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财经大学保险学院 四川 成都 611130)
自动驾驶汽车又叫无人驾驶汽车,是一种依靠计算机系统实现无人驾驶的智能汽车,自动驾驶将从本质上改变传统驾驶模式。自动驾驶技术快速发展,随之而来的将是对自动驾驶汽车保险的需求增加。因此,研究全球自动驾驶及相应保险的现状,探讨保险公司面临的车险挑战及对策,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美国。美国积极引领和倡导自动驾驶技术,政府在资金、政策、宣传等方面对自动驾驶研究给予很大的支持。在应用方面,以特斯拉、谷歌为代表的公司走在前列。目前支持自动驾驶的特斯拉汽车已超过7万辆。谷歌从2009年开始自动驾驶项目以来,取得骄人的成绩,2011年谷歌自动驾驶汽车已获得牌照并上路,并于2016年宣布将与菲亚特-克莱斯勒汽车公司合作进行自动驾驶汽车的开发,目前谷歌已在加州几条道路进行了测试。
(二)欧盟及部分欧洲国家。欧盟重视自动驾驶的研发,并持续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在应用方面,传统汽车商表现积极。戴姆勒集团旗下的奔驰S级轿车已经完成路试,该集团的自动驾驶卡车和大巴也已通过测试。2015年,奥迪推出载有自动驾驶功能的A7汽车,并于2017年7月发布了搭载Level3级别自动驾驶功能的A8高端车型。法国标志雪铁龙集团也积极投入自动驾驶的研发,2015年实现从巴黎到达波尔多的自动驾驶,首辆全自动汽车预计在2020年投放市场。
(三)中国。中国的自动驾驶起步较晚,目前尚无正式的针对性法规。但中国拥有全球第一大的汽车市场,同时拥有较强的互联网通信技术优势。在测试和应用方面,2015年3月,吉利沃尔沃在北京进行了自动驾驶测试,计划在2020 年推出全自动汽车。2017年7月,百度CEO李彦宏乘坐百度无人车上路,实现真实路况下的无人驾驶。
总体上看,各国汽车商和科技公司纷纷投入项目研发,目前很多公司已有产品进入路测阶段,并对未来的发展做作了相应的规划。
随着自动驾驶的快速发展,与之相关的汽车保险也在萌芽。2016年,英国Adrian Flux保险公司率先推出了针对自动驾驶汽车的保险政策,包含多条自动驾驶汽车专属的保险条款。2017年12月,谷歌旗下部门Waymo宣布与保险公司Trov建立合作,后者将为使用Waymo无人驾驶服务的乘客提供财务损失险、延误险、医疗费用报销等保险项目。2017年12月,中国首次举办自动驾驶汽车保险制度研讨会,探讨未来汽车保险业的改革,强调科技与保险融合发展。总体来看,车险行业正逐步进行适应性的调整,追赶自动驾驶汽车的发展步伐。
(一)业务量缩水,保费规模下降。一方面,自动驾驶技术提高了汽车安全性,减少了交通事故。另一方面,随着自动驾驶汽车的推广,车联网的应用大大提高监控性能,传统的一些车险如全车盗抢险、自燃险等的需求将会减少,这也会导致传统业务量缩水。
(二)风险对象改变,定损理赔困难。有别于传统车险,未来保险需求方往往是提供技术和自动驾驶系统的科技公司,这将给产险公司传统车险的销售和盈利模式带来一定的冲击,保险公司在车险方面需要做好改革的充分准备。
(三)保险公司面临被边缘化的窘境:科技公司与产险公司的博弈分析。损失数据是定价的基础和关键。而未来自动驾驶汽车的发展趋势将使科技公司及汽车厂商(在下面的分析中统一用科技公司代替)掌握数据的主动权,他们权衡效用可能选择自己利用数据开发保单而不与保险公司共享数据,这些潜在的竞争者将使保险公司未来在车险业务上面临被边缘化的窘境。
下面我们用期望效用理论和博弈论模型在理论上分析产险公司未来可能面临的自动驾驶汽车难经营的问题。
1.模型假设。假设保险公司和科技公司均是完全理性的,追求自身的效用最大化。假定科技公司初始的财富值为m0,效用函数为U(m),自动驾驶汽车出险概率为p,损失为L,如果科技公司为自动驾驶汽车投保保费为g,损失发生后保险公司赔付s,保险公司的经营费用为e。
2.建立模型
(1)科技公司为自动驾驶汽车投保时的期望效用为
U1=pU(m0-g-L+s)+(1-p)U(m0-g)
(2)科技公司不为自动驾驶汽车投保时的期望效用为
U2=pU(m0-L)+(1-p)U(m0)
(3)保险公司的期望收益为V=p(g-s)+(1-p)g-e=g-ps-e
(4)博弈的矩阵为:
表1 自动驾驶汽车保险双方的效用矩阵
3.模型分析
分析上述模型,在保险公司经营自动驾驶车险的情况下,科技公司投保时的效用为U1,选择不投保时的效用为U2;如果科技公司投保,那么保险公司经营时收益为V,不经营收益为0。因此,要想达到纳什均衡(U1,V),应有V>0,U1>U2。但对于自动驾驶汽车而言,由于未来自动驾驶交通事故会减少90%,其出险的概率p较传统车辆大幅降低,理想状态下可假定p接近0,从上面的式子可以得到U1
1.加强科技与保险的融合发展,提升创新保险产品的能力。自动驾驶汽车的关键是智能化和高科技,保险公司应该密切关注前沿科技动向,积极储备科技人才,提升评估汽车自动化功能和数据处理的能力,提早突破技术层面的窘境。此外,保险公司应抓住科技机遇,实现将科技融入保险产品的设计、和理赔等方面。
2.跟踪市场,打造个性化的商业模式。科技的发展大大增加了颠覆性创新一个行业的速度,为了应对自动驾驶给车险行业带来的挑战,保险公司要密切关注市场的动向,包括宏观层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动向,以及微观层面自动驾驶技术进展等方面的变化,保险公司可成立相关项目组定期整理自动驾驶行业信息,预测未来的发展趋势,针对性地为商业模式及盈利模式的改变做准备。
借鉴发达国家自动驾驶汽车保险相关政策,为国内自动驾驶汽车的发展保驾护航。自动驾驶汽车保险的设计和发展需要政策和法规的支持,相关部门应在充分考虑中国汽车市场特征的基础上,借鉴自动驾驶起步较早的发达国家的政策和现有保险制度,出台相应政策,指引自动驾驶汽车以及自动驾驶汽车保险的规范化发展。此外,学界及业界可成立专项课题组,就自动驾驶技术及自动驾驶汽车保险的相关问题深入研究,共同推进中国自动驾驶汽车保险的发展。
【参考文献】
[1]蔡宇银.中国产险公司应对自动驾驶技术发展的策略研究[J].保险理论与实践,2016(10):80-91
[2]孟海华,江洪波,汤天波.全球自动驾驶发展现状与趋势(上)[J].华东科技,2014(9):6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