拨开历史迷雾见本真
——儒家孝道及其在当今国家治理中的意义

2018-04-11 13:41王生云周群芳
关键词:私德公德

王生云,周群芳

(1.北京大学 哲学系,北京 100871; 2.中央民族大学 哲学与宗教学学院,北京 100081)

一、孝道的内涵及其政治关涉

(一)对孝道的几种误解和澄清

在古代孝是“百行之冠,众善之始”[1],因此备受重视和推崇,甚至把孝推广到政治上。汉代有举孝廉*《汉书》卷六武帝纪第六记载,“冬十一月,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今诏书昭先帝圣绪,令二千石举孝廉,所以化元元,移风易俗也”。的做法,出现“以孝治天下”*《三国志·魏书》卷二魏书第二载,“孙盛曰:昔者先王之以孝治天下也,内节天性,外施四海,存尽其敬,亡极其哀,思慕谅暗,寄政冢宰,故曰:三年之丧,自天子达于庶人”。的口号,并且明确提出举孝廉的目的是“所以化元元,移风易俗也”。汉代通过举孝廉兴儒学等各种努力,出现了著名的文景之治,成为历代社会治理的重要榜样。然而,近代西方列强用坚船利炮叩开国门,中国备受欺凌,遭受“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国仁人志士在向西方探索救国真理之际,产生了对自己文化传统的怀疑、轻蔑,甚至摒弃和糟蹋现象。其中,作为中国传统文化之根的孝道备受打击,孝道被片面解读甚至歪曲,其遗毒留传至今主要有四个方面的误解:一曰孝道“制造顺民”为专制政治服务;二曰孝道为父母与子女之间的金融交易而设;三曰为孝父母而贪腐;四曰作为私德的孝不宜纳入公德考核。

第一种认为孝道“制造顺民”为专制政治服务。新文化运动的鲁迅等都有相关批评,但以吴虞为最典型。吴氏批孝以其《家族制度为专制主义之根据论》和《说孝》两文为最。前文曰:“销弭犯上作乱之方法,惟恃孝弟以收其成功。……而儒家以孝弟二字为二千年来专制政治、家族制度联结之根干,贯澈始终而不可动摇。……使宗法社会牵制军国社会,不克完全发达,其流毒诚不减于洪水猛兽矣。”*《家族制度为专制主义之根据论》,原题为《家族制度与专制主义之关系》,载于1917年2月1日《新青年》第二卷第六号,后收入《吴虞集》,四川人民出版社,1985年3月,第163~164页。后文曰:“他们教孝,所以教忠,也就是教一般人恭恭顺顺的听他们一干在上的人愚弄,不要犯上作乱,把中国弄成一个‘制造顺民’的大工场。”*《说孝》,原载于1920年1月4日《星期日》社会问题号,后收入《吴虞集》,四川人民出版社,1985年3月,第173页。

当代有人沿袭吴虞的思路,认为孝道要与政治区分开来,以便防止孝道被政治利用。如学者钟克钊说,“今天讲孝道必须同政治区分开,决不能利用人们的孝心去为政治服务”,他还说,“父子之间也会有是非、得失、善恶的分歧,解决这些矛盾应该有新的标准,并不是一个‘听话’就行了的”。[2]

第二种是把孝道理解为父母与子女之间的金融交易,认为儒家孝道是利益交易的隐性契约的设计。陈志武在《对儒家文化的金融学反思》一文中指出:“在没有市场提供的各类保险、借贷、股票、投资基金、养老基金等金融品种的前提下,……生儿女既是父母对未来的投资,又是为未来买的保险,儿女是人格化了的金融品种。……‘养子防老’是保险和投资的概念,而‘孝’则是儿女履行隐形‘契约’的概念。以‘孝’和‘义务’为核心的儒家文化是孔孟为了降低这些隐形利益交易的不确定性、增加交易安全而设计的。”*《对儒家文化的金融学反思》,最早发表于2006年11月13日的《中国新闻周刊》,后收入陈志武《金融的逻辑》,国际文化出版公司,2009年8月第1版,第201~202页。

第三种认为官员为养父母家庭而贪腐。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出现了许多裸官,裸官的特点是把家人转移到海外,资产也转移到海外,孤身一人在国内做官大肆收敛财富,随时准备逃到国外,准备逍遥法外。因此,有人认为,这些裸官其实是有孝心的,但家庭观念很重而导致贪腐。类似因亲情而致腐的批评屡见不鲜,成为中国人情社会最受诟病的问题之一。

第四种认为孝敬长辈是私德,不宜纳入公务员考核之中。随着中央提倡选拔干部“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强加干部德行考核,一些地方政府把孝敬长辈作为公务员考核内容之一[3-4],也因此引发讨论和质疑。其中一个典型的说法就是孝敬长辈是私德,而公务员的官德是公德,私德和公德不容混淆,孝道不应该纳入公务员考核。官员考核首先分清公德和私德,官员出问题不在于私德不佳而是以私德代替了公德,所以应该管好公德而不是私德[5]。

以上四者对孝道的理解和认识,其实在一定程度上是对孝道理解不全面或者误认历史上或者现实中出现的“假孝”为真导致的。

吴虞看到了孝道中顺的一面而大肆诋毁,认为导致顺民愚孝愚忠。殊不知愚孝和愚忠都是儒家所反对和力图防止的现象。儒家既强调孝中尊敬父母长辈而顺的一面,又强调亲有过之时的谏诤的一面。在“移孝作忠”的问题上,吴虞没有看到儒家强调“从道不从君”、“责难于君谓之忠,陈善闭邪谓之敬”的真正含义。吴虞先生身处特殊的历史时期,因需呼吁民众起来革命和造反而抨击孝道中具有顺和稳定性的一面,对此可以同情地理解。然而,在追求和谐稳定与改革并进的今天,孝所包含的“顺”和“诤”两方面的精神品质为时代所需。和平年代国家治理进入有序稳定状态,不能再提倡“犯上作乱”,而应提倡和谐有序和渐进改革。“顺”维持社会和谐有序,而“诤”则有利于促进改革。

陈志武是用商业社会的金融逻辑来理解孝道,应该说是对孝道别开生面的解读,其理论创新的价值是不容否定的,但是把基于亲情和人性自然的孝道解释为商业上的交易是不符合孝道的本意的,同时也会对孝道造成很大的伤害。不可否认,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金融业的繁荣,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解决社会养老或者国家养老的问题,但这对孝道而言是最低层次,甚至连孝都未必算得上。正如孔子所言:“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

第三种认为官员为孝父母而贪腐,认为提倡孝道不利于官员廉洁品德建设。这是对孝道的认识不全面所致。孝道包括对法律的遵守,不能以贪腐的方式养父母而陷父母于不义,同时,贪腐而深陷囵圉,令父母蒙羞,给父母带来极大的精神打击,是大不孝的行为。《礼记·祭义》中载,“大孝尊亲,其次弗辱,其下能养”,又载“断一树,杀一兽,不以其时,非孝也”[6]1827;《吕氏春秋·孝行览第二》引曾子的话说,“居处不庄,非孝也;事君不忠,非孝也;莅官不敬,非孝也;朋友不笃,非孝也;战陈无勇,非孝也”[7]307,亦见于《大戴礼记·曾子大孝》篇。可见古人对孝的内涵和外延的理解,远非止于“能养亲”的层次,而认为为养父母而贪腐的讲法于孝之理不通。

第四种误解是关于公德和私德的关系问题的理解。在中国古代没有所谓公德和私德之分,直到近代梁启超提出公德和私德的区分,引发很多人的思考和讨论。古人没有区分公德和私德的原因,是把公德纳入了私德,以私德的养成促进公德。关于公德和私德的问题,何光荣先生有一个精彩的论断。他说:“私德者乃公德之根也,基也,公德者乃私德之表现也,故不可孤立以言公德或私德,言私德时必有鉴于公德,言公德时必有窥于私德,故对于公德和私德二者,必须做统一观,不可偏言之也,盖其德为一也,其修养之功亦一也。”[8]347因为私德的养成是从家中开始,而孝是道德训练的第一个环节。由这种带着天然情感和习惯的家庭道德,扩充到伦理乡党乃至治国等更大的社会空间,自然简易。因此,笔者认为,私德是本,公德是末,私德是源,公德是流,因而强调“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或者强调崇本举末。家庭培养的私德是根,根正才能苗盛,根深才能叶茂,这是传统中国人习惯性的思维方式。另外,中国人对政治的理解主要基于孔子“政者,正也”的观念,先正其身再正人身,认为“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非常注重“上行下效”的道理。政治人物、官员或者今天所讲的公务员,除了管理社会事务之外,尤其重视其在社会中的教化和示范作用。称这些官员或政治人物为领导,其所寄托的用意是要求他们给百姓做好榜样,带领大家实现善的目的。在这样的政治观念之中,官员私德其实也应该给百姓做示范和表率,因此有人提出公务员无“私德”的概念,所谓无私德的意思就是私德也要受到公众的监督。《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2012年第2期匿名文章《公务员无“私德”》指出,“公务员不但行使公权力,还承担引领社会风尚的责任,理应成为道德模范”,“一个人格正常的人很难将自己的德性进行工作时间和业余时间的明确划分。一个人的世界观、道德观,乃至个性品质在工作之余和工作期间的表现存在必然联系;一个人对待生活的态度、对于道德的认识,必然在工作作风、工作方式上有所体现。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公务员是没有‘私德’的”。[9]作为家庭中的孝,按照公德和私德的划分,无疑可以归入私德,但是公务员的孝之私德是能够影响整个治下百姓甚至更远的地方的孝德,因此不能不纳入考核的范围。这也是古人为什么特别强调“以孝治天下”的重要原因。

综上,当前对孝道的四种误解,无一不建立在对孝的内涵和外延的片面理解或者误解之上。这种误解是源于近代反传统时期的特殊见解,并不具永恒的真理性,于今不该再延续。身处救亡运动中的吴虞等人为了适应变革和革命的需要,努力破除保持社会稳定的观念,比如对孝中的顺的一面大力鞭挞,而刻意忽视“诤”的一面。但是今日要进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就不能再片面理解孝道,而要全面理解孝道,积极发扬其中有利于今日改革和稳定的精神因素。今天依然对孝道存在很多误解的原因,是沿袭了近代以来批判传统的观念,同时又因推行白话文教育,很多人难以真正深入中国古代用文言文写成的经典,于是对孝道的误解难以真正根除,甚至以讹传讹。因此,在正式提出孝道对今日国家治理的意义之前,很有必要对孝的内涵和外延进行探讨。

(二)孝的内涵和外延

1.孝要求养父母之志而非仅养其口体

欲对孝的内涵有全面了解,就必须追溯孝的基本意思和儒家对其内涵的揭示和发挥。从字形来看,孝是联结老和小一辈的观念,即子承奉父母长辈。《说文解字》说“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而侍奉父母之中又有层次,其中最低一层就是能养。这就是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中引用《礼记》的话而说的“孝者,畜也”,畜就是养。这种养主要是指衣食口体之奉养。在这个层次上讲,前文讲过的陈志武把孝理解为父母与子女之间的金融交易,他想用现代金融养老的方式代替这种“养子防老”的物质供养,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人有情感,有精神需求。因此,子女对父母的养不能停留在对其口体的奉养上,而必须有“养志”的内容。《论语·为政》篇载“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孔子严厉批评那些把孝当作只是对父母口体之养的理解,认为他们与养犬马没有什么区别,是把父母当动物来畜养。孔子非常强调孝背后的精神,那就是“敬”,对父母的敬爱。另外,《中庸》中引孔子的话说“夫孝者,善继人之志,善述人之事者也”,孝包含了“继志”和“述事”,这就是要替父母完成其理想和未竟的事业。孔子称赞武王、周公“达孝”,因为他们在继承和完成父辈祖先的志愿,即伐纣而建天下。当然,替父母完成其心愿,也不一定需要做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孟子·离娄》中讲述的曾子养曾晳和曾元养曾子的区别,就是养志与养口体的区别。文中载,孟子曰:“曾子养曾晳,必有酒肉;将彻,必请所与;问有余,必曰‘有’。曾晳死,曾元养曾子,必有酒肉;将彻,不请所与;问有余,曰‘亡矣’,将以复进也。此所谓养口体者也。若曾子,则可谓养志也。事亲若曾子者,可也。”曾子彻酒肉之际必“请所与”,这就是养志,他可以替父亲完成分配剩酒肉的事情,而曾元就是“不请所与”,这里的区别就是善事亲与否的关节点。

2.孝贯家国天地,成为中国人安身立命之道

人的精神追求(志)中最深刻的一点就是追求不朽。中国主流价值之中没有来世的观念,他们思考问题立足于现实世界,因此就感慨人生的短暂和生命的有限,慨叹“吾生也有涯”,感叹“生年不满百”。在个体生命不可能实现永生和不朽的情况下,就会思考如何才能做到生命的不朽的问题。人们很关心“死而不朽”的问题,《左传》中有多处探讨“死而不朽”的问题,其中最著名的是叔孙豹“三不朽”论。《左传·襄公二十四年》载,范宣子逆之,问焉,曰:“古人有言曰:‘死而不朽’,何谓也?”穆叔未对。宣子曰:“昔匄之祖,自虞以上为陶唐氏,在夏为御龙氏,在商为豕韦氏,在周为唐杜氏,晋主夏盟为范氏,其是之谓乎?”穆叔曰:“以豹所闻,此之谓世禄,非不朽也。鲁有先大夫曰臧文仲,既没,其言立,其是之谓乎!豹闻之,‘大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之谓不朽。若夫保姓受氏,以守宗祊,世不绝祀,无国无之,禄之大者,不可谓不朽。”[10]叔孙豹已经区分了世禄和不朽。世禄是贵族的世袭制,与普通人无干,而叔孙豹的立德、立言和立功的“三不朽”论为士人提供了实现不朽的希望,成为历代读书人追求的目标。但是对于大部分普通民众而言,这道德文章和功业的不朽是难以做到的,因此就需要以传宗接代的方式实现生命的不朽,即以留后的方式实现不朽。因此孟子提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同时需要自己的子女来实现自己的愿望,所以子女能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是最高的孝。《孝经·开宗明义章》曰:“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当“传宗接代”的孝成为一种实现个体生命不朽的方式时,子女对自己的身体的爱护和事业的兴旺显大等都被纳入体现父母愿望和族类生生不息的生命之流的重要寄托之中。由此,与《易传》所讲“天地之大德曰生”的生生之德相贯通,孝道就成为宇宙生生不息的精神之体现。因此,孝道也就是成为国人乃至儒家文化圈的民众,在世俗社会中解决生死问题的安身立命之道。

孝的精神要求我们“报本反始”,对生之本包括父母、天地以及给予我们文化生命的圣贤需要感恩和报答。李翔海先生指出:“‘孝’的根本精神是‘报本反始’,即一种受恩思报、得功思源的感恩戴德之情。它包括了三个具体的向度:为个体生命之本的祖先尽孝,为社会生命之本的圣贤尽孝,为类性生命之本的天地尽孝。它在根本精神上与儒家的终极关怀有着内在的一致性,构成了传统中国人安身立命的一种重要方式,以吾性自足的形态与基督教皈依于外在上帝的终极关怀形成鲜明的对比。”[11]李翔海先生的观点是深刻的,孝在中国文化中扮演的角色,在某种意义上确实做到了超越个体生命短暂而有限的恐惧和悲伤,在父子相继的生命之流中,在天地生生之化中,在历史文化传承不息的责任中,通过个体融入族群、小我融入大我而实现了精神生命的安顿和超越。

因此,孝敬父母不仅是对自己父母的赡养,更是对父母“继志”与“述事”。这就是说,子女照顾好自己,实现事业的腾达,光宗耀祖,把祖先的美德代代相传是一种更大的孝。而这个过程中包含着子女承担社会责任、尽职尽责、对国家敬忠、对人民关心等各种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内容。同时,由对父母的爱和报答父母养育之恩的“报本反始”的感恩之情,扩展到对给予我们文化生命的圣贤的感恩及提供我们秩序和保障的国家(祖国/母亲)的爱和感恩,进一步扩展到对类的生之本的天地的感恩和报答。或者把国家的君臣关系、君民关系乃至天地纳入到父子兄弟的人伦关系,比如著名的张载《西铭》提出的孝通天地的“民胞物与”思想。《西铭》写到“乾称父,坤称母;予兹藐焉,乃混然中处。故天地之塞,吾其体;天地之帅,吾其性。民,吾同胞;物,吾与也。大君者,吾父母宗子;其大臣,宗子之家相也。尊高年,所以长其长;慈孤弱,所以幼其幼”。因此,完整理解儒家的孝道,必须包含其对父母之爱和责任,到国家历史文化传统以及对天地的孝。

3.孝兼“顺”与“诤”二义

因为孝不仅仅是养,而是包含着如何真正对父母好的问题,因此孝的内涵本身就具有双重性,即顺和诤。父母对子女有着恩情,同时子女考虑到养父母之志,尽量避免伤父母的心,所以在孝中确实需要顺的一面。比如《礼记·檀弓上》说“事亲有隐而无犯”[6]225,《论语》中也有“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的说法,这就体现了《礼记·丧服四制》中所讲的“门内之治,恩掩义”[6]2349,也因此有“其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论语·学而》)。但是无论是顺父母之志,还是父子相隐,其中的一个条件就是其过为小者,如果父母有大的过错而不谏诤,那是不孝的表现,因为会让父母亲人陷入灾难之中。《孝经·谏诤章第十五》载,曾子问:“敢问子从父之令,可谓孝乎?”孔子的回答非常明确:“当不义,则子不可以不争於父,臣不可以不争於君。故当不义则争之,从父之令,又焉得为孝乎?”[12]70-71《大戴礼记·曾子本孝》中指出“君子之孝也,以正致谏”[13]80,因此,一味地顺从不能叫孝,同样一味地顺从君主(上级)也不能叫忠,因为最大的孝和最大的忠都是要基于道义的原则,只有顺从道义而不是个人意志,才是真正的孝和忠。因此,孝和忠本身包含着“诤”的原则。

4.孝为政教之本

孝在古代被认为是政教之本。《孝经》首章就引孔子的话指出先王以孝为治理天下国家的至德要道,以孝“顺天下,民用和睦,上下无怨”,进而指出“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12]3孝悌之德之行推广到政治就是为政。《论语·为政》载,或谓孔子曰:“子奚不为政?”子曰:“《书》云:‘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施于有政。’是亦为政,奚其为为政?”

孝是德行之本,也因而成为政教之本。孔子的弟子有子说“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论语·学而》),在孔子那里仁是全德,而做到仁的入手之处就是孝悌,孝被认为是“百行之冠,众善之始”。因此国家对民众的教化非常重视孝道的教化和养成,同时刑法对于不孝的惩治最重。《周礼·地官司徒》指出,“以乡三物教万民而宾兴之:一曰六德:知、仁、圣、义、忠、和。二曰六行:教、友、睦、姻、任、恤。……以乡八刑纠万民:一曰不孝之刑,二曰不睦之刑,三曰不姻之刑,四曰不弟之刑,五曰不任之刑,六曰不恤之刑,七曰造言之刑,八曰乱民之刑”[14]。其中六行以孝为首,八刑中以“不孝之刑”为首。《孝经·五刑章》中说:“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於不孝。要君者无上,非圣人者无法,非孝者无亲,此大乱之道也。”[12]60

政教的基本价值是仁义,而仁义本于孝悌。因此《孟子·离娄上》说“仁之实,事亲是也;义之实,从兄是也”,朱注认为,“仁主于爱,而爱莫切于事亲;义主于敬,而敬莫先于从兄。故仁义之道,其用至广,而其实不越于事亲从兄之间。盖良心之发,最为切近而精实者”[15]。仁义的价值根源是孝悌这样的家庭父子兄弟之自然情感的自然扩充。而最理想的政治就是王道政治,即建立在这样仁义价值基础上的仁政,其中最好的榜样就是尧舜之治。孟子把尧舜之道概括为两个字——孝悌,即“尧舜之道,孝悌而已矣”。宋朝诗人陈普《孟子·尧舜之道孝悌》指出:“事亲敬开根天性,愚智由来一本同。”由“孝悌”引出亲亲尊尊等内容是治国之大经,不可变革。《礼记·大传》指出:“圣人南面而治天下,必自人道始矣。立权度量,考文章,改正朔,易服色,殊徽号,异器械,别衣服,此其所得与民变革者也。其不可得变革者则有矣:亲亲也,尊尊也,长长也,男女有别,此其不可得与民变革者也。”[6]1353-1354

儒家为什么如此重视孝道呢?这跟儒家对政治的理解有关,儒家对政治的理解是“以正为治”。根据孔子的说法,“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政治只有做到领导阶层自身正了,才能领导百姓跟着正,只有整个社会都做到“正”,即令人们各司其职、各得其所,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和和谐有序,百姓的安居乐业,才叫治。历史上有名的“文景之治”“贞观之治”等就是典型的代表。根据这样的政治理解,就自然当“为政以德”,首先保证治理队伍(君子)的修身和美德,再在社会上形成“上行下效”的良好示范效应。另外对百姓教以“孝悌之道”,令人情醇厚,美化风俗,和谐幸福。儒家认为基于自然的道德情感的道德才是符合人性人情的,一切道德规范和社会制度都应该建立在合乎人性和人情(仁)的基础上,同时又具有有效性(天、理)。因此,孝就成为道德教化和政治教化的基础。正如谢幼伟先生所言,“先儒孝之提倡,用意所在:第一,在认孝为道德之本源;第二,在认孝为道德之起点;第三,在认孝为道德之训练”[16]2。

二、孝道对今日国家治理的意义

国家治理关涉两个大的方面:一是治理队伍的建设,二是治理的目的。治理队伍的建设就是官员队伍的建设,要建设一支理想信念坚定、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密切联系群众、关心人民群众冷暖、对人民有感情、能够切实以“百姓心为心”的治理队伍,他们要能够“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17]。要建设好治理队伍,就要法治和德治相结合,而从根本上讲,德是法的基础,守法本身也是一种德。而作为“百行之冠,终善之始”的孝道,对于养成官德具有重要意义。另外,治理的目的就是要国家富强、社会公平和谐、人民幸福,其中人民幸福的内容既包括物质生活的改善,也包括精神生活的安顿。无疑,对中国人来说具有安身立命作用的孝道,是安顿大部分中国人的精神世界的必要良方。倡导孝道,让无神论的社会更和谐有序,让没有宗教信仰的民众有家庭的温馨和亲情的温暖而消除孤独与苦闷,这是实现百姓幸福的重要内容。

(一)孝与官德的养成

1.官德建设的重要性和孝道的意义

随着改革开放,市场经济思维大行其道,整个社会趋向逐利,人情冷漠,唯利是图的金钱拜物教已然在社会中形成。一些官员腐化堕落,生活作风不检点,贪污腐败而落马的“老虎”“苍蝇”数不胜数,许多官员的官德着实令人担忧,严重影响了作为国家治理队伍的官员在民众心目中的高大形象,这与我国自古以来官为民表、以身作则、为民榜样的政治形象大有出入。毛泽东早在新中国成立初就指出:“治国就是治吏,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将不国。如果臣下一个个都寡廉鲜耻,贪污无度,胡作非为,而国家还没有办法治理他们,那么天下一定大乱,老百姓一定要当李自成。”邓小平曾说:“为了促进社会风气的进步,首先必须抓好党风,特别是要求党的各级领导同志以身作则。党是整个社会的表率,党的各级领导同志又是全党的表率。”[18]习近平指出,我们要“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道德建设,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基本道德规范,培育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19]。

首先是孝道对官员爱国爱民的情感养成的意义。列宁曾指出:“没有‘人的感情’就从来没有也不可能有人对于真理的追求。”[20]官员也需要有健全的情感,尤其要培养对老百姓的情感,而情感的养成,最早是从家庭对父母和兄弟的情感养成开始的,通过“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方式不断扩充而达于天下。何光荣先生指出,“其人之从婴幼至成年,生活于充满情爱之家庭中,自然感受爱亲敬长之熏陶,培养起了孝悌之美德和慈幼敬长之意识,经历致知笃行之修养就会逐渐转化成为高尚之情操,扩而充之必然表现为爱国爱民之伟大情操。考之中华历史,一切爱国爱民之忠臣将帅,以至于平民之思想美德,未有不经历此修养过程者,在家为孝子,在国为忠臣,几乎视为定论”[8]349。何先生的论断可谓精当。对人民和国家的情感,最初的培养始于家庭孝亲,而其道德训练亦始于孝道。

其次,作为众德之本的孝道是官德训练的起点。谢幼伟在《孝与中国文化》中指出:“孝为一切品德之中心,不孝即无道德之可言,此与西洋学者之谈道德,迥异其趣。孝虽与家族本位有关,然先儒提倡孝,所见实有超出家族本位之上者。”[16]1-2孝在中国文化中具有非常崇高的地位,今天要弘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养成官员良好的德行和作风,无疑从孝开始最基础,也最近情理。

另外孝道是择官任贤的重要手段。现在非常重视制度建设,但是好的制度需要好人来推行才能产生应有的效果。因此,中国自古重视制度,但不迷信制度,而更重视人才的选拔。荀子洞彻了制度和人才的关系,其在《君道》篇中指出:“有乱君,无乱国;有治人,无治法,……故法不能独立,类不能自行;得其人则存,失其人则亡。……君子者,法之原也。故有君子,则法虽省,足以遍矣;无君子,则法虽具,失先后之施,不能应事之变,足以乱矣。”[21]古人认为,选拔人才中孝道就是最重要的参考依据。《吕氏春秋》指出:“凡为天下,治国家,必务本而后末。所谓本者,非耕耘种植之谓,务其人也。务其人,非贫而富之,寡而众之,务其本也。务本莫贵於孝。……夫执一术而百善至,百邪去,天下从者,其惟孝也!”[7]306-307

当前中央非常重视“吏治”,非常重视官员的道德修养。胡锦涛就曾经提出过选拔和任用干部要“以德为先,德才兼备”,强调“以德统才”。习近平非常重视党员作风建设,提出并实施“八项规定”“六项禁令”,严厉反对和打击“四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全国上下非常重视对官员道德修养的考核和监督,也有部分地方政府把孝道纳入公务员考核范畴。这些都是面对今天的官德问题做出的恰当回应。

2.忠臣出孝子之门,移孝可作忠

孝德具有根源性特点,其作用不但在家庭,更可以在官德养成中发挥重要作用。常言道“移孝作忠”、“忠臣出孝子之门”*《晋书》卷九六列传第六六载,“孙氏戒之曰:吾闻忠臣出孝子之门,汝当舍生取义,勿以吾老为累也”。,乾隆曾言:“自古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门,未有不能尽孝而能尽忠者。”孝与忠的关系非常密切,孝可以转化为忠。《曾子立事》说:“事父可以事君,事兄可以事师长,使子犹使臣也,使弟犹使承嗣也;能取朋友者,亦能取所予从政者矣;赐与其宫室,亦由庆赏於国也;忿怒其臣妾,亦犹用刑罚於万民也。”[13]78《孝经·广扬名章》说:“君子之事亲孝,故忠可移於君;事兄悌,故顺可移於长;居家理,故治可移於官。”[12]69

反过来,行为不符合“忠”等美德,均为不孝。《吕氏春秋·孝行览第二》载,“居处不庄,非孝也;事君不忠,非孝也;莅官不敬,非孝也;朋友无信,非孝也;战阵无勇,非孝也”。从家庭的孝,可以推广到一个人在社会生活中,处理公共事务中的各方面的要求。从孝的推广角度来看,一切不道德或者违法的行为皆是不孝。因此,孝德能够统领一切德,孝的发展和扩充就是仁,就如仁包众德一样,孝统众德。因为一切违背道德的事情,一切违法乱纪的事情,都不符合父母对子女的正当要求,同时放到宇宙论上不符合宇宙生生之德。因为一切违背道德的和违法乱纪的行为,将阻碍整个人类群体的生命畅通,而人是宇宙之一份子,所以也就影响了宇宙生生之道的畅通。

问题的关键是今天如何理解“忠”。过去认为,讲尽忠是忠于君主个人。其实不然,古代尊君是尊其位也,而非尊其个人。因为“君”之位是国家社稷的象征,一个明君“以百姓心为心”,为天下苍生着想,那么对其尽忠就是为国家社稷人民尽责。如果君主丧失其位该具备的德,那么他就是“君不君”,君不君的情况下,民众就有权推翻他。孟子曰:“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是故得乎丘民而为天子,得乎天子为诸侯,得乎诸侯为大夫。诸侯危社稷,则变置。牺牲既成,粢盛既洁,祭祀以时,然而旱干水溢,则变置社稷。”(《孟子·尽心下》)《孟子·梁惠王下》载,“齐宣王问曰:‘汤放桀,武王伐纣,有诸?’孟子对曰:‘于传有之。’曰:‘臣弒其君可乎?’曰:‘贼仁者谓之贼,贼义者谓之残,残贼之人谓之一夫。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弒君也。’”孟子认为君主没有相应的德(君德,仁义),就不能算君,诛杀他也不叫弒君。由此可见,忠君的目的是为国家社稷和人民的利益。因为君的合法性源于其所代表的民心,在这个意义上君民同体,君-社稷-人民的利益具有一致性,而一旦出现君主有背离人民、社稷的利益追求,臣子就应当“从道不从君”,努力以国家、社稷、人民的利益为重而谏争。今天讲忠于国家、忠于党、忠于人民的思想完全可以相通。一个官员如果不孝敬父母,难以有对国家、党和人民的真实而健康的感情,他依然表现出对党和国家忠诚的样子,其实就是为了升官发财,一旦有机会就会腐败堕落,甚至叛党叛国。

(二)孝与社会和谐人民幸福

1.孝与社会和谐进步

孝道作为人们的自然亲情的升华和提炼,于美化人情、和谐人际具有很好之作用。正如《孝经》所言,孝是“以顺天下,民用和睦,上下无怨”的至德要道。孝道的精神告诉我们要“报本反始”,心怀感恩。首先是对父母的生养之恩的感恩和报答。《礼记·祭义》说:“君子反古复始,不忘其所由生也,是以致其敬,发其情,竭力从事,以报其亲,不敢弗尽也。”[6]1827这种感恩之心可以融化很多矛盾。首先是家庭的矛盾。家庭之间强调亲情和感恩,就能够做到家庭成员的和谐、家庭和睦,推广到邻里乡党就能睦邻友好、社会和谐。如果官员带头兴孝,就可以使整个国家兴起孝亲报本之风。《大学》说“一家仁,一国兴仁;一家让,一国兴让”,这是针对当时家天下的历史现实而言,如今可以改成“一党仁,则一国兴仁;一党让,则一国兴让”。所以和谐社会少不了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其中孝道的提倡是一个重要的入手之处。

另外孝兼“顺”和“诤”两种品质,善于应用可以成为今天改革和稳定的精神支撑。一方面,顺的精神就是保持稳定,不犯上作乱,减少社会不稳定的因素。革命年代批评孝道成了“制造顺民的工场”,那是当时特殊的历史时期的需要,而今天不再革命不再提倡造反有理,我们需要社会和谐,需要在改革中维持稳定,“稳定是硬任务”。另外一方面,“诤”的精神,告诉我们要积极为全面深化改革建言献策,同时善于提出改革实际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案。这种谏争是理性的,是以和平的方式提出批评和建议,而不是以暴力、谩骂、情绪化等方式激烈抗议,这是作为现代国家公民应具备的素质和品质。充分发挥孝中所包含的为国、为党、为人民尽忠而提出建设性建议和批评,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同时促进全面深化改革。稳定是改革的前提,改革推动发展,因此这种和平理性的“诤”的精神,将促进社会改良和进步。

2.孝与人民幸福

前文已经论述,国家治理的重要目的是人民幸福。让百姓幸福需要一定的物质条件做保障,比如基本的衣食住行学医等硬性的物质保障,因此想方设法增加百姓的收入,建立公平正义的社会秩序等,都是非常基础而必需的物质条件。但是,对于大多数人缺乏宗教信仰的民族,精神世界的安顿是不可或缺的,这是实现幸福美好生活的必要支撑。前面已经论述过,孝道在中国人的精神世界中已经超越具体的孝亲养老,而成为具有宗教性的安身立命之道,这种具有宗教性的孝道对于百姓精神世界的安顿、实现幸福生活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很难想象,一个没有儿女照顾的孤寡老人,要是得不到别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关怀,又没有宗教性超越的精神世界,他能有多幸福!而大力提倡孝道,意在于家中儿女孝顺,社会中尊老爱幼,让年轻人知恩报恩,“认祖归宗”,认识到自己的生命之“根”,懂得承担责任,在儒家的分位价值中安顿身心,不让灵魂空虚迷失方向。同时,对给予我们文化教化的圣贤也心存敬意、知恩感恩,对给我们提供秩序、关心、保护的国家和党心怀感恩和责任,以至于对造化之本的天地也心怀感恩。在孝的精神中,我们感恩父母,继承他们的“志业”;我们感恩先贤,继承历史文化传统,为“往圣继绝学”;对党和国家感恩忠诚,为党和国家的事业奋斗终生;最后敬畏天地,与环境友好文明,义责塞于天地。在这样一个有感恩、有担当、有寄托的精神世界中,实现安身立命而幸福圆满。虽然一般的普通百姓难以达到高度的觉悟,但是孝道的信仰将消解其许多焦虑和苦闷,在祖辈相传的生命长河之中,在亲情温馨的家庭之中,实现个人生命的安顿和幸福。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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