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庆添
(龙岩市永定区湖雷镇经管站 福建 龙岩 364116)
土地确权工作,其实质指的是要明确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问题,以及集体建设用地、农村宅基地等的使用权问题。而需要统计的集体土地范围非常广,包括:农村依法所属、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业用地,以及未利用的土地。明确农村集体土地的最终权属问题,有助于保障农民的基本权益,和利于降低某些土地权属纠纷事故的发生频率。
土地确权工作有效地解决了农村集体土地的流转问题,促进了当地农业项目的现代化发展,但是,其整个工作过程中难免存在有一些问题,亟待农经人员的及时解决。这些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湖雷镇是全区的农业大镇,农业人口达4.27万人、1.28万户,常年外出劳动力达1.49万人,占全镇劳动力的60%左右。耕地面积3 100hm2,土地确权工作量非常大。由于外出务工人员多,导致出现很多的留守儿童和留守老人。而留守老人的受教育程度比较有限,认为自己耕种的土地别人争不去。因此,他们很难正确认识到土地确权工作的现实意义与积极作用。对此项工作不积极参与,加大了土地确权资料(户主声明书、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等)的收集难度。
土地确权工作的开展过程,其实也是为了正确梳理农村集体土地的所属关系。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问题,实现承包地面积、承包合同、经营权登记簿、经营权证书“四相符”和承包地地块、四至边界、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证书“四到户”。因此,长期存在与农户之间且未能妥善解决的部分土地矛盾纠纷问题,往往能够在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工作中得以合理解决。随着我国社会现代化建设发展的不断推进,各类型农村集体土地的权属问题也出现了不小的争议。其中包括: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权归属问题、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归属问题,抛荒地四至不明、村与村之间插花地所有权归属问题以及白岽村外包地由于承包方种树无法航拍清楚四至等,以上种种,都为土地确权工作的顺利进行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土地确权工作是一项工作量惊人、而且非常繁琐的细致性工作,从一开始的规划土地面积,到最终的土地权属明确,都需要投入巨大的人力、物力与财力。如果缺乏足够的资金支持,必然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从而难以顺利完成这项工作量浩大的工作。
部分作业人员业务素质达不到规定要求,部分村出现不按调查规程作业等现象;部分村与测绘作业单位配合不默契,出现漏指界、指错界,甚至对一些山田不愿到实地指界现象。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工作起来往往顾此失彼,对土地确权工作重视不够。有的村实地指界和审核公示时,村干部没有充分动员群众前去指界核实。
还有些村干部认为农村土地经营承包期(第二轮1999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还未到期,现在进行土地确权增加他们的工作量,不积极作为,不主动配合。
如何能让广大的农民群众真正地了解到土地确权工作的现实意义与积极作用,全面解答农民群众心中存有的疑虑,并充分地激发农民群众参与到这项工作中的热情,是土地确权工作具体落实前的前期准备工作。因此,可以采取多种类型的宣传途径,例如:广播、电视,网络等,通过插播新闻、或是专题介绍等多种宣传形式,并结合农村地区的“宣传墙”等,系统地向广大农民群众介绍土地确权工作的具体做法和实际作用。多种宣传手段同时进行,以确保广大的农民群众能够充分地理解、并支持土地确权工作的开展,从而保障土地确权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圆满完成。
土地确权工作中最具难度的,就是处理有争议的土地权属问题。对于某些历史遗留问题,农经干部可以选择双方共同协商的处理方案,因为这一类问题往往很难单纯地利用某些法律法规来解决。对村与村之间的插花地,农经干部采取召集相关村干部、村民小组长和熟悉地块的村民以及户主进行现场勘察、指界工作,结合勘测结果和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确权。对本村内四至不明的抛荒地、白岽村无法航拍四至的外包地可召集熟悉地形的村民小组长或有关户主在航拍图上勾图,再根据原来的土地经营权证书上的面积标上面积。如果航拍面积与原来的面积有差距,则确权面积按原土地经营权总面积/航拍总面积的比例进行折算。
如若要加快土地确权工作的进度,必须要配备充足的资金支持。永定区财政预算每667m23元,已到位9.2万元。湖雷镇镇财政也给予大力支持,拨付确权工作经费、保障下村车辆,以确保土地确权工作能按上级布置的时间节点完成。
加强测绘作业单位的沟通协调,督促测绘作业单位增派有资质人员,严格按照确权调查规程和标准规范开展作业,把权属调查、审核公示、合同签订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做精、做细、做全,重点抓好承包地块调查表、公示结果归户表、土地承包合同等确权材料经农户签字确认等关键环节,对弄虚作假、工作不力的进行点名通报或约谈,并要求限期整改,保证相关成果达到技术规范要求。
湖雷镇高度重视土地确权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农业副镇长为副组长,农业、财政、国土、司法、林业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抽调责任心强、素质高的工作人员负责日常事务。层层落实部门及工作人员、村干部的工作责任,把此项工作作为政府重点工作、村级目标责任制考核、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政府重大专项督查,以确保土地确权工作圆满完成。
土地确权工作的开展,除了要明确农村范围内的土地权属问题,更重要的是要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基本权益,以减少土地矛盾与土地纠纷问题的发生。虽然土地确权工作的实施过程中,难免存在有某些不良问题,但是,相关部门工作人员都会尽心尽力地予以解决,以保障农民的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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