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能力培养的《公安管理学》课程实践教学改革思考

2018-04-08 01:02:50袁春瑛
山西警察学院学报 2018年1期
关键词:管理学公安教学方法

□袁春瑛

(山东警察学院,山东 济南 250014)

一、问题的提出

《公安管理学》是当前我国公安院校公安管理专业开设的一门专业必修课,也是其他公安专业课程学习非常重要的基础通识课。该课程的研究对象是公安管理活动及其规律,目的旨在让学生通过对管理理念、管理原理和技能方法的系统学习,培养其管理思维和管理素养,为日后的公安管理工作奠定知识基础。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公安管理学学科的长足发展,《公安管理学》课程也得到了相应的重视。一方面,各种教材成果陆续问世,教材建设日渐完备;另一方面,案例教学、情景模拟、角色扮演等多种实践教学方法逐渐被应用于课堂教学,教学内容体系和教学方法亦日趋科学与丰富。

有学者指出,公安管理学虽然已经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但由于一直以来对其学科定位、研究范畴、研究边界等界定不够清晰,因此在相关课程的理论研究和教学组织等方面都不够严谨和成熟,目前仍存在着大杂烩状态。[1]就《公安管理学》课程而言,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理论知识体系及教学方法与公安管理实践工作相脱节,重理论轻实践,与我国公安管理人才的培养目标要求存在着明显的差距。因此,“教会学生什么”和“怎么把学生教会”应当成为《公安管理学》课程在今后的教学改革中需要重点探索和解决的基本问题。教育学家杜威曾提出“最好的一种教学,就是使学生牢牢记住学校教材和实际经验二者相互联系的必要性,并养成一种态度,即习惯于寻找这两方面的接触点和相互的联系。”[2]实践教学方法的优势,正是在于通过为学生创设和提供理论知识应用的实践平台,使学生实现对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的融会贯通,并在此基础上提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创新能力。因此,本文拟立足多年来自身在《公安管理学》课程中的教学实践感受,以能力培养为核心,探讨分析如何在对理论知识体系进行解构与重构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公安管理学实践教学资源,推进课程实践教学改革,更为有效地实现课程教学目标。

二、当前《公安管理学》课程实践教学存在的困境及其表现

实践教学作为理论讲授方法的有益补充,对于培养和提升大学生的知识应用能力至关重要,目前已经成为高等院校培养应用型人才的策略选择。从《公安管理学》课程教学来看,尽管在教学方法、课堂组织、考核方式等方面进行了若干的探索与实践,但总体而言,仍存在诸多困境亟待改进。

困境之一:实践教学流于形式,未实现理论知识与实践教学的有效融合

随着《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以及我国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等一系列文件的制定和颁布,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树立“以应用为导向、以学生为主体”教学理念已经成为当前各公安院校人才培养的明确要求。

但是,从当前《公安管理学》课程的教学情况来看,实践教学环节少且流于形式的现象非常普遍,教学效果不尽如人意。一方面,受传统教学模式的影响,有些教师在教学中存着着“重理论知识讲授,轻实践环节练习”的倾向,认为实践教学只是理论教学的辅助工具,把理论知识教给学生就是完成了教学任务。另一方面,有些教师对实践教学的认知存在误区,把实践教学仅作为调节课堂气氛的手段,对案例和管理游戏缺乏课前的精心组织与课上的科学引导,导致学生更多地是关注于案例、方案或游戏的完成,对案例、游戏背后的相关理论知识缺乏足够的认知,陷入了实践教学的另一误区。除此之外,教师对实践教学资源的开发和利用重视程度不够,在实践教学中只是将学生作为教学的接受者和参与者,没有把学生作为实践教学资源开发的参与者。事实上,引导学生成为实践教学资料的收集者,引导他们设计课堂讨论选题,不仅有助于突显学习的主体性地位,更有利于充分调动他们在学习中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困境之二:教学组织缺乏系统性与规范性,影响了实践教学的实效性

实践教学要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必须根据课程性质和定位以及人才培养要求,在教学大纲、教学方法、教学反馈等方面进行严谨的设计,形成一个科学、合理的教学管理体系。

对于《公安管理学》课程而言,尽管随着教学改革的进行实践教学的重要性越来越被教师所接受和认可,但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及教学反馈方法等方面仍未形成比较规范和系统的管理体系,任课教师在实践教学中缺乏统一的导向性,无论是在内容安排上还是在方法选择上随意性都较大。由于《公安管理学》课程的知识架构主要是借鉴了西方管理学科的理论体系,与公安管理工作看上去似乎相距甚远,学生在课堂上的“向学、乐学”动力明显不足,当教师讲解西方管理理论思想时,学生感觉更与未来的公安工作相距甚远;当被教师要求用管理理论分析解决现实公安管理工作中的问题时,又感觉束手无策、无从下手,师生之间的良性互动和有效反馈难以实现。而且,由于课程总学时较少,教师在实践教学课时设置和编排上难以分配较多的学时数,多数实践教学活动只能安排学生利用课外时间实施,然后以小组为单位在课堂上进行分析讨论,而在合班大课堂的教学环境下,能真正参与讨论和发言的只能是部分学生,多数学生只能是跟着热闹一下。由此导致学生对该门课程学习的感受大多是:“该门课程以理论知识内容的识记和理解为主,实践练习环节太少,理论与实践相差太远。”

此外,由于长期以来在课程的考核评价方面一直采用理论知识考核的方式,没有形成独立的实践教学考核评价体系。因此,大多学生都不愿意花费太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完成课下实践教学任务,对于教师布置的实践作业往往是敷衍了事,这在很大程度上也阻碍了实践教学甚至整个教学活动的良性发展。

困境之三:教师缺乏实践教学的能力,教学相长目标尚有一定差距

近年来随着社会对公安人才培养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公安教育的教学内容不断增多加深,任何一门课程的教学,都不可能是简单的照本宣科,需要教师不仅要掌握与该门课程有关的课程专业知识,还要了解其与公安实际工作的联系与具体应用。对于《公安管理学》课程实践教学而言,教师运用实践教学方法进行教学需要其对公安管理实践工作具有一定的了解,否则难以实现管理理论知识与公安管理工作的有效链接。而在实际教学中,由于多数教师毕业于地方高等院校,工作后在公安机关或学校管理岗位从事管理工作的实践机会又很少,真正能够在教学中实现理论知识与现实实践紧密结合的优秀教师少之又少。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普遍感觉自己讲理论在行,但涉及到管理实战和管理创新则多少有些心虚,应用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公安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的能力更是欠缺。加之课堂教学形式的有限性,多数教师在教学中更多地是以教材为中心进行理论讲授。教师实践教学经验的缺乏严重地影响了其实践教学方法的应用效果,成为提高《公安管理学》课程教学质量的一个瓶颈问题。

困境之四:实践教学配套保障机制不完善,制约了实践教学的发展

从投入成本上讲,实践教学方法的成本比理论教学要高得多。除了投入一定的教师人力资本和时间成本之外,实践教学方法的运用还需要投入一定的金钱成本。因为无论是教学用具的购买、实验设备的配置、实践基地的建立和使用,还是校外调查、参观以及实践教学方法的使用都需要一定的物质条件作为支撑。否则,校外实践教学环节就无法正常开展,教师只能局限于简单的课堂实践教学形式。因此,提高实践教学的质量及效果仅仅依靠任课教师自身的努力是不够的,还需要学校相关部门的重视,并加大对实践教学的投入和建设。目前,学校对专业类课程的实践教学比较重视,而对于《公安管理学》等通识类课程的实践教学投资甚微。另外,课程案例库、任务库、练习库及教师团队、考核和评价制度等软性配套教学资源也是保障实践教学顺利开展的前提条件。从笔者所在的院校来看,这些教学资源建设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亟待于在今后的教学工作中予以完善。

三、以能力培养为导向改革《公安管理学》课程实践教学的构想

社会对应用型警务人才的现实需求,以及实践教学在学生能力培养方面的重要意义,使得改进《公安管理学》课程实践教学,进一步优化教学质量刻不容缓。结合《公安管理学》课程教学中存在的上述诸多现实困境,任课教师在教学中应力求探索一种“能力本位、教学练战结合”的教学模式,组织设计多样化的教学形式与活动,同时改进考核方式,提高实践课程的导向性、系统性、灵活性和开放性。

(一)构建课程教学目标体系,进一步细化实践教学目标

教学目标具有导向、控制、激励和评价等一系列功能,使得其既是安排课程实践教学的各个环节、步骤的直接依据,又是评价实践教学活动效果的标准。从一定程度上而言,教学目标科学与否,直接决定了课程实践教学的成效。从课程定位而言,《公安管理学》课程旨在使学生通过对管理理论知识的认知和掌握,提升其今后在公安工作中的管理技能和管理智慧。因此,在课程教学目标设置上至少应包含知识目标和能力目标两个方面。其中,知识目标是指理解和掌握课堂理论教学中学到的知识,即学生通过实践教学活动加深对《公安管理学》课程的基本理论、原理及技能方法的正确认知和把握。能力目标则是指通过课程实践教学,使学生实现从教材到现实、从理论到实践的链接,实现从理论知识向方法、能力和素质转变。

与知识目标相比,能力目标的实现难度更大。本文认为,在《公安管理学》课程教学中,首先应依据现代应用型警务人才培养的定位及课程理论知识体系构成,构建课程教学目标体系,具体如图1所示。在此基础上,再设计一套与教学目标体系相适应的实践教学内容和方法体系,调整优化教学大纲,并相应增加实践教学课时,在主动、良性的互动式学习过程中努力实现学生理论知识学习和实际管理能力培养相结合。

图1 《公安管理学》教学目标体系

(二)以能力教学目标为导向,科学安排实践教学内容体系

科学合理的教学内容设计是提升《公安管理学》课程教学实效的根本保证。当前,《公安管理学》教材为体现理论知识体系的完整性,在内容架构上既涵盖了公安队伍管理的相关内容,也包含了一般管理学的理论知识内容,知识体系非常庞大。在课程教学学时有限的情况下,每一章节的内容都由教师带着学生一起透彻学习和分析,既不现实,也不符合能力培养的目标要求。因此,在教学内容的组织上,应遵循“少而精”、“广而新”的基本原则。其中,“少而精”是指教师在课堂讲授过程中应当选择那些在管理学理论发展过程中被普遍认可的、对社会发展最有影响和推动力的先进管理思想和理论,通过对这些内容提纲挈领的讲述,使学生理解和抓住管理思想的精髓。“广而新”是指教师要善于从网络、报纸、电视、杂志等媒体上搜集相关最新的公安管理实践和研究成果,并将之整理成可供学生思考和展开讨论的教学议题。信息时代的最大特点就是,人们获取知识的通道不再是封闭单一的,而是平等而开放的。因此,相对于以往,教师不再拥有信息获取的特别优势。随着学生接受信息的广泛,其思维更加活跃,教师如果只是拘泥于教材内容组织课堂教学和实践练习,显然非常不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热情。

从大学生实践能力形成的心理机制可以概括为一个知识向技能的转化、内化及知识技能的迁移过程,如果知识不能够转化为技能,技能未达到一定的熟练程度,理论性知识不能转化为思维方法,知识、技能与思维方法将不可能会灵活地运用于新的情境或解决实际问题。[3]因此,在教学内容的设计安排上,应遵循能力形成的内在机制,并紧紧围绕教学目标体系,正确把握理论知识传授与实践技能训练之间的关系,按照“管理知识的认知与掌握——管理技能的训练与形成——公安管理能力与创新精神的培养”这一逻辑关系分模块教学,实现能力的递进式培养,逐步实现由理论到实践的过渡,促进学生在知识、能力、情感及素质方面的协调发展。其中,“管理知识的认知与掌握”模块内容应围绕教学目标体系中的知识目标设计。在这一模块中,必须让学生明白管理理论知识的学习目标不是僵化的记忆,而是通过整个管理理论发展的了解,明确不同社会发展阶段背景下管理理论的优势和不足,树立“学古而不拘泥于古”和“权变管理”的管理理念;“管理技能的训练与形成”模块,可依照能力目标中的专业能力、社会能力和方法能力子目标,通过项目导向和任务驱动方式,借助各种教学方法和手段,有意识地培养学生“向学、乐学”意识,使其在完成实践课堂作业的过程中主动建构起“科学理性”的管理技能与方法论;“公安管理能力与创新精神的培养”模块中,可通过系列情景创设模拟让学生体验公安实践工作对管理素质的需求,或直接组织学生到公安实践部门参观、访谈或者实习体验等,使学生在更为直观的环境中感悟管理的真谛。

(三)开拓实践教学方法体系,提高实践教学的实效性

唯物辩证法认为,任何事物都是内容和形式的统一,形式取决于内容,同时又对内容产生巨大的反作用。对于实践教学而言,教学方法属于形式的范畴,是落实教学内容的工具和途径。不同的教学方法所具有的特点和功能是不同的。提高实践教学的实效性,必须要不断开拓多种实践教学形式,逐步完善实践教学方法体系。依据当前《公安管理学》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目标及教学组织等因素,在实践教学方法体系构建上,可采取“结合式”教学形式。如在空间上实现课上实践与课下实践相结合,在时间组织上实现集中实践与分散实践相结合。

一是课上实践教学与课下实践教学相结合。课上实践教学是指以在课堂上组织学生开展实践教学活动,具体可采取分组讨论、情景模拟、辩论、主题演讲、案例分析、异位教学、观看教学片等多种形式。显然,无论哪种方法,学生在教学活动过程中都应占据主体性地位,不能仅仅把课堂实践教学简单看做是活跃课堂气氛的手段。这就要求,教师必须根据每一环节教学目标要求,选择适宜的教学方法。如涉及一般管理原理、管理理论的知识时,可组织学生进行专题研讨,采用探究性学习模式;涉及领导、组织、沟通等管理技能培养时,可以采用案例分析、情景模拟和任务驱动等方法。课下实践是课上实践教学的延续和补充,主要是组织和引导学生利用课下时间开展实践学习活动,如组织学生在充分利用现有教学资源的基础上,利用互联网络进行网上资料研读、网上案例分析、网上社会调查等。

二是集中实践与分散实践相结合。集中实践,主要是指统一组织学生进行课下实践学习,如教师带领授课中队学生到公安实践部门、社区、路面等进行参观考察。这种形式便于组织学生在共同的现实环境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并探讨分析解决问题的对策,提升管理智慧,但必须要得到有关部门的帮助和配合,并确保有活动经费等条件保障。相对而言,分散实践则灵活许多。主要是指组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和寒暑假时间分散进行实地参观、考察,然后再采取课堂汇报的方式,让学生各自分析其在实践学习中的所得所获。在实践教学中让学生“多动腿”,不但有利于课程教学,还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接地气”,提高学生对《公安管理学》理论知识的感性认识,于此同时也给没有时间与精力到实践部门调研的教师带来实践部门的第一手信息资料,使其能够更好地实现教学相长的目标。

(四)完善实践教学保障机制,促进实践教学的健康发展

对任何一门课程来说,实践教学的良性发展都必须要借助于相当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支撑,《公安管理学》课程亦不例外。从当前课程实践教学实际而言,提升《公安管理学》课程实践教学质量,首先要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改进和完善。

一是完善对任课教师的教育培训机制。实践教学对教师的教学组织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但要对课程内容和公安管理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具有深刻的理解和把握能力,而且要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与社会实践能力,以及一定的网络信息技术能力。这些能力只靠教师个人的努力很难在短时间内有效提升,必须要借助学校相关管理部门的组织和帮助。如给教师提供专门的进修学习机会,或组织教师到公安机关进行专题调研或者岗位挂职体验等。另外,在教学中还应考虑组建教学团队,并在此基础上根据教师的专业背景和特长,分配其承担的教学内容模块,努力实现资源共享、互为补充,从整体上提高课程实践教学的教学效果,提升学生的满意度。在主客观条件具备的情况下,还应根据课程实践教学目标要求,组织任课教师编写符合公安管理人才培养需要的理论联系实际、内容充实丰富、语言通俗流畅的案例教材库、任务库、习题库等,构建教学资料辅助体系。

二是完善课程考评机制。立足当前实际,应进一步完善实践教学考评机制,以提升学生综合管理能力为导向,建立基于能力评价的考核体系。如可以采用实践任务完成情况与期中、期末测试相结合的方式,对学生的课堂表现情况和课下实践作业完成情况进行实时记录,从理论知识掌握情况及管理技能提升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测评,提升对实践教学效果考评的科学合理性。

三是创建《公安管理学》课程实践教学平台。一方面可从硬件方面改善实践教学环境,如添置实践教学所需的相关教学用具、设备,建立管理综合模拟实验室等,为提高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培养提供物质基础。另一方面,可在条件具备的前提下,突破课堂界限,采取带领学生到公安实践部门参观考察、见习,或邀请公安民警进课堂做讲座等方式,强化学生对管理理论知识与公安管理实践的融合。此外,还可考虑通过与学校内部团委、学生处等部门开展合作,开辟第二课堂,组织学生开展管理学知识竞赛、公安管理案例分析大赛、公安管理学术论坛等系列活动,强化学生的参与意识和对管理学相关知识的认知。显然,实践教学平台的创建,不仅需要学校部门给予政策和管理方面的引导,更需要将其列入学校教学经费预算,以保证所需经费的落实。

【参考文献】

[1]苏娜.公安管理学的学科设置及学科定位[J].云南警官学院学报,2014(6).

[2]叶祥凤.《管理学》案例教学的八种误区[J].统计教育,2007(S1).

[3]何万国,漆新贵.大学生实践能力的形成及其培养机制[J].高等教育研究,2010(10).

猜你喜欢
管理学公安教学方法
“天人合一”的管理学启示
“老公安”的敛财“利器”
初中英语写作教学方法初探
甘肃教育(2020年2期)2020-09-11 08:01:42
张瑞敏金句背后的管理学知识
金桥(2020年8期)2020-05-22 06:22:42
教学方法与知识类型的适宜
浅谈管理学
消费导刊(2017年20期)2018-01-03 06:27:47
“10岁当公安”为何能畅通无阻
公安报道要有度
新闻传播(2016年20期)2016-07-10 09:33:31
联邦快递的管理学
初中数学教师不可忽视的几种教学方法
散文百家(2014年11期)2014-08-21 07: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