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王
杰罗姆·威廉姆斯有个不太好听的绰号——“垃圾狗”。但别误会,这个绰号是球迷们为了表达对他的喜爱,是一个完全的褒义词。威廉姆斯自从被活塞队选入联盟以来,就一直以坚韧彪悍的球场作风征服了球迷的心。他的球风深受底特律的影响,并且在整个职业生涯都以此为荣。威廉姆斯的身高只有2.06米,但对篮板球的强烈渴望却使他成为了蓝领球员的代表人物,他总是默不作声地把脏活累活扛上身,无论面对什么样的对手都毫无怨言,这样的球员虽然可能不会被后人铭记,却绝对值得尊敬。
2001年从活塞转会到猛龙之后,威廉姆斯的职业生涯也达到了巅峰,虽然在多伦多的三年半,他的场均得分在8分左右,但场均篮板数曾达到职业生涯的单赛季新高——9.2个。威廉姆斯非常喜欢这座城市,因为这里不但有最火爆的球市,还有出色的队友和热情的球迷。以下这段采访就是威廉姆斯在多伦多时的心声,他谈到了自己最喜爱的运动,以及多伦多那些充满天赋的队友。
杰罗姆·威廉姆斯在内线的任劳任怨为他赢得了众多球迷的心。
雕刻时光| Time Machine
Q:你如何评价自己在联盟中的比赛呢?
A:嗯,应该怎么恰当地评价呢,我想将我的比赛评价为“热情篮球”则比较恰当一些。从我进入联盟的第一天开始,我就希望在自己的比赛中能够体现创造出那种充满活力的感觉。我相信自己也会从中得到无限的乐趣。
Q:那你在比赛中的热情来源是从哪里得到的呢?
A:我想这大概是从多年来在球场上打球中得到的吧。那时候,每当我打球时,我的那只忠心耿耿,沉默寡言的狗就会在一旁陪伴着我,在他面前,我感觉自己就是赛场上无所不能的国王,那种满足的成就感真的很好。
Q:在你还是一个小孩子时,你比较喜欢哪位球星呢?
A:我还是最喜欢“魔术师”约翰逊了。他是那种任何时刻都会在赛场上面带微笑的球员,他总是会为自己的队友以及全场观众带来无限的激情,不管是组织快攻也好,还是背后运球也好,他都是全场最令观众兴奋的那一个。当然,他每次都穿的那双高高的袜套也很引人注目。
Q:那你是否也在自己的比赛中注入了一些“魔术师”的赛场元素呢?
A:我是很想啊,但他的比赛真的不是那么容易模仿的。即使你勉强自己学会了他的某个赛场技术动作,可当你真正地在赛场上演练时,你就会发现你只是学会了一些表面的东西,真正的精髓你其实并没有掌握到。
Q:我们听说你平常很喜欢收藏音乐CD,有这么一会事儿吗?
A:没错啊,我业余时间里最喜欢听歌了。而且我欣赏歌曲的范围很广的,什么类型的歌曲我都比较喜欢涉及,只要是好听的我一概照单全收。我还收藏了很多混合型CD呢,有机会让你也欣赏一下。
Q:能向我们的球迷们透露一点你平常有什么稍微恶作剧一点的业余爱好吗?
A:哈哈,还记得在我很小的时候,我最喜欢偷偷跑到邻居家里的后院去摇晃他家里的那株草莓树,然后在地上捡到草莓之后转身就跑。那种偷偷摸摸恶作剧得逞的感觉真是很好。
Q:这还算不上是什么恶作剧式的业余爱好,向我们透露一点你喜欢的肥皂剧或是一些其他什么别的事情。
A:我比较喜欢WWF。我经常会在没有比赛的夜晚里举行一些小型的“猛龙队摔角小型巡回表演赛”,当然,参赛对手只有我的队友特雷西·莫雷(Tracy Murray)——他也是个对摔角运动格外热衷的家伙。
Q:我们听说你还创办了一家摔角播音节目,这是真的吗?看来你对这项运动还真是很热衷呢?
A:你也知道啊,没错。大概是从我七岁开始吧,我就与其他小伙伴们一起去观看过我有生以来的第一场哈尔克·霍根(Hulk Hogan)表演赛了,也正是从那时开始,我就渐渐喜爱上了这项运动。
Q:那你现在最喜欢的摔角运动员是谁呢?
A:那恐怕就是罗克(Rock)了。我认为在我和他最大的相同之处就是,我们都是人们心目中的英雄人物。当他走入摔角场地时,在场所有的人都会高喊他的名字。当我走入加拿大航空中心主场时,我们猛龙队的球迷同样会高喊我的名字。当他们发自内心地齐声高喊你的名字时,这表示他们已经从心底将你认作他们心目中的英雄。因此,每当听到球迷的呐喊时,我总是格外卖力地在赛场上打好每一分钟的比赛。
Q:你现在经常上网吗?
A:不经常上网,不过有空的时候我也会到网上浏览一下的。
Q:你最后一次上网时,在网上浏览了一些什么内容呢?
A:嗯,我也记得不太清楚了,好像是浏览摔跤网页吧,我对这类的新闻内容比较感兴趣一些。
Q:那你的电脑桌面设置成什么图案了呢?
A:我把我的那辆名叫银色斑马的奔驰跑车的图片作为桌面放在了电脑上, 我的妻子开了一辆法国标志跑车,不过她还没有为她的爱车起好名字呢。
Q:说到你的妻子,你还记得你第一次和妻子约会时都作了一些什么吗?
A:哈哈,也没什么了,和普通人没有什么不同,我们一起出去吃了顿饭,吃完饭之后我们又一起去跳舞,总之就是很温馨,很浪漫了。
虽然已经年过40,杰罗姆·威廉姆斯依然保持着健硕的身材,对他来说,肌肉就是最好的生存工具。
Q:你们算得上是一见钟情的吗?
A:应该不算吧,只有我对她感觉很好,而她那时对我的感觉还很一般,应该说她是在日后与我的慢慢接触中才对我产生好感的,不过我们现在生活的还是很幸福。
Q:那你是如何跟她求婚的呢?
A:在这个求婚的问题上,我们还发生了一点小小的争执呢。一般的女孩在遇到这样令人心醉的时刻时大都会乖乖投降,可她却仍然坚持着自己的立场,真是让我有点生气。但后来,她还是向我妥协了。
Q:当时的场面很罗曼蒂克吧。
A:是啊,就连我自我感觉也是相当浪漫呢。我们坐在一起吃着浪漫的烛光晚餐,我们的订婚戒指就放在一旁盛满香槟酒的高脚玻璃杯里。
Q:你的第一份工作是什么呢?
在威廉姆斯的职业生涯中,这种无所畏惧的争抢随时可见,这才是“垃圾狗”的本质。
A:我先是自己开了一家剪草公司,过不了多久我又跑到一家餐馆去专门学习德国菜的烹调方法,因为我本身就是个口味相当挑剔的美食家嘛。
Q:那你现在还经常自己下厨烧菜吗?
A:有时候会这样。每当兴致上来的时候,我还会扎上围裙来到厨房里大显身手一番,但不像过去那么经常下厨了。毕竟在联盟这样高强度的身体对抗工作环境下,回到家里你真的不可能每个晚上都有力气再去做饭了。
Q:那你的拿手好菜都有什么呢,跟我们说说。
A:我最拿手的一道菜就是纽约牛排,我做的那牛排味道好的简直没话说。哎,这可不是我吹牛皮啊,不信的话,你可以去问问我太太和我的朋友们,那绝对是得到大家一致肯定的。
去年威廉姆斯也参加了“Big 3”联赛,他在自己的球衣背后印上了“垃圾狗”的字样。
Q:听上去就感觉很不错。我们听说你现在又拥有了一个服装品牌,是吗?
A:没错啊。我的这个服装品牌主要就是以街头少年为主要消费群体。我希望到那时候,只要街上有一个小孩子在打篮球,那他穿的肯定就是我所创立的这个JYD运动服装品牌。
Q:你觉得自己的穿衣品味怎么样?
A:我觉得还不错了。我不太喜欢那种一板一眼的穿衣方式,那会让我觉得自己很不自在。同时我也不喜欢穿长靴,那会让我感觉自己就像是个神秘杀手,因为电视里的杀手都是那副酷酷的打扮嘛。
Q:那你认为谁是联盟里穿衣最有品位的家伙呢?
A:首先,我要把我自己算在前五位之列了。嗯,其他的人嘛,查尔斯·奥克利(Charles Oakley)是我相当欣赏的一位之一,无论是西服还是礼帽,他的每一套装扮我都非常喜欢。格兰特·希尔(Grant Hill)的丝制西装和特制鳄鱼皮皮鞋造型是很有绅士风度的;文斯·卡特(Vince Carter)则更是个重视细节的家伙,他甚至在他衬衣的领口处还绣上了“VC”的名字缩写标志;克里斯·查尔德斯(Chris Childs)也是个很有品位的穿衣高手,每次见到他之后我都会暗暗猜测他下一次的着装究竟会是什么。
Q:那你认为联盟里穿衣品味最差的是谁呢?
A:我认为是国王队的特科格鲁。他也许是联盟里穿着品味最差的家伙了。他总是喜欢穿那种米色的直腿长裤,然后在上面配上米色灯芯绒上衣和白色衬衣。最搞笑的是他的衬衣领口居然还有一个蝴蝶形状的纽扣,真是有些不伦不类。
Q:最后一个问题,你最喜欢卡特拍摄的哪部电视广告片?
A:我最喜欢的一个广告就是他骑着脚踏车的一组广告片。让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是,为什么从镜头上看他竟然满头大汗呢,究竟是什么原因让他如此热汗淋漓呢?(大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