戢斗勇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岭南文化研究院,广东佛山528000)
2017年是庞嵩先生诞辰510周年。
庞嵩(1507~1583),字振卿,号弼唐。南海弼唐(今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弼唐村)人,明代著名的思想家、政治家。嘉靖十三年(1534年)中举,历任应天府通判、治中和代理府尹,南京刑部员外郎、郎中,曲靖知府。在任期间清正廉洁,关心民众疾苦,维护民族团结,尤其是重视以法治理,是中国古代法制文化建设史上代表性人物之一。早年师事王阳明,后师从湛甘泉,将王、湛心学融为一体,是湛甘泉晚年弟子和衣钵传人,融汇王湛心学,形成“弼唐之学”,是西樵山理学的重要人物,在明代哲学史上具有重要地位。他回乡建“孝睦祠”,为小宗祠堂立规,对我国特别是珠江三角洲宗族文化史产生了极大的影响。著有《太极图解》《五经四书讲义》《弼唐存稿》《弼唐先生遗言》《南京刑部志》等。《明史》卷二十八《庞嵩传》、明代的著名学者李贽的《续藏书》、明末清初广东著名学者屈大均的《广东新语》等著作,都曾从不同的角度记载了庞嵩的业绩。
1507年,庞嵩出生于新村(弼唐村原名)的一个半儒半农家庭。庞嵩父侣梅公,晚年喜得子,出资建庄园“弼唐”。但庞嵩不幸5岁丧母,15岁入学于由魏校“毁淫祠”改建的本村永新社学。20岁入广州府学,在家乡行乡约、建社学、修族谱。1534年28岁以乡试第十三名中举。第二年,庞嵩赴京会试不第,被时任北京礼部侍郎和南京礼部尚书的同乡霍韬(南海澜石石头村人)聘为家庭教师,与霍韬之子霍与瑕、霍与琦兄弟一道,随霍韬先后在北京、南京三年。1538年,庞嵩携霍与瑕回到广东后,离开霍家独自讲学于广州、罗浮等地,其中1538年在罗浮山朱明洞附近开馆授徒,由于求学者日众,需要增加场所,又借用附近湛甘泉的学馆讲学。1539年在黄龙洞建弼唐精舍,从学者达数百名。直到1544年朝廷谒选,庞嵩被任命为应天府通判,他才有机会从一个乡村教师步入政坛,发挥才干,开始了其后15年的从政历程。
在《明史》等史书中,庞嵩被列入“循吏”类,表明庞嵩的政绩,主要在于爱民恤民,勤政廉政。他担任应天府(今南京市)通判(相当于市长助理),主管粮运和水利事务。由于政绩突出,庞嵩不久便升任治中(相当于副市长)。此间,应天府尹(相当于市长)常常空缺,庞嵩经常代理府尹之职,被民众视为“庞青天”。当时的府官很少被举荐者,他们与京官一样每六年考核一次,还要随同其他地方官吏进行考核。庞嵩认为这样的做法没有实际意义,不利于府官的考察。于是,庞嵩一方面将应天府官的政绩上报朝廷,一方面奏请停止府官六年一次的京察和外察制度。朝廷采纳了他的建议,决定永久废止这种不切实际的考察方式。在庞嵩的政绩中,非常突出的是他对法制的贡献。在任应天府官期间,他就多次平息冤狱,1552年,庞嵩升任为南京刑部员外郎,后又晋升为郎中,编撰《刑曹志》(亦称《南京刑部志》),含《原刑》《司刑》《祥刑》《明刑》四篇,在中国法制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1556年,庞嵩升任云南曲靖知府。这里是边疆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文化落后,向来被官府视为难以治理的边蛮之地。庞嵩到任后,十分重视维护各民族的团结,刻印《同文篇》,沟通汉字与当地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将中原文化的书籍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在曲靖地区传播;主持疏浚盘龙江,为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多做实事,深受曲靖人民的爱戴,但因不会巴结权贵而遭嫉恨。任职三年,朝廷不仅不予表彰,反而以他年纪大而罢其官,其实庞嵩当时只有52岁。尽管如此,庞嵩还是不计个人得失,上疏皇上“安夷民,易夷俗,书同文,赐姓族”[1]231,这十二个字的措施就是他在曲靖民族地区为官实践中总结出来的经验之谈。
在庞嵩被免曲靖知府后,1559年,他回家乡弼唐动工兴建孝睦祠,历三年竣工。孝睦祠是弼唐村庞氏祭奠祖先的建筑,该祠共三进,奉祀始祖以下几代祖先:始祖仁叟公、二世祖肇翁,六世祖隐畊、隐山、隐林、钦斋、实斋、仁斋、勉斋,将御制“名宦乡贤,理学正道”匾牌挂于祠前两侧,文武官员经过此地均要下马下轿,步行通过以示景仰。堂的正中挂着庞嵩的老师湛若水书写的“敦孝广睦”四个大字。庞嵩的表弟卢梦阳(时任福建按察使)撰《孝睦祠碑记》,庞嵩的同宗堂弟庞尚鹏(时任福建巡抚)书丹,该碑记嵌于祠东壁。庞嵩的“孝睦祠”不仅是广东较早的祠堂之一,更为重要的是它在中国祠堂创建史上,开创了“尊祖联族”的合族祠祭祀即小宗祠堂方式,故地位非同一般。明代以前,朝廷对祠堂的建制有明确的品级规定,只允许三品以上的官员家族设立一定规模的私家祠堂。到了明嘉靖年间的“大礼议”以及随后的“推恩令”的实施,才出现了庶民建祠的高潮。而庶民宗祠因其家族往往不大,只能建成小宗祠,对小宗祠怎样设置当时并无一定之规。庞嵩的孝睦祠的价值,就在于为小宗祠建制立规。屈大均在《广东新语》卷十七的“宫语”中,比较详细地介绍了庞嵩设计的“小宗祠之制”,清光绪《广州府志》卷十五页亦予以记载。《广东新语》所记内容是:“庞弼唐尝有小宗祠之制。旁为夹室二,以藏祧主。正堂为龛三,每龛又分为三。上重为始祖,次重为继始之宗有功德而不迁者,又次重为宗子之祭者同祀。其四代之主,亲尽则祧。左一龛为崇德,凡支子隐而有德,能周给族人,表正乡里,解讼息争者;秀才学行醇正,出而仕,有德泽于民者,得入祀不祧。右一龛为报功,凡支子能大修祠堂,振兴废坠,或广祭田义田者,得入祀不祧。不在此者,设主于长子之室,岁时轮祭。岁正旦,各迎已祧、未祧之主,序设于祠,随举所有时羞,合而祭之。祭毕。少拜尊者及同列,然后以胙余而会食。此诚简而易,淡而可久者也,吾族将举行之。”[2]这种祭祀方式上祀始祖,下祀父祖,旁及支子,简约而不失礼,自然很受百姓欢迎,迅速成为小宗祠定规。像屈大均那样的大学者,都准备在本族效仿。事实上,明代以后广府地区的小宗祠堂的确大量采用三开间祠堂的建筑样式,按庞嵩孝睦祠的祭祀方式陈列神主。《广东新语》还记载了庞嵩提出的宗族义田的抚恤标准:“庞弼唐请分为三等:以田七十亩为上,五十亩为中,二十亩为下。上者勿给,中者量给,下者全给。若田至三五顷以上,须每年量出租谷入于家庙,以助周急之需,庶所积厚而施无穷。”这些措施,对于宗祠的创设、维持和发展,都是至关重要的。事实证明,庞嵩的孝睦祠,已然成为珠江三角洲小宗祠堂的范式并流传至今。孝睦祠不慎在1958年付之一炬,后村里在原址建有小学。
庞嵩的学术贡献,是其人生的亮点,往往不被人所识。就连黄宗羲的《明儒学案》,也没有公允地展示庞嵩的学术地位和贡献,庞嵩虽是当时公认的湛甘泉的衣钵传人,却在《明儒学案的》“甘泉学案”中只字未提。只有屈大均在《广东新语》中,对庞嵩的学术贡献有极高的评价,称其学说为“弼唐之学”,并将“弼唐之学”列在“白沙之学”和“甘泉之学”之后,表明庞嵩是陈湛心学的继承者。《明史·庞嵩传》称庞嵩“早游王守仁门,淹通五经”。考王阳明1529年1月去世,庞嵩不满23岁,只充郡庠生。《弼唐村志》[3]的“庞嵩年谱”,记其在嘉靖六年丁亥(1527年)“师从王守仁门下”。该年庞嵩仅21岁,而当时王守仁任两广总督,曾在广州濂溪书院等地讲学。想必那时正在广州府学读书的庞嵩,是有机会拜师王阳明的。年谱记载,庞嵩在中举后的1535年29岁时,到广州天关书院读书,历三年之久,成为湛甘泉门生。此说有误,因天关书院是1540年由广东巡按洪垣为刚退休的老师湛若水所建,而1535年湛若水尚未退休,在南京任职。而庞嵩本人,这三年在北京、南京任聘霍韬的家庭教师。庞嵩随霍韬、霍与瑕父子一同到南京生活时,霍韬曾介绍儿子霍与瑕兄弟参拜时任南京吏部尚书的湛若水为师,此时庞嵩也是有机会同时拜师的。但从后来湛氏记述的情况来看,当时庞嵩并未向湛拜师。1538年庞嵩回广东,在罗浮山朱明洞接湛若水的馆地开馆讲学,并在甘泉精舍附近的黄龙洞天华宫旁,建“弼唐精舍”(又称“天华仙苑”“庞子讲堂”)。黄龙瀑布涧边的摩崖石刻记载:“大明嘉靖戊戌(1538)冬12月,南海庞嵩始至罗浮朱明馆。两广门人欧继韩等几百人从。己亥(1539)秋,建弼唐精舍于黄龙洞”,石下刻“达观岩嵩题”。《王阳明全集》中的《年谱(附录)》还记载,庞嵩在应天府任职期间,曾与其他一些阳明、甘泉弟子聚于“新泉精舍(书院)”,相互切磋学问。他精心教导新泉书院的学子,亲自教授经史学问,还捐出薪俸用于奖励优秀学生。庞嵩罢官后,于嘉靖三十八年(1559),“讲学于罗浮旧馆,先师甘泉翁与语,曰:‘吾老友也。’先生曰:‘数十年不及泉翁之门,几虚此生。’乃北面执弟子礼,而泉翁遂推为诸院馆长”[4],此时的庞嵩53岁,而湛若水已经94岁了。庞嵩跟随湛甘泉游学,相伴左右直到湛甘泉逝世。湛若水有四千弟子,庞弼唐颇受器重。庞嵩这次在甘泉先生逝世前不久单独向湛若水行弟子礼,表明庞嵩不是一般的弟子门生,而是已经登堂入室,或许他还是甘泉先生最后的一个关门弟子。湛若水曾经得意地对人夸奖庞嵩:“吕泾野在北,庞弼唐在南。二子者,中分吾道而治,可谓不孤”[5]309。甘泉先生还仿照陈白沙将钓台传授给他继承的做法,将蒲葵笠传授给庞嵩,确认庞嵩就是甘泉学派的衣钵传人。在庞嵩行弟子礼后的第二年湛师去世,庞嵩主持葬事,在墓壁两侧题写“山斗八座,真儒千载”和“九十五季,命归不朽”的金文刻铭,如子贡等弟子为孔子守孝一样,也在湛墓旁守孝达三年之久。
庞嵩受湛师遗命,于1563~1577年先后主持湛甘泉创办的广州天关书院、西樵山大科峰书院达15年之久。他在西樵生活多年,有多首歌咏或记述西樵的诗词,并协助何氏重修白云洞,亲书“白云洞”三字并撰《重开白云洞记》,至今仍镌刻在白云洞摩崖石刻的显著位置。他还在西樵大科峰西北筑“隐居草庐”,内有“云居”“见易”二堂。他甚至去世之后,被埋葬在西樵山祥云峰。可惜今天人们热议西樵山理学,却往往忽略了这位重要的理学名家,仅提湛甘泉、方献夫、霍韬以及后来的康有为等;而论述所谓的明代南海士大夫在西樵山的书院讲学活动,亦把庞嵩遗漏了,这是不应该的。
庞嵩“弼唐之学”的特点是“不言而躬行”,他教人“精微纯粹,要而不烦”[5]310,深得甘泉精髓,为学者所重。他在自然观上禀续陈白沙、湛若水的传承,认为“天地只一气而已”[1]82,“道”是气之流行,“理”是气之条理,“心”是气之统会主宰处。他继承湛师的“合一”论,也提“理气合一、天人合一,故性命合一,非分拆为二物也”[1]154。他的《语录》第一条就说:“心只是一个心,知只是一个知”,“不失其正是谓良知”[1]73。他继承和发展湛若水的“二业合一”论,“学是其政,政亦是其学”,“政学之不二”[1]67。而庞嵩的最大贡献,是融汇湛王。在王阳明和湛甘泉先后去世后,王门和湛门的弟子各执其师之说,莫衷一是,庞嵩在天关书院为之会通。他主持每月初一、十五的“天关讲学之会”,成为当时南粤各路学者切磋学术的中心场所,参会人员有薛侃、黄佐、杨起元、叶时等,既有王门学派,也有甘泉学派,还有黄佐创立的泰泉学派,甚至有宗程朱理学、驳斥陈献章、王守仁的刘模、叶春及和何时矩等。庞嵩充分发扬学术民主,不仅让各路学者尽抒己见,而且力主融会湛王之学,贯通理学心学。周坦评价庞嵩“先生之学,其即圣贤中正之学也”[6]。屈大均《广东新语·弼唐之学》记载:“弼唐谓阳明之所谓知,即朱子之所谓物,朱子之所以格物,即阳明之所以致知,与甘泉体认天理之说不相悖。良知莫非天理,天理莫非良知,原无二旨。当是时,甘泉、阳明二家弟子,各执其师之说,互有异同。自弼唐为之会通,而浙、广二宗,皆于弼唐悦而诚服……其在广州者,遇朔望必偕至天关,就正于弼唐[5]310”。可见,庞嵩已然是浙宗和广宗学者皆予以赞同的释难解惑的心学宗主。但他的立场,主要的还是批评阳明后学的偏误。他说:“今之猖狂者,徒言知而未识所谓良,泛言良知而不知用功以求致,已失阳明之旨矣。反以是议甘泉之教,谓随处体认天理者为袭外,亦未达六字之义也”[1]88。他甚至于在湛师的“随处”前面,还加上了“时时刻刻”的时间的要素,说:“善无不为,恶无不去,时时刻刻随处体认天理,不敢须臾放过,才是敏事”[1]129。庞嵩还融会师祖陈白沙“勿忘勿助”的“自然”之学与湛师的“随处体认天理”,说炼丹需要火候,更要种子,否则是空用功夫,“甘泉先生以勿忘勿助为圣人之中路,而必先之随处体认天理,为六字圣符,意亦若此”[1]145。将甘泉学的宗旨和标识“随处体认天理”概括成“六字圣符”,庞嵩作为湛若水最后一个入门弟子和接受遗命的衣钵传人,可谓功莫大焉!
1577年,庞嵩应聘西宁(今广东省云浮市郁南县)学宫任教,随行者除了庞嵩的妻室儿孙外,还有石头村霍氏八世祖如南公(霍韬之孙)、廪生霍若祺随行,他归来南海后便在弼唐居住,成为弼唐霍氏始祖。庞弼唐在西宁倾力传播内地的正统儒学,为当时瑶族百姓的教育事业和人才培养做出了杰出贡献,在学宫跟随弼唐先生从学的25名生员中有多人成为西宁最早的贡生。庞嵩定居西宁南郊,直至77岁去世之前,只携次子庞一德一家回弼唐。他的长子庞一夔(字仲虔)一家留居西宁,在西宁的庞氏后人于庞嵩定居的西宁南郊建了“庞寨”,后辈以庞弼唐先生为始祖,耕读传家,人才辈出。如庞嵩长子庞一夔历任苍梧、归化县令和永昌、九江府同知,著有《苍梧养梧志》和《江门正脉谕俗篇》,去世后葬西宁。
1583年,庞嵩垂老回家乡南海去世,终年七十七岁,葬于西樵山祥云峰云谷书院白沙祠背后,弟子霍与瑕、尚书何维柏先后撰墓志铭碑文。据《庞氏族谱》称后来庞嵩墓迁至弼唐圣学堂,清光绪丁亥年又迁二星顶。江宁人当年为了纪念庞嵩的功德,在秣陵路(今禄口街道)为庞嵩立生祠,四时祭祀。曲靖人民不忘其恩,将他供奉于当地的名宦祠中。西樵山大科峰北,旧有“七贤祠”,庞嵩曾在此卜居讲学,所祭祀的“七贤”中,包括陈白沙、湛若水、庞嵩和方献夫等。康熙年间的《南海县志》卷二记,庞嵩之孙、教谕庞玮在广州二牌楼(今东风中路与仓边路交界处)弼唐讲学之地,建有“庞弼唐先生祠”。
然而,由于《明儒学案》未将庞嵩的“弼唐之学”著录入《甘泉学案》,《明史》将其列入“循吏”类传述,李贽的《续藏书》也未将庞嵩列入“理学名臣”,而是列入“郡县名臣”,这就使得后人往往将庞嵩作为一般官员来看待,忽视了其在理学、心学中的地位。只有屈大均的《广东新语》将“弼唐之学”在岭南心学中的地位阐述清楚了,使人们看清了岭南心学脉络的主轴是陈白沙——湛甘泉——庞嵩。今天,我们必须重申“弼唐之学”的历史地位,使其务实为民、崇德重法、开放包容、继承创新的精神,在新的时代发扬光大,彰显其应有的价值。
[1]庞嵩.庞弼唐先生遗言[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016.
[2]屈大均.宫语[M]//广东新语.北京:中华书局,1985: 464-465.
[3]庞如荣.弼唐村志[M].弼唐村志编写组,编撰.佛山:图书馆地方文献馆,2008.
[4]霍与瑕.庞弼唐先生墓志铭[M]//霍勉斋集(四).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1656.
[5]屈大均.广东新语[M].北京:中华书局,1985.
[6]周坦.弼唐庞先生遗言序[M]//庞弼唐先生遗言(一).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