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 原
(中国人民大学 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北京 100872)
建设环境友好与生态可持续的农业经济与农村社区,是一项关涉到我国乡村未来发展前景的重要任务。在当下社会科学诸学科中,也有不少学者从不同角度对乡村环境保护进行了研究。例如,姚志友和张诚(2016)从社会资本参与角度分析了当下乡村环境治理的可能路径,并且认为需要改变政府主导的传统治理模式①姚志友,张诚:《培植社会资本:乡村环境治理的一个理论视角》,《学海》,2016年第6期。。唐建兵(2015)提出乡村精英应当成为农村社区中环境保护的主力,认为应当大力扶持乡村精英在环保宣传、监督与政策落实中发挥作用②唐建兵:《乡村精英与乡村环境治理》,《河南社会科学》,2015年第6期。。朱启臻和胡方萌(2017)基于其提出的“柔性扶贫”概念,提出乡村环境保护可以成为一种减贫脱困的手段,并且探讨了其中具体的实践机制③朱启臻,胡方萌:《柔性扶贫:一个依靠乡村自身力量脱贫的案例》,《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5期。。陈英华和杨学成(2017)透过农业产业融合的视角,分析了乡村环境保护对于促进农村产业协同发展的作用④陈英华,杨学成:《农村产业融合与美丽乡村建设的耦合机制研究》,《中州学刊》,2017年第8期。。任春晓(2015)从传播学的角度分析了如何增进乡村居民对于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知⑤任春晓:《乡村环境传播与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浙江社会科学》,2015年第8期。。郭利京和赵瑾(2014)以秸秆利用为例检视了可能影响农民亲环境行为的诸多因素,并基于此提出了激励农民加大对乡村环境进行保护的政策建议⑥郭利京,赵瑾:《农户亲环境行为的影响机制及政策干预——以秸秆处理行为为例》,《农业经济问题》,2014年第12期。。所有的这些研究,丰富了我们对乡村环境保护的具体实践与学理认识。
另一方面,需要指出的是,上述研究积累仍有值得改进的空间。首先,这些研究积累虽然丰富,但是缺乏一个和乡村环境保护密切相关的视角——农民合作与环境保护的关系。自从20世纪30年代费孝通等前辈学者的研究开始,学界均认可我国乡村中农民社区的概念以及农民合作的视角对于理解研究对象的重要性。而从新古典微观经济学的视角看,环境是一种典型的公共品,关涉这种公共品的治理不仅需要理解农民个体的选择与决策,更要理解他们之间的合作、这种合作所形成的社会关系与社会结构以及其所带来的后果。环境保护需要投入农民劳动与物质资源,我们也需要了解这种劳动供给和物质资源是如何因农民合作而成为可能的。其次,上述研究积累均缺乏一种历史视角。乡村环境保护虽然是在当代政策上的提出,是比农业经济政策和农村治理政策更加晚近的现象,但是在历史上看,对于乡村环境问题的关注与实践,却并非没有先例。除20世纪30-40年代晏阳初、梁漱溟等乡建先行者的实验以外,在20世纪50年代的合作化运动中,也有诸多成功实现环境保护与改善的案例。对这些历史经验的反思,将有助于增进对乡村环境保护实践中具体机制与动力的理解,能成为当下学理分析与政策抉择的思想资源。
本文即是由此出发,从农民合作的视角,基于20世纪50年代晋东南地区合作化运动的丰富历史资料,来考察农民合作是如何促进乡村环境保护的。晋东南原本是一个环境破坏与水土流失相当严重的地区,而在50年代初期的合作化运动中,却实现了引人瞩目的环境保护与水土治理成绩。这一经验事实值得思考,其背后更深层次的经济社会机制值得挖掘。自2016年起,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平顺县教学科研实践基地针对晋东南地区集体化时期的村级档案和地方文史资料进行了系统搜集与整理,我们深入参与了这项工作,而经由此搜集到的乡村环境保护方面的一手资料,尤其是诸多未曾公开出版的村级档案,以及在田野调查中对村民的口述史访谈,是经验材料层面本文研究得以实现的关键。
本文研究选择的具体村庄层面的微观案例集中于山西省长治市平顺县川底村(现改名三里湾村)。川底村不仅是农民合作的先行者,其在1943年即成立互助组、在1951年即成立初级社(属于长治市10个最早的初级社之一),而且在发展互助合作的同时,在村庄环境保护方面也取得显著成绩。这些经验事实将在后文详细论述。除了阐述经验事实之外,本文的主要内容在于揭示50年代的农民合作促进环境保护的微观社会经济机制。首先,由于晋东南地区乡村环境保护面临的最大挑战是山区植被破坏所导致的水土流失,川底村环境保护的主要任务是植树造林,而植树造林需要相当数量的劳动投入,川底村农民合作所实现要素配置效率改进带来的规模经济,进而从大田作物生产中所节约出来的劳动力,是投入植树造林的关键前提。经过植树造林,水土流失得到缓解,同时还可以在山林中种植适量果树,从而使经济收益与环境保护结合起来。其次,植树造林后所形成的山林和环保资源,需要农民合作来进行持续不断地保护。这就需要在村庄社区内形成较为稳定的机制与制度,来激励村民投入劳动维护山林。历史经验显示,川底村的村民同样可能出现奥斯特罗姆(Elinor Ostrom)在考察公共资源(commons)维护时所指出的搭便车、卸责或其他机会主义行为。
川底村的农民合作组织在面对这些有可能使环保资源受到损害的处境时,确实有效地形成了有约束力的机制,成功地防止了这些行为,并且在接下来的实践中继续促进当地环境保护。这些机制主要包括:首先,互助合作理念的引入和实践,使川底农民传统上基于地缘或亲缘关系而自发产生的非正式的、较松散的合作,演化为一个较为正式的、稳定的合作认同。这种合作认同超出了邻里、亲属小圈子的限制,扩大到了整个村庄社区。对于合作理念的认可,以及超越地缘和亲缘关系而形成的对村庄社区的共同体观念,成为解决奥斯特罗姆所强调的相互监督(mutual monitoring)问题的关键。其次,在发起合作这一涉及众多村民的集体行动时,村庄内具有社区威望的行动者,在川底村尤其体现为劳模郭玉恩,成为奥尔森(Mancur Olson)*[美]奥尔森:《集体行动的逻辑》,上海:格致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在考察集体行动的逻辑时所强调的具有重要作用的“关键少数”。这些行动者成为农民合作促进环境保护这一事业能够实现的重要环节。最后,在实践中,基于上述机制,川底村的农民合作组织又进一步形成了稳定与长期的制度安排,包括订立详细的规章以衡量村民投入植树造林与环境保护的劳动量,在制度层面解决了搭便车与卸责问题,并且使村民对自己的投入有了稳定的心理预期。所有这些机制与制度,都是合作保护环境与防止水土流失的重要前提。
晋东南地区(主要位于今山西省长治市辖区内),尤其是本文所集中研究的川底村及其所在的平顺县(在长治市东部),在历史上是一个环境破坏与水土流失较为严重地区。一方面,这一区域本身的山地土壤肥力不足和灾害性气候频繁,容易导致水土流失,夏季强降雨期间对山体土壤的冲刷量最大,遇到夏季暴雨,流入河流后,形成巨大冲刷力,输沙量多,流域内水土流失严重。另一方面,则是由于长期以来人为的滥砍滥伐破坏了森林资源和植被,从而使水土流失越发严重。
这种环境破坏和水土流失的状况,在中国共产党发起与领导的农民互助合作运动开始之后,则得到了极大的改观。在1942年,平顺县西沟村成立了全县第一个互助组,该互助组在“组织起来发展生产,支援前线,渡过灾荒”的同时还不断在西沟的山坡上植树造林,到1948年已经集体造林110亩,个体造林127亩。1951年西沟互助组转变成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后仍继续开展造林活动,到1959年的时候已经封山造林8000余亩,1960年全国林业现场会议在西沟召开,推广了西沟植树造林的经验,到1965年,西沟造林面积已经达到11584亩*张松斌,周建红:《西沟村志》,北京:中华书局,2002年版,第68-69页。。
在1943年,紧邻西沟的川底村在郭玉恩的带领下也成立了互助组(仝志辉等,2017)*仝志辉,郭买丑,徐世一等:《郭玉恩年谱(1917-1996)》,出版不详,2017年。。除提高粮食产量外,植树造林也是互助合作的一个重点内容。川底村曾有510亩松柏林,但到抗日战争时期已经全被砍伐殆尽*“农业生产总结报告(林业生产、副业收入、住宅等)”,1962,1-1962-1-59,山西省平顺县三里湾村档案。。建国之后,在互助组的努力下,川底的山林资源开始恢复。据川底村留存至今的档案资料记载,1949年互助组在荒山植林240亩,1950年植林130亩,1951年荒山播种松柏200亩*“林业情况”,1954,1-1954-1-60,山西省平顺县三里湾村档案。。
1951年郭玉恩互助组发展为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同时继续开展植树造林活动*“川底村郭玉恩农业生产合作社春季生产总结报告”,1952,1-1952-1-1,山西省平顺县三里湾村档案。。1953年随着规模扩大(从26户发展到78户),合作社专设了一个林业股。在1954年随着合作社的继续扩大(从78户到155户),建立了林业技术员委员会,后又设置了几个护林小组,用于发展和保护山林资源*“郭玉恩农业生产合作社1954年林业总结”,1954,1-1954-1-32,山西省平顺县三里湾村档案。。到1956年,郭玉恩社专门成立林业队开荒建立苗圃,采集树籽用于苗圃播种,成活率达85%*“川底乡五一农业社1956年全面生产总结——三次灾后取得了农林牧副全面丰收”,1956,1-1956-1-22,山西省平顺县三里湾村档案。。到1957年川底村已有林坡5200亩、各种树木40万株*“关于“五一”社一九五七年丰产总结报告”,1957,1-1957-1-28,山西省平顺县三里湾村档案。。此外,郭玉恩社自1951至1956年还整修小旱渠137条,使夏季强降雨期间山沟流水量大大减少,从而缓解了暴雨山洪对土地的冲刷,进而防止水土流失*“关于川底乡五一高级合作社五五年全面生产总结”,1956,1-1956-1-11,山西省平顺县三里湾村档案。。
总而言之,在农民互助合作开展以来,晋东南像西沟和川底这样的村庄,从当初严重的水土流失,到后来宜林地带都发展起了较为可观的山林资源,从而在水利工程建设的配合下,在乡村环境保护和水土流失防治领域取得了重要的成绩,给当地人民群众留下了一笔宝贵的绿色财富。
如前所述,在晋东南地区,因为长期以来导致的环境破坏,村民如要对环境进行系统治理,尤其是作为当务之急的植树造林和兴修水利设施以防止水土流失,超过了一家一户的能力。这一方面需要提供相当数量的劳动以进行这些活动,另一方面需要形成机制和制度对这些劳动进行有效的激励。本节我们主要处理前者,而将后一问题留待后一节进行研究。
美籍华裔经济史学家黄宗智(Philip Huang,1986,1992)在利用详实的“满铁”调查资料对华北和长江三角洲的小农经济进行研究时发现,我国农民家庭的农业生产往往陷入“内卷化”的情况,亦即农民家庭为了生存不得不将全家的劳动持续不断地投入到面积狭小的农场之上,以求在劳动边际收益严重下降的情况下,仍能带来总产出的增加,以满足家庭的糊口需求*[美]黄宗智:《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版。*[美]黄宗智:《长江三角洲的农民家庭与乡村发展》,北京:中华书局,1992年版。。在合作运动兴起之前,晋东南的农民经济恰如黄宗智所描述的内卷化状态一样,农民家庭根本没有可能将满足家庭糊口的劳动投入到防止水土流失的事业之中。而自20世纪40年代初期农民之间的互助合作开始之后,这一现象得到了改变。而这一改变所能实现的原因,则在于互助合作在村庄范围内改善了小规模农户的要素配置效率。要素配置的优化所带来的规模经济,是能够从原本“内卷化”的小农生产中节约出劳动以投入到植树造林与环境保护中去的关键前提。
虽然舒尔茨(Theodore W.Schultz,2006)在农业经济学的经典著作《改造传统农业》中认为,农民经济就和发达的工业市场经济一样,不会出现要素配置的无效率*[美]舒尔茨:《改造传统农业》,梁小民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6年版。。但是他忽视了对于像中国这样人地比例悬殊、家庭农场面积和要素存量都极小的国家而言,农业生产要素的不可分性(indivisibility)对要素配置的影响。对于美国这样农业要素禀赋非常优越的国家,要素不可分性影响并不大。例如,我们可以假设有一个具有一万亩土地的大农场,这种大农场如果以每一亩作为边际量调整土地,那么可以近似认为这个边际量和农场总面积相比是无穷小的,可以认为农场主能够连续地调整要素。劳动力与土地同样,如果雇佣数百人乃至上千人的大农场,解雇或多雇一个劳动力,便可以近似为一个无穷小的边际量。但是,如果一个农场面积只有数亩、劳动力只有一两人,那么此时要素在边际上的调整,便相对于总禀赋举足轻重,而无法再理解为一个无穷小量。耕畜和劳动一样面临不可分性。晋东南的材料显示,农民一般不放心把耕畜直接租给其他人,而必须自己跟着照料才能放心。一个劳动力外加一头耕畜所形成的边际交易量是如此之大,以至于相当的农民家庭无法在边际上利用这种要素市场。对于富农而言,在需要耕畜时,可以采取雇佣一个雇工连同他的耕畜的方式解决;但对于贫农而言,他们根本没有足够的支付能力跨过交易边际的门槛从而利用这种要素市场。
小农家庭无法连续地而只能离散地调整要素,以及他们往往无力利用要素市场这种自由交易的机制来配置要素,会对乡村经济产生重要的影响。微观经济学经典的一般均衡理论,也是舒尔茨观点的思想根源,是建立在要素配置的连续调整之上的(Debreu,1987)*Debreu G.Theory of Value:An Axiomatic Analysis of Economic Equilibrium(No.17).Yale University Press,1987.。如果存在要素的不可分性,那么一个经济系统可能无法达成一般均衡,从而带来要素配置的低效率(Henry,1970;Mas-Colell,1977)*Henry C.“Indivisibilités dans une Economie D’echanges”.(交换经济中的不可分性) Econometrica,1970,p.542-558.*Mas-Colell A.“Indivisible Commodities and General Equilibrium Theory”.Journal of Economic Theory,1977,16(2),p.443-456.。互助合作则将这种要素配置的低效率状态,向高效率状态推进了一步,在微观经济学的视角看,其中的关键是为广大小农户创造门槛更低的要素交易机会。传统上,中国乡村中也有弥补要素市场门槛过高的非正规机制。当农民面对半天的人手短缺,或是在特定农业技术环节上的超出自家劳动禀赋的投入需求时,有可能是通过亲戚邻里之间的“换工”或“拨工”,亦即不同家户劳动的直接交换,而不是通过以货币为中介的劳动力市场而实现(长治市农业合作史编辑室,1994)*长治市农业合作史编辑室(编):《长治市农业合作化史料(1941-1994)》,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33页,第73-75页。。同样,亲戚邻里之间有劳动的农户与有耕畜的农户之间的互换,也成为一种进行畜力配置的办法,在晋东南被称为“变工”(长治市农业合作史编辑室,1994)⑧长治市农业合作史编辑室(编):《长治市农业合作化史料(1941-1994)》,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33页,第73-75页。。和换工与拨工一样,变工同样是在无法利用边际量过大的货币化要素市场时,农户之间透过劳动力与畜力之间更小边际的要素互换,来缓解各个家庭在农业生产上,自有要素禀赋的配置并不处于最优配置的状态。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实物化的要素互换,只是有限地出现在具有密切关系尤其是亲缘关系的农民家庭之间,而不像货币化的要素市场这种更加普遍和超亲缘的结构那样可以在原则上覆盖整个社区。
开端于20世纪40年代初期的互助合作运动,则在乡村将非正式的变工、拨工和变工,变为更稳定的互助组。互助组在要素比价上,有着更为常规化和制度化的设置。和之前松散的变工和换工相比,互助组发展出常设的工票和记账制度,可以更加清楚和稳定地统计每个成员对于要素的投入和支出(长治市农业合作史编辑室1994)*长治市农业合作史编辑室(编):《长治市农业合作化史料(1941-1994)》,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79页,第146页。。而因上述改变而上升的组织成本,则主要是由干部和农村中的积极分子承当。互助组促进要素流动之后,能够使参与互助的各农户的要素配置得到优化,从而使原本偏离一般均衡的乡村经济,向着均衡的位置前进一步。同时,在互助组内能够通过劳动分工将不同的劳动环节分配给最擅长的组员,例如在川底村郭玉恩互助组,1945已经形成了对劳动分工的办法:“玉恩、来顺掌犁,海仙、怀生摇耧……今春下种,交则、海仙、忠奎各掌一具牲口犁地,玉恩、怀生各带一班人种谷,云则指导男半劳力与妇女点种玉茭”(长治市农业合作史编辑室1994)②长治市农业合作史编辑室(编):《长治市农业合作化史料(1941-1994)》,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79页,第146页。。而在1951年晋东南地区的一些最为成熟的互助组开始转化为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这种劳动分工和前述要素配置效率的改进在更大范围内得到实现。其带来的则是要素配置低效率的“内卷化”现象的缓解,例如到1951年,郭玉恩互助组发展为初级农业合作社之后,每亩土地的劳动投入从40年代的24个工下降到14个工,而节省下来的劳动力,除了用于积肥之外,还投入到植树造林和水土保持工程之中*“平顺县川底乡当前生产情况汇报”,1957,1-1957-1-26,山西省平顺县三里湾村档案。。
农民合作所带来的要素配置效率改进从种植业中节省出劳动力投入植树造林和水土维护,在50年代前半期持续发挥着作用。到1956年,川底村已经可以投入11个整劳动力,分为两组,进行植树造林和山林维护。当年春季用工160个,实现整林地150亩;用工35个,建立荒山苗圃地10亩;用工70个,建立平地苗圃5亩。采集树籽达到1470斤;荒山播种,春、雨、秋三季共播780亩,共用工347个,成活率达85%;栽木料树14000株,成活率90%;雨季栽杨柳树4500株,用工156个,成活率95%;抚育幼林700亩(雨季、油、松林用工68个,封山育林100亩,挖鱼鳞坑1460个,共用工150多个*“川底乡五一农业社1956年全面生产总结——三次灾后取得了农林牧副全面丰收”,1956,1-1956-1-22,山西省平顺县三里湾村档案。。如果不是农民合作所带来的要素配置效率改进与规模经济,一家一户的劳动恐怕仍然会深陷于内卷化的糊口种植业中,而无法配置出如此大量的劳动投入到植树造林的活动中。当然,单单是有劳动供给,并不一定意味着这些劳动在植树造林和水土保持中的运用就是有效的,需要配合的则是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这将在下一节中进行讨论。
本节重点分析农民合作过程中有哪些机制有助于对农民持续投入乡村环境保护事业具有关键作用。合作过程中是否能够形成对于村民而言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是基于合作的乡村环境保护能否持续的关键。基于对晋东南历史经验的分析,我们认为,这些机制主要包括三点。首先是农户经由互助合作而形成的对村庄社区的高度认同,是在当地村庄开展环境保护、防止水土流失活动的基本前提;其次是奥尔森集体行动理论所强调的集体中的关键人物对于合作事业的重要作用,同样有助于环境保护的开展;最后则是农民合作中形成的一系列制度化的规则与约束,能够对农民投入植树造林形成激励,并且防止卸责行为的发生。
互助合作的发展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主体性与对村庄社区的认同感,从而形成了对乡村环境进行治理和维护的前提,因为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正是村庄社区能够持续发展的基础。川底村第一个互助组是在郭玉恩的带领下建立起来的,在1943年遭受到自然灾害后,他连同村里的郭德交等人基于五户家庭成立了互助组,全组通过订出节约用粮计划,进行集体开荒,秋后收获了150多布袋马铃薯,全组顺利渡过了灾荒。到1945年互助组已经扩大到13户,并通过与其他村庄进行换工以换取粮食渡过了青黄不接的困难时期。1946年冬季又进一步扩大组员,进行运煤14000斤、打柴58捆,同年互助组培育的150多斤的金皇后种子分给组员播种(仝志辉等,2017)*仝志辉,郭买丑,徐世一等:《郭玉恩年谱(1917-1996)》,出版不详,2017年。。可见组员们已经逐渐认同互助合作的生活方式,并积极投入到劳动过程中,为村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1949年,互助组已经开始植林240多亩*“林业情况”,1954,1-1954-1-60,山西省平顺县三里湾村档案。。可见互助组不仅局限于种植业生产,也用于村庄的公共事业发展与环境维护。同时也可以说明在当时参与合作的村民也正在积极融入到关乎整个社区的公共事业治理之中。
川底村的合作生产与保护林业的运动离不开带头人郭玉恩的优秀领导能力。郭玉恩具有爱国、爱学习、爱钻研、爱奉献等优秀品质,而这些优秀的品质让其成为了奥尔森笔下集体行动中的“关键少数”,这种关键行动者在对于集体行动有着巨大促进作用。正因为如此,在合作化运动过程中,他能够多次带领他的成员帮助解决生产中的诸多问题,为实现环境保护和植树造林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郭玉恩在抗击日本侵略中已经起着带头作用,被村民推选为武委会主任、村长。在1943年面临灾荒时,郭玉恩向西沟村李顺达学习经验后建立川底村第一个互助组。1947年他与全县劳动英雄一起号召“劳模要站在前列”,积极进行生产运动,确保全年生产指标的实现,1950年将其成立的技术委员会培育的“金皇后”玉米种子发放给川底群众,并传播种植技术。1951年受长治地委倡议后建立起了全国第一个农业初级合作社,粮食产量比上年增产32.7%,林业、水利建设也取得明显效果,1952年荣获“爱国丰产金星奖”,并且多次荣获山西省“劳动模范”称号(仝志辉等,2017)③仝志辉,郭买丑,徐世一等:《郭玉恩年谱(1917-1996)》,出版不详,2017年。。可以说川底村的互助合作生产以及林业保护等都与郭玉恩的优秀领导力分不开,正是这种力量使得原本分散的农民得以凝聚起来投入到生产与公共事业的发展中去,川底的农业才得到发展,植树造林和水土整治事业才得以顺利开展。
当参与者不断增加时,农民合作面临着急迫的管理问题,此时如果不能解决集体行动中经常出现的卸责、搭便车等机会主义行为的话,合作事业很容易跌入低谷,而那些之前乐于参与合作的村民的积极性,也将受到打击。而郭玉恩合作社正是通过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的制定与执行,使川底村的农民合作事业得以继续进行,使参与植树造林和水土整治的农民得以有持续的激励。这些制度恰恰是解决奥斯特罗姆笔下的所描述的“搭便车”与“卸责”等行为的重要帮手,并且由此缓解了合作社成员之间的矛盾,为环境保护的可持续性奠定了基础。
1951年由互助组发展而来的郭玉恩合作社已经开始制定了一系列章程,包括合作社的财产登记、分配过程以及其他财产折价等问题,用于激励参与合作组织的农民的劳动投入效率。郭玉恩在1952年社务会上提出了“定工”“定质”“定时”和“定产”的农业合作社生产制度,并成立评定委员会(仝志辉等,2017)④仝志辉,郭买丑,徐世一等:《郭玉恩年谱(1917-1996)》,出版不详,2017年。。这种制度的安排逐渐稳定了社员的工作积极性。这恰恰契合于奥斯特罗姆的笔下所描述的影响集体行动的机制需要考虑到“谁来监督并如何监督其他人的行动”(奥斯特罗姆,2000)*[美]奥斯特罗姆:《公共事务的治理之道》,上海:上海三联出版社,2000年版,第74页。。在这一机制中,合作社中的评定委员会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1953年农业社继续扩大,由46户发展到了70余户。此时劳动力的供给继续增加,于是郭玉恩提出了“包工”“包产”的制度安排*“郭玉恩农业社实行包工包产的情况”,1953,1-1953-1-3,山西省平顺县三里湾村档案。。他在1954年3月进一步提出详细的合作社章程(草案),其明确提出要以农林牧副作为生产方向,以及通过按劳分工、计工取酬、男女同工同酬等原则激励农民投入生产*“郭玉恩农业生产合作社社章(草案)”,1954,1-1954-1-41,山西省平顺县三里湾村档案。。此种按劳动分工记工的方式亦是一种制度创新之举,也符合奥斯特罗姆所描述的集体行动的操作规则中需要“对行为和结果的不同组合如何进行奖励和制裁”的考虑(奥斯特罗姆,2000)*[美]奥斯特罗姆:《公共事务的治理之道》,上海:上海三联出版社,2000年版,第73页。。尤其是,对工作绩效突出的工作任务计更高的工分。例在1951年,以一个劳动日计十分为基础,但是对劳动数量质量好的工,则计十分以上的分数*“关于平顺川底村郭玉恩农业生产合作社调查总结报告”,1951,1-1951-1-5,山西省平顺县三里湾村档案。。
这样的绩效激励,在环境保护和防止水土流失上也发挥着重要作用。同时,山林资源管理政策与制度细节也在不断的修正。1954年10月郭玉恩提出要求合作社必须按照农业技术规范进行生产,这些规范主要是根据多年来总结的生产经验来加以完善*“平顺县川底乡郭玉恩农业生产合作社农业技术操作规范(初稿)”,1954,1-1954-1-45,山西省平顺县三里湾村档案。。对管理制度的强调,带来的是荒山播种成绩显著,当年总共播种308亩,通过“镰播法”春季播种油松130亩,成活率60%;雨季播种油松100亩,成活率95%;秋季播种橡树110多亩,穴播法种橡树78亩;植树造林春季栽树洋槐3万余株,加拿大杨700株,成活率平均在80%以上*“郭玉恩农业生产合作社1954年林业总结”,1954,1-1954-1-32,山西省平顺县三里湾村档案。。同年11月份,山西省农业科学工作对长治分队平顺基点小组在进行当年工作总结的时候就着重谈到,川底村能够将之前破坏严重的山林资源加以恢复和发展,在植树造林方面取得丰硕成果,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栽培管理和劳动安排的具体措施较为得当*“山西省农业科学工作队长治分队平顺基点小组——1954年工作总结”,1954,1-1954-1-78,山西省平顺县三里湾村档案。。
从晋东南川底村的历史档案资料我们已经看到,当地农民在面临因山林植被的砍伐殆尽所导致的环境破坏和水土流失时,在互助合作的基础上,持续不断地进行植树造林、开沟造渠等环境保护和防止水土流失的活动,使得山林面积扩大、自然环境状况得到好转,并且这些活动始终与多种形式的农民合作相关联。基于这一通过农民合作维护乡村环境的历史经验,本文剖析了其背后的微观社会经济机制。
首先,因为晋东南地区的环境维护需要投入大量劳动在之前植被破坏的山地进行植树造林,并且修建沟渠在夏季暴雨时可以排水以防止水土流失,所以农民合作所带来的第一个作用便是通过提高要素配置效率,从原本内卷化的家庭农业生产中节约出可观的劳动力,投入造林和水利工程之中。其次,在能够存在充沛劳动供给的前提下,如何将其转化为集体行动中的有效劳动,而非陷入集体行动中经常出现的卸责、搭便车等机会主义行为,则是决定基于农民合作的乡村环境保护能否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问题。根据晋东南川底村的历史经验,我们发现,农民合作所带来的社区认同、合作社中关键行动者的领导与带动作用,以及相互监督、劳动核算、奖励机制等常规化的制度安排,是防止机会主义行为出现的主要原因。从农民合作视角对乡村环境保护进行研究与分析,并且对历史上成功的案例经验进行总结,有助于在今天更好地促进乡村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同时,本文的缺陷与不足有待于未来更多相关研究来加以弥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