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建
(新绛县农村经济管理中心 山西 运城 043100)
为认真贯彻落实运城市人民政府(运政发(2016)47号)和运城市农业委员会联合运城市国土资源局、运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运农发(2016)9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的监管,确保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新绛县立即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的新绛县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登记备案工作领导组,县政府办下发了《关于贯彻执行运城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农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工商局关于运城市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试点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县农经中心、县国土资源局、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三家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新绛县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登记备案工作方案的通知》。按照文件精神和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现将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登记备案工作汇报如下:
新绛县总耕地面积3.6万hm2,辖一乡八镇220个行政村,蔬菜是全县农业主导产业,近年来,随着新绛县“三五”战略的深入实施,设施农业发展步伐的明显加快,土地流转面积逐年上升,流转主体呈现多样化,且工商企业流转农户承包地意愿日益增多。截止到目前,新绛县共流转土地1.4万hm2。
为加强对本县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的监管和风险防范。首先,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委责成专人对本村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的情况及租赁农地企业(组织或个人)的相关资料进行摸底调查登记,通过摸底新绛县涉及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的企业有五家,涉及农户654户,租赁农地113hm2。其次,对涉及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的企业(组织或个人)在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下,由乡镇农经、国土部门联合组成工作组进行全面审核,包括对租赁农地企业的经营能力、信用等级、签订合同的合法合规性、合同的完整性、合同履行情况、土地现状、及违约责任的明确性等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情况做了公示。最后,分级备案逐级汇总。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新绛县涉及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的企业租赁面积均在6-106hm2之间,全部在县人民政府备案。由企业与乡镇政府签署《运城市工商资本租赁农地承诺书》,提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协议签署页》等相关资料,填写《运城市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登记备案基本情况登记表》和《运城市工商资本租赁农地备案表》及《运城市工商资本租赁农地年度报表》。
工商资本租赁农地要坚持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为目标;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坚持经营规模适度和农地农用的原则。确保不损害农民权益、不改变农业用途、不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根据新绛县产业特征和“三五”发展战略中的农业产业化提质的要求,坚持市场导向,加强与市场的沟通对接,积极争取与大品牌、大的销售平台的合作,把农业产业做出特色,做优品质,真正实现提质增效的目的。
严格准入门槛,积极探索建立程序规范、便民高效的工商资本租赁农地资格审查制度和准入制度,租赁期限和面积上限控制制度。积极引导工商资本向设施农业和规模化粮食生产发展。
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的企业(组织或个人)应进一步规范流转程序,事先对企业(组织或个人)进行审核审查。建立健全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缴纳风险防范保障金制度,预防承包地在流转过程中出现的改变土地用途而损害地质、或因经营不善而中途退出等伤害农户利益的现象。
工商资本租赁农地企业(组织或个人)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在租赁农地上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未经承包农户同意,不得转租。确保耕地质量等级不下降。工商资本租赁农地企业(组织或个人)应实行足额预付本年度土地流转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