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鹏程 蒋纯焦
(华东师范大学,上海 200062)
“进士科”作为科举考试常设科目,自宋代开科以来一直为执政者和应试者所重视,而关于其考试内容的诗赋经义之争在整个宋代却一直没有停止过,相应的取士政策承转反复,大致经历了宋初以诗赋取士为主到王安石“熙宁变法”专门以经义取士,再到北宋后期并立诗赋经义两科取士的过程。争议带来考试重心由诗赋转向经义的变化,使经义占据主导地位,客观上又推动了儒学复兴。
“宋初承唐旧制,仍以诗赋取士。”[1]北宋初期,省试进士科考试的内容和取舍标准主要以文词诗赋为主,虽然传统科考中的帖经、墨义仍然存在,但终因其所占份额较低,未曾受重视。司马光曾指出:“所有帖经、墨义一场,从来不曾考校,显是虚设,乞更不试。”[2]在诗赋考查中,又以作赋优劣为选拔之重,如刘克庄题《李耘子诗卷》云:“本朝亦以诗赋设科,然去取予夺一决于赋,故本朝赋工而诗拙。”[3]其实,无论是诗还是赋,其写作都较为严格而烦琐,需要按照一定的标准和规格进行,讲究对偶、字数、韵律、韵脚等,特别是韵脚方面,“考官不仅出题,而且还规定韵脚,一旦落韵,便遭黜落。”[4]欧阳修十七岁时随州参加解试,即“以落官韵而不收”[5]。如此作文方式,使时文写作和文风变得刻板生硬,创作难以出新意,而且诗赋之文骈俪浮夸,容易使学风变得华而不实,诚如时人所评论:“历观场屋得隽者,诚皆声病靡靡之文而已。”[6]
以诗赋选拔出来的人才,其治国理政的能力大为欠缺,受到人们的批评和指责。真宗时期,朝中已有大臣不满于以浮华诗赋之文选拔官吏,他们认为这已经偏离儒家之道,如真宗天禧元年(1017年)右正言鲁宗道上谏道:“进士所试诗赋不近治道,诸科对义惟以念诵为工,罔究大义。”[7]5291-5292如此,他们提出进士科考试必须重新回到经义范围内,注重考查应试者对经义的阐发和运用。如张知白曾上言指出:“先策论,后诗赋,责至道之大体,舍声病之小疵。如此,则使夫进士之流,知其所习之书简而有限,之其所学之文正而有要。”[8]这里有必要指出,策论实则考查士人面对社会实际存在的问题,能否以所学的经义知识为基础提出切实可行的应对之策或实用之论。
从仁宗初年开始,策论在科举考试中的地位逐渐提高。如仁宗天圣五年(1027年)诏令:“贡院将来考试进士,不得只于诗赋进退等第,今后参考策、论,以定优劣。”[7]5290-5291以诏书的形式正式宣布之后的进士科考不再只以诗赋词章为标准,必须以策、论试做参考,综合取士。虽然此时诗赋取士的主导地位在进士科考试中还没有完全改变,但以经义之学(主要指策论)辅助人才选拔的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动摇了诗赋的地位。
仁宗庆历三年(1043年),时任参知政事的范仲淹主持朝政,实行“新政”。他认为,在科考取士内容和方式上,专门以词赋取士,则士人都会为了追求荣誉和财富而舍弃正途走捷径,这样选出的有才有识之士将甚少;而且旧制的辞赋之学过于讲究“声病偶切”[9]的形式,“一字违忤,已在黜落”[9],博学之士考场作文时便相当谨慎拘束,在选词、声律、对偶上苦思冥想,挖空心思,使“美文善意郁而不申”[9]。随后,在《答仁宗手诏条陈诸事》“精贡举”一项中,范仲淹建议:“进士旧人三举以上者,先策、论而后诗、赋,许将三场文卷通考,互取其长。”[10]次年(1044年),政府颁定新规,规定进士科考三场,先策、次论、次诗赋,逐场去留,淘汰一部分考生,然后将三场试卷进行综合考量与评价,决定去留,士人如果有通晓经术,愿意对大义的,需额外加试十道经义题。此举改变了之前“天下之士,知为诗赋以取科第,不知其它矣”[11]的局面,变得如宋祁等所言:“先策论,则文词者留心于治乱矣;简程序,则宏博者得以驰骋矣。”[12]
尽管“庆历新政”以范仲淹被贬谪去职而以失败告终,新规也随之被罢废,其所产生的影响是深远的,通经致用的人才受到重视,反映到考试中,便是策论地位的提升,经义的学习和运用更趋具体性和实用性。
宋神宗时,关于诗赋经义取士之争就更为激烈。鉴于前朝恢复“经义取士”,本朝“罢废诗赋”的高涨呼声,苏轼提出了自己不同的看法。他认为,从实际和实用性的角度出发去了解与任用人才方为科考的根本目的所在,而“罢废诗赋”并没有抓住问题的核心,他在上《议学校贡举状》中,有明确表示:“得人之道,在于知人;知人之法,在于责实。……自唐迄今,以诗赋为名臣者,不可胜数,何负于天下,而必欲废之?”[13]723而且,在“重经义,轻诗赋”的科考取士氛围下,苏轼认为:“自文章而言之,则策、论为有用,诗、赋为无益;自政事言之,则诗、赋、策、论均为无用矣。虽知其无用,然自祖宗以来莫之废者,以为设法取士不过如此也。”[13]724显然,苏轼强调无论是考经还是考赋,对于选拔士人为官,考查其是否具备为官所需的品质和能力都没有多大关系。而且,据他观察,以经义试文和取士的弊端可能更甚于以诗赋试取,他提到士人应考“经义试”的考前准备:“待问条目,搜抉略尽,临时剽窃,窜易首尾,以眩有司,有司莫能辨也。”[13]724-725而且士人写出的文章,更是没有客观的评分标准,给阅卷人带来很大不便。由此看出,苏轼不建议废除诗赋考试。
苏轼的上书直言引起神宗的疑惑,神宗便让王安石来解惑,《宋史》中记载王安石此次的解辩,他说道:“今以少壮时,正当讲求天下正理,乃闭门学作诗赋,及其入官,世事皆所不习,此科法败坏人才,致不如古。”[14]3617-3618其在中书门下巡事时,又言:“今欲追复古制,则患于无渐。宜先除去声病偶对之文,使学者得专意经术……则庶几可以复古矣。”[14]3617-3618可以看出,王安石认为诗赋之学不能很好地选拔出治国人才,相反却败坏了重经之用的古法之制,应当予以废止。此主张虽然遭到反对,但最终还是得到神宗的支持,于是王安石在熙宁二年(1069年)开始对贡举法内容进行变更,对进士科进行改制。
王安石认为,首先,应罢诗赋、帖经和墨义(此处罢帖经和墨义,其实不是反对经学,而是侧重改变应试者专以记诵来应考的不良学风和考风),专以经义策论取士。其次,士人从学必欲“各占治《易》《诗》《书》《周礼》《礼记》一经,兼《论语》和《孟子》”[14]3618。每场考试分四部分进行,第一场是大经,其次是兼经,大义十道(后改为《论语》《孟子》义各三道),然后论一首,策三道,礼部试再加两道。由此看来,凡是试义者,光有文采不行,而且也不似之前所试的明经或墨义那样,仅简单考查章句背诵,而是要求试义者必须通经致用,以便选拔出实学实用之才。神宗充分肯定以策、论替代诗赋取士的优势所在。熙宁三年(1070年),他亲试进士,开始专门以策试之,他曾说:“对策亦何足以实尽人材,然愈于以诗赋取人尔。”[14]3619熙宁四年(1071年),依照王安石的想法,朝廷颁布贡举新制,进士科废除诗赋、墨义、帖经的考试,而考经义本经、兼经各十道,论一首,时务策三道。礼部试时务策增两道,即五道,殿试考策一道。对于这样的改变,连当时激烈反对新法的司马光,在贡举和科考改革方面,也认为此改变是“革历代之积弊,复先王之令典,百世不易之法”[15]79;并且,他也充分表达了“先经义后诗赋、先德行后文学”的观点:“取士之道,当先德行,后文学;就文学言之,经义又当先于词采。”[14]3620王安石在“熙宁”时期实行的改革新制,虽然被之后的旧党做了很大的修改,但并没有被完全取消。
综观“熙宁”年间贡举制度的改革,大体上是顺应当时时代潮流的,迎合了社会的需求,并非是王安石的一己私见。此后,经义成为进士科考试的基本内容,改革产生了较为深远的影响。
王安石的改制引起很多官员的反对,关于诗赋和经义之争更成为一代试文和取士的焦点问题。如侍御史刘挚则力主恢复诗赋取士[16]。元祐年间,刘挚上《论取士并乞复贤良科疏》,此篇疏文从三个角度批判以经义为考试内容与手段所带来的消极影响,并以之为对比,肯定诗赋命题与考试给取士带来的积极变化。首先,从命题内容及命题技术的角度而言,“诗赋命题杂出于六经、诸子、历代史记,故重复者寡”[17],“经义之题出于所治一经,一经之中可为题者,举子皆能类聚,裒括其类,豫为义说,左右逢之,才十余年,数榜之间,所在命题往往相犯”[17]。因此,若只注重一经来命题,则“文章之体,贡举之法,于此其敝极矣”[17]。其次,从阅卷方面而言,凡是用“新经字说”(指王安石等人重新训释并颁布的《三经新义》),所习之学、所作之文皆“混用一律”,至于“蹈袭他人,剽窃旧作,主司猝然亦莫可辨”[17],而诗赋“有声律法度,其是非、工拙一披卷而尽得之也”[17],评判标准自然容易把握。最后,从选拔人才的角度而言,无论是“以经义取”还是“以诗赋取”,皆“取之以言”,本质上没有优劣之分。既然是“以言取士”,则诗赋经义的区别并不能真正反映士人德行,“人之贤与不肖,正之与邪终,不在诗赋经义之异,取于诗赋不害其为贤,取于经义不害其为邪”[17]。
司马光对王安石改制亦持异议。他反对王安石以自己所主持修订的《三经新义》作为天下学校教育教学和科场考试的评判标准,称其为“一家私学”,认为如此便会“使圣人坦明之言转陷于奇僻,先王中正之道流入于异端”[15]80。争论一直延续到北宋后期。不过,在元祐时期,有大臣提出并立两科取士的建议,直到南宋建炎年间,宋高宗听取左仆射吕颐浩和侍御史曾统的意见,确立进士科取士兼取经义和诗赋,并立两科取士得以确立。
为进一步明晰争论的阶段、中心人物、争论所持观点等,表1对宋初至南宋初年进士科诗赋经义取士之争的情况进行大致梳理,从中可以看出,无论争辩多么激烈,自熙宁以来,以经义作为考试内容和取士方式逐渐取代诗赋的地位,占据主导地位。进一步分析,以考试为导向,引领士子将学习重心重新转移到儒家经义的学习上,客观上推动了儒学的复兴。
表1 北宋至南宋初年进士科诗赋经义之争情况一览表[18-20]
改革科举考试的内容与取士方式使儒家经义之学被重新提上从学为官的日程。士人若是应考,必须勤读儒家经书,通晓经义,从而带动整个社会学习儒家经义的热潮。如仁宗天圣六年(1028年)八月,江阴军言:“重修至圣文宣王庙,颇有举人习业,旧无九经书,欲乞支赐。”[7]2763地方政府觉察到考试内容的变化动向,以请求天子赐书的方式激发起举子学习儒家经典的热情。在儒家经典中,士子应考的必读书目中以《五经》(《诗》《书》《礼》《易》《春秋》)、《论语》和《孟子》等为主,这些书被当作是“政治知识、社会知识以及特别是伦理知识的基本来源”[21]。当然,准备科考,仅熟读儒家经书是远远不够的。由于考试重点的经义化趋势,北宋中后期进士科考的重点主要在策和论,要求应试者能结合考题回答政策性问题(策)和写一篇关于政治或哲学原理的理论性文章(论)。因此,对考生的要求就不单单在经义的记诵和理解上,更重要的是需要结合儒家经义知识提出治国理政的意见或建议。如在“熙宁变法”后,进士科的考试就着重考策、考论、考“实务”,注重对士子通经致用能力的考查;但无论考试形式如何变化,考题始终不离儒家经典,而且应考者答题的阐述也不能脱离儒家经义的范围。因此,研读经义仍然必不可少,客观上也带动了士子学习经典的热潮。
以经义为主导的取士方式侧重考查士子对儒家经典的学习和把握,势必给学校带来相应的变革。以下尝试从课程设置、教学方法、师资选拔上解读考试制度的改变给学校带来的影响。
4.2.1 课程设置
熙宁四年(1071年)实施“三舍法”之后,太学的课程有了比较大的变动。为配合科举考试内容和取士方式的改变,太学的课程主要以经义为主,兼习策、论,诗赋的课程则被取消。原本经义的课程设置也有了改变,“士各占治《易》《诗》《书》《周礼》《礼记》一经,兼《论语》和《孟子》”[14]3618,把五经中的《春秋》课程撤销,取而代之以《周礼》,学生从其中选一经作为主习课程,另外兼习《论语》和《孟子》。待朝廷颁布王安石的《三经新义》,以之为科举考试的官方教材后,便有了整个官学系统里只讲论并学习《三经新义》的现象。而到了元祐时期,如果此时应试经义科,士子们“须习两经,以《诗》《礼记》《周礼》《左氏春秋》为大经,《书》《易》《公羊》《谷梁》《仪礼》为中经,《左氏春秋》得兼《公羊》《谷梁》《书》,《周礼》得兼《仪礼》或《易》,《礼记》《诗》并兼《书》,愿习二大经者听,不得偏占两中经”[14]3621。因此,太学根据考试方式在经学课程的开设上也作了相应调整,以《诗》《周礼》《礼记》《左传》为大经,《易》《书》《仪礼》《公羊传》《谷梁传》为中经,《论语》《孟子》为兼经。总的来说,相比于王安石颁布《三经新义》,要求士子只学习他校注的《诗》《书》《周礼》而言,元祐时期太学开设的经学课程就相对比较多样化,所讲经书的范围也有所增广。
官学如此,私学亦受到科考内容改变的影响,许多私家书院在教材选择和课程开设上紧跟科举考试的风向。如宋代著名的岳麓书院曾经向朝廷请示赐诸经释文义疏等,以之为学生学习策论的教材,并开设相应的讲经课程。《玉海》云:“国朝自嵩阳、庐阜、岳麓、睢阳各有师徒,锡(通‘赐')之经传。”[7]2763为响应科举,书院用请示国家官方赐书的方式来开设儒家经义课程,其做法同样在强调学习儒家经典,以备科考。
4.2.2 教学方法
经义取士的初衷是为了选拔具有治国理政的实学之人才,因此,无论是在官学还是在私学,以此为导向,教师讲解儒家经义的方法就不能限于解释章句,必须有所改变。北宋初期,就有教师开始尝试将经书内容与实际的政事相结合进行讲解。如胡瑗在仁宗皇祐四年(1052年)到国子监和太学任教后,将他在苏州、湖州等地方学校任教的经验——苏湖教学法带到中央官学来,进行教学活动。所谓“苏湖教学法”其实是将学校分为经义与治事两斋,“经义斋者,择疏通有器局者居之,治事斋者,人各治一事,又兼一事,如边防、水利之类。”[22]318胡瑗教学以明“体用”之学为本,所谓“体用”之学,用胡瑗学生刘彝在熙宁二年召对上所言:“臣闻圣人之道,有体、有用、有文。……君臣父子,仁义礼乐,历世不可变者,其体也。举而措之天下,能润泽斯民,归于皇极者,其用也。”[22]316胡瑗反对作文的华丽声病,主张要以“体用”为本,培养出既精通儒学经义表达,又能在实践中运用的人才。这种教学目的与教学方法在当时备受称誉,朱熹曾就苏湖教学法的分科设置及课程所学之内容表达了他对这套教学方法的肯定,他说:“故天下谓湖学多秀彦,其出而筮仕,往往取高第,及为政,多适于世用,若老于吏事者,由讲习有素也。”[22]318
4.2.3 师资选拔
在师资选拔上,原本对州学教授的选拔和任免注重对他们的“德行艺业”的考查,如庆历四年(1044年)三月,上诏:“若文学官可差,即令本处举人,众举有德行艺业者充。候及三年,无私过,本处具教授人数并本人履业事状以闻,当议特与推恩。”[7]2763到了熙宁四年(1071年),州学教授必须先经过考试才能任命,考试内容为经义五道,以经义考查教授的知识储备和治学能力。不难理解,“熙宁改革”将经义提升到科考主导的地位,那么地方官学对于教师的任免就势必侧重于对经义知识和能力的考查上,直讲教师需对儒家经义有较深的理解并对科考经义策论等时文具备一定的研究,才能胜任。绍圣二年(1095年)正月九日,上诏:“诸州学不置教授处,合选官兼充者……经义进士出身及经义兼诗赋出身者。”[7]2765待绍兴十三年(1143年)三月十五日,类试所状上写道:“契勘今来本所引试教官共一十六员,考校到第一场经义五号,文理优长;其第二场诗赋,并无合入等者。欲望朝廷详酌,据今春所试程文,许依祖宗旧制,只以经义优长者收取一次。”[7]2781在教师选拔上,诗赋经义之争带来经义地位的提升,也同样推动教师选拔、任免和考核机制的变化。
取士之争其实在很大程度上受朝廷内部各学术党派之间纷争的影响,当时很多著名人士都卷入其中,大致以范仲淹、王安石和司马光为代表的“经术派”[23]和以欧阳修、苏轼为代表的“文学派”[23]为当时论争最主要的两个派别。借用卢梭关于政治场合存在的“小社会”等术语于诗赋经义取士的情境中,可以看到,这两个学术党派因共同的利益或相同的思想观点形成“永久的或短暂的社会”[24],并借由取士方式的争论这一“表面现象”[24],来扩散自身所处派别的学术声誉和政治影响力,从而左右着统治者对人才选拔方式的政策性导向。
争论使“经术派”意识到深化儒家思想研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所在。范仲淹曾提到,“取士之科……必明理道,则天下讲学必兴,浮薄知劝,最为重要”[10],便具有儒学向义理方向发展的初步萌芽。此后,诚如陆务观所言:“自庆历后,诸儒发明经旨,非前人所及。”[25]在两派的论争下,儒学堪称进入“一体多元”的发展时期,在以儒家思想为体的基础上,儒者对先秦儒家经典作出了“创造性的‘旧瓶装新酒'式的诠释”[26],即兼糅佛老思想,在理气、性命、道德论等方面提出自己的观点。如王安石的改革就汲取了前人经验,更侧重于深究义理之学,要求士人掌握通经致用的实际能力,此源于其融合了佛、老思想于儒家体系的道德性命之学,所谓的“一道德”哲学观渗透到教育和取士方式的改革里,使宋代中后期的科考乃至学术发生标志性的转型,即由“章句之学”实现向“义理之学”的转向。
事实上,此间乃至南宋出现的“事功派”与“理学派”论争,关乎“义利之辨”“王霸之辩”等道义命题,亦是将儒学研究推向深层次的义理化和思辨化方向的一个佐证。当然,“经术派”与“文学派”论争意欲提高经义取士在进士科中的地位,引导士子重新回到儒家经义的学习和致用上,使得对经学的研究逐渐走向义理化,推动儒家思想体系进一步拓展与深化,为理学的兴盛创造条件。
进士科考试内容产生的诗赋与经义之争客观上抬升了儒家经义的地位,使儒家经典成为考试之重,而考试又是走向仕途的必经之路,势必带动士人重回学习儒家经义之道。通过科举考试的制度化力量,推动经典解读和儒学复兴,在经义与考试制度间建立起强有力的联系,对人才选拔、学校教育、社会发展都具有深远的影响,也为之后历代王朝设计考试内容奠定基本格局和提供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