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企业易燃易爆、有毒有害、高温高压设备多,工艺复杂,操作要求严格,风险等级高、事故风险大。江苏省是化工大省,企业量大,安全风险点多面广。近年来,江苏省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石化产业发展新趋势,着力调存量、控增量、减总量,调结构、优布局、促规范,抓创新、提门槛、强监管,随之而来大量的化工企业被“关停转”,安全风险点增多,需要加强对此类企业的安全管理,着力补齐化工企业生命周期“最后一公里”的监管短板。
全省目前有化工企业7372家,其中化工生产企业6884家。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范围主要包括三类:一是所有化工生产企业(含规模以下);二是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仓储企业;三是在港区规划范围内的危化品仓储企业和危化品码头。到2018年底,关停低端落后企业2000家左右;到2020年,化工生产企业入园进区率达50%以上。
目标明确,但难题不少,主要是“关停转”过程中安全风险加剧。
化工企业“关停转”期间人心不稳,安全防护意识下降,企业安全管理放松,设备设施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不到位,装置内化学品处置不彻底,极易造成泄漏、爆炸、中毒等事故。
承接地安全管理能力普遍较差。目前沿江化工企业数量过密,入园率不高,苏北化工企业90%以上是承接苏南等地转移的化工企业,特别是徐州、宿迁、淮安等地企业分布散、规模小、技术水平低、安全管理能力普遍较差。从转型升级看,苏中、苏北地区将是下一步化工产业转移的重点方向,这给苏北特别是沿海地区带来更大的安全监管压力。
“关停转”企业遗留安全隐患。长江江苏段800公里内,集中了大量的化工企业,“关停转”任务繁重。在关闭的化工企业中存在:营业执照未能及时变更或注销,部分化工企业的原辅材料未清理处置,设备未彻底拆除,“关停转”收尾工作不彻底,甚至保留部分化工生产工艺设备等问题。
化工企业关停拆除时,往往是安全事故高发期。为防范化工企业在实施“关停转”过程中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地方政府需向“关停转”企业员工讲明“关停转”的意义,明确“关停转”后员工的安置办法,以稳定员工情绪,实现安全“关停转”。
对承接转移企业的地方进行全面的安全和环境承载力评估,全面提升企业防控安全生产风险能力,坚决杜绝产生新的安全隐患。
杜绝安全风险大的化工企业向经济欠发达地区转移。那些规模小、技术水平低、不具备安全管理能力的化工企业应坚决关闭,以防止这些企业进入苏北特别是沿海地区后,造成监管难和生产安全事故。
严格落实“关停转”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明确的,企业在关闭、搬迁、转产过程中装置拆除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中的安全主体责任。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包括生产装置停车、设施设备拆除、现场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等。拆除施工必须严格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必须有懂专业的专人现场监督指导,在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作业。
凡有“四个一批”专项行动任务的地市,必须组织相关专家参与隐患排查。地方政府需对实施“关停转”的化工企业开展系统的隐患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隐患除采取治理措施或有效的临时性防控措施确保安全外,还应在显著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公布隐患清单和治理情况,接受群众的监督。
地方政府切实加强“关停转”化工企业的安全监管。建立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各职责部门加强监管、督促、指导,确保安全“关停转”。
强化督查检查,严防已关闭的化工企业擅自恢复生产经营,严禁出租、出借或自用闲置厂房、设备设施、场地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对在“关停转”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健全完善社会参与和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引导监督和职工的参与作用,强化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