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张红宇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还是应该继续聚焦土地制度。怎么样通过土地制度进一步创新,支撑国家工业化、城镇化和信息化,包括农业现代化的发展,继续转移富余劳动力。在浙江、上海、江苏、广东这些的地方,城镇化速度要快一些,劳动力转移程度要更高一些,土地流转速度和比例相对全国其他地方超前一些。换句话说,中国土地制度在安排上,包括在推进的速度上跟工业化的进程,跟外部环境的阶段性和区域性是高度相关的,所以在制度安排方面要有足够的灵活性。按照这种设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着眼于完善党的十八大以来推进的关于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治的理论,为农村共同富裕创造制度前提和提供强大的制度动力。
在这个方面有三点需要牢牢把握。
↑ 艺术家在外桐坞村创立“植觉”工作室打点苔藓盆景
第一,要坚守底线。我们要始终坚持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坚持家庭经营承包的基础地位,在任何时候都不可动摇,这是中国一切农村制度的出发点和基本前提。实践证明,中国农村土地采用集体所有这样一个所有制的产权制度安排最符合中国国情、符合中国民情,这本身就彰显出了中国制度创造或者彰显了中国的制度自信、理论自信和道路自信。在这个前提之下,我们怎么样保护农民的承包权,怎么样加快放活或者搞好农村土地的经营权,这是未来土地制度发展的方向,也是支撑中国工业化、城市化发展,保护农民权益的必然选择。
第二,要稳定预期。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再延长30年,这个消息让农民群众欢欣鼓舞。我们问农民对十九大印象最深刻的是什么,大家不约而同的选择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30年二轮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无论从承包者来说,还是从流转土地的经营者来讲,预期大大地增强。对承包者来讲,我把地放给他人是否合适,租金收益有没有稳定的预期;对经营者来说,我的土地能不能进行田间改造,能不能够确权,能否加大投入力度,跟这个期限是高度相关的。
第三,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治,使经营权大大地突破原来的社区限制。从两权分离到三权分治,原来讲公平,现在在公平基础上讲效率,现在讲家家有地,但是户户不一定种田,原来讲家家户户平均生产,现在讲小承包户大经营户。事实上这种就是典型的符合“中国大国农业,大国小农”的制度特征,这种制度安排之下,中国农村土地的效益应该可以大大地提高。到2030年,可能还会有4.5亿人口在农村居住,但是那时的农村并不仅仅是个生产场所,更应该是个生活场所。居住在农村的4.5亿人口并不是4.5亿的劳动力,聚集在农村的劳动力应该讲会越来越少。2016年农村的劳动力还有2.1亿,经过十年、二十年的努力,我相信这个劳动力人口的比例会进一步降低。
① 富阳区东梓关村如诗如画“水墨江南”农村回迁房
② 临安天目山镇西游村:小山村吸引“民间资本”共同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
如果说土地制度以三权分治为标志,表现出了中国智慧、中国样板,经营制度方面,中国智慧、中国样本体现在什么地方?我认为中国智慧、中国样本同样在经营制度方面有所体现。事实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走质量兴农之路,都要求继续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我们说新型经营主体的培养要着眼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眼于农村农业发展新动能,前者叫结构调整,后者叫动能培养,谁来做这些事?新型经营主体怎么样体现中国智慧、中国样本。第一,多元融合,如果说三权分治表现了中国智慧,多元融合同样表现了中国智慧在农业经济制度中的创新。全世界的其他国家从所有制安排来讲,没有中国农业经营主体的所有制丰富,从组织形式,组织架构来讲,也没有中国如此多样,中国有家庭农场,有合作社,有产业化经营组织,有国有企业,也有民营企业,还有集体经营形式。经过几十年的发展,不同所有制之间,不同经营形式之间又产生融合的表现,极大地提升了农业的组织效应,这种效应表现在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方方面面。中国特色的农业经营制度在带动小农户方面释放了独特的功能和作用。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四句话:发展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培育多元化的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实施小农和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小农和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是经营制度创新一个很重要的点,我们通过三种方式带动,一个是合作社带动,一个是产业化经营组织带动,一个是农业生产性服务带动,带动农民增加效益,降低生产成本,实现了小农和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在中国这样的大国小农的国家,我们实现了农业生产效率的提升,实现了土地规模经营。
当然在发展过程中,规范有序是最重要的,特别是工商资本进入农业。我们讲的规范有序是指,不管是什么样的主体进入农业,一方面要带动农民、帮助农民、提高农民,一方面要不能以改变农村土地所有制为代价,不能侵犯农民的利益,不能把耕地改小了。这是我们的基本遵循。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还要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是农村改革的深水区和硬骨头,这方面浙江一直走在前列,有很多的经验值得总结。跟世界上其他国家的农民相比,中国农民有两个好的权益,其他国家的农民只有一个权益——土地权,中国的农民除了土地权以外,在集体经济发展的地方还有一个财产权益。财产权益是怎么获得的,是通过深入推进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来获得的。这方面有很多的案例、很多的做法值得总结。
③ 下姜村村民在自家门口为沼气池添水
④ 外桐坞村乡村振兴的“艺术样板”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第一个任务清产核资,第二个任务界定集体成员,第三个任务股权设置,第四任务股权管理,第五个任务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把握重点是途径选择的重中之重。同时有两个时间表,第一个时间表,到2018年完成全部农村清产核资的工作,搞清家底。第二个,到2021年要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在这方面我们应该有基本遵循。最后要实现飞跃。产权制度改革能不能在实现第二个飞跃方面作出制度贡献,这个贡献就是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使体制构架更加的丰富完善。这方面我们的选项有很多,第一要做大蛋糕,第二还要分好蛋糕,怎么样做大、怎么样分好,有多种选项,比如说杭州郊区,比如整个杭嘉湖平原,可以通过置业,包括通过农家乐。在发达地区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路径很多,但是即便是不发达地区,我们也可以通过“三变”(即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的方式,同样让老百姓感受到集体经济发展壮大以后产生的红利,可以使农民有了土地收益以后又有了财产性收益。这方面只要我们聚精会神的深化改革,农村农民一定有获得感、参与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