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红,马珺琳
(1.成都大学 期刊中心,四川 成都, 610106;2.四川大学 文学与新闻学院,四川 成都 610041)
1934年,许地山远赴印度考察宗教方面的问题,在途中创作了短篇小说《春桃》。在这部仅有一万一千多字的小说中,如果仔细挖掘,方方面面都体现着作者对于中国传统文化的态度。对于压抑人性的封建礼教、传统观念中对女性的歧视和压迫,以及无爱婚姻、女性成为爱情的奴隶等不合理的婚恋现象,许地山借春桃的言行予以直接的批判;而对于春桃身上的吃苦耐劳、顽强积极、苦中作乐、仁义和“侠气”精神,这些中国文化当中的传统美德和精华也得到许地山真挚的肯定与赞扬。
中国人自古就有很强的纲常意识,“夫为妻纲”观念深入人心。几千年的岁月里,中国人一直要求女性做到对其夫的“从一而终”;一夫多妻制是正常的,而一妻多夫是违背纲常伦理、坚决不能接受的。然而在许地山笔下,在兵荒马乱、民不聊生的战时北京城里,一个消瘦文弱的女子却挣脱了传统的伦理纲常与社会环境对女性的种种束缚,在一个并不起眼的小院子内过着为封建礼教所不容的“一女两男”的同居生活,并以一家之主的身份和地位勇敢地冲击着男尊女卑、一夫多妻的男权社会的传统。
春桃本是乡下财主的女儿,因家中伙计的儿子李茂枪打得准,春桃的父亲希望将他留下来保护乡亲,春桃被许配给了李茂。在她与李茂举办婚礼的当晚乡中闹了兵灾和匪灾,自此李茂失踪,生死未卜,她独自一人逃难来到北京,在路上认识了同是逃难的刘向高。在北京,机缘巧合,春桃与刘向高重逢,后来一起搭伙工作,再后来产生感情开始同居。
春桃的行为,看似只是一个狭小宅院内不为人知的小事,在当时可谓惊世骇俗。而许地山对于她选择的这样的生活方式,不仅予以理解和接受,而且表现出了肯定和欣赏,并对封建社会中剥削和压制人民的传统礼教直截了当地进行了讽刺和批判。许地山认为,多夫制的社会到底不能够流行得很广,其中的一个缘故是一般人还不能摆脱原始的夫权和父权思想。在社会里,依赖人和掠夺人的,才会遵守所谓风俗习惯;至于依自己的能力而生活的人们,心目中并不很看重这些。像春桃,她既不是夫人,也不是小姐;她不会到外交大楼去赴跳舞会,也没有机会在隆重的典礼上当主角。许地山深切目睹了在当时的半封建社会中传统的僵硬固化、压抑人性的伦理纲常是怎样束缚和伤害着连温饱都难以保证的广大平民妇女,而圣人用来教化、统治者用来奴役人民的那些冠冕堂皇的礼教思想,又怎会自动适应这战乱灾荒肆虐的时代、继续发挥其“正风俗、治国家”的功效?
刘向高是乡间高小毕业生,是“拿过三五年笔杆的”,作为一个受过几年传统文化典籍熏陶的勉强可以称得上“知识分子”的人,他就难以做到像春桃一样无视风俗习惯和道德观念。许地山特地说他“含糊地了解些圣人的道理”,因此“除掉些少名分的观念以外,他也和春桃一样”,又借春桃之口说他“噢,你到底是念过两天书,怕人骂,怕人笑话”。这里很明显地表现出许地山认为圣贤经典深切影响着人们这种礼教名分观念的意味。
而同时许地山还明确地指出,这些圣贤经典并不能起到决定性作用,真正将这种礼教名分观念根深蒂固地种植在人们心中的,是统治者的强制推行。“自古以来,真正统治民众的并不是圣人的教训,好像只是打人的鞭子和骂人的舌头。风俗习惯是靠着打骂维持的。” 统治者为了巩固统治,需要严格地推行“纲常伦理”的那一套秩序,女人就该从一而终地顺服于男人,子女就该全心全意地侍奉着父亲,子民就该忠心耿耿地臣服于君王。为了维护这一套秩序,可以运用一切暴力手段。但在春桃心里,早已秉持着“人打还打,人骂还骂”的态度。“她不是个弱者,不打骂人,也不受人打骂”,并且告诉向高“若是人笑话你,你不会揍他?你露什么怯?咱们的事,谁也管不了”。这样干脆并且强硬的话语在当时不可不谓振聋发聩。春桃在这里,简直成为了一个勇敢冲破压抑人性的封建礼教的“斗士”。
几千年来,中国人天然地遵守着男人是一家之主的传统,女性对于男性永远处于依附和顺从的地位,这无疑严重限制了女性的独立自主意识的形成。“三从四德”“相夫教子”“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等教诲如一道道精神的锁链将中国女性紧紧地拴在家院那一方小小的天地之间,深深压迫着她们的意志和人身自由。然而春桃无疑是个例外,她具有强烈的个人意识,十分尊重自己内心的感受,宁愿身体受累也不愿委屈了自己的心。这体现在她选择职业和选择生活方式上。春桃逃难来到北京之后,最初是受雇于一个西洋妇人当“阿妈”,但她觉得主人家里有一股牛臊味,像从虎狼栏里发出来的,闻了心里难过,便辞了工。后来在平常人家当差,又挨不得骂,上工不久,又不干了。最终她自己选择了捡烂纸换取灯儿的职业。选择工作的态度体现了春桃强烈的独立意志和自我意识。她是一个极爱干净的、清秀娇弱的女子,却宁肯选择在风吹日晒下捡烂纸度日也不愿意受雇于人、过寄人篱下却比较稳定的生活,这足以体现出春桃比之物质生活的安稳,更加注重自己内心的自由的特质。
不仅如此,我们还应看到,在工作中完全是春桃占据了主要地位。与她搭伙的伙计刘向高只做些辨别的工作,从春桃拾回的东西里挑出些名人书札或可以多卖钱的东西,与春桃的亲力亲为相比轻松不少。后来加入的原配李茂,也只负责在家把旧邮票和纸烟盒里的画片检出来,而春桃却要做最吃力的工作,不分天气地出去拾废纸,甚至天气越恶劣越要出门,因为这时同业们有些就不出去。可以说,春桃以一人之力支撑起了这个“公司”、这个家庭的重担。
春桃不仅在生活中做到了自养、自立,还在人格上完成了自尊和自爱。当她知道刘向高和李茂两人通过买卖契约把自己“安排”好了之后,她感到自己被当做一个物件而不是一个具有独立意志的人而被尊重,因而十分愤怒。她把帖子撕碎,宣告“我谁的媳妇都不是,我是我自己的”——这简直可以称得上是许地山借春桃之口替那个年代所有具有独立意志或渴望独立的女性喊出的宣言。
而当后来,李茂主动从腰间拿出那张已经变成暗褐色的龙凤帖交给春桃,让她自己处置的时候,春桃被这一份尊重所感动了。她善良地安抚着李茂,告诉他自己永远不会抛弃他。这与之前李茂与刘向高自作主张制定契约时她的态度截然不同,原因就在于此时的李茂是真诚地尊重着春桃,没有将她看低也没有将她看高,而是将她看为一个与自己平等的“人”。他的这一转变,给予了春桃所需要的对于自己独立身份的肯定,于是令春桃十分感动。
在传统中国社会里,父母、尊长似乎天然地享有着包办子女、卑幼婚事的特权,子女,特别是女性,总是难以自主选择自己的婚姻,只能一味地听从于父母尊长的安排。而春桃却勇敢地反叛了这种无爱婚姻,追求着自己的幸福。
在李茂说着“咱们到底还是两口子,常言道,一夜夫妻百日恩”的时候,春桃直截了当地对他表示“算百日恩,也过了好十几个百日恩。四五年间,彼此不知下落;我想你也想不到会在这里遇见我。我一个人在这里,得活,得人帮忙。我们同住了这些年,要说恩爱,自然是对你薄得多。今天我领你回来,是因为我爹同你爹的交情,我们还是乡亲。你若认我做媳妇,我不认你,打起官司,也未必是你赢”。这一番干脆利落的声明讲得底气十足,反映了春桃内心的坦荡和坚强。她不认可有名无实的无爱婚姻,只承认自己与刘向高相濡以沫度过的这几年苦日子,在那个封建观念依然根深蒂固的时代里就能够有这样一种觉悟,春桃身上所体现出的这种近代中国女性最进步和解放的婚恋观念实属难得。
如果说,春桃在选择生活方式上的自主来自她经济上的自立的话,那么她在对待爱情时依旧坚守着自己的独立意志则显得更加难能可贵。
“五四”以后,文学界出现了不少以女性勇敢挣脱无爱婚姻、追求内心所爱为主题的作品,然而这些作品中的女性往往是空有理想与热情的知识分子,身心都没有做好面对严酷现实的准备;又或者是为情所困的痴情女子,在心理上和生活上仍然依附于男性,难以实现真正的人格独立。这类例子数不胜数。前者比如丁玲在《莎菲女士的日记》中所塑造的莎菲女士,她勇敢地追逐着真正的爱情,但是最终却不可避免地走向了“忽略了蔑视了那可贵的真诚而把自己陷入到那不可拔的渺茫的悲境里”的结局;[1]后者譬如曹禺剧本《雷雨》中的蘩漪,她有着“火炽的热情,一颗强悍的心,敢冲破一切的桎梏,做一次困兽的斗”,[2]然而她在爱与恨的炽烧中丧失了理智,最终使自己的人性被摧残和扭曲。包括许地山自己在创作的一些小说中也表现的是这类女性。[3]比如在短篇小说《换巢鸾凤》中,他记叙了贵家闺秀和鸾在不知对方身份的情况下爱上了囚徒祖凤,她天真地跟随祖凤私奔,为使他出人头地劝他参加革命党,然而辛亥革命后祖凤重又做起了打劫绑架的勾当,最终在官兵前来围剿之时,和鸾为保清白而跳崖自杀的悲剧故事。和鸾勇敢反抗封建礼教和无爱婚姻的举动同春桃如出一辙,她真诚而热烈的爱情也十分动人,然而在这种爱情中她逐渐丧失了自己的主见和理智判断的能力,她将自己的生活和情感完全地依附于祖凤,最终酿成了悲剧。
与这些因爱而狂热的女子相比,胸无点墨的春桃则显得朴实和含蓄得多。她毫无疑问是爱着与她如一对小家雀一般相濡以沫地生活了四五年的刘向高的,然而当在街头遇见了已然残疾流浪的李茂,她明知这会彻底改变自己与刘向高原本平静温馨的生活,还是毫不犹豫地将他接回了家。在这里,她对于刘向高的爱情远不能使她放弃了道义与良知。
她安慰自杀未遂的李茂,说“我还是你媳妇,一日夫妻百日恩”;对着刘向高,又坚决反对他叫自己“媳妇”。“咱们没拜过天地,没喝过交杯酒,不算两口子。”一些人认为这表现出春桃内心依旧认可并且非常在意传统的婚姻制度和习俗,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正说明春桃的人格独立性——她对自我的归属享有绝对的主权,她是谁的媳妇、是不是所谓的“媳妇”,都全凭她自己的意志做主。一个为了不违背良心与道义,宁肯无视外界的压力过着“一妻两夫”生活的女子,绝不是畏惧于封建礼教或闲言碎语之人,也绝不会因为一张红纸就认定自己是属于李茂的媳妇、否定自己与刘向高之间的情义。
吃苦耐劳是中国人民世代相传的传统美德,作为一个底层劳动人民,春桃身上无疑深深体现着这种美德。小说中多次表现了春桃的外貌是多么的清秀美丽,以及她对于干净是怎样的追求,虽然一天到晚在烈日冷风里吃尘土,但“无论冬夏,每天回家,她总得净身洗脸”,“春桃的模样,若脱去破帽子,不用说到瑞蚨祥或别的上海成衣店,只到天桥搜罗一身落伍的旗袍穿上,坐在任何草地,也与摩登女差不上下”。 春桃脸上虽不施脂粉,却“呈露着天然的秀丽。若她肯嫁的话,按媒人的行情,说是二十三四的小寡妇,最少还可以值得一百八十的”。
然而这样一位容貌出众、且难以忍受肮脏的女子,却从未通过出卖色相或是改嫁他人这些当时许多女子选择的方法来换取不错的生活,反而任劳任怨地做着拾废纸的“脏活累活”,整天在街头巷尾垃圾堆里穿行,还要沿途嚷着“烂字纸换取灯儿”,因为担负很重甚至不能把腰挺直,只能如骆驼一样,一步一步踱到自己门口。这样的劳动女性是令人敬佩的。自古至今,不论是在战争年代还是安宁盛世,中国底层劳动人民都是以这样勤勤恳恳的态度每天进行着辛劳的工作,作者写一个春桃,体现的是千千万万个她这样吃苦耐劳的劳动妇女的精神。
许地山对于这种精神给予了热情的赞扬,作活是春桃的天性,虽在沉闷的心境中,她也要干。中国女人好像只理会生活,而不理会爱情,生活的发展是她所注意的,爱情的发展只在盲闷的心境中沸动而已。许地山之意绝非是说春桃真的不理会爱情,而是在此处凸显中国传统女性所共有的吃苦耐劳的品质,在斗转星移、世代变迁之间,她们永远以一种强大的毅力与耐力脚踏实地地向前走着,正视着时代的凋残和人世的苦难,以汗水耕耘自己的幸福生活。
笑对苦难、勇往直前,历经战乱纷争依然顽强乐观地经营着自己的小日子,面对天灾人祸仍旧不放弃生活的希望,这是中国人民千百年来不变的特质。春桃在与李茂重逢之时讲的那句“谁不受苦?苦也得想法子活。在阎罗殿前,难道就瞧不见笑脸”,正是对于这种顽强积极、苦中作乐的品质最好的概括。
与许地山作品中其他女性人物的一个显著区别是,春桃明显地摆脱了封建思想牵掣下妇女怯懦、悲观、脆弱的品质,在她身上跳跃着的,是一种笑对生活的积极乐观的火苗。在面对新婚之夜丈夫被掳生死未卜这样的天降之灾之时,小说只字未提春桃的惊慌害怕、悲伤怨恨,只说她独自从家乡逃亡至北京。小说同样未提这个生来极爱干净的瘦小女子在风沙弥漫的北京街头一天到晚在烈日冷风里吃尘土之时可曾有过任何的抱怨。遇见已经残疾的原配李茂,她仗义收留,从未想过抛弃或送走他,在三人尴尬共处的初期发生了一系列的不顺,她心中想的也只有解决问题,而没有像那两个男子一样,以自杀或是出走的方式进行逃避。
与春桃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李茂这个在战争中失去了双腿的男人在最初三人同居的别扭日子里对生活丧失了希望,选择毁灭自己,使春桃好好地活着。当春桃看到上吊寻死的李茂,她“心里虽免不了存着女性的恐慌,但是还有胆量紧爬上去,把他解下来”,又轻轻地抚揉着他,使他苏醒,说了许多话来宽慰他。抚慰一个寻死之人,需要以生的热情来感化他。是春桃对于生活的强大热情和她的真诚、善良打动了李茂,才使他重新坚强起来面对生活。
自古至今的现实主义作品,特别是社会处于战乱或动荡时期的文学作品,无不充满着忧虑,书写着人民的惨状,对普天之下的劳苦大众的悲惨遭遇寄予莫大的同情。而许地山在这里更多的却是热情地赞颂着属于中国劳动人民的那种面对艰辛和苦难永远坚强和积极的态度。
在堆满了瓦砾、朽坏的梁木的小院子里,春桃还在窗下种着十几棵晚香玉。吃完晚饭,她要与刘向高在瓜棚底下坐坐谈谈。“一点点的星光在瓜叶当中闪着。凉风把萤火送到棚上,像星掉下来一般。晚香玉也渐次散出香气来,压住四围的臭味。” “他们同居这些年,生活状态,若不配说像鸳鸯,便说像一对小家雀罢。”春桃把拾废纸当成一种事业,乐于在劳动中规划和构想着她的“公司”,乐观预估着未来的收益,对生活充满希望。
刘向高在字纸里检出一张康有为的字,卖了八毛钱,这足以带给他和春桃很大的满足和快乐。小说中写道:“‘说是呢!若是每天在烂纸堆里能检出八毛钱就算顶不错,还用回乡下种田去?那不是自找罪受么?’春桃愉悦的声音就像春深的莺啼一样。”吃一顿烙葱花饼、买一顶八成新的帽子,都可作为他们生活里的一抹亮色,使他们快乐。曾有人说,正是这世俗的愉悦,给了春桃和一切劳苦大众活下去的信心和勇气。苦中作乐的精神是可贵的,也是感人的。自古至今,正是中国的广大劳动人民身上这种苦中作乐的品质支撑着这个民族度过一次次的灾难和考验,一代代地延续,变得更加强大和美好。
在中国传统文化当中,“仁义”一直奉为传统道德的最高原则。春桃的行为一面反叛着同为“五常”之一的 “礼”,另一方面却很符合“仁义”的要求。她对于李茂时常秉持着一种悲悯之心,她看李茂,不是出于一个在异乡独自漂泊已久的妇人看待自己久别重逢的丈夫的心态,也不是出于一种对于残疾同乡的简单的同情与慈悲,而是一种发乎于她本心的大爱。春桃只是一个底层劳动妇女,面对着生活的艰辛、刘向高的不悦、外人的指点与鄙薄这三重巨大的压力,仍旧毅然决然地向李茂伸以援手,这种起于悲悯、合于道义的舍己为人的精神,其实正是中国传统文化中所强调的“仁爱”的最好体现。
在李茂寻死未遂之后,春桃用许多话安慰他,一直到天亮。许地山说春桃“于他虽没有爱,却很有义”可说是十分贴切。“我不做缺德的事。今天看你走不动,不能干大活,我就不要你,我还能算人吗?”话语虽然朴素,但其中蕴涵着的仁爱与道义却十分动人。许地山所有意歌颂的,正是中国的劳动人民身处艰难环境依然不会磨灭的这些善良正义的光亮。
除此之外,春桃身上还体现出一种女性在文学作品中鲜有的侠气。许地山评论自杀未遂的李茂说“杀自己的身来成就别人是侠士的精神”。侠士精神的核心是牺牲精神,是勇于杀身成仁的自我牺牲和自我成就精神,而春桃也同样具有这种侠士精神。司马迁在《史记·游侠列传》中说:“今游侠,其行虽不轨于正义,然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诺必诚,不爱其躯,赴士之困厄。即已存亡死生矣,而不矜其能,羞伐其德,盖亦有足多者焉。”侠士虽游离于主流秩序,即所谓“正道”之外,但他们一定行的是合乎信义之事。春桃“一女二夫”的行为在封建礼教的范围内无疑算作是离经叛道之举,是所谓的“不轨于正义”,但她这样的选择是为了成就信义,为此不惜付出更多的艰辛,甚至毅然牺牲自己的声名、牺牲自己好不容易与刘向高建立起的稳定和谐的生活,从这个角度看,她的行为完全可以算得上是“侠义”之举。在这部仅有一万多字的小说中,许地山塑造出春桃这样一个具有“侠义”精神的劳动妇女形象,令她周遭其他男性人物都成为她的衬托,实在是一种突破和进步。
许地山在春桃这个普通劳动妇女身上寄托着的,是对整个中国女性的期待。他对于中国女性和传统文化所持的态度,即使不可避免地具有时代和个人的局限性,但在当时不可谓不进步、不积极。面对着几千年历史孕育和锻造的中国传统文化,他鼓励女性勇敢地冲破压抑人性的封建礼教,从千百年来的歧视和压迫中站立起来,拥有自己的独立人格;同时对于中国女性身上那一脉相承的吃苦耐劳、顽强积极、苦中作乐的传统美德,他也丝毫不吝自己的赞扬,并且特立独行地将信义至上、勇于牺牲的传统侠义精神寄托于默默劳作的平民女性身上,体现了他对于中国女性未来走上独立自强之路的热切希望和信心。
[1] 丁 玲.莎菲女士的日记[M].南京:译文出版社,2013:83.
[2] 曹 禺.雷雨[M].西安: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7.
[3] 易东生.废墟上的晚香玉——“春桃”形象的伪宗教文化色彩分析[J].宿州教育学院学报,201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