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梁,南星恒,张 莹
(兰州财经大学 会计学院,兰州 730020)
在2016年,我国众多企业都出现了企业核心人物变动的情况,例如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CEO董明珠女士卸任,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之争,众多保险资金(简称为险资)举牌各大上市公司等,其中尤以格力电器有限公司核心人物变动较为典型。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为格力电器)作为中国家电行业的领头羊之一,长期在中国家电市场上占有较大份额,具有较大的影响力。企业的核心人物董明珠女士不仅在企业的发展中具有很大的影响力,甚至在中国家电市场上也是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人物之一。故在2016年11月11日,董明珠女士卸任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的消息对资本市场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影响。由于格力电器的主要影响路径在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的变动与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商誉之间,且变动的原因为内部原因,与其他企业外部的险资举牌不同。因此选取格力电器为案例研究企业的核心人物变动会对企业的商誉产生什么样的影响。研究发现,企业核心人物的股权、职权以及外部影响力变动对企业的商誉具有一定的正向影响。本文从企业核心人物对企业商誉影响的角度出发,认为企业应当适当保持核心人物的股权、职权以及外部影响力的稳定和有效提升。
商誉最早是作为商业词汇出现的,后来扩展到会计界。而本文主要从会计学的角度对商誉的内涵进行阐述。关于商誉内涵及特征的探讨从未停止过,但始终没有达成共识。20世纪40 年代以来,会计理论界逐渐形成了“超额收益论”“无形资产观”“协调效应观”“总计价账户观”和“超额盈利能力资源观” 5种有代表性的观点。
“超额收益观”也称为“超额获利能力现值观”,这种观点认为商誉是由企业各部分共同作用形成的,其价值只能通过作为整体所创造的超额收益才能集中体现出来,是企业超过正常投资报酬率的预期未来净收益的贴现值。但是超额盈利的现值不过是计量商誉的一种方法,而不是对商誉的定义,更没有阐明商誉的本质,因此,把“超额盈利现值观”作为商誉本质的一种观点实际上很难成立[1]。“无形资产观”认为超额收益是商誉带给企业的结果,而不是本质。所以该观点认为商誉是由企业的某些无形资产(例如便利的地理位置、良好的企业声誉、卓越的管理团队等等)带来的。其中对于“好感价值观”,徐文丽和张敏[2]认为“好感价值观”仅仅是“无形资产观”的一个特例。汤湘希[3]认为商誉是一种组合无形资产,是人们早期对企业产生超额收益的诸多因素无法分割为无形资产具体存在形式时的一种认识。董雪艳、袁建华和颜媛媛[4]认为可以将商誉定义为企业拥有和控制的、能使企业获得超额盈利能力却无法具体辨认的无形资源。徐文丽、张敏[2]将商誉定义为企业拥有和控制,由过去的交易或事项累积形成,能使企业未来获得超额盈利能力(超额收益),未入账的特殊优异的无形资源,其中未来超额利润的根本原因在于企业的那些未入账的特殊优异的无形资源的存在,而商誉实际上是财务会计对企业竞争优势的综合反映形式。“协调效应观”认为商誉本质上不过是企业各项要素之间的协调效应。邓小洋[5]指出由构成要素有机结合所形成的协同效应就是商誉的本质。“总计价账户观”也称为“剩余价值观”,此观点建立在“协调效应观”的基础上,认为商誉是企业的各项资产的整体价值超过个体价值之和的部分,是是企业总体价值与单项可辨认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价值的未来现金净流量贴现值的差额。裘宗舜[6]将商誉定义为一个持续经营的企业的各个构成要素有机组织结合形成协同效应所产生的未来超额收益所形成的现金流量的折现值。尹小华、金丽琼和邱姗姗[7]认为商誉本质上就是一个总的计价账户。“超额盈利能力资源观”是在“超额收益观”的基础上结合其他观点而形成。杨汝梅在《无形资产观》一书中认为企业的超额盈利能力是企业中的一些特殊亲善关系与其他无形资产共同作用的结果,由于无法区分各种无形因素各自创造了多少超额收益,因而只能笼统地将企业的超额盈利能力归于商誉。而葛家澍也在《当前财务会计的几个问题——衍生金融工具、自创商誉和不确定性》一文中认为:“商誉之所以能作为资产,是由于预期的、未来超额的经济利益代表了它的本质。更确切地说,商誉是能为企业未来带来超额盈利能力的资源。”于越东认为商誉来自于企业对人力资源的垄断[8],董必荣认为企业商誉的本质是企业核心能力[9]。周晓苏和黄殿英也认为商誉是企业超额获利能力, 是企业显示出来的获得超额利润可能性的个性特征, 是影响企业经营效率, 是企业顺利获得超额利润的个性特征的总和[10]。郭葆春认为企业商誉源于企业能力(地理位置优越、顾客信赖、产品竞争力强、员工技能和素质较高、具有品牌优势和组织优势、良好的社会形象)的体现,是企业获得超额收益的能力[11]。王超认为商誉是企业创造超额收益的能力[12]。李玉菊从市场和企业及其互动过程对商誉进行深入分析,认为商誉的核心要素是市场所密切关注的企业可持续的商业履约能力[13]。
企业商誉的获得来自于企业外部对企业能力(优秀品质)的认可。无论是优越的地理位置、突出的品牌优势、较好的员工素质,还是守信的履约能力等等,这些都是企业的能力(优秀品质),正是这些能力为企业带来收益,而超额利润只是企业的外部认可在企业效益方面的体现,所以笔者认为“超额盈利能力资源观”更能反映商誉的内涵。再者,有关商誉的计量方面,可以从“总计价账户观”的逻辑出发,计算企业的账面价值与外部认可价值(市值)的差额。其中个体价值之和(账面价值)与整体价值(市值)的差额是由于外界对企业能力的认可和选择而导致的结果,是由外部的主观判断和对未来超额收益的补偿等因素共同决定的,此差额实质上就是企业外部对企业的认可在资本市场上的体现。对于商誉的影响因素,或者说对于企业能力(优秀品质)的研究,国内外学者对其都有自身的见解。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第10号会计研究论文集将商誉的形成因素总结为:(1)优秀的管理队伍;(2)出众的销售经理或组织;(3)竞争对手管理上的弱点;(4)有效的广告;(5)秘密制造工艺;(6)良好的劳资关系;(7)卓越的信用等级;(8)高瞻远瞩的人员培训计划;(9)通过向慈善活动捐款或派员工参加公益活动而建立的崇高社会威望;(10)竞争对手经营的不景气;(11)与另一家公司良好的社会关系;(12)战略性的地理位置;(13)才能或资源的发掘;(14)有利的税收条件;(15)与政府良好的关系。乔治·卡图尔特和纽曼·奥尔森在《商誉会计》中将商誉的构成因素归为十五类,包括杰出的管理队伍、优秀的销售组织、竞争对手管理上的弱点、有效的广告、秘密的工艺技术或配方、良好的劳动关系、优秀的资信级别、领先的员工训练计划、在社会较高的地位、才能和资源的发现、优秀的纳税条件、有利的政府政策、与其他公司良好的协作关系、占有战略性的地理位置、竞争对手的不利发展。方荣义在《论商誉会计》中将影响商誉产生的因素分成4类:良好的关系;卓越的员工;适销对路的产品群体;其他因素。海姆·福克和L.A.高顿在《不完全市场和商誉的性质》中将构成商誉的因素分为四类:增加短期现金流量;稳定性;人力因素;排他因素。董雪艳、袁建华和颜媛媛将商誉的形成因素定义为[4]:(1)优秀的管理队伍;(2)出众的销售经理或组织;(3)高素质的员工队伍;(4)企业组织形式与运行机制上的优势。郭葆春认为企业商誉来自于企业的核心能力[11],企业通过核心人物以及团队的建立和管理创新获得竞争优势,从而获得商誉,同时企业通过对人力资源、财务资源、物资资源的有效配置和整合,高效运作内部管理,从而形成核心能力,进而使商誉得以最终实现。王超认为从政治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工资水平可以代表高管人员的才能,并且高管平均工资与商誉显著正相关[14]。王超将商誉影响因素定为三大类,即人力因素(优秀的管理团队、良好的员工素质)、市场因素(有效的广告宣传、筹资水平、资信等级、营销水平)和排他因素(优越的地理位置、与政府良好关系),并在此基础上得出农林牧副渔业所在行业中超额收益的高管因素弹性为0.13[12]。综上所述,学者们提到了管理队伍、员工素质、人力因素、核心人物以及团队等方面对商誉的影响,说明企业的核心人物确实对企业的商誉具有一定的影响作用。
对于如何定义企业的核心人物,景素奇[15]将其定义为在能够参与企业重大决策的相关高层人员所组成的企业高端层面的组织里面起决定作用的关键人物。孟雪[16]认为核心人物是指组织中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成员,既可能是组织的最高领导,也可能是组织中比较有影响的其他成员。所以就像通用电气(GE)的韦尔奇、苹果的乔布斯、联想的柳传志、海尔的张瑞敏、小米的雷军和格力的董明珠,无论他们是不是企业的所有者,其影响力和决定作用就将他们定性为企业的核心人物。
综上所述,企业的核心人物对商誉具有深远的影响,商誉的本质是企业外部对企业能力(优秀品质)的认可。商誉在企业效益方面体现为超额收益,在资本市场上体现在企业的账面价值与外部认可价值(市值)的差额。不难发现,上述文献并没有深入地研究核心人物变动对企业商誉的影响,无法说明企业的核心人物变动对外部给予企业的认可会造成怎样的影响,或者说无法说明企业的核心人物变动对企业的超额收益会造成怎样的影响,所以本文以格力案例为例,探究企业核心人物变动将会对超额收益产生怎样的影响。
企业的核心人物变动包括多方面的变动,其中最基础和最主要的变动是股权变动。股权作为现代企业所有权的基础,一直都是各种类型的投资者所关注的重点。股权不仅关乎企业收益分配时所占的比例大小,更关乎企业决策权的比重(一般情况下股权的多少就决定了决策权的大小)。股权对决策权的影响一方面在于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等决策会议的决策比例大小,另一方面也在于股权通过影响企业职位的确定而对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的决策进行影响。2016年出现的大批险资举牌也说明了股权在公司控制权中的重要性。企业核心人物的股权变动对商誉的影响主要在于企业外界对变动后的企业未来的评估。由于股权变动影响到企业所有者的相对地位的变化,从而导致所有者拥有的企业决策权的变动,进而对企业未来发展方向、财务政策、企业资源以及过渡期动荡等问题产生影响。这些问题将影响企业外界对企业的评价与认可,进而通过企业的市场价值在资本市场上反应企业商誉的变动。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可以通过对公司章程等文件的修订规定自身的决策权,这在某种程度上代替了股权的决策性。例如马云在阿里巴巴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中股权并不占据绝对优势,而是采用在公司章程中设定决策权而行使企业的控制权。另一方面,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日常企业经营中通过职位带来的职权可以在特定职权范围内对公司的决策权进行影响。
以上研究都是从核心人物在企业内部的变动这一角度出发的,同时企业核心人物在企业外部的影响力也会在某种程度上对企业产生影响。外界对企业核心人物的评价是企业核心人物外部影响力的主要部分,类似于“道德模范”“年度人物”“年度企业家”以及“女强人”等称号不仅是对企业核心人物的认可,也是提高外界对企业的认可和选择的助推力,进而影响企业的商誉。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为格力电器)(000651.SZ)于1989年12月13日成立,并于1996年11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格力电器的前身为珠海市海利冷气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于1994年经珠海市体改委批准更名为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压缩机等类似机械、通用设备、控制设备等器材制造以及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销售等等。公司十分重视技术开发,目前已获批建设2个国家级技术研究中心、1个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制冷技术研究院等7个研究院、52个研究所、632个先进实验室等等,并且公司开发了13项“国际领先”级技术,累计申请专利22 597项。从2005年至今,格力电器的家用空调产销量连续领跑全球,并于2006年获得“世界名牌”称号。
1.第一阶段——上升阶段(2003年5月23日~2016年10月18日)
董明珠女士于1990年加入格力电器,并在之后创造了追讨欠款以及高额销售额等一系列业绩神话。董明珠女士于1994年之后相继担任格力电器经营部部长、格力电器销售公司经理、格力电器副总经理、格力电器总裁,进入了格力电器的高级管理层。董明珠女士于2003年5月23日同时就任格力电器董事和总裁,于2006年10月30日就任格力电器的副董事长,并于2012年5月25日同时就任格力集团董事长和格力电器董事长。其中董明珠女士自1994年底出任经营部部长以来,领导的格力电器从1995年至2005年,连续11年空调产销量、销售收入、市场占有率均居全国首位。并且在这段时间,她获得了多个外界给予的高评价称号(具体情况见表1)。
2.第二阶段——卸任阶段(2016年10月18日~)
2016年10月18日,董明珠女士正式卸任格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以及法定代表人职务,但是这则消息并没有通告外界。有媒体于2016年11月11日发布消息称“董明珠已经卸任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尽在格力电器任职”。在当日晚些时间,格力集团予以正式回应证实。集团并于2016年11月30日于官网发表相关信息。
对于董明珠女士在格力集团和格力电器的主要变动,主要反映在股权变动、职权变动和外部影响力变动三个方面。其中在职权方面,董明珠女士于2003年5月担任格力电器董事、总裁,2006年10月担任格力电器副董事长,2012年担任格力集团董事长兼格力电器董事长,2016年10月卸任格力集团董事长并担任格力电器董事长。在此期间,她也荣获了“中国企业女性风云人物”“受MBA尊敬的十大创新企业家”“全球50名最具有影响力的商界女强人榜”“CCTV年度风云人物”等殊荣。而对于股权方面的变动,董明珠女士于2015年10月31日第一次进入了前十大股东的行列,虽然之后股数和比例都有所变化,但是一直保持在前十的行列。
董明珠女士从2015年10月31日开始出现在公司公布的公司主要股东当中,其股权比例变动不大。并且在企业的十大股东名单中,第一、二、三大股东排名并没有变化,皆为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河北京海担保投资有限公司以及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和河北京海担保投资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变,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持股比例有所下降。而其他的大股东虽然有所变动,但是并没有剧烈变化,具体变动情况见表1(表中格力集团为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河北京海为河北京海担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国证券为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央汇金为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高华为高华—汇丰简称,UBS为UBS AG简称,VALE为VALE UNIVERSITY简称,人寿分红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简称,人寿保险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简称,前海人寿为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和谐健康为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简称,宁波普罗非为宁波普罗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高瓴资本为高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简称)。
鉴于格力电器于2016年4月29日到2016年8月19日期间停盘,所以无法进行数据分析。但是从其他两次的数据波动可以看出股权变动前后商誉有小幅变动,并且公告发布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的市值都有所上升。2015年10月31日的公告第一次显示董明珠女士进入格力电器十大股东的行列,公司的市值有所上升。而2016年10月31日的公告显示董明珠女士持有的股份比例虽然没有变化,但是股份数额有所上升,公司的市值也在披露之后有小幅上涨(详见表2)。从这个角度而言,企业核心人物的股权变动对企业商誉具有正向的影响。但是由于无法排除其他股东变动的影响,所以结论并无法做到完全客观。
我们以2012年5月25日董明珠女士就任格力集团董事长和格力电器董事长以及2016年10月18日她卸任格力集团董事长、董事和法定代表人两个时间段为例分析企业核心人物的职权变动。当董明珠女士就任时,资本市场对其给予明显的反映,商誉有很明显的提升(见表3)。从2012年5月28日起4日内,格力电器的股价都保持着上升的态势。从商誉变化的程度来看,就任时的职权变化确实对企业商誉具有一定的正向影响,商誉有所上升。但是当董明珠女士卸任时,公司的市值先下降后有所回升(详见表4)。这种现象的原因可能在于卸任信息并没有及时被投资者所了解以及企业性质等方面的影响。信息没有被投资者所知加上所有者的引导、宏观调控的需要以及企业其他方面的影响有可能将企业核心人物职权变动对企业商誉的影响覆盖。
表1 格力电器十大股东变动表
表2 从核心人物股权变动看企业商誉变化
表3 从核心人物职权变动
表4 从核心人物职权变动看
我们以董明珠女士于2015年2月25日进入亚洲商界权势女性的50位榜单和2016年9月13日进入《财富》全球50大最具影响力女性的两个时间段为案例进行分析(参见表5)。
从数据的变化程度和趋势来看,企业核心人物的外部影响力变动对企业商誉有正向影响。但是两个时间段显示结果都不是很稳定,第一个时间段出现了上升下降再上升的趋势,而第二个时间段的数据出现了先下降后上升的趋势。笔者认为这是由于信息传递过程中的滞后性所导致的,所以在信息完全传播之后企业的商誉有所上升。
表5 从核心人物外部影响力变动看企业商誉变化
综上所述,企业核心人物的股权变动、职权变动和外部影响力变动都对企业的商誉具有正向的影响力。但是由于企业核心人物股权变动时并不能完全排除其他大股东股权变动的影响,所以结论并不具有完全的客观性。并且由于此案例中关于卸任的职权变动存在着信息的滞后,所以我们对于2016年11月11日信息完全传播之后进行进一步分析。
由于董明珠女士于2016年10月18日卸任格力集团董事长、董事和法定代表人时,该信息并未被外界所知。直到2016年11月11日时,董明珠女士卸任的信息才被大众所知并得到官方确认。这个中间存在的时间差有可能会是导致表4无法发映出企业核心人物职权变动与企业商誉的正向变动的原因。因此,我们需要分析卸任信息被社会所知前后的这一时间段来弥补时间差导致的缺陷,见表6。
表6 从核心人物职权变动看企业商誉变化
分析在2016年11月11日之后,关于董明珠女士卸任格力集团董事长、董事以及法定代表人的消息已经得到充分传播。虽然格力电器的市值有所波动,但是商誉却保持着一路高升的态势。这与前面在就任时得出的企业核心人物的职权变动对企业商誉有正面影响的结论相矛盾。剔除了信息滞后性的影响,笔者认为这种趋势可能是由于董明珠女士在11月11日之后相继接受访谈、出席2016外滩国际金融峰会等活动以及广大投资者对于她专注于格力电器发展的乐观期待等原因造成的。因为现实情况的束缚,我们在分析职权变动对商誉的影响中无法将其抛除,无法很好地与之前的案例进行呼应。
本文以格力电器为案例研究企业核心人物变动对企业商誉的影响,发现企业核心人物的股权变动、职权变动和影响力变动对企业商誉都有所正向影响。但是鉴于案例的局限性,我们无法对股权变动对商誉的影响得出一个客观确切的结论,并且无法从公司章程中的决策权这一角度得到验证。在职权变动对企业商誉的影响中由于现实情况的束缚,在核心人物卸任对商誉的影响中无法与现有案例进行有效的呼应。因此本文从企业核心人物对企业商誉影响的角度出发,认为企业应当适当保持核心人物的股权、职权以及外部影响力的稳定和有效提升。这有利益于约束企业盲目通过核心人物的变动来进行企业改革与发展。在进一步的研究中,力求通过实证的方法对这一观点进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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