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杨昭小说《杀狗的过程》的自省意识

2018-04-03 01:58
昭通学院学报 2018年2期
关键词:极权主义昭通良知

张 伟

(昭通学院 人文学院, 云南 昭通 657000)

一、历史的书写与反省

20世纪90年代后期,昭通文学逐步走向成熟,主要标志可概括为两个方面:一是对山区贫困人民与弱势群体的生存状态的表现和对生命价值的拷问,如:夏天敏的《好大一对羊》、《洞穿黑夜》;二是对人的复杂的精神状态与心理深层次的解剖,如:蒋仲文小说《狼舞》、吕翼的中短篇小说《村庄的喊叫》等;但同时,昭通作家群的乡土历史小说也出现了重要收获。这些作品所叙述的历史主要有以下二个方面:一是“抗战记忆”,如《祖辈的照片》(胡性能),二是村庄变迁、家族秘史与“革命记忆”如曾老的《龙氏家祠》,杨昭的《杀狗的过程》、吕翼的《村庄的喊叫》等。这些作品充分显示出了昭通文学的价值与生命力,使昭通文学从原来的对弱势群体生存状态关怀的使命开始走向了探索人性的焦虑与迷惘的复杂生命意识。作者们通过让“沉默的大多数”亦即所承受的苦难比其他任何阶层都要深重的中国乡村的原乡居民——农民,成为历史记忆中批判和反思的对象。这种批判和反思包括了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以文化的角度与政治文化和国民性为切入点,批判极权主义的弊害,揭露其给中国乡村带来的深重灾害,对农民的正常人性和乡村人伦关系的扭曲与祸害;二是将叙事视点下沉,在谴责中自审,反思人性的良知与罪感,这种良知罪感,带有一种深刻的忏悔意识,即无罪之罪的意识,这种忏悔意识,不仅指向芸芸众生,也指向作品中的自我。

而杨昭的《杀狗的过程》则可以作为昭通文学作品中对历史批判与国民反省的最好注释。当作者面对这个深爱着的乌蒙热土时,不是站在干预者局外人的位置,而是站在参与生活的局内人的位置,敏锐的意识到人性良知和责任的重要,正如刘再复《论中国文学》中所指出的那样:自己在民族浩劫中,作为民族的一员,也有一份责任,自己不仅是被“罪犯”所迫害、所摧残,而且自己在某种意义上也是一个“犯人”。这里所说的“犯人”,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犯人”而是良知意义的犯人。[1]同时这种内在的情感使他的作品更多地灌注了自身与笔下人物一起承担责任的情感,使作品更加深刻、真挚动人。这不仅仅是对历史的一次书写,更是对生命以及人性的一次深刻反省。

二、历史批判和文化反思

《杀狗的过程 》是杨昭2001年发表在《大家》上的小说。小说故事的背景发生在一个特殊的时代,插队女知青孙俐蕙,长得年轻、漂亮,“猛一看比年画上的先进人物更像个好人”,然则她却是资本家的后代。因此,尽管“挑大粪时不捂鼻子不皱眉,见到贫下中农笑得也比较卖力,招工回城却始终没有她的份”。然则有一天,机会终于来了,县革委的首长的李书记,来视察农业学大寨了,来农村公社里吃狗肉、喝羊藿酒了。于是女知青要向敬爱的首长反映情况,谈谈招工回城的事,谁知李首长却饭饱思淫欲,强奸了女知青,而事后却嫁祸当地破落地主的儿子刘慈航。最终“替罪羊”刘慈航在公社领导们和“我”(许二娃)整个事件的目睹者的共同指证下,被“正义”之士们活活打死,而女知青的回城一事终究没有办成,自己也落了个失疯的下场。

从“杀狗”到“杀人”这一故事情节的发展。我们可以看出刘慈航的死、女知青的失疯。不是某一个人的责任,而是周围所有的人,包括小说中的“我”(许二娃)自己共同行为的结果,也是中国传统文化负面作用的结果,即是“官僚主义对人的奴役所造成人的无所适从的压抑感、虚无感、荒诞感甚至是绝望感下所导致的人性精神的扭曲与异化”。正如:《杀狗的过程》所写:

“我做梦也没有想到,罪该万死的强奸犯竟会是儿皇帝刘慈航。……、……“把强奸犯刘慈航押入会场!”“下面,请证人来作证!”

四爷拿手肘拐了拐我,我一时没能回过神来,后来四爷又用脚轻轻踢了我两下,低声说:“叫你!你赶紧上去说是刘慈航强奸的!”我这才明白过来,这是要我像疯狗样地扑上去乱咬刘慈航一口。我抖抖嗦嗦地走过去了,伸手指了指跪在地上的刘慈航:“你……你……你……”你了半天却说不出句齐整话来。四爷使劲瞅了我一眼,忙站起身来,对群众解释说我因为太气愤了,所以讲不出句抻抖的话来。[2]

中国乡村的革命运动基本上是自上而下的被强行推动起来的。乡村的权力者,大都是乡村运动的直接领导者。他们的主要活动就是开批斗会,挑动群众斗群众,斗私批修,灭“四害”运动如此等等。这些政治化的思想运动,大都给中国乡村和农民带来物质和精神的双重苦难,凋敝、贫困、奴性、异化乃至身体残废和生命的死亡就是双重苦难的具体体现。而这些极权主义者大都用冠冕堂皇的词句来包装自己最黑暗的用心。《杀狗的过程》中的李书记就是这样的极权者。

极权主义者在自身的政治权利欲望不断膨胀的同时,其性的欲望也随之恶性膨胀。对他们而言政治就是性,性就是政治。性欲望其实就是政治权利欲望的延伸。在杨昭的小说《杀狗的过程》中这样写道:

“老薛坏笑起来,用肩膀撞了我爹两下,问要不要他安排女知青去陪我爹蹲蹲,顺便让我爹好好对她进行一番再教育。我爹嘿嘿嘿地干笑了几声,笨重地说:

“队长,毛主席派来的知识青年,开毬不得玩笑的。”

“开不得玩笑?”老薛照着我爹的屁股踢了一脚,低声说:“你啊你啊,你个狗日的显贵啊!你说,你是不是恨不得抱得她在坡上,滚一身泥巴炼一颗红心?咹?你说!”

我爹何尝不想像老薛他们几个队干部那样,只要女知青一提出招工回城的申请,就带她到坡上去脱光了打滚?……”[2]

这段对话中老薛在农村人的屈从中体会到了政治权力的巨大威力,也在试图占有女知青的交合中体验到了这种威力,小说中描写到:

“哎呀,李书记,你不要急嘛……”

“女知青的声音突然从屋里传来,紧接着又是“嗤啦”的一声,像是一块布被撕开了的声音。”[2]

这就是极权主义者的性征服与政治专制权力相互为恶的罪恶图景。

面对极权主义者的双重淫威,乡村者的女性无权者应对的态度也是不一样的。正如小说中写到的那样:

“女知青紧跑几步追上了我,喘着说:“刚才……我……遇着奶奶。奶奶说……县领导……来了……你要去公社……给他们送狗肉……我就……来追你了。”

“我也要上公社去,”女知青气喘匀了,接着说道:“我早就想,向县领导反映反映,今年招工回城,无论如何也该轮到我了,二娃你说是不是?我一个人不敢走夜路,正好有二娃你陪我,姐姐就什么都不怕了。”[2]

女青年为了回城那是采取主动奉迎的方式,无权者对有权者的主动奉迎,不过是借助性的途径,获得所要实现的个人利益,这种对权力的崇拜意识,就是将爱情、生命的异化。而这恰恰表明,这正是乡村的极权主义者极度压迫的示范结果。

无论出自极权主义者还是乡村无权者,上述性与政治之间的种种丑恶交易,都是要予以否定的。在小说的叙述中就充满了戏虐和反讽,如:

“我用女知青的手电筒照了照,除了以前熟悉的那些标语,又找到了这样几条新的:“天大地大不如李东风家妈的奶大!”“马老五是我孙子。”“高琴芬跟许兵兵在后山上好了一夜。他两个一个摸一个。”“我要吃米线!”[2]

这里以政治话语隐喻极权者的性经验,在戏虐中透露出对其政治与性心理变态的不屑。作者正是通过两性的欢悦与革命暴力的狂欢来扣问这片贫瘠土地上的人们:“我们都已麻木了吗?”这正是王国维所说“剧中人物之位置及关系”造成的悲剧,也完全可以翻译为剧中人物共同犯罪的悲剧。

三、政治文化与国民性的反省

如果我们把鲁迅的小说“传统吃人”称作第一命题的话,那么杨昭小说《杀狗的过程》“我亦杀人”则可以称作传统文化的第二命题,而第二命题的提出则更为重要。第一命题说到底是由父辈文化来承担罪责,而第二命题则是要求整个社会文化的群体来承担罪责,而“我”自己也逃避了这种罪责,具体来说,作者正是要通过的《杀狗的过程》来暴露人性中的丑恶,借“替罪羊”刘慈航的死,来对在灾难中所呈露的国民劣根性进行批判。正如《杀狗的过程》的第八节中所描写那样:

“我坦白!我交待!我认罪!日他妈反正我活着还不如死了好!我统统坦白了啊!”

……”……”

女知青是我强奸的。”刘慈航的语气平静了下来,一张血脸上,仿已经死了的人那般地安详。

……”……”群众一片声喊:“说下细点,你个狗日的!”“你狗日的倒是舒服了!”

刘慈航滔滔不绝地说着说着,眼里竟放出了光来,变成了我完全不认识的另一个刘慈航,一个罪该万死的刘慈航!

“我请求政府枪毙我,马上就枪毙!”[2]

透过表层的荒诞与夸张,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旁观者”与“参与者”人皆有罪,这些无聊的看客们只关心的是女知青的乳房和身体,小说对农民的文化性格中潜藏的恶极为卑劣的一面作了这样的描写:

“说下细点,你个狗日的!”

“你狗日的倒是舒服了!”[2]

作者正是站在这种世界的虚无和人性荒诞的维度来表现看客们对正真的刽子手的残暴行径如同耍戏,又对受害者进行无耻的冷漠与嘲笑,比鲁迅在《药》、《阿Q正传》等小说中描写的场景还要可怕。这等愚顽的看客作为被统治者其实也是统治者最好的合谋者。正是如此,作者尝试着抛弃传统现实主义的技巧,让人们看到荒诞世界里人性的颠倒和错位,看到人类根深蒂固的恶劣品性,同时也昭示着特殊年代下的那种浑浑噩噩的“集体无意识”之可悲可怜。从刘慈航和女知青身上,我们可以说,鸡公山下寨子里的村民们,既善良,又卑俗,既有意识又盲从;理解的错位和意识的麻木,盲从的行动无不证明他们是一群被异化了的群体。

在小说的结尾,“我”(许二娃)已经当上了书记,故事借秘书小刘送我一本雷平阳的诗集把情节推向了高潮:

“我翻到第五页,上面印着的那首诗歌的标题是《杀狗的过程》,让我的心跳不规则起来:

“这应该是杀狗的唯一方式。

……主人向它招了招手,它又爬了回来

继续依偎在主人的脚边,身体

有些抖。主人又摸了摸它的头

仿佛为受伤的孩子,清洗疤痕

但是,这也是一瞬而逝的温情

主人的刀,再一次戳进了它的脖子

力道和位置,与前次毫无区别……”[2]

文中的“我”最后虽然缺少对良知意义的自我谴责,也没有自我和超我的对话与冲突,甚至小说良知内在性的内容也略显薄弱。但仍不愧为一曲朴素悲壮的乌蒙之歌,一篇难得的谴责文学作品,作品留给我们更多的是沉重与压抑,正如刘醒龙在谈自己的创作意图是说:“有人认为过去是一堆包袱,有人认为过去是一笔财富,而我却认为,过去是一根高悬的鞭子。对于肉体,这样的辫子毫无用处,它只能拷问后继者的灵魂。”[3]确实如此,政治权力的肆虐与社会的灾难导致人性的全面丧失,面对沉重的历史,又令我们仿佛经历了一次良知的大觉醒,负载着人间的大悲恼与大关怀,告别了瞒与骗的时代,留下了关于罪恶、关于民族的灵魂、自我和人性外的无穷思考。

参考文献:

[1]刘再复.论中国文学[M].北京:作家出版社,1988.

[2]杨昭.杀狗的过程[J].大家,2010(05):162-179.

[3]刘醒龙.过去是一种深刻[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2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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