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铁装备制造业的专利能力评析

2018-04-13 07:32
中国科技论坛 2018年4期
关键词:中车高铁专利

魏 琼

(西南交通大学公共管理与政法学院,四川 成都 610031)

高铁装备制造业的专利能力即组成该行业之各企业的专利能力的总和。因高铁装备制造业的工艺和产品已达到世界先进水平[1],中国开始实施高铁“走出去”战略。与此相伴随,中国高铁装备企业陷入专利侵权的风险剧增,暴露出了中国高铁装备业专利能力的缺陷。由此,怎样培育并提升中国高铁装备业的专利能力,成为亟待解决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之一。本文先筛选出在专利能力方面能代表中高铁装备制造业的24家典型的中国高铁装备制造企业,通过分析这些典型企业的专利能力总体现状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导致的风险并提出具体的改善对策,有助于培育并提升中国高铁装备业的专利能力,有助于提高中国高铁装备企业防范专利风险的能力。

目前,学界有以某个地域、某个产业的知识产权能力为研究对象的成果[2],但尚未发现专门研究中国高铁装备制造业知识产权能力方面的成果。学界对企业的知识产权能力及其测度指标有一定的研究,其观点虽有不同但差异不大。Hicks D等提出,企业知识产权能力是企业通过创造、运用和管理等行为获取知识产权并将其转化为竞争优势的能力[3];李蓉等提出,企业知识产权能力体现为企业创造、运用和管理(含保护)知识产权的能力[4];陈家宏提出,企业知识产权能力是企业整合其资源,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与保护,提升市场竞争力、提高经营效益的能力集合[5];宋河发等将知识产权能力测度指标体系分为“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四类能力的指标[6];池仁勇等将知识产权能力分为“创造、运用、管理”三类能力的指标,但其“管理”能力中包含了“保护”能力[7]。

从逻辑上看,专利权的保护工作贯穿其“创造”和“运用”过程,而专利权的“管理”更贯穿专利的创造、运用和保护的整个过程。国务院明确提出要“积极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高铁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知识产权,因此,本文的专利能力是指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专利的能力。

1 选择代表中国高铁装备制造业专利能力的24家典型企业的依据

行业由若干企业构成,行业的专利能力由该行业全部企业的专利能力的总和所表现。要研究中国高铁装备制造行业(该行业在本文中限定为“中国高铁电气、机械设备制造业”)的专利能力,必须研究各企业的专利能力。拥有中国高铁电气、机械设备制造技术领域的专利权人(专利申请人)中,符合“中国”“企业”“高铁电气或机械设备制造”条件共37家,该37家企业的专利能力的总和能充分表现中国高铁设备制造业的专利能力的状况。

作者依据佰腾网中国专利数据库、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以及中国高铁知识产权研究院数据库中的数据信息,采用IPC分类检索模式和各数据库内已有的辅助性查找方式,对电气工程类和机械工程类高铁企业的专利权情况进行检索获得了中国高铁电气、机械设备制造技术领域的专利申请人的总名单。考虑到按IPC分类检索(IPC分类检索以B类作业运输大类项下的B61铁路为主,并细分至B61C、B61D、B61F、B61G、B61K、B61L等类型。)所获得的总名单中的专利申请人的专利属于铁路设备制造但不一定属于高铁设备制造,作者通过查询相关企业的网站、工商信息系统等方式,查证并剔除了前述总名单中产品和业务范围不属于高铁电气、机械设备或技术的非高铁设备制造企业,剔除了已停止运营的企业及被合并的企业;此外,作者还剔除了总名单中的国内高校、科研院所、外资企业和个人。完成这些工作后,作者获得了拥有中国高铁设备制造技术领域专利的累计37家企业的名单。

作者以发明专利的数量为标准对该37家企业进行了排名,限于篇幅作者仅选取了其中三分之二的排名在前的24家企业作为典型代表企业加以研究。这些企业的名称、主营业务及其专利权的主要数量见表1(表中的“主营业务”来源于该企业网站等公开资料,国内的专利数据来源于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域外的专利数据来源于Incopat数据库。全部数据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3月16日),这些企业专利能力的总体情况,足以代表中国高铁装备业专利能力的状况。

表1 代表企业主营业务及其在国内、域外的专利数量

2 中国高铁装备制造业专利能力现状中存在的问题及其风险

专利权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某行业市场化程度的高低与该行业专利能力的强弱呈正相关关系。投资主体多元化是市场化的前提,某行业投资主体多元化的程度反映了该行业市场化的程度。查询前述24家典型企业的工商信息系统记载的数据并运用SPSS软件分析其“股权构成”发现,该24家企业中,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同时是另外两家企业的母公司,有14家企业的母公司皆为同一家公司——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这些事实表明,中国高铁装备制造业目前的大部分企业与极少数大型国有企业之间有法律上的母子关系,其投资主体单一,市场化程度不高。这意味着中国高装备制造业缺失培养和提升专利能力必要的基础,而这必然会限制整个行业专利能力的养成和提升。

分析所收集到的该24家典型企业专利方面的数据发现,中国高铁装备制造业在专利能力方面存在以下问题,这些问题已成为可能引发诸多风险的根源。

2.1 专利运用、管理和保护能力可能有待建设

查询该24个典型企业的网站等公开资料发现,这些企业多拥有高科技含量的高铁机械或电子设备方面的产品或业务;拥有高学历、高职称的科研人员及高水平的科研平台,有的甚至有国家级的实验室研究平台;许多企业都获得过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奖励,表明中国高铁装备制造业应该具有较强的专利权创造能力。但是,除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外,多数企业没有运用、保护和管理专利权方面的理念、文化、规划、部署和具体措施,没有专门管理专利的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及规章制度,缺少预防和应对专利权风险的部署和具体措施;查询最高法院司法裁判文书网发现,该24家企业中,尚无一家企业有专利方面的诉讼方面的案例。

这些事实表明,中国高铁装备制造业的专利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可能不足。这些能力的不足可能导致该行业面临多重专利方面的风险。缺少建设及发展其专利能力的规划、部署和具体措施使该行业无法全方位培养并提升其专利能力;缺少运营专利权方面的经验和能力,使该行业难以有效养成并提升其专利运用能力;缺少预防和应对专利侵权风险的部署、措施及经验,使该行业难以有效预防和应对专利侵权或被侵权等方面的风险。

2.2 专利所属技术领域的集中度较高

通过建立检索式“申请(专利权)人=(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OR中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OR常州市瑞泰工程机械有限公司OR中车戚墅堰机车车辆工艺研究所有限公司OR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OR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OR株洲时代电子技术有限公司OR中车大连电力牵引研发中心有限公司OR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OR中车南京浦镇车辆有限公司OR中车青岛四方车辆研究所有限公司OR中车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OR中车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OR中车株洲电机有限公司OR中车齐齐哈尔交通装备有限公司OR镇江大全赛雪龙牵引电气有限公司OR中车永济电机有限公司OR金鹰重型工程机械有限公司OR中车北京二七机车有限公司OR宁波中车时代传感技术有限公司OR中车眉山车辆有限公司OR中车戚墅堰机车有限公司OR宝鸡中车时代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OR 北京中车赛德铁道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www.sipo.gov.cn)上进行专利检索分析,得到关于这24家企业在国内的专利类型、申请量及比例的图表(见表2)。该24家企业共申请专利3879项,其中,发明2325项,实用新型1389项,外观设计165项,分别占比59.94%,35.81%,4.25%,表明中国高铁装备制造业已经具备了一定的专利权创造能力。

表2 企业各专利类型申请数量与比例

24家企业专利申请量的年代趋势图表明(见图1),中国高铁设备行业专利权创造能力在最近几年内处于持续发展的状态,在技术上已呈现出持续创新的特征。其专利申请量总体上在2009—2016年呈增多趋势,其中,2010年之前年增幅不到20项,2010—2015年的年均增幅则增加到80项左右,2015—2016增幅高达近1500项,数量提升迅速。

图1 专利申请年代趋势

24家企业所申请专利的技术领域构成图表明(见图2),该24个企业申请专利数量所属技术领域分属多个技术领域。其中,最多的属于B61领域,占比近22%;其次为G01,占比近11%;其后分别属于H02及F16。

注:B61 铁路,G01 测量测试,H02 发电、变电或配电,F16 工程元件或部件,B60一般车辆,E01 道路铁路桥梁,B23 机床,C08信号装置,G05 控制调节,H01 基本电气元件。图2 专利技术领域构成图

注:H04 电通信技术,H02 发电、变电或配电, E01 道路铁路桥梁,B61 铁路,G01 测量测试 ,F16 工程元件或部件图3 专利技术衍变图

24家企业所申请专利的技术衍变图表明(见图3),2008—2012年,各主要技术领域的专利年申请量在总体上随呈现出增多趋势但增幅不大,但2016年间,B61、H02、G01领域的专利申请量增幅巨大。

可见,中国高铁装备制造业专利所属技术领域的集中度较高,主要集中在B61、G01两个领域,累计占比33%;其次集中在H02、F16,累计占比17%;2016年专利申请量增幅特别巨大的也主要集中在B61、H02和G01领域。这些技术领域与高速动车全球发明专利排名前五位的国外申请人( 即日本的日立、川崎重工、东芝公司,德国的西门子、庞巴迪公司,该五个公司专利的技术领域主要在车体、高压系统、牵引系统、转向架、辅助供电系统、动车配件等领域)所拥有专利的技术领域相比较,有重合部分但未能全部重合。这种状况一方面使中国高铁“走出去”时,可能在技术重合领域与国外申请人的专利发生冲突;另一方面,中国高铁装备制造业所申请专利技术领域相对集中,也表明在其未申请专利的技术领域中因缺乏技术创新而竞争力不足。

2.3 专利所属权利人的集中度极高

企业的专利“技术领域申请人图”表明(见图4),B61领域95%以上的专利申请量集中在中车青岛四方车辆、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三家企业;G01领域90%以上的专利申请量集中在中车青岛四方车辆、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株洲中车时代电气,专利总量占比超过;H02领域的大部分专利申请量集中在中车永济电机、中车大连电力牵引研发中心、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等企业;F16领域的大部分专利申请量集中在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中车戚墅堰机车车辆工艺研究所和常州市瑞泰工程机械等企业。

结合企业间的股权结构看,除个别外,前述四个技术领域拥有专利申请量前三位的企业都与中国中车有母子关系。换言之,这些技术领域的绝大部分专利权都可能最终归属于中国中车。可见,在中国高铁装备制造业专利所属技术领域最集中的B61、G01、H02与F16领域,其绝大部分专利技术都集中在三、四家国有企业手中。加上这些企业多为中国中车的子公司,其所拥有的这些专利权都可能集中由中国中车支配。因此,中国高铁装备制造业的专利权创造能力主要体现为少数几家国有企业的专利权创造能力。

图4 技术领域申请人图

高铁设备制造行业因技术、人力、资金高度密集且客户转换成本高而具有极高准入门槛,不具备一定的技术和经济实力很难进入该行业,这导致其专利技术集中度相对较高。但是专利技术的权利归属太过集中,会导致妨碍自由竞争的风险,而自由竞争是任何一个行业发展的基本动力。中国高铁装备制造业的专利技术主要集中在少数几个国有企业名下,固然能在中国高铁“走出去”的过程中,增加中车青岛四方车辆股份公司等国有企业与世界范围内排名前列的外国公司相竞争的能力,但是,其同样可能阻碍国内高铁装备制造行业的自由竞争。

2.4 缺少域外专利布局及行业专利预警

中国高铁设备业的专利申请主要集中在中国,在域外申请专利数量少,缺少域外的专利布局。随着《中长期铁路网规划》的实施,中国高铁设备制造业在不到10年间即在关键技术和核心领域取得了一系列重大突破并申请获得了五千多项专利。但是,这些专利绝大部分皆在国内申请,因缺乏市场意识和战略眼光,域外几乎尚未进行专利布局[8]。前述24家代表企业中,虽有14家企业在海外申请了专利,但专利总量仅有138件,不到在中国的专利数量的3%。海外专利布局的匮乏使我国高速动车企业“走出去”面临如何突破美日欧等的高铁巨头精心设置的“专利丛林”,规避竞争对手潜在的专利风险成为首要难题[9]。

此外,中国还缺少专门针对高铁设备制造业进行的专利预警机制。尽管中国高铁“走出去”已经遭遇了外国企业“专利丛林”的围堵,但尚无公开资料显示中国高铁设备制造业进行过专门的专利预警方面的工作,这种状况必将增大中国高铁设备企业遭遇陷入重大专利争端并受重大损失的风险。

3 培养并提升中国高铁装备制造业专利能力以防范专利风险的对策

通过前面的研究发现,中国高铁装备制造业专利能力的现状中存在多个负面性问题,这些问题会为该行业导致多重专利方面的风险。为此,建议采取如下措施解决这些问题,有效培育并提升该行业的专利能力以应对这些风险。

(1)促进中国高铁装备制造业投资主体的多元化。进一步提升该行业的市场化程度,是培育并提升中国高铁设备行业整体性专利能力的前提条件,也是保证该行业进行充分的自由竞争并降低该行业专利技术权属集中度的基础条件。

(2)重点培养并提升中国高铁装备制造业的运用、保护和管理专利及域外专利布局的意识和能力,引导本行业的企业在其内部构建专门的专利权管理部门并构建其与负责技术研发、投资部门间的管理及联动机制;引导企业专利管理部门对本企业专利能力的养成进行规划、部署并采取有效的培养和提升措施,部署并采取措施主动预防专利风险,引导企业开展转让等运营其专利的工作,开展专门研究国外高铁巨头“专利丛林”的工作,有针对性地大量增加海外专利申请的数量进行海外专利布局,为有效规避竞争对手潜在的专利风险奠定基础。

(3)继续提升中国高铁装备制造业的专利创造能力,促进中国高铁装备制造业的技术创新,在保持既有专利技术领域领先的态势下,扩大申请专利技术领域的范围,尽可能使中国高铁装备制造业的专利技术能够全面覆盖车体、高压系统、牵引系统、转向架、辅助供电系统、动车配件等技术领域,从而提高中国高铁装备制造业的国际竞争力[10]。

(4)提供专门的中国高铁装备制造业专利预警分析和服务,使本行业的企业能够规避专利侵权行为,减少专利纠纷,应对专利攻击,从而赢得市场竞争[11]。可构建以中国高铁装备制造业协会为主体的专利预警服务平台,面向中国高铁装备制造业及其企业进行专利预警的分析与服务,收集并分析中国高铁装备制造业有关专利的申请、授权、争议、贸易、高技术、投资等的常规专利信息;跟踪高铁设备制造行业产品和技术的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进口等专利信息[12],提供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专利预警分析报告,持续跟踪并进一步修正专利预警分析的建议和意见。

4 结论

高铁装备制造业是知识产权核心行业下的知识产权密集型制造业之一[13]。中国高铁装备制造业的专利权创造能力在最近几年的发展和建设获得了较大成绩,以专利为主要表现的技术创新是中国高铁装备制造业“走出去”的前提,其专利能力的状况决定了其在世界范围内的核心竞争力。本文的研究表明,中国高铁装备制造业总体上的专利能力建设除创造能力外,专利的运用、管理与保护能力的建设尚处在起步阶段,中国高铁装备制造业专利能力的建设,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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