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和应
内容提要 在“历史主义”的概念史上,卡尔·波普尔占据着一个特殊的位置。论者一般认为,波普尔赋予historicism一种与众不同的含义,他对historicism的批判与2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历史主义危机大讨论无甚关联。其实,波普尔选择人们不太熟悉的historicism而非当时英语世界更通行的historism来指称其批判的理论,是希望读者不要误将historicism当作historism。此举可以根据马克斯·韦伯的“理想型”学说来解释;而且,波普尔对historicism的批判与历史主义危机大讨论存在某种关联,但其犹太身份以及20世纪上半叶欧洲政局的动荡让他赋予历史主义危机不一样的内涵。总之,波普尔对historicism的批判并非一种孤立的思想活动。
历史主义究竟是一种属于全欧洲的思想还是一种专属于德国的思想,这是一个见仁见智的问题。现在的多数研究者认为,历史主义是一种兴起于18世纪并在19世纪发展到顶峰的思想。但在当时,人们并不知道他们正致力于发展的那种思想叫作历史主义,历史主义作为一个反思性概念被广泛使用,是20世纪上半叶历史主义危机大讨论的产物。
历史主义危机大讨论给人们留下了一个棘手的问题:由于“历史主义”被不同的思想家赋予了不同的含义,后世研究者如果想撰写一部关于历史主义发展史的论著,就必须首先界定“历史主义”一词的内涵和外延。于是我们看到,拜塞尔(Frederick C.Beiser)在其《德国的历史主义传统》的导论中明确指出,“我将给予‘历史主义’一种规定性的而非描述性的定义”①;耶格尔和吕森也在合著的《历史主义史导论》的导论中清理出历史主义的三重含义。②
不过,在梳理“历史主义”的概念史时,研究者都绕不开卡尔·波普尔。论者一般认为,波普尔赋予historicism③一种与众不同的含义,他对historicism的批判与2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历史主义危机大讨论无甚关联。
德怀特·李和罗伯特·贝克撰写的《“历史主义”的含义》一文较早关注到了Historismus在英语世界的翻译问题,两位作者认为,波普尔将historicism定义为“历史预言”偏离了“历史主义”的主要含义,他们主张摒弃波普尔的特殊用法。④伊格尔斯在《历史主义:此术语的历史和含义》一文中,除了指出波普尔的特殊用法之外,还特别提醒读者,波普尔在论著中明确区分了historicism与historism。⑤《哲学历史辞典》将Historizismus和Historismus视为含义差别不大的异体字,在该词条的结尾处论及波普尔时,作者声称,波普尔所使用的historicism(Historizismus)⑥与Historismus的含义截然不同。⑦唐纳德·凯利为《新观念史辞典》撰写的“历史主义”词条称,波普尔和曼德尔鲍姆等学者滥用了historicism一词,使得其含义越来越混乱。⑧
综上所述,论者普遍认定,波普尔所定义的historicism完全偏离了历史主义传统,至于二者是否在概念上存在某种延续性,论者几乎都语焉不详。即便是哈科恩(Malachi Haim Hacohen)关于波普尔早期学术生涯(1919~1945)的研究都未能澄清两个关键问题:第一,波普尔为什么会选择historicism而非英语世界当时更通行的historism来指称其批判的理论;第二,波普尔所批判的historicism与历史主义危机大讨论是否存在某种关联。⑨
有鉴于此,本文将论证,波普尔所批判的historicism可以用马克斯·韦伯的“理想型”学说来解释,他选择historicism而非英语世界当时更通行的historism来指称其批判的理论,是希望读者不要误将他所批判的historicism当作他们熟知的historism。与此同时,本文还将论证,波普尔对historicism的批判与历史主义危机大讨论存在某种关联,但其犹太身份以及20世纪上半叶欧洲政局的动荡让他赋予了历史主义危机不一样的内涵。总之,波普尔对historicism的批判并非一种孤立的思想活动。
要回答此问题,本文将从两方面着手论证:首先,本文将论证,historicism并非波普尔的发明,它很可能是Historismus的异体字Historizismus对应的英文翻译;波普尔借助两个德语异体字的区分,在英文中引入了historicism与historism这对有区分的概念;其次,本文将进一步论证,波普尔在historicism还未被英语世界视为Historismus的标准翻译之前大量使用它来指称其批判的理论,目的是将historicism塑造成马克斯·韦伯式的“理想型”,以免读者误将historicism当作historism来理解。
《历史主义的贫困》和《开放社会及其敌人》等论著向我们展示出,波普尔明确区分了historicism与historism,historicism是指“历史预言论”,historism则往往与sociologism并列。在波普尔看来,historism与sociologism都强调知识和真理的相对性,即知识和真理依赖历史或社会。⑩就此而言,historism或可译作“历史决定论”,sociologism或可译作“社会决定论”。在论及historism与sociologism的相似性时,波普尔经常提醒读者,他所批判的historicism与historism不是一回事,需要区别对待。据此推断,波普尔选择historicism而非historism来指称其批判的理论是刻意的举动。
德怀特·李、罗伯特·贝克以及阿兰·多纳甘(Alan Donagan)的研究表明,historism和historicism都可以表示“历史主义”,在“二战”之前,德语中更通行的Historismus一般被译作historism,但随着克罗齐所使用的“历史主义”(storicismo)以及波普尔所使用的historicism在英语世界广为人知,于是在“二战”后期,historicism逐渐取代historism成为了Historismus的标准翻译,historism开始被边缘化,直至无人问津。
上述研究都只涉及了英语世界中historism和historicism的起源,没有说明波普尔为什么会选择使用historicism而非英语世界当时更通行的historism,此外,没有留意到historicism与historism这对有区分的概念在德语中的起源。
德语中的Historizismus和Historismus都可以表示“历史主义”。从19世纪末开始,Historimus一直处于支配地位,但偶尔也有学者使用Historizismus来表达Historismus之意,神学领域的马丁·客勒尔(Martin Kähler)就是如此。另外,Historizismus也见于胡塞尔的《哲学作为严格的科学》,他在讨论“历史主义与世界观哲学”时就使用了Historizismus来表达“历史主义”。在《历史主义的贫困》和《开放社会及其敌人》中,波普尔都引述了胡塞尔的观点,由此可见,波普尔对胡塞尔并不陌生,而且可以肯定的是,波普尔阅读了胡塞尔的德文原著(如《纯粹现象学通论》)。基于对胡塞尔著作的了解,波普尔极有可能将德语中Historizismus与Historismus之间的词形区分引入到英语世界并将其改造为historicism与historism之间的概念区分。
波普尔在其《自传》以及《历史主义的贫困》的“写作缘起”中声称,早在1919年他就萌发了批判historicism的思想,这一思想的主要轮廓在1935年就已经成型,1936年途经布鲁塞尔时,他在朋友家中宣读了《历史主义的贫困》。值得注意的是,波普尔当时是用德语写作和宣读自己的《历史主义的贫困》,因此,他到英国之后,曾试图将该文翻译成英文发表。在用德语写作的那个版本中,波普尔究竟是使用Historismus还是Historizismus来指称他所批判的historicism呢,由于波普尔的大量书信和档案尚未出版,我们现在还不得而知。但如果在此德语版本中,他已经涉及了类似historicism与historism的区分,那他很可能使用了Historizismus来表示他所批判的historicism,因为只有这样,他才能在德语中将上述两个词形相似而含义不同的概念区分开。
接下来,我们还需要追问,波普尔为什么放弃德语中更通行的Historismus以及英语中更通行的historism,而选择Historizismus或historicism来指称其批判的理论呢?按照常理,即便波普尔希望赋予“历史主义”概念完全不同的含义,他依然可以使用Historismus或historism,这样的例子在思想史上比比皆是。那他为什么要另辟蹊径,选择不太通行的Historizismus或historicism来指称其批判的理论呢?关于此问题,有一点可以肯定,这是波普尔有意为之的思想尝试。
在已公开出版的资料中,波普尔对为什么选择historicism来指称其批判的理论进行的说明,仅见于《历史主义的贫困》的“导论”最后一段:
我打算先解释,然后才批判的那种进路,我称之为historicism。人们在讨论社会科学方法时常常遇到它;它未经批判性反思就经常被人应用,甚至被视为理所当然。我用historicism意指的东西将在本研究中详加阐述。在这里,我只消说我用historicism意指一种社会科学进路,它假定历史预言是社会科学的主要目的,通过揭示隐藏在历史演变之中的“节奏”、“类型”、“规律”和“趋势”就可以达成此目的。既然我确信这类历史主义方法学说从根本上说要对理论性社会科学(经济理论除外)令人不满的状态负责,所以我对这些学说的表述当然不会没有偏见。但我会努力作出一种有利于历史主义的申诉,以便我随后的批判有的放矢。我试图把historicism呈现为一种考虑周全和结构严密的哲学,而且我毫不犹豫地构思种种支持它的论证。就我所知,历史主义者自己还从来没有提出过这些论证。我希望,以这样的方式,我成功地建构一种真正值得攻击的立场。换言之,我试图完善一种经常被人提出,但也许从来没有被人以充分发展的形式提出的理论。这就是我为什么有意选择了一个人们不太熟悉的标签即historicism的原因。引入这个标签,我希望我将能避免单纯文字上的吹毛求疵,因为我希望不会有人被诱导去追问:这里所讨论的任何论证是否真正地、确切地或在本质上属于historicism,或者historicism一词真正的、确切的、本质的含义是什么?
上述引文表明,波普尔是“有意”(deliberately)选择historicism这个读者“不太熟悉”(somewhat unfamiliar)的“标签”(label)的。波普尔到英国之后,在哈耶克的研讨班上宣读过《历史主义的贫困》,而且后来还将其翻译成英文发表,这其中都涉及在英语中选择某个合适的词来指称其批判的理论。当时波普尔的英文写作并不娴熟,按理他应该选择英语中更通行的historism来指称其批判的理论,而他并没有这样做,他有意选择了英语世界的读者不太熟悉的historicism一词,可见他此举隐含深意。
根据上下文,波普尔为了避免自己在批判historicism时带有明显的偏见,于是“试图完善一种经常被人提出,但也许从来没有被人以充分发展的形式提出的理论”,因此他选择使用读者不太熟悉的historicism,这样就可以防止他们追问,“这里所讨论的任何论证是否真正地、确切地或在本质上属于historicism,或者historicism一词真正的、确切的、本质的含义是什么?”此处的论证清楚显示,波普尔选择historicism来指称其批判的理论,是希望读者认识到,他谈论的是某种新思想,但这种新思想却容易与读者熟知的historism混淆。正是基于这种考虑,他才选择了读者不太熟悉的historicism,让读者第一时间意识到他谈论的historicism不同于他们熟知的historism。
这里隐含了两层意思:第一,波普尔知道英语世界的读者熟知historism,他要刻意回避historism,目的是使自己的思想“陌生化”,唯有如此,人们才会重视其批判的historicism与historism的差别;第二,波普尔有意选择读者不太熟悉的historicism来指称其批判的理论,暗示了他所谓的historicism只是他所塑造的一种理想型。
马克斯·韦伯在《社会科学方法论》中指出:理想型“是一个思想的图象,它不是历史实在或根本不是‘本来的’实在,它也几乎不是作为实在应该当作样本而被分门别类地归在其中的图式而起作用的,相反,它具有纯粹理想的界限概念的意义,为了阐明实在的经验内容中某些有意义的成分,实在要用这种界限概念来衡量,并与之进行比较”。需要强调的是,对韦伯而言,理想型“不可能经验地存在于任何实在之中”,诸如“个人主义”“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重商主义”都是一种概念乌托邦。
在波普尔进入学术界时,理想型的运用已非常普遍。卡尔·曼海姆在分析特勒尔奇的历史哲学时就借鉴了韦伯的理想型学说。德罗伊森对“唯物主义”的批判以及克罗齐对“语文学”的批判都脱离了这些概念原有的语境。理想型学说与波普尔完善其批判的理论的做法是一致的。根据该学说,波普尔所批判的historicism只是他的假想敌,现实中并不存在他所塑造的historicism,至少没有任何一个思想家曾经完整地提出过一套他称之为historicism的理论。鉴于historicism的假想性,波普尔才使用读者不太熟悉的historicism来指称其批判的理论,以免读者误将historicism当作historism,并以他们熟知的historism来批评他所谓的historicism。
波普尔借鉴理想型学说是以免读者的误解,但事实上,在著作出版之后,他还是遭遇了种种批评。有人指责波普尔所批判的historicism与迈内克定义和分析的历史主义运动没有任何关系,也与狄尔泰及其后继者的新历史主义没有任何关系。查尔斯·泰勒在《〈历史主义的贫困〉的贫困》一文中批评波普尔意义上的historicism“是一个被含混地曲解的稻草人”。沃尔什则批评波普尔论述的反自然主义派和拥自然主义派无法统一,他举例说,克罗齐和柯林武德是反自然主义派,而不是拥自然主义派;孔德是拥自然主义派,而不是反自然主义派,波普尔将两派一概而论,恐怕只因为这两派都是波普尔“讨厌”的对象。
上述批评显示,波普尔虽然希望免遭误解,但最终却未能幸免。他试图借助理想型学说为自己辩护,无奈historism一词在当时更通行,读者很容易由historicism联想到historism。为此,人们不禁要问:既然波普尔希望将historicism与historism区分开,但为什么还要选择一个与historism的词形如此相似的historicism来指称其批判的理论呢?难不成波普尔既希望将historicism与historism区分开,又希望读者因二者词形相似而联想到它们之间存在某种关联?
通过检索《历史主义的贫困》《开放社会及其敌人》和《自传》,我们发现,波普尔未曾提及兰克和德罗伊森这两位德国历史主义的巅峰人物,他也只在论及政治哲学时偶尔提及威廉·洪堡。如果从迈内克所定义的“历史主义”(Historismus)来看,波普尔的论述的确未触及历史主义传统。而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迈内克所定义的“历史主义”(强调个体性与连续性)一定程度上偏离了历史主义危机大讨论对“历史主义”的规定(其核心问题是价值相对主义)。既然如此,波普尔所批判的historicism与19、20世纪之交的“新历史主义”以及与历史主义危机大讨论有无关联呢?
在本小节,我们将论证,波普尔对historicism的批判与历史主义危机大讨论存在某种关联,但其犹太身份以及欧洲形势分别在1919年和1933年之后的风云骤变让他赋予了历史主义危机不一样的内涵。
概言之,历史主义在20世纪遭遇了三次严重的危机。世易时移,学者们对“历史主义危机”的理解和认识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在20世纪初的德语世界,历史主义备受苛责,它被等同于相对主义,并被视为19世纪末以来的“文化危机”的重要表征。“一战”之前,胡塞尔等哲学家已启动了对历史主义的批判;“一战”之后,人们对历史主义的指控更为频繁,特勒尔奇和卡尔·豪斯(Karl Heussi)提出了历史主义危机论。纳粹德国对犹太人的迫害震惊世界,大量犹太人流亡海外,其中,流亡思想家在“二战”前后启动了对历史主义的新一轮批判,批判的重点是历史主义与极权主义的隐秘关联。受战胜国思想的影响,在“二战”之后,德国思想界进行了集体反思,学者们开始与历史主义划清界限,历史主义逐渐遭到冷落。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部分史学家试图为德国现代史辩护,但却遭到以哈贝马斯为首的思想家的批判。至此,作为一种社会思潮的历史主义在德国彻底衰落了。
本文所谓的历史主义危机大讨论主要发生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19世纪的德国人引以为傲的历史意识首先遭到尼采的批判,尼采在《历史对于人生的利弊》(1874)中批评德国人快被过多的历史意识压垮了。1911年,即狄尔泰去世那年,胡塞尔出版了《哲学作为严格的科学》,他在书中严厉批判了自然主义和历史主义,其中,历史主义批判的矛头直指狄尔泰。20世纪20年代初,特勒尔奇先发表了宣言性的论文《历史主义危机》(1922),接着连续出版了大部头著作《历史主义及其问题》(1922)和《历史主义及其克服》(1924);而后,卡尔·豪斯在《历史主义危机》(1932)中梳理了历史主义危机的发生史,迈内克逆势出版《历史主义的兴起》(1936),挑战了人们对历史主义的成见。在整个历史主义危机大讨论中,特勒尔奇都处于风口浪尖。针对特勒尔奇的观点,当时的学者纷纷发声,表明自己的意见。在《历史主义及其问题》出版后不久,迈内克发表了《特勒尔奇与历史主义问题》(1923),卡尔·曼海姆发表了《历史主义》(1924),再后来,奥托·辛策发表了《特勒尔奇与历史主义问题:批判性研究》(1927)。这些针对《历史主义及其问题》的书评引发了新的思考。而《历史主义的兴起》使迈内克在大洋彼岸的美国获得了极高的声誉。
对于德国的这场历史主义危机大讨论,波普尔是否有所了解呢?答案是肯定的,波普尔知晓这场大讨论,这一点可以根据他在《历史主义的贫困》和《开放社会及其敌人》中提及的学者及其理论来判断。
波普尔在《历史主义的贫困》中批判“整体论”(holism)时,在注释中就提及了特勒尔奇,他认为,特勒尔奇与曼海姆一样,宣扬历史学的对象是“具体的个体性整体”(concrete individual wholes)。此为第一项证据。此外,有论者指出,曼海姆是波普尔最重要的论敌之一。波普尔在《历史主义的贫困》和《开放社会及其敌人》中主要引述了曼海姆的《意识形态与乌托邦》(1929年的德文版)和《重建时代的人与社会》(1941年的英文版),这两部著作都提及了历史主义和特勒尔奇。曼海姆的其他著作——《思维结构》(1922~1924)、《知识社会学》(1925)和《保守主义》(1927)——更多论及了历史主义和特勒尔奇。波普尔虽未直接引述,但他很可能对特勒尔奇及其历史主义批判有所耳闻或阅读。波普尔很可能是通过曼海姆的著作了解历史主义危机大讨论的。
如果不深入阅读波普尔的著作,仅依据波普尔笼统定义的historicism来评价其理论,就很容易误解其思想。波普尔在《历史主义的贫困》的导论中将historicism直接定义为“历史预言论”,如果仅就此而论,他的historicism自然与历史主义传统相去甚远。但研读其具体论述,我们分明又看到他对历史主义传统了然于胸。
拜塞尔在《德国的历史主义传统》中提出,“反自然主义”(早期历史主义者并不反对自然主义)、“个体性”、“唯名论”和“整体论”都是历史主义的重要议题。这些议题在《历史主义的贫困》中得到了鲜明的体现(它们更多是作为波普尔批判的对象)。比如,波普尔将historicism的支持者划分为反自然主义派和拥自然主义派,实际上与19世纪中叶以来德国学者讨论历史学与自然科学的区分及其理论奠基有关;在“历史主义的反自然主义学说”一章,波普尔讨论了“整体论”“直觉式的理解”和“唯名论”等议题;在反驳拥自然主义学说时,波普尔则又为“个体性”积极辩护,他写道:“历史学的特征是,与其说它对规律或概括感兴趣,还不如说它对实际的、单一的或特定的事件感兴趣。”
现代学者撰写的历史主义发展史著作深受迈内克影响,他们考察的主要是反自然主义的历史主义者。但在特勒尔奇的《历史主义及其问题》中,我们看到他不但讨论了历史主义,还讨论了自然主义与历史主义的关系;除了考察康德、黑格尔、马克思、洪堡、萨维尼、兰克、德罗伊森、狄尔泰、李凯尔特和马克斯·韦伯等典型的历史主义者之外,还讨论了圣西门、孔德、穆勒、斯宾塞、冯特等实证主义者。此举与波普尔将historicism的支持者划分为反自然主义派和拥自然主义派有异曲同工之妙。
波普尔是在反历史主义的意义上承继了历史主义传统。从表面来看,波普尔所批判的historicism与历史主义危机大讨论无甚关联,因为他并未专注于批判相对主义,但仔细分析可见,波普尔对历史预言论和空想性的批判以及主张“零星社会工程学”,其实是对作为历史主义重要议题的“整体论”的集中批判。历史主义危机大讨论主要是对相对主义的批判,而波普尔则开启了历史主义批判的新视野,他将历史主义批判的重点转变为对整体论的批判。
在《历史主义的贫困》的“反自然主义学说批判”一章,波普尔的全部论证都围绕对整体论的批判展开。他否定整体社会工程学的空想性,主张建立零星社会工程学;他质疑人们可以对社会进行总体把握乃至提出一整套规划方案,认为社会发展需要循序渐进,需要在不断的试错过程中修正发展路径。在《开放社会及其敌人》中,他对黑格尔、斯宾格勒和汤因比等历史哲学家的批判,也是源于他们对世界历史的未来提出了一种预期。比如,黑格尔将历史与自由联系起来,强调人类终将走向自由,这是他进步的一面,但他同时又在整体论的框架下提出,国家是个人实现自由的保障,个人必须服从国家,这又是他保守的一面。
波普尔对整体论以及由此衍生出来的历史预言论的批判,源于他作为流亡的犹太人对20世纪上半叶欧洲政局动荡的敏感。波普尔在其《自传》中写道,1919年,他作为共产主义者目睹了青年社会主义者和共产党工人被维也纳军警枪杀,这使他对historicism产生了最初的怀疑;1927年,他又目睹了大量手无寸铁的社会民主党工人和旁观者被枪杀,这让他认识到奥地利社会民主党是在自取灭亡;加上犹太人的处境在希特勒上台之后变得举步维艰,于是他选择了流亡。由于德国在1938年吞并奥地利,波普尔当即决定发表《历史主义的贫困》和《开放社会及其敌人》,他这样做具有明显的政治动机:
《历史主义的贫困》和《开放社会及其敌人》是我为战争而作的努力。我认为自由有可能成为一个中心问题,尤其是在历史主义的影响重新复活和大规模“规划”(或“统制主义”)的思想之下,因而这些书意味着反对极权主义和独裁主义的思想以保卫自由,以及作为防止迷信历史主义的危险的警告。
根据上述引文,波普尔将historicism批判与“极权主义”(totalitaricanism)批判联系起来,可是,批判前者似乎与批判后者没有关系。如果将“整体论”(holism)作为historicism的核心,那我们将会看到二者存在明显的关联。对波普尔来说,《历史主义的贫困》是从哲学上对“整体论”的批判,而《开放社会及其敌人》则是从政治哲学上对“极权主义”的批判,二者在批判某种“总体性”(whole/totality)思维和策略的基础上统一起来。
无独有偶,曼海姆的《重建时代的人与社会》(1935年德文版)、哈耶克的《通往奴役之路》(1944)和阿伦特的《极权主义的起源》(1951)与波普尔的《开放社会及其敌人》(1945)一样,都是对极权主义的批判性反应。正因为他们,我们才需要重新来审视历史主义的保守一面。与迈内克等德国学者在“二战”之后为历史主义辩护不同,作为流亡的犹太人,伊格尔斯在《德国的历史观》(1968)中批判了受历史主义影响的德国政治观念过于重视国家和集体而忽视个人的自由和权利。就此而言,历史主义应该为德国人乃至全欧洲人在20世纪上半叶经受的苦难承担一部分责任。
波普尔的《历史主义的贫困》并非一般意义上的思想史,因为他研究的对象并不“经验地存在于任何实在之中”。他虚构了一套叫作historicism的理论,这套理论与历史主义传统并没有直接关系,可以说,他在“历史预言论”的名目下杂糅了各种理论,他后来遭遇种种批评,大体是由于他杂糅的这些理论不能真正统一起来,形成一套融贯的理论。波普尔自己清楚这一点,为了避免人们误将他虚构的这套理论当作他们熟知的historism,于是他使用了一个人们不太熟悉的标签,即historicism。这种做法,我们可以用马克斯·韦伯的“理想型”学说来解释。historicism与historism在词形上的相似性表明,波普尔既希望读者看到他所批判的historicism与历史主义传统存在区别,又希望读者看到它们之间还存在一定的联系。
波普尔早年主要是在维也纳从事学术活动,维也纳的学术氛围显然与德国不一样,正如我们所见,当德国哲学在20世纪上半叶受胡塞尔和海德格尔支配时,维也纳却朝着逻辑实证主义的路向发展。与维也纳小组联系紧密而且以《研究的逻辑》出名的波普尔对历史主义危机大讨论了解有限也情有可原。了解有限不代表波普尔不可能对其进行创造性反思。事实上,波普尔在新的历史语境下,重点批判了历史主义的“整体论”议题,从一个崭新的角度来解释历史主义危机。与历史主义造成的相对主义危机相比,历史主义的“整体论”造成的极权主义危机更加深重。在批判historicism的过程中,波普尔提出了“零星社会工程学”以取代“整体社会工程学”来解决人类社会未来发展将面临的各种问题。〔本文受到四川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德国现代史学的职业化进程及其危机”(项目号:skqy201414)和“德国思想文化史研究”(项目号:skzx2015-gb27)资助〕
①Frederick C. Beiser,TheGermanHistoricistTradition,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1, p. 2.
②Friedrich Jaeger und Jörn Rüsen,GeschichtedesHistorismus:EineEinführung, München: Verlag C. H. Beck, 1992, S. 6~7. Otto Gerhard Oexle,GeschichtswissenschaftimZeichendesHistorismusStudienzuProblemgeschichtenderModerne, Göttingen: Vandenhoeck & Ruprecht, 1996, S.41~45.
③波普尔在《历史主义的贫困》和《开放社会及其敌人》等论著中往往同时使用historicism和historism这两个概念,鉴于此种特殊情况,为避免引起混乱,本文论及波普尔的这两个概念时,一律不作翻译。涉及德语中Historizismus与Historismus的区分时,本文也不作翻译。
④Dwight E. Lee and Robert N. Beck, “The Meaning of ‘Historicism’”,TheAmericanHistoricalReview, 59(3),1954, p. 574, p.577.
⑤Georg G. Iggers, “Historicism: The History and Meaning of the Term”,JournaloftheHistoryofIdeas, 56(1),1995, pp.136~137.
⑥波普尔论著的德语译本统一将Historicism译作Historizismus。比如,ThePovertyofHistoricism(《历史主义的贫困》)被统一译作DasElenddesHistorizismus。
⑦Hans-Walter Hedinger, [Art.]Historismus/Historizismus. In:HistorischesWörterbuchderPhilosophie, Hrsg. von Joachim Ritter [u.a.]. Bd.3. Basel/Stuttgart, 1974, S.1146.
⑧Donald R. Kelley, “Historicism”, in Maryanne Cline Horowitz (ed.),NewDictionaryoftheHistoryofIdeas, Vol. 3, Detroit, MI: Charles Scribner's Sons, 2005, p. 1001.
⑨Malachi Haim Hacohen,KarlPopper-theFormativeYears, 1902~1945:PoliticsandPhilosophyinInterwarVienna,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2, p.355.
⑩波普尔在《历史主义的贫困》和《开放社会及其敌人》两部著作中,明确区分了historicism和historism,前者表示某种“历史预言论”,后者表示某种“历史决定论”。参见Karl. R. Popper,ThePovertyofHistoricism, Boston: The Beacon Press, 1957, p.17; Karl. R. Popper,TheOpenSocietyandItsEnemies, Vol. II, London: George Routledge & Sons. LTD, 1945, p. 196, p.201, p.202, p.242. 卡尔·波普尔:《历史主义的贫困》,何林、赵平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87年版,第58页;卡尔·波普尔:《开放社会及其敌人》第二卷,郑一明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20、328、330、384页。中译本将sociologism译作“社会学主义”,将与其对应的historism译作“历史学主义”(偶尔又译作“历史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