸俗、媚俗”也是公安文艺工作者应尽的本分,坚守的底线。“用高尚的文艺引领社会风尚”,公安文艺作品必须能够分辨真伪、明晰是非,用真善美感染和教化人,坚持以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不断挖掘人民警察执法中的感人故事,一方面陶冶公安民警的精神世界,激励警察的敬业奉献精神,永葆对党忠诚的政治本色;另一方面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创作出真正反映公安一线民警苦与乐、警民关系和谐共生的优秀作品,让人民对警察职业产生认同感,理解和支持民警工作。
在公安文艺创作中体现公安工作的职责使命和价值导向。公安文艺要在提升民警忠诚意识、法治意识和使命意识上下功夫,通过公安文艺作品展现民警崇高的职业追求,昂扬的斗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工作常态。优秀的公安文艺作品必然能够激发民警的职业荣誉感,将价值观念内化为行为规范,充分调动其主观能动性,这也是对民警战斗力的培育。公安文艺创作还需要注重通过公安文艺作品大力弘扬公安英模精神。公安英模是公安队伍中的杰出代表,也是引领社会价值取向的优秀代表,体现了他们对社会主义事业的无私奉献精神,对人民警察职业的忠诚信念、担当精神和英雄气概,继承了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精髓。公安文艺作品应该大力弘扬公安英模对党忠诚的政治品质、公安英模坚持执法公正的价值取向、公安英模纪律严明的自我要求,引导人民群众向英模学习、致敬,广大民警向公安英模看齐,严格要求自己,忠诚履行公安事业。
艺术的生命力是靠有影响力的作品来维系的。公安文艺事业的发展要始终把价值引领作为创作的核心要求,把弘扬和宣传人民警察忠诚为民、无私奉献、顽强拼搏、敢打必胜的英雄气概,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特别是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努力打造富有警察职业特色,彰显时代精神的公安文化。在公安文艺创作中,通过优秀作品的熏陶和激励作用,把对高尚的职业道德追求和对先进的精神文化追求传递给公安民警,坚定民警的理想信念,使其能够真正做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和“纪律严明”。
习近平主席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指出:“衡量一个时代的文艺成就最终要看作品。推动文艺繁荣发展,最根本的是要创作生产出无愧于我们这个伟大民族、伟大时代的优秀作品。”[6]因此,推动公安文艺的繁荣发展,最重要的是创作出担负时代使命的优秀作品,使公安文艺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艺大繁荣大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不仅是公安文艺工作者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也是新形势下文化育警的重要方面。
2013年初,郭声琨同志在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上特别指出:“要坚持文化育警,大力加强公安文化建设,积极培育选树先进典型,广泛宣传公安民警为民爱民的英雄事迹,热情讴歌公安民警甘于奉献的崇高品质,在全社会唱响‘人民公安为人民’主旋律,着力增强广大民警的职业认同感、归属感和荣誉感、责任感。”文化育警就是要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革命英雄主义精神,宣传健康向上的思想道德观念,确保民警始终保持高尚的情趣追求。公安文艺要“贴近基层、服务实战,发好公安声音、讲好警察故事,着力塑造警察英雄、弘扬公安精神”。[7]通过文艺手段,让公安民警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坚守“四个意识”,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毛泽东指出:“中国革命的文学家、艺术家,有出息的文学家、艺术家,必须到群众中去……然后才有可能进入创作过程。”[8]“创作只能从经验中跃出来,并不是从理论中产生出来的”。[9]作为公安文艺创作人员,必须拥有深厚的公安生活积累。文艺是生活的反映,深入生活才能找到创作的源泉。优秀的文艺工作者只有将自己的艺术追求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才能源源不断从人民中汲取营养,避免闭门造车,否则艺术生命就会枯竭。公安文艺工作者还要从传统文化中汲取营养,在创新中运用现代工艺进行精细加工,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当优秀的传统文化与反映当代警风警情的创新作品相碰撞,所迸发出的生命力和感染力无疑就是“一流故事的一流表达”。习主席也强调:“走入生活、贴近人民,是艺术创作的基本态度;以高于生活的标准来提炼生活,是艺术创作的基本能力。”[10]要以开放的心态积极汲取外来滋养,实现文化交融发展。博采众长,吸收其他行业文化甚至国外警察文化的表现手法,用不拘一格的创意思维丰富公安文艺创作,为社会主义文艺发展增资添彩。
公安文艺在弘扬时代主旋律,作品的意识形态性的同时,还需要注重创新文艺表现手法的多样性。公安工作和生活中既有流血牺牲,也有服务群众时的默默无闻;既有面对违法分子的铁面无私,也有对家人的温情脉脉。公安文艺作品在警营文化建设和鼓舞民警士气方面具有多面性。不仅艺术家的创作风格具有多面性,民警的文化需求也是多方面的。因此,能够给民警和群众带来美的艺术享受,传递社会正能量的作品都应该受到鼓励。在进行公安类题材创作时,也应该考虑满足民警和群众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坚持多样化的艺术风格,为警营增添更多喜闻乐见的优秀作品,能够让民警从中有所思、有进益,从而增强集体凝聚力和战斗力。
公安文艺是公安政治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人民公安认真履行职责,完成各项任务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持。因此,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在公安文艺创作上的指导地位,筑牢文化育警的根基,把握正确的前进方向,弘扬主旋律,唱响正气歌,用科学的理论武装、用正确的舆论引导、用高尚的精神塑造、用优秀的作品鼓舞,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公安工作迈入新时代,公安文艺必然要发挥相应的使命职责,大力发展繁荣公安文艺事业。公安文艺不仅需要传承传统,更需要在新时代的创新发展。只有服务于新时代公安改革实践的文艺作品,才能为推进公安文艺事业的繁荣发展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