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本刊记者 耿秋
海外市场所提供的巨大商机和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吸引着日益崛起的中国民营企业。这些灵活性强、更有效率、更加注重项目盈利能力的民营企业,日渐在中国企业“走出去”的道路上扮演着更加重要的角色。
2018年,注定是一个不一样的年份,既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一带一路”倡议提出的第五个年头。推进“一带一路”国际合作,作为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首要举措明确写入2018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在2018年的两会上,“一带一路”毫无悬念地成为屡被提及的高频热词。
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日益融入世界经济之中,中国企业国际化的步伐不断加快,赴海外拓展业务的中国企业成为不可阻挡的潮流。数据显示,2003年至2016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流量连续多年位居全球前列,实现了连续14年增长,平均增长速度高达35.3%。
中国企业的蓬勃发展日渐受到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在这一过程中,产业基础好、生产能力强、优质产品多的广大国有企业无疑是“扬帆出海”的主力军。
当然,海外市场所提供的巨大商机和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同时也吸引着日益崛起的中国民营企业。这些灵活性强、更有效率、更加注重项目盈利能力的民营企业,日渐在中国企业“走出去”的道路上扮演着更加重要的角色。
2018年2月2日,由大成企业研究院、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发布的《2017年民间投资与民营经济发展重要数据分析报告》显示,中国的对外投资以国有企业为主体,但其投资增长率逐年降低;民营企业、民营资本扮演着日益重要的角色,其投资增长率持续上升。到2016年年底,在中国对外非金融类直接投资11800.50亿美元的存量中,国有企业占比为54.3%、非国有企业占比为45.7%;在非国有企业中,有限责任公司占比为17.8%、私营企业占比为8.7%、股份有限公司占比为8.6%。由于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多为私营控股公司,民营资本对外投资的占比实际可能达到2/5左右。
在“一带一路”倡议持续释放的积极效应推动下,民企“出海”布局进入加速期。自“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逐渐迈入新阶段以来,未来丝路经济带合作方向进一步明确,沿线建设的具体路线图得到了规划,一批将实施的重点项目也相继落地。在这样的形势下,政府搭台,国企牵头,民企乘着“一带一路”东风出海,大跨步“走出去”已成常态化选择。据统计,“一带一路”沿线70多个国家中,几乎到处都有民企活跃的身影,他们已成为境外代表中国的“重要面孔”。
民营企业已然成为中国企业“走出去”的生力军。在不同领域,国企和民企有着各自不同的优势,在基础设施建设、重大产能合作等重资产领域,国企有明显优势;而在产业园区建设、制造业与商贸业投资等领域,民企的优势更为明显。
从“一带一路”投资企业影响力来看,民营企业成为“一带一路”建设中的重要力量。国家信息中心发布的《“一带一路”大数据报告(2017)》显示,在“一带一路”影响力排名前50的企业中,民营企业占比为42%,央企和地方国企占比分别为36%和20%。在投资东盟方面,民营企业作用尤其突出。
毫无疑问,在中国企业“走出去”方面,民营企业的地位日益凸显。
事实上,早在2013年,私营企业对外投资者数量占比已经超过国有企业。到2016年年底,中国对外直接投资企业达到2.44万家,其中,有限责任公司数量占比最高,但大幅下降至43.2%;私营企业数量增加到6386家,占比为26.2%;股份有限公司数量占比为10.1%;国有企业数量占比为5.2%。
与国有企业相比,民营企业的优势在于灵活性强、更有效率,更加注重项目的盈利能力、产业的协同效应以及并购后的融合。基于这样的优势,民营企业对外投资几乎涉及所有行业领域,但主要集中在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农牧渔业、住宿餐饮业、文化体育业,也有少数大型民营企业在交通运输、金融保险、矿产等行业有重大投资。
国家信息中心发布的《“一带一路”大数据报告(2017)》,首次对中国企业“一带一路”影响力进行评估,其中浙江企业阿里巴巴排名第五,在所有民营企业中排名第一。
阿里巴巴的上榜,反映出中国企业出海形态和方式已经出现明显变化。之前,在公众的传统印象中,中国企业的海外拓展,长期集中在能源、资源、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整体偏向于“硬实力”输出,报告的数据仍能与此印证,“一带一路”企业影响力前十名企业中,除阿里巴巴之外,大体都集中在能源、电力、基建、通信等领域。
报告分析指出,阿里巴巴等互联网企业不断地将“中国制造”“中国产品”带到沿线国家,助力中国品牌出海拓展,助力沿线国家经济不断发展,同时也获得了较高的社会影响力。
阿里巴巴的海外业务,不仅着力于为海外客户提供高品质的服务,也是中国强大“软实力”的展现。作为“新四大发明”的网购、支付宝等,就是通过阿里巴巴的海外拓展在更多区域生根,中国的科技成果和生活方式也为更多国家民众所共享。
值得一提的是,依托阿里巴巴的互联网平台,一条“网上丝绸之路”已经成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中国开展经贸往来的重要渠道;在“一带一路”沿线开展的电商、物流、支付的本土化布局,给“一带一路”沿线民众带来更多福祉。
事实上,民营企业中的“出海”明星并不鲜见。据统计,2014年至2016年间,有超过400家上市民企投身“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参与方式从最初的产品输出到如今的落地生根与合作共赢。
据上证报资讯统计,2014年至2016年,沪深两市共有953家上市公司在年报中提及“一带一路”,合计1652次,其中民营企业416家,占比43.65%,几乎与国企平分秋色。
在这416家民营上市公司中,海外业务涉及建筑、能源、汽车、通信、环保、农业、钢铁、交通运输、电气设备、机械设备、信息技术、有色金属等众多行业和领域。
例如,美的集团董事长方洪波曾表示,预计美的2017年净收入在2300亿元至2400亿元之间,海外市场收入占比50%,某种意义上来讲,美的已是真正意义上全球运营的公司。
以华为为代表的通信企业军团也在“一带一路”的东风中受益匪浅。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首席研究员张燕生表示,“华为有今天全靠‘一带一路’。”他解释道,因为在华为弱小的时候,70%的销售是在海外,而销售的主战场就是亚非拉,就是“一带一路”。
毋庸置疑的是,无论是已从“一带一路”受益的,还是正投身“一带一路”的民企,都对未来的发展充满信心,对在“一带一路”沿线开花结果志在必得。
机遇与风险并存。当海外市场的巨大机会吸引着越来越多的中国民营企业走出去的时候,各种各样的问题也随之显现。事实上,民营企业的出海之路并非一帆风顺。“民营企业都是处于骑在虎背上的状态,而不是骑在马背上。”双良集团的前董事长缪双大曾这样形容。
在“一带一路”掀起的“走出去”浪潮中,同样是风险与机遇并存,民企“走出去”虽然看着前景无限,却也面临着诸多挑战。但道路虽艰险,前景必光明。
在民营企业搭乘“一带一路”的东风纷纷出海时,一些风险因素也不断浮现,国家地缘风险、多重税收、与国企的竞争合作等问题都引发了诸多担忧,成为参与或有意计划“走出去”的民企必须直面的难题。
一方面,很多走出去的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没有全面了解当地的税收政策、法律风险及文化差异等等问题,“走出去”后不仅要面临与不同语言文化的用户交流,同时要面临当地法律法规、税收政策等的大考。很多企业没有及时全面地了解所在国的风俗、习惯和信仰而盲目投资,文化之间的冲突非常容易形成矛盾,往往会蒙受损失,导致跨国交易的失败;也有一些企业因不了解当地的法律法规及税收政策,而在不知不觉中蒙受损失。
同时,企业透明度问题也将成为民营企业出海最大受困因素。民营企业的融资和所有权信息的披露缺陷,将让民企遭到东道国的更多监管和审查。例如,2015年,复星集团曾试图控股英国老牌私人银行Kleinwort Benson,但是因其控股资金缺乏透明度,未能通过英国金融市场行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的审查,导致交易最终流产。
另一方面,出海的民营企业除在国际层面受其他国家政治和市场因素响的投资风险之外,国内层面也面临着由于政策变化带来的投资不确定性。
2017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严鹏程在新闻发布会中提到,我国将对房地产、酒店、影城、娱乐业、体育俱乐部等领域具有非理性对外投资倾向的企业加强监管,并建议相关企业在进行对外投资时审慎决策。这也意味着我国政府部门对于部分企业的对外投资项目将采取限制性措施。
事实上,部分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经营活动也的确存在不规范的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在2017年12月答记者问时指出,“有的企业不履行国内外审核手续,违规在境外开展投资活动;有的企业盲目决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的企业恶性竞争,不顾代价承揽境外项目;有的企业忽视质量和安全管理,产生不良影响。”
鉴于此,2017年12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商务部、人民银行、外交部和全国工商联,联合编制完成了《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经营行为规范》,随即引发了业内的一片欢呼之声。
对于境外投资,我国的相关政策一直在不断完善并落地。国家发展改革委2014年4月8日发布的《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及商务部于2014年9月6日发布的《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确立了“备案为主,核准为辅”的审批体制;国务院于2017年8月18日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人民银行外交部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7〕74号),明确将境外投资分为鼓励、限制和禁止三类,通过制定负面清单,使市场更加透明,赋予民营企业更大的自主决策权;2017年11月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调整境外投资的监管模式,重点放宽了事前监管,采取“事前管理有区别,事中事后全覆盖”的监管手段,降低准投资门槛,使民营企业“走出去”的第一步更容易迈了。
至2017年12月18日《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经营行为规范》的发布,进一步明确了鼓励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的指导思想。“国家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走出去’,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走出去’一视同仁。”观韬中茂杭州办公室合伙人黄鹏表示。
民营企业的出海路虽然并非一帆风顺,但与有有企业一样,规范化必不可少。可以预见,民营企业境外投资将以真实合规为基础,未来将进一步深度发展,为“带动相关产品、技术、服务出口,促进国内产业转型与进一步深化与东道国的互利合作”提供土壤。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坚持打开国门搞建设,积极促进“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努力实现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打造国际合作新平台,增添共同发展新动力。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指出,要围绕“一带一路”建设,创新对外投资方式,以投资带动贸易发展、产业发展。要在开放的范围和层次上进一步拓展,更要在开放的思想观念、结构布局、体制机制上进一步拓展,有效引导支持对外投资,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
毫无疑问,“一带一路”倡议吸引着更多国内优质企业走出去,对此,全国人大代表、小米公司董事长、CEO雷军在2018年两会上表示,“随着‘一带一路’的不断深化,加上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的迫切需求,民营企业‘出海’成为势所必然。‘一带一路’倡议也给中国民营企业走出去发展带来了许多建厂、工程、制造、销售、服务等等多方面的机会。”
对于民营企业如何能更好地在海外市场扬帆破浪,雷军在两会上提出了关于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提升“中国制造”品牌全球影响力的建议:包括建议建立“一带一路”综合服务平台,护航民营企业“出海”,以及设立“中国制造品牌大使”,助力民营企业实现品牌国际化。
雷军表示,“民营企业天生对市场环境敏感,经营方式也更灵活,深度参与‘一带一路’时,能充分发挥极强的创新意愿和能力,把更多的产品和服务提供给‘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广大消费者。这将有助于扩大中国品牌的国际影响力,重塑‘中国制造’的品牌。如何使‘走出去’的民营企业‘走得好’‘走得稳’‘走得远’,显得尤为重要。”
雷军还提到过去几年,我国民营企业在“出海”的过程当中遭受的人身和财产损失都高于国企。据悉,仅2016年,外交部受理领保协助案件总数就达10万余件,其中大多数为民营企业与公民个人。这说明民营企业在境外的安全防范能力与国企相比尤其缺乏,更应引起重视。
“一带一路”倡议为民营企业拓展全球业务提供了新机遇、新途径和新市场。民营企业作为中国企业“走出去”的生力军,与民营经济、民营企业相关的问题受关注程度也越来越高。“小鱼”出海已迈向新阶段。
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的: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全面落实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认真解决民营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以及“让民营企业在市场经济浪潮中尽显身手”,相信这些表述让所有的民营企业家吃下了“定心丸”,感受到了极大的鼓舞。正如全国政协委员、月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丁佐宏所说,这证明了党和国家对民营企业非常知冷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