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内普通高校法学教育模式的新探究

2018-04-08 01:17陶纬钦
消费导刊 2018年2期
关键词:法学教育普通高校

陶纬钦

摘要:普通高校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重要的组成部分,在人才培养教育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基础作用。普通高校法学教育应努力探索发展新的教育模式,探索开展通才教育、职业教育、诊所教育等多途径教育模式,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力量。

关键词:普通高校 法学教育 新探究

随着我国社会民主与法治进程的加快,公众对法律空前关注,法学专业已经持续十余年成为热门报考专业,与此同时也促进了我国法学教育的飞速发展。目前,我国法学教育逐步与国际接轨,法学领域进一步开放。普通高校占我国高等院校的90%以上,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充足的人才保障,在人才培养教育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基础作用。

法学教育从设立之初就承载了太多的社会功能,被赋予了太多的社会价值,关于法学教育的争论,从上个世纪初美国哈佛法学院、耶鲁法学院、哥伦比亚法学院发端,至今仍在继续。法学教育发展的历程表明,良好的法学教育离不开科学研究;我国的法学教育也亟需改革。随着我国社会对高素质法律人才需求不断增加,法学教育始终面临着一个矛盾和困境,即培养既有扎实法学理论功底又有较强司法实务操作能力的法学本科生似乎成了两难选择一一缺乏基本理论的探讨与研究,只会使法学教育流于浅薄,造成法学教育的理论型人才断层,法学教育最终无法延续;而单纯的注重实务方面的训练,学生能否真正理解法律精神,也令人质疑。随着我国法学教育日益趋于理性,普通高校法学教育在缺乏资源和地缘优势的情境中,努力探索与发展新的教育模式,立足为地方经济建设事业服务。同时,普通高校法学教育也更加关注司法实践,力争探索条多途径的开放式教育模式。

一、法学本科通才教育

长期以来,在我国法学教育当中,法学本科教育属于法律通才教育。一些普通高校为给学生提供更为广阔的就业空间,针对国家司法考试相应地进行教学方案调整,改革教学模式,这种教学的主要任务仍然是要为学生提供系统的法学基本理论知识。这种方案历来注重法学理论思维培养,有利于培养理论型人才,但却忽视了对学生实际技能训练的培养,因而长期以来多遭受批评和诟病。理论前沿的探索与追求对于学科的发展始终是起灵魂的作用,对于法律科学而言,缺乏理论的引导,缺少怀疑和批判精神,会造成法律科学的不幸,必将引起视角的狭隘和偏颇,而且在很大程度上使得法律整个学科在满足简单的社会目标上陷入倒退之势。

经调查,普通高校的法学专业学生,毕业后10%~15%选择进一步学习深造,80%以上的人选择就业,就业渠道更加广泛,除司法部门、行政机关、律师事务所外,到各大企事业单位担任行政管理、法务人员的占据了大多数。在欧洲和日本,法学院学生也很少能够进入司法领域,大多也是流向各级政府机关和企业。通才教育的培养,或许对学生从事的工作本身并无多少帮助,但他们在大学时候习得的规则意识、程序意识、平权意识、守法意识等等都带进其所从事的行业里面,这对于中国法治来讲,也未尝不是件好事。历史地看,法律与现实,从来不曾分开过,也不可能被分开。法学教育模式对通才教育的选择,既是历史也是现实的选择。

二、普通高校应该推进职业教育

普通高校开展法律职业教育,是解决目前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相脱节矛盾的个尝试。对于普通高校的法学教育而言,是培养研究型人才还是应用型人才,并不是选择性问题,而应是兼顾性问题。

法学本科教育也力求寻找到法学普通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甚至是升学教育(研究生的预备阶段)结合起来的最佳契合点。过分注重学术教育的法学教育所带来的缺陷越来越明显,针对职业教育的培养模式受到更多的关注,各地高校法学院(系)开始集中力量对学生进行法律技能的训练,针对法律实务设置课程、开展教学,要求学生了解法律,了解法律运用的必要程序和技巧,培养学生的职业思维。在此,需要澄清职业教育与职业训练这两个概念,许多人常常将其混同。简单地说,职业教育是知识的输入,职业训练是知识的输出。无论是美国的J D(Juris Doctor)法学教育模式、德国的法律学科教育与法律职业培训一体化的培养体制,还是英国、我国香港地区的PCLL教育模式,抑或是台湾地区的法律训练模式,职业教育与职业训练是两个不同的阶段。目前,对于在法学教育中增设太多的职业训练内容,既不合适,也不可能,职业训练甚至需要法律从业者用毕生的精力去磨砺。某些普通高校在此方面的改革更具有灵活性和针对性,针对职业资格考试(司法考试)的培养模式、针对升学教育(研究生的预备阶段)的培养模式,都在努力尝试和探索。

三、积极推进模拟教育

模拟法律教育是20世纪60年代美国法学院兴起的种新的法学教育方法。模拟法律教育在挖掘学生潜力、启发学生的独立思考和思辩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以及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探索精神等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优势。模拟法律教育要求学生进入实际诉讼程序,熟悉诉讼程序,但是,模拟法庭所设立的人为情境与现实诊所教育提供的自然情境还是有很大的不同。由于存在这样一些缺陷,加上师资力量不足以及我国现行司法制度的制约,目前诊所法律教育尚未普及,但它终究是高校努力探索改进法学教育所进行的一种有益的尝试。

四、结语

在世界日益开放、经济全球化的今天,普通高校的法学教育机会与挑战并存。无疑,开放的教育模式与信息的发达,一定程度上拉近了普通高校与中直院校甚至是世界高等教育的距離;但是招生和就业竞争越发激烈和残酷,普通高校面临双重压力。普通高校要立足教育,改革与创新教育模式,使受教育者成为有崇高的法律信仰、坚实的理论功底、精深的专业造就的人才,为我们法治国家的形成、和谐社会的构建,做一些基础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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