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视域下乡村生态振兴的路径探析

2018-04-03 03:57任志芬
关键词:文明绿色生态

任志芬

(绍兴文理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浙江 绍兴312000)

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是“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五个振兴”,即实现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五个振兴”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共同构建起乡村振兴的美好蓝图。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而实施乡村振兴本质上就是不断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的过程。基于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新时代背景,本文主要探讨乡村生态振兴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价值地位和路径选择。

一、生态环境——美好生活的栖息地

新时代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发生转化,美好生活已经成为人们的追求和向往。美好生活除了富足的物质保证,更需要优质生态产品和良好的生态环境。然而,近40年的快速发展,我国告别了物质短缺年代,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同时也付出了昂贵的环境代价。如何处理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人该以怎样的方式生存于自然界?马克思认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自然界是人的无机身体。“没有自然界,没有感性的外部世界,工人什么也不能创造。”[1]恩格斯也指出:“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的和存在于自然界之中的。”[2]560人与自然应该和谐相处,不应是对立存在,不然会招致自然的报复。自工业革命以来,人类征服性开发、利用自然,造成自然资源的浪费和生态环境的破坏。“资本主义农业的任何进步……在一定时期内提高土地肥力的任何进步,同时也是破坏土地肥力持久源泉的进步”[3]。尤其是20世纪以来,全球性生态危机凸显,工业发展、经济增长、社会进步基本上是以牺牲自然生态换来的。人类在破坏自然的同时,也在破坏和威胁自身的生存和发展,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2]559-560

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一直是我国传统文化中的重要思想。《周易·系辞下》记载“易之为书也,广大悉备,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4],把人包括在天地之中,强调天地人三才之道的统一。《老子》中有“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5],《周易》中有“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6],《庄子》有“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7]。这些都揭示了天地万物有其自身变化发展规律,人的活动必须顺应自然、尊重自然,不能违逆自然功能。儒学集大成者朱熹进一步指出,人和天各自有各自分内之事,天有天所要做的事,人有人所要做的事,而人要做的事就是“赞天地之化育”[8]32,顺从万物本性,取之以时,用之以节,达到“与天地参”[8]32,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这种生态自然观不同于西方的“人类中心主义”和“非人类中心主义”,它强调人与自然共生共存共发展。直至今日,中华大地上处处彰显着这种生态智慧。十八大以来,我国逐步形成了生态文明建设体系,生态文明建设已经成为执政理念和治国方略。十九大报告强调,“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人类只有遵循自然规律才能有效防止在开发利用自然上走弯路,人类对大自然的伤害最终会伤及人类自身,这是无法抗拒的规律。”[9]

一切生命都起源于大自然、从属于大自然;一切事物的产生都需要合乎自然演化、宇宙运行规律。只有遵循自然的实践活动,人们才能获得诗意般的生活。

二、生态振兴——乡村振兴的支撑点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反复强调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出“五位一体”总体战略布局,将生态文明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围绕生态文明建设,习近平提出了“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10]“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10]“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10]等新观点、新思想,为建设美丽乡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理论指导和实践方向。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就是要以生态环境保护为起点,遵循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原则,以优美环境带动乡村其他领域的发展,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首先,乡村生态振兴是建设农村生态文明的必然选择。生态文明是人类文明演进的必然之路,是对工业文明的扬弃,它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生态文明是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题中之义。新中国成立以来,生态建设和保护一直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十七大首次明确提出“生态文明”概念,提出生态文明建设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十八大将生态文明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十九大进一步将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到国家发展战略高度,强调“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在农村,十八大以来,无论是理论还是实践层面,乡村生态环境建设都受到了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各地以生态振兴为依托,将环境因素融入农村建设各领域,实现经济活动和生态环境和谐共进、人与自然融洽共生的新农村。可以说,建设农村生态文明是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没有农村生态文明就没有美丽乡村,就没有美丽中国。

其次,乡村生态振兴是补齐农村生态环境短板的必由之路。尽管近年来农村生态环境得到很大改善,但是长期形成的落后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使得农村环境问题仍然较为突出,主要表现在:第一,农民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薄弱,随意处置生活、生产垃圾现象突出。由于长期形成的生产、生活习惯,村民的生态环保意识薄弱,已经成为乡村环境治理的突出问题。随着农村生活物质水平的提高,生活垃圾种类繁多,成分复杂,治理难度越来越大。农作物秸秆资源利用不充分,秸秆过剩随意堆放、随意焚烧现象依然存在。第二,粗放型农业发展模式造成水土资源污染仍然比较严重。伴随工业化、城镇化的推进,优质土壤资源被肆意占用,导致耕地数量减少。农业生产中过度使用化肥、农药、农用薄膜等,导致农面资源污染。第三,乡村建设中乡村文化被弱化,过多地掺入现代化符号和城市元素,在新农村改造“拆村并点”的过程中,导致“千村一景”现象,从而失去了“乡土味”。乡村振兴过程中必须处理好乡村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10]。

最后,乡村生态振兴是普惠民生福祉的根本体现。自然环境是人类生存的基本条件,自然没有替代品,自然生态是有价值的,自然的产出、生态服务都是人类生存、发展必不可少的。所以,保护自然就是增值自然价值的过程,就是保护人类自身。然而,在与自然打交道的过程中,人类的实践活动在不同程度地损害自然,尤其是工业革命以来,对自然实行野蛮的征服与蹂躏,最终导致严重的生态危机。改革开放40年,我国物质财富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也付出了惨痛的环境代价。由于城乡发展的不平衡,农村发展大大滞后于城市,环境污染问题尤为突出。当今中国,开启了生态文明新时代,从消费的角度,人们消费由温饱型向品质型转变,更注重消费的质量和健康内涵;从市场的供求看,生态产品供不应求:一方面,城市里的人们想逃离城市的喧嚣去生态环境优美的乡村走走看看,在蓝天白云下呼吸新鲜空气,放松心情,体验“乡情”,找回“乡愁”;另一方面,农民也渴望人居环境更加舒适、优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建设美丽乡村,打造绿色环境,就是民生的最大福祉。

三、绿色发展——乡村振兴的必然之路

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发展的必要条件。只有维护好自然环境,人类才能从自然环境中获取源源不断的生活、生产资料,才能维持社会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只有在良好的生态环境下,人类才能拥有健康的身体、舒畅的心情,以及奋发向上的精神面貌,才能为社会创造更大的物质财富。发展是事物的普遍特性,绿色是永恒发展的必要条件和人民对美好生活追求的重要体现,全面实施乡村振兴,必须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原则、一个生命共同体原则、环境就是民生原则,走绿色、可持续发展之路。

首先,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优化农村产业结构。“生态环境问题,归根到底是资源过度开发、粗放利用、奢侈消费造成的。”[10]尽管改革开放40年,农村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也付出了沉重的生态环境代价。蓝天、青山、绿水成为“过去式”,绿色安全的农产品也成为“稀有产品”,这正是当前我国主要矛盾——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在农村的典型表现。既要“产业兴旺”又要“生态宜居”,必须抛弃高消耗高污染低产出的粗放型农业生产模式。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真正实现由过度依赖资源消耗向追求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转变。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是指农业与二、三产业交叉融合,是将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新型城镇化建设有机结合,目的是加快农业内部融合,延伸农业产业链,积极开发农业多种功能,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推进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不是简单地把涉农工业和服务业搬到农村,而是统筹规划,整合行业、区域、城乡之间的各种资源要素,有序调整农村产业布局,促使农村生产、生活、生态良好发展。所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质是以绿色发展为引领,把绿色发展贯穿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各环节、产业兴旺全过程,大力发展绿色农产品加工业,推进农产品加工业与休闲、旅游、文化、康养等产业的深度融合,打造一个集生态链、产业链、价值链于一体的现代绿色农业体系。

其次,建设美丽乡村,打造绿色宜居村镇。建设美丽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内容,也是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绿色是美丽乡村的本色,绿色宜居村镇建设必须遵循人与自然的和谐性、可持续性、综合性原则。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原则就是基于村镇自然条件和地理资源,维护村镇发展的独特性、个体性、差异性;可持续性原则核心是宜居村镇建设过程中要处理好环境和发展的关系问题,坚持发展的持续性、公正公平性;综合性原则是指乡村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包括乡村生态环境、乡村聚居环境、乡村人文环境、乡村社区环境、乡村技术人才等要素,构建宜居村镇必须综合规划,全盘设计。当前,我国在建设美丽乡村、打造绿色宜居村镇过程中仍存在不少问题,如绿色设计规划缺乏科学性,散乱、浪费现象突出;村庄产业经济实力不强,美丽乡村建设缺乏足够资金支持;认识不到位,片面追求美丽乡村外形建设而忽视内形建设;村庄个性特色彰显不够,呈现“千村一景”,“乡土”难存,“乡愁”难觅。为此,建设美丽乡村需要科学规划,在尊重客观因素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作用。第一,以绿色设计理念为引导,依托自然资源和地理环境,实行统筹规划,综合开发;第二,遵循乡村自身发展规律,坚持多样性和灵活性、自主性和独立性相结合原则,因地制宜、稳步推进;第三,教育农民、发动农民、引领农民,人人参与到绿色宜居村镇建设中来,让美丽乡村真正成为农民的幸福家园。

再次,增强生态责任,构建有效环境治理体系。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需要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以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自2005年以来每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突出强调了农村生态环境问题,尤其是最近几年对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做出了具体部署。2017年、2018年一号文件强调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生态宜居成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更是作出了一系列指示,明确指出,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生态文明建设已经成为一种执政理念和治国方略。然而,政策、指令、方案的具体落实情况总是存在差距。农村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忽视生态环境治理、单纯追求GDP现象。如对农村环境污染惩戒力度不够,责任主体界限不清晰,地方保护主义严重,企业守法成本高而违法成本低等。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走绿色发展,需要构建一个有效的环境治理体系。首先,建设生态责任明确、坚持生态优先的生态型政府组织。农村是我国最基层的行政单位,我国农村治理存在自上而下的行政管理和自下而上的村民自治,只有这两个渠道打通,紧密结合,农村才能得到有效治理。政府组织必须牢固树立生态执政理念,建立完善政府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责任担当,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完善环境保护督察机制,推行严格考评机制,制定一套科学规范、配套衔接、务实高效的考核评价体系和压力机制,来导向、指引、监督和激励[11]。其次,完善农村生态环境法律体系,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现行的环境法规很多,但是具体针对农村环境治理问题很少,这给农村环境的依法整治造成了困难。“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12]只有通过法制建设,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才能从根本上解放目前农村面临的环境困境。第三,加强村民自治、村民监督、公众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真正实践者、参与者是广大村民,政府应该积极引导、宣传教育广大村民,人人参与到美丽乡村建设的实践中来。

最后,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生态环保意识。环境是人生存、发展的基本条件,维护生态环境需要人人参与,积极行动。针对农民对农村污染危害的严重性和长期性认识不足等问题,必须加强宣传教育,唤醒村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营造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第一,充分利用农村宣传栏、“生态墙”,发放宣传手册,运用网络、报纸等媒体手段,加大力度进行宣传教育。使村民充分认识生态环境本质上就是财富,是一种生产力,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良好的生态环境是美好生活的前提、基础,必须是保护环境和发展经济协调发展,在保护环境下发展经济,在发展经济下维护利用好环境资源。第二,定期开展讲座和培训活动,进行实地调查、参观访问等,邀请生态环保等专职人员进行生态环保知识普及、培训,通过调查、参观,切身感受环境对人类生存、发展的价值、意义。第三,培养、选拔一批懂农业、爱农村的新型农民队伍。群雁需要领头雁,培养、选拔有知识、注重生态保护、坚守农业生态红线、倡导绿色发展的新型农民,激发农民的主人翁精神,走科技事农、生态兴农的发展之路。

真正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破解城乡二元结构,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必须让乡村回归绿色,这是乡村振兴的题中之义,也是走向生态文明新时代的迫切要求。当前,振兴乡村的一系列计划、行动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中,随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实施,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的目标终将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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