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 浩
(宁德师范学院教育与艺术学院 福建宁德 352100)
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李云峰教授继2007年出版《马克思主义学说中人的概念》后,时隔10年又推出《微宏观生产主体与历史唯物主义:真实的马克思系列研究之二》(以下简称《微宏观生产主体》)力作。前书提出历史唯物主义逻辑出发点是作为社会经济基本单位的生产主体,在工业社会就是以企业法人为主导的基本经济组织,是人格化的人。本书进一步从微宏观生产主体角度具体阐释社会经济基本单位的物质内容和社会形式,指出历史唯物主义是关于社会微观、宏观生产主体内部以及它们之间的矛盾和发展趋势的学说,并结合《资本论》的具体研究印证历史唯物主义的逻辑理论。《微宏观生产主体》是当今马克思主义学者全面具体并创新性解读历史唯物主义的佳作,从2007年《马克思主义学说中人的概念》到新作《微宏观生产主体》,呈现了李云峰教授长期对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出发点——人格化的社会生产主体等相关逻辑思想的深入思考,两书是递进的学理体系研究著作,这种对历史唯物主义话语体系的解读,使历史唯物主义基本范畴更加具体明确、逻辑严谨,充分反映了马克思主义人学理论的关注和社会发展的深刻探索。纵观《微宏观生产主体》著述,对历史唯物主义逻辑出发点的具体科学定位,理论推理严谨,论证史论结合,以基础理论的突破为解决现实问题提供更多新思路,对推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发展和创新具有较大的借鉴意义,值得深入解读和研究。
李云峰教授《马克思学说中人的概念》把马克思学说中的“人”与法律和社会实践的主体结合起来理解,指出马克思学说中的“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但作为马克思学说的基础和出发点,作为马克思学说体系核心概念的“人”,应该是从事社会物质资料生产及相关活动的主体——社会经济基本单位,这种基本经济单位在工业社会主要是以企业法人为主导的社会基本生产组织。[1]这样对马克思关于人的概念的解读符合历史唯物主义原理,并把抽象的人落实到现实具体层面。《微宏观生产主体》在此基础上,忠实于马克思原著文本研究,明确历史唯物主义真实的逻辑出发点、基本范畴、发展规律等科学思想,指出马克思把社会经济基本单位看作社会微观生产主体,把民族国家看作宏观生产主体,并结合《资本论》分析了资本主义微观、宏观生产主体内在矛盾及微宏观生产主体之间矛盾及发展趋势,从而在具体实践层面论证关于微宏观生产主体的历史唯物主义逻辑结构;说明历史唯物主义是关于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科学,马克思经典作家从学理上阐明劳动者的历史主体地位与无产阶级的历史使命。本书还揭示了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真实内涵及认识变革,揭示了不同社会制度的学理基础和核心价值观,历史唯物主义论证了共产主义是社会不同层次生产主体即人的关系的发展趋势,马克思从特殊利益与共同利益之间的关系,从“共同体”的性质和发展进行了充分论证等等。
《微宏观生产主体》史论结合,逻辑严谨,在精读马克思经典作家文本的基础上充分展开论证,显示了作者既具有宏观理论的把握能力,又具有细密具体的概念爬梳功底。本书从历史唯物主义创立的基础与历程、研究对象与逻辑出发点、基本范畴含义特点,以及历史唯物主义揭示的人类社会本质规律、关于阶级和阶级斗争理论、人的自由解放和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历史唯物主义的运用与证明等多重角度深入展开关于微宏观生产主体的相关论述,文章章法布局显示了作者高度的重视经典文本挖掘和史学角度阐述的理念,比如历史唯物主义创立的基础与历程一章中关于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渊源与社会基础部分,作者立足于古希腊哲学、西方近代哲学、德国古典哲学的纵向对比对马克思创立历史唯物主义科学地理解和解决主体问题进行有力证明;在马克思创立历史唯物主义真实的心路历程一节,通过马克思博士论文、《黑格尔法哲学批判》《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神圣家族》《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等大量经典原著的解读和梳理,还原真实的历史唯物主义创立的发展进程,使得读者在史料中清晰理解历史唯物主义概念的形成历程;结合《资本论》研究阐述历史唯物主义的运用和证明,更是从历史唯物主义的具体应用角度剖析资本论的微宏观生产主体内在矛盾及发展趋势的逻辑结构,等等。
综观《微宏观生产主体》著述,作者在全面把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及掌握马克思经典文献原著的基础上,对历史唯物主义出发点:社会经济基本单位的生产主体进一步具体为微宏观生产主体这一理论上的深入研究,并在社会生产主体的多重矛盾与基本关系中揭示历史唯物主义关于人类社会的本质及发展规律等等,是对历史唯物主义即马克思学说的逻辑出发点的具体发展和创新阐释,将抽象的历史唯物主义出发点具体化为微宏观生产主体及其矛盾运动规律,是对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的继承和发展。并把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具体化并深入到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三个方面进行,能够为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中国现代化道路提供足够的理论借鉴,值得深入品读。
正如李教授在本书引言所示:“从国内理论界以及现有教材对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解和诠释状况来看,对基本理论的诠释无疑是正确的,但是,我们应正视我们现有历史唯物主义话语体系存在的以下学理问题……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陈先达教授十几年前就指出,对现有对历史唯物主义的解读比较抽象,侧重于逻辑结论,疏于理论阐述,对社会生产及在此基础上展开的历史唯物主义体系表述过于简单、抽象。”[2]作者在此表达对历史唯物主义逻辑出发点的具体、清晰揭示,并克服学术界普遍存在的不能完整反映马克思学说丰富的内涵、厚实的基础和严谨完整的体系,造成马克思学说抽象化而与现实欠缺联系不直接、不接地气,从而直接制约马克思主义的实践生命力等弊病的担忧。因此,本书明确指出研究的意义在于“使历史唯物主义逻辑出发点具体、清晰,并能在此基础上符合逻辑地推导出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范畴,合理地构建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体系;本书研究有利于反映历史唯物主义学说的科学性、真理性、整体性;有利于回击对历史唯物主义和马克思学说的各种攻击,澄清对马克思学说的各种歪曲;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撑……”[2]等等。本书从历史唯物主义具体内涵及微宏观生产主体概念出发,基本上达到了写作的目的。全书阐述历史唯物主义出发点的界定:社会经济基本单位的微宏观生产主体及其矛盾发展规律,结合资本论具体论证这一原理,并充分肯定了微宏观生产主体作为历史唯物主义出发点从学理上论证凸显劳动者主体地位和作用、人的自由和解放等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这一论点也为结合我国现阶段国情,在微观和宏观经济主体层面上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撑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作者对当今马克思学说研究现状担忧是不无道理的,长期以来不少学人、大学生和社会研究人员由于教科书体系影响,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在很多中国学人心目印象中只有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阶级斗争、共产主义理想等等几个干巴巴教条,而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及教材编著大多采用灌输式教学,将马克思主义原理教学生硬地转化为枯燥机械的名词解释和抽象的原理教学,马克思学说不仅在课堂上而且在现实中都蜕变为耳熟能详却未得真义的奇怪学术现象,这些教条原理式的大量灌输,不仅难以收获现实效果,反而被人们误解为独断论、政治口号论或者常识论而遭受抵制或者冷遇,这反映了当今马克思主义包括历史唯物主义体系研究现状的多种症结,而不像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分析社会现状那样有血有肉,从而严重削弱了马克思学说在当下的感染力和影响力。本书对历史唯物主义出发点的规定,指出马克思把作为社会经济基本单位的生产主体看作微观生产主体,把社会看作宏观生产主体。微观、宏观生产主体的自然物质关系与社会关系(物质内容和社会形式)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是人类社会的基本矛盾,这两对矛盾涉及社会经济、政治、意识三个领域。由此出发,作者合理推导出历史唯物主义关于人类社会本质规律、阶级和阶级斗争、人的自由解放、共产主义学理基础以及资本主义微宏观生产内在矛盾及发展趋势,这样不仅清晰深入解读历史唯物主义含义与特点,而且贯穿马克思学说的多个层面,具备厚重的理论感、逻辑基础和现实生命力。
本书具体清晰研究历史唯物主义出发点,相对传统教科书相对抽象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一次精密系统的学术锤炼。“在传统哲学解释框架的话语运转中,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一向被解释成一种几乎与历史的真实主体(人)无缘的东西。无限丰富的人类社会存在,在这一诠释体系中变成了三种物质实体的简单相加,人之外的地理环境,降低为自然数量的人口,以及似乎与人无关的物质生产方式。”[3]本书将历史唯物主义出发点定位于微宏观生产主体,在工业社会就是人格化的企业法人,这样的解读不仅具体清晰,克服抽象化解读马克思学说,而且能够科学地说明劳动群众的主体地位,能够全面地说明马克思关于人的解放的理论,能够揭示不同时代的人的本质与社会制度的学理基础和核心价值观的关系,从而避免了长期以来不少学者误认为的马克思学说存在“人学空场”,又坚持了唯物史观肯定社会物质生产劳动在社会生活中的首要决定作用,从而该书理论具备全面深厚的解释力和现实生命力。
《微宏观生产主体》把历史唯物主义逻辑出发点涵定作为社会经济基本单位的微宏观生产主体,符合马克思主义基本精神,可以说明确了马克思主义学说中最基础性的理论问题,是当代哲学基础理论研究的发展创新。不管哪种社会形态,微宏观生产主体及其内在矛盾发展趋势研究,都是哲学、政治经济学、社会学等领域无法回避的重大现实问题,从此出发,我们才能根本上把握社会发展的命脉。《微宏观生产主体》不仅梳理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逻辑范畴,也表达了强烈的现实关注,比如作者指出:“近百年社会主义国家成功的经验与失败教训都与生产主体认识问题有关,该问题关系社会主义事业的兴衰成败。我国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使生产主体的产权明晰,给生产主体自主生产经营权,调动了生产积极性,经济飞速发展。”[2]任何一位学者学术观点总是扎根于具体生活时代,作者的学术论著深刻带着时代脉搏,关注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基础理论问题,因此微宏观生产主体以及在此基础上的人的全面发展问题,以基础理论的突破为解决现实问题提供更多新思路,推动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构建科学的马克思主义话语体系,作者于此倾注了大量研究精力,符合时代发展需求。
清晰梳理马克思经典原著,界定历史唯物主义核心内涵并有所创新,是本书的独到特色,相对于坊间大量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等抽象化教科书,《微宏观生产主体》在历史唯物主义核心概念上做了精细并有所发展的工作,理论严谨和学术价值无庸赘述。行文到此,如果要表述笔者读罢此书及相关论点的感觉不足之处,或者说有待扩展的学术论域,笔者不揣浅陋,认为李教授在马克思学说纵向上梳理清晰,但在横向时空拓展上应该极力展开,也就是在当前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历史进程中如何延展微宏观生产主体内在矛盾及发展趋势的现实意义,值得深入。虽然作者也指出当前微宏观生产主体涉及到国有企业管理体制以及政府与市场关系,但著作中对当前关键问题涉及偏弱;另外,改革开放近40年来,随着全球化时代、科技信息革命、人类生活生产方式飞速发展,微宏观生产主体在广度、深度、技术、内涵上相对传统农业、工业社会必然迎来新情况、新事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如何应对当前未来微宏观生产主体深层次变革,应该切合时代有所针对性论述;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美好生活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4]当前时代微宏观生产主体视界不仅要关注企业市场计划机制,也要关注生产关系领域的分配、文化、意识形态的革新,才能符合当代中国人民现实物质、精神、政治文明等多元需求,等等。
另一方面,面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研究,虽然我们不能纠结于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实践唯物主义的抽象概念争论,但马克思实践、辩证、历史的唯物主义三位一体的有机统一精神不能割裂,纵论《微宏观生产主体》基本上贯彻了马克思实践观、辩证法、历史观的有机联系,但着力于“历史唯物主义”,似乎辩证法精神有所忽略,比如论及“一百多年来,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社会关系也有所变化,如社会福利制度的实施、劳动法律体系的建立,职业经理人阶层的出现等,但是,资本主义生产主体中人与人之间本质关系没有改变。”这里的论述基本事实是正确的,从马克思辩证法精神来看,对一切人类文明成果应该抱有开放、扬弃的态度,共产主义是在资本主义制度吸收、批判精神上超越的结果,并非一个绝对对立的立场。资本主义创造的社会福利制度、劳动法律体系等先进制度,完全可以为我们批判性利用和吸收。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也应该在实践基础上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有机统一,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新境界。作为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研究的著作,如何有效切入中国现实问题的相关研究,是《微宏观生产主体》应该着力致思的学术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