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默 顾其银 孙丽娜 李 明
随着关系人类自身生存发展质量的生态安全形势的日益严峻和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的不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不断提速,森林警察(以下简称森警)这支我国生态各领域唯一整建制公安队伍的名字开始进入公众视线,并且在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新闻媒介中的曝光率逐步上升,关注度稳步提高。因此,森警对强化理论,创新实践,迅速加快队伍建设速度、发展进程和能力素质等的要求,更加强烈和迫切。
森警工作的环境一般有如下特点:山高林密、路陡坡滑、风霜雨雪、人迹罕至、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经济和科技欠发达。森警钻山沟、看林子、保护动物、预防林火、保卫森林安全,通过森林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在生态环境治理、生态文明建设、生态安全保卫中争取做出更大、更多贡献。在这样的工作环境中,森警似乎已经远离了现代高技术。这些技术看得见、摸得着,但却经常用不上。有些技术手段即使能与高技术沾得上边,也算不上紧密相连,更难达到不可或缺。
其实不然,甚至可说完全相反。现在的森警工作不仅与高技术紧密相连,而且至关重要,并会越来越重要。在森林防火领域,卫星监测、远程监控、红外遥感和实时信息传输等技术,均已被普遍使用;在珍稀野生动植物种保护领域,在许多大林区,已从筹建珍稀野生动植物种基因库走上完善的征途。一些珍稀野生动物已被植入“密码”,有了证明自己的“身份证”,再也不会遗失或走丢;在森林安全保卫领域,出入林区的各个交通道口和林区内的各个大岔路口,都安装有监控摄像头。林区内的每条人行道边,都有防火、爱护林木等醒目的警示标语牌;在涉林案件侦破领域,信息监控、大数据、DNA、图像识别、修复和比对、人工智能、信息库等技术手段,地方公安有的,森警基本都有,地方公安用的,森警基本都用。虽然在有和用的程度上暂时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但是应该能说没有代沟。
前些年在我国西南地区某地破获的一起猎杀国宝大熊猫案就是一例。西南某省森林公安局得到线报,某地某村可能有人猎杀了一头濒危野生动物大熊猫。立即指令当地森林公安局指派专人查证,得到的反馈结果是:确有猎杀大熊猫的传言,确有野生动物毛皮、肉、骨等,但无法确认动物种类。毛皮已经经过民间的硝处理,油脂已经经过调料淹泡熏烤,骨头已经经过火烧和一定时间的地下掩埋,如果没有特殊的技术手段,能够确认的只能是动物的皮毛、动物的油肉和动物的骨头。也就是说,没有技术支撑,掌握的这些东西不仅不能成为证据,而且会因无法还原事实真相,可能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留下无法弥补的后遗症。最终,森警通过DNA技术,成功破获了这起猎杀大熊猫案。由此可见,现代高新技术在森警日常警务中的运用已属家常便饭,且已达到较高水平。
实际上,现代高新技术活用于森警日常普通警务的范例,虽然并不一定做到信手拈来、举不胜举,但是满足包括充分满足举例需要,仍然不是一件难办的事情。在《森林公安信息破案典型案》一书中这样的案例很多:胡某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况某某等非法采伐、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绰尔森林公安局利用DQB平台成功破获一起重大盗窃案;乌尔旗汉森林公安局利用警综平台成功破获一起系列抢夺案;莫尔道嘎森林公安局利用综合信息基础平台成功破获一起非法猎捕、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等等。不管是森林火灾预防还是涉林案件侦破,不管是让不会说话的动物“开口”还是让没有长腿的植物“走路”,不管是给自由往返于国家之间的动物安上户口还是给长在高山之巅、无人能及之地的植物做上标记,全都需要现代高新技术。现代高新技术在森林警务中需求强烈、市场广阔、前景无限美好。
关于警察的职业特点,人们经常会用“以体能为基础的职业”来表述。随着现代高新技术运用于具体警务实践的速度不断加快、步伐不断加大、水平不断提高和层次不断提升,操控计算机的警察、借助现代高新技术可以完成和人工智能可以替代的警务等,都会越来越多,但是抓捕犯罪嫌疑人、案件相关人员走访调查、阻击杀人放火暴徒、犯罪预防和设点盘查、社区居民治安纠纷调解以及警用智能装备的操作与维护等,要求警察必须亲力亲为的警事警务仍然占据主导地位,即体能的“基础地位”仍然不可动摇和改变。具体就森警而言,体能的要求和标准应该更高更严,甚至可说体能是森警技术的基本构成部分之一。在许多场合和条件下,体能不仅是森警警务技术发挥的基础,而且就是警务技术。
森警现场勘查,常用的多是大砍刀、大斧头、电锯子、铁撬杠、粗绳索、长扁担、宽铁锹等。有时,森警要在大象皮糙肉厚的躯体内找到子弹等物证,虽然没有大海捞针那样的艰难艰辛,但是肯定需要具备坚实的体能基础。因此,与其说这是“技术活”,某种程度上还不如说这是“体力活”更加准确和恰当。何况,案发现场并不局限于平原,在高原缺氧、高山冰冻、高湿雾障等自然环境恶劣地区,没有健康身体,不要说是充分发挥技术,就是到达案发现场,也不是人人都能办得到,更不要说是顺利完成任务了。
还有,森警实施野外救援,不管是野生珍稀动物走的路,还是驴友等户外运动爱好者走的路,没有体能不要说是救援别人,保住自己也是难上加难;森警开展森林巡防,在成百上千万公顷的大林区,不要说是上高山、走险路、攀峭壁,就是闲庭信步地逛上一圈,也要有健康良好的身体素质;森警的日常勤务,置身远离人烟的深山警务室,夜晚和白天的最大区别是黑暗与光明,松涛兽吼鸟叫,无人无网无电视。民警如果仅仅凭借没有体能作为基础的意志支撑,很难坚持到底。警察“以体能为基础的职业”特征,在森林公安中不仅得到了更加充分的体现,而且,森警还进一步强调和突出了体能基础的结实和坚固,森警是以良好体能为基础的职业。
据资料,我国现在有脊椎动物6266种,其中兽类约500种,鸟类1258种,爬行类412种,两栖类295种,鱼类3862种。而且,随着自然生态环境的不断改善,种群扩大和种类增长的趋势日益突出和明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条例,我国国家层面上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分一、二两个等级,其中陆生野生动物有330多种,一级有90多种,二级有230多种。野生植物一级有50多种,二级有200多种。我国地方层面上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也有一、二两个等级。另外,还有一个“有益、有重要经济价值和有重大科研价值”的“三有”原则。因此,拓宽知识面,是作为一名优秀的基层森警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
在日常工作中基层森警面对动植物的皮毛、油脂、骨头,特别是经过处理或加工的制品,他们凭着一双“火眼金睛”,不仅要准确辨别其是否属于国家、地方重点保护和“三有”的动植物范畴,而且要确认其是否属于国家、地方重点保护和“三有”中的具体等级范畴。因此,这就要求森警必须具备两种技能:一是认识这些动植物并能准确掌握各种动植物的名称、面貌、形体、习性等特征;二是熟悉国家、地方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法律法规条例并能正确运用我国打击野生动植物犯罪相关的法律适用条款。
所以,森警的知识面除了上述的动植物识别、法律条款适用等之外,还要包括具体警务实践的丰富经验。因为有些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既不多见、也不常见,还有难得一见、甚至根本没见的。森警仅凭不多的资料、图片、影像和口头描述等,要在查缉过程中的有限时间里,准确辨识各种动植物的真实“身份”,是不可能轻而易举地做到的。另外,森警的知识面还应包括区域内的野生动植物生存状况、野生动植物市场及其发展状况、过境和可能过境的野生动植物种类、发生过的野生动植物犯罪及其作案方法等更多内容。可以说,如果没有广博的知识做基础,就没有森警战时的“火眼金睛”。
我国幅员辽阔、地区差别巨大。根据地理、自然、气候、环境特征和森林安全、野生动植物保护需要,思考区域森警技术发展,非常重要和迫切。
现在,我国的区域划分虽然多以省、市、县等行政区划范畴为主,但是根据具体需要,也可突破行政区域局限,以华东地区、华南地区、东北地区等自然区划范畴为主,进行区域划分。在同一自然区划内的生态环境,特别是森警的警务、技术、装备、发展建设等,具备一定的相似度。在西南地区的区域范畴内建立协作区,加强区域内的云南、贵州、四川等行政省的森警协作,非常重要和必需。合理的区域划分和区域内各省的森警协作,不仅可以相互借鉴、取长补短,相互提携、共同提高,而且还能集中区域内各省资源,重点攻关和攻关重点,以点带面地迅速把区域内各省森警技术的整体水平推向新的高度。
主要是指森林公安和地方公安的技术协作。就技术、装备、设施、训练以及科研等在内的整体水平而言,森警暂时还达不到与地方公安协作的高度。因此,这里的协作主要是指机制建设,即森警要走出行业的约束和局限,以“国家警力基本组成部分之一”的姿态和心态,主动融入地方公安之中。首先,学习借鉴。把地方公安的成功经验与森林公安的具体需要相结合,该嫁接的嫁接、该移植的移植、该模仿的模仿、该改造的改造,从形似着手,努力缩小与地方公安的技术差距,争取在尽可能短的时期内,跟上地方公安的前进步伐。其次,求援借助。即大大方方承认森警的技术差距,争取把地方公安的技术力量变成森警的坚强后盾。需要求援、就求援于地方公安;需要借助、就借助于地方公安。在求援和借助的过程中,不断提高自己的技术水平和层次。最后,融入配合。即发挥森警“涉林”的警务区域特点及优势,全力以赴配合地方公安更好完成林区反恐、林区缉毒、林区边境地区“反潜入”“反潜出”等林区警务,当好地方公安的配角,在维护区域稳定、反恐、缉毒和保卫国家安全中,发挥更大作用。
目前,森警队伍存在很多不足:整体学历教育层次偏低,年龄结构不太合理,森警特色警务理论、技术、装备等发展比较缓慢等。在各级林业局党委的关怀支持下,在全国森林公安机关广大干警的不懈努力和地方公安机关的支援帮助下,森警队伍建设已经有了长足的进步和跨越式的发展。为更好地满足保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需要,森警队伍建设任重而道远。因此,森警应该积极与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全国森林公安系统唯一的高等院校),或与邻近地区的地方公安院校协作,借助公安高校人才多、科研力量强、理论水平高的优势,制定发展规划、提高森警素质、攻关警务难题、普及信息技术、强化办案能力等,以技术能力包括技术装备和技术运用水平的快速增长等为平台和突破口,提高全国森警队伍建设的整体水平和发展进程。
这里的合理发展是指发展森警技术要有“针对需求”的目标,还要有“满足需要”的界限。如果技术发展的水平远远超出了实际需要,就会造成人财物力上的浪费或闲置;如果远远低于实际需要,就会带来警务上的瑕疵或不力。即“合理发展”要有对森警技术的认知深度,还要有对警务技术发展的思想高度。它的更高层次是以合理为前提的需求满足——只满足合理需求。因为无论多高多新的高新技术,如果现在的警务不需要,将来可能也没有警务需要,那么这些只能是“看”而不能是“用”的高新技术。换句话说,就是发展森警技术无需满足所有需求,特别是无需满足那些面子工程、领导喜好、盲目冲动等不合理的需求。因此,在众多的发展技术中确认发展的“需求度”,在众多的需求中把握需求的“满足度”,直接影响甚至直接决定“合理发展”森警技术的水平层次,必须借助外力、整合智慧、集体攻关。
这里是说理论指导森警技术发展,要建立制度,而且要有制度保证理论指导技术发展制度的贯彻落实,即要用制度保证制度。其实,打开任何一个、不管哪级哪地森林公安机关的管理制度手册,都能找到积极开展理论研究、强化理论指导实践等相关条款。但是,理论研究落后于具体警务实践,不仅在我国森林公安、地方公安机关,就是在其他警务发达的先进国家,也都是重大的攻关难题。这是由警察工作性质和“先有罪后有警”的古老命题决定的。虽然并不可能因为人的主观意志而彻底改变理论研究落后于具体实践的状况,但是,经过广大专家学者和公安干警的积极奋斗、改革创新和持之以恒的努力拼搏,完全可能把这种落后的差距变小。实现途径就是不断完善制度和不断强化保证制度贯彻落实的制度,在思想上必须保持高度重视,在行动上必须保证坚决落实。
综上所述,森警的全国性特征提出了区域发展的更高标准和要求。在森林安全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的目标下,基于生态建设、生态保护、生态安全和生态文化发展进程的具体需要,结合西北、西南、东北等不同地区或国有大型重点、国有重点、国有非重点等不同林区的警务特点,有计划、有步骤、重点突出地发展和提高森警技术,事关“有限行业警察资源”投入的产出效益,影响全国森林公安队伍发展建设整体进程,必须得到应有的关注和重视。因此,这里关于“西南地区森警技术三大特点”研究,并不是说西南森警技术只有三大特点,而是说,突出区域森警技术特色,当是迅速提高全国森林公安机关整体水平层次的最佳选择和有效捷径之一,必须在具体实践中得到贯彻和落实。森警队伍建设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