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式语法下的对外汉语教学

2018-04-03 00:33廖虹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8年3期
关键词:构式典型语法

廖虹

(四川师范大学 文学院,四川 成都 610000)

语言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以及全球化、一体化的进程,世界各个民族之间政治、经济和文化发展的需要使得语言成为了连接各个民族的纽带。与此同时,语言教学也成为了社会乃至整个人类关注的焦点,有些学者认为,各个民族之间的语言既具有共性,也有其个性特点,所以语言教学既要重视语言应用的共性,更要关注语言的个性特征。

和印欧语系不同的是,汉语缺乏形态的变化,词类和句法的关系错综复杂,这一系列的特点给汉语教学提出了诸多的挑战。许多学者从语言本体出发去探讨汉语教学,但是在实践应用中发现,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对汉语中的一些边缘现象,我们的语法理论同样无法解释。任何一种语法理论都无法解释穷尽汉语中的一些复杂语言现象。本文试从构式语法理论的角度出发,去探讨对外汉语教学,以期为汉语教学提供一定的借鉴。

一、构式语法概说

构式语法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它主张形式和意义的配对,并且主张以构式为中心,把构式看做一个整体,整体的功能大于各部分之和,而不是各部分意义的简单相加。

自构式语法兴起以来,学术界开始用另一种崭新视角去研究语言本体以及语言习得等问题。构式语法产生之前,“动词中心说”的语法观一直被学术界广泛谈及,人们一度将句子的意义归结为是由动词或者某个虚词所决定的,并进而由“动词中心说”的语法观角度去探讨语言本体。但是一些语言现象证明,这类语法理论并不能够解释穷尽某些特殊的语言现象。比如我们提到的双及物形式,配价分析理论认为动词具有支配作用,一个动词能够支配几个行动元,那么这个动词就为几价动词,在双及物形式中的动词通常是三价动词,但是我们却发现,在“吃了他三个苹果”、“买了大娘三个鸡蛋”,这样的句子中,二价动词后面带两个行动元,似乎用配价理论解释不通,并且双及物形式中的动词应该是支配了两个对象,但是在这两个例子中,不管是动词“吃”还是“买”,我们可以说吃了三个苹果,却不能说吃了他,可以说买了三个鸡蛋,却不能说买了大娘,也即是说在这两个双及物形式中,“他”、“大娘”并不受前面的动词支配。于是学术界开始使用构式语法理论去解决此问题,认为决定句子意义的并不是动词或者某个虚词,而是构式决定了整个句子的意义。

同样构式语法的出现打破了儿童语言习得“先天论”和“经验论”的说法。沈圆在《句法—语义界面研究》一文中提到,一些学者针对儿童语言习得,提出了“句法引导”一概念,他们认为考察和动词联系的不同构式的确能够帮助习得相关动词的意义,沈圆认为他们的问题在于误把句法联系的意义看作是动词的意义。

构式语法的兴起为语言本体研究以及语言习得和教学提供了一个崭新的视角,打破了以往“动词中心说”的传统语法观念。本文从该理论出发,希望借此为我们的对外汉语教学提供另一种教学思路,不断更新和转变教学方法及设计,解决对外汉语教学中出现的一些边缘的语言现象。

二、汉语及汉语教学概说

和印欧语系相比,汉语不管是在语音、词汇,还是语法方面都是十分复杂的,这也给汉语教学带来了一定的挑战。

(一)汉语的特点

和印欧语系相比较,汉语有许多特点。相对于语法而言,语音和词汇在汉语教学中并没有那么复杂,所以语音和词汇在初期的学习是相对容易的。

但是,单是学习语音和词汇并不能达到较好的交际效果,交际需要能够独立表达一定意思的句子,而这样的句子则需要一定的语法规则将其串联。这套语法规则对于把汉语作为外语的学习者来说是十分困难的。我们以下面句子为例,如:

例 1:a.小明,小心别摔跤。

b.小明,小心摔跤。

例2:a.他干了一晚上差点儿没累死。

b.他干了一晚上差点儿累死。

在上面两例中,a句和b句的意思基本相同,但是两例中的a句都具有否定标记“别”和“没”,而b句无。我们知道否定词是表示否定意义的,但是在上面的例句中,我们几乎可以给a、b两句划上等号,而在印欧语系中则不存在这样的情况。

类似的例子还有,“来北京以前”和“没来北京以前”,“入党以前”和“没入党以前”等等,这些句子有否定词和无否定词的意思是基本一样的,但印欧语系并不存在这样的情况。这就造成了对外汉语教学中的困难,以及学习者习得汉语的困难。

(二)汉语教学概说

心理语言学主张第二语言的教学应该研究和对比两种语言学习时的不同心理过程,探索第二语言学习的模式和规律,并根据不同学习对象的心理特点来考虑第二语言教学的指导思想、原则和方法,这对汉语教学具有一定的启示作用。但是在实际应用中发现,单从学习者的心理特点去考虑外语教学,并不能够解释语言本体的一些特殊现象。心理语言学给我们的启示是教学者应该从不同的个体出发,根据其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培养目标和教学方法。

心理语言学要求从心理角度去激发学习者的学习兴趣以及教学者的教学设计。但是汉语的教学更多的是针对用法,即怎样将语言运用于交际,怎样造出表达完整意思的句子等等。传统的语法教学一般是给出语法规则,让学生去死记硬背,其结果往往是学生并不能完全理解其用法,因而会造出一些符合语法规则,但语义又有悖于人们认知的句子。

我们看这样两个例子:

例 3:a.他要来。

b.他要来了。

例 4:a.他要去北京。

b.他要去北京了。

例子中的a、b两句的不同之处在于b句句末多了一个“了”。在教学中,教学者往往会提醒学生注意句子中的两个关键词“要”和“了”。关于“了”,现代汉语对其的解释是:“了”用在动词、形容词后面,表示动作或性状的实现,即已经成为事实;而“要”则有表示事情还没发生,即将要发生的意义。但是我们发现在例3和例4这两个例子中的b句,“要”和“了”同时出现在一个句子中。对于以汉语为母语的学习者来说,这并不是难点,但是对于把汉语作为外语的学习者来说,这就是无法理解的语法点。

所以在汉语教学中,如果教学者只是教给学生“要”和“了”的意义,在单句中,学生可以理解,但是将两句放在一起,学生就很难理解了,会觉得两例中的b句是矛盾句。但是我们可以从构式语法的角度去给学生讲解,就不难理解了。构式语法认为决定句子意义的是构式而不是动词或者某个虚词,我们可以把b句看成“S要V了”的构式,该构式表示的是马上或者即将做某事了,以构式的整体意义去理解就很容易接受了。

三、构式语法下的汉语教学

构式语法自兴起以来,许多学者从它的理论特征出发,去探索语言本体,解释了一些特殊的语言现象,为汉语的习得和教学提供了许多借鉴意义,让汉语教学者用另一种新的视角去看待汉语教学问题,从而为汉语教学提供一种新的思路和新的方法。

(一)整体构式观

传统的语法观念认为动词在句子中处于支配地位,由于汉语没有形态的变化,所以表达语法意义多用语序和虚词,于是许多人也认为虚词也有决定句子意义的功能。在传统“动词中心说”语法观念的熏陶下,汉语教学者在教学过程中往往比较重视动词以及虚词,认为句子的意义是由它们所决定的。但是正如我们在前文说到的“S要V了”构式一样,如果教学者只是着重于“要”和“了”的讲解,在单个的“他要去北京”、“小明做完作业了”这样的例子中,学生是比较容易理解的,但是当“要”和“了”同时出现于句子之中,学生就很难理解了,甚至会觉得“他要去北京了”这样的句子是病句,因为“要”表示的意义和“了”表示的语法意义是相互矛盾的,这便会造成学生的误解。

句子的意义并不是句中短语或者词语意义的简单相加。构式语法认为构式在句子中处于支配地位,句子的意义并不是部分意义的简单相加。所以我们在前面也说到,在教学中如果我们将“他要去北京了”这样的句子看成是“S要V了”这样的构式,把它看成是一个整体,而整个构式义表达的是马上或者即将做某事,那么学生就不会去咬文嚼字,理解了“要”和“了”的意思,再将其整合相加了。

构式语法给我们的启示就是针对某些句子,教学者应该把它们看成是一个整体的构式去讲解,而不是支离破碎地分析。

(二)从简单构式到复杂构式

陈满华在《构式语法理论对二语教学的启示》一文中举到这样一个例子:

例5:“空座位有的是,我便找了一个靠窗的。”意思是:

A.小吃部人很多 B.小吃部人不多

C.小吃部座位不够 D.小吃部没有座位

这是一道阅读题,对于以汉语为母语的人来说,这道选择题并没有难度,但是对于把汉语作为外语的学习者来说,就会陷入困境,“有的是”到底是什么意思?按照传统的语法观念,教学者在讲解的时候往往给学生讲的是“有”,它可以作为动词,后面往往接名词,表示一种存在或者所属,例如:“她有一个苹果”、“操场上有一颗桃树”;但是当出现例5中的“有的是”这样的结构时,学生便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了。

关于“有…”结构有很多种,有固定的词组、短语,也有熟语、句子等,比如:

例6:院子里有一棵树。

例7:可真有你的。

例8:有的是钱。

例9:读书很有用。

` 从以上四个例子中我们可以看到,四个不同的构式表示了不同的构式义。例6为一般的“有”字结构,表示一种存在义,而例9中的“有用”是一个词,在汉语词典中也有收录,这两类是学生比较容易掌握的,但是对于例7、8,学习者便不那么容易理解。这就要求教学者在教学的过程中先从简单的构式开始教学,但是应该注意的是,学习者在教授这些简单的构式时,要从整体的构式义出发,而不是单向学习者讲解“有”,否则学习者在以后学习关于“有”的复杂构式时,就会陷入误区。

(三)从典型构式到非典型构式

从构式语法的角度来看,汉语教学应该从典型到非典型,“典型”具有基本的外在形式和核心的构式义,而“非典型”则是在“典型”的基础之上衍生的,只有掌握了典型的构式,才能更好地理解从典型构式衍生出的非典型构式。

以双及物构式为例,双及物构式V+N1+N2,其构式义是“有意的给予性转移”,这是双及物的典型构式,如:

例10:他送我一本书。

例11:邻居卖给我一把旧椅子,

这两个例子属于典型的双及物构式,表示的是一种物体领属关系的转移,如例10的“书”本是“他”所有,但是通过“送”这个动作,“书”则变为了“我”所有。学习者在学习这样典型的双及物构式时,很容易掌握其基本用法及构式义,但是当出现以下句子时,学习者往往会出现理解的困难。例如:

例12:递给他一个口信儿。

例13:偷了齐白石三幅画作。

这两个例子中的双及物构式属于非典型的,它们是从典型的双及物结构中衍生而来的,所以对于学习者来说是很难理解的。

构式语法给我们启示就是在汉语教学中,我们不能将双及物构式一概而论,而是应该将典型与非典型的双及物加以区分,从典型到非典型,循序渐进,因为非典型的构式往往是从典型构式基础之上衍生而来的,所以学习者在学习完了典型的构式之后,才能更好的掌握非典型的构式。

(四)构式之间的对比性教学

动词在不同的构式中具有不同的意义,构式与构式之间细微的差别也会造成其构式义的不同,而教学者在教学的过程中应该注意这细微的差别,构式和构式之间的对比教学有助于学生更好地掌握,减少其出错的概率。例如:

例14:a.小明打了他一下。

b.小明打了他两下。

例15:a.他打了一下小明。

b.他打了一下小兰。例14和15中的句子分别属于不同的构式,“S+V+O+量词”构式和“S+V+量词+O”构式,两种构式分别有不同的构式义,前者的构式义强调的是量,后者的构式义强调的是受事宾语,我们从例子中的a、b两句例子可以看出,例14强调的是打了他一下,而不是两下、三下;例15则强调的是打了一下他而不是别人。两个构式只是宾语和量词的位置不同,但是在意义的理解上有细微差别。教学者在对比教学中才能使学习者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可以更好地减少他们出错的概率。

我们在这里提到的这两个构式,对其构件有一定的限制,并不是任何结构都可以进入该构式的,而且这两个构式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相互转换的,本文在这里不做讨论,只是希望能从这两个所举的构式中得到启示,为汉语教学提供一定的借鉴意义。

(五)重视话语交际功能

Goldberg认为,构式是形式和功能(意义及话语)的配对,每一个配对都包含形式特征加上某种交际功能。其中的“话语功能”、“交际功能”即包含语用功能。构式语法理论主张语用和语义是不可分的,打破了传统语法将二者分开的观点。

一些语言事实表明,某些语言成分在独立成句的时候,其语义并不符合我们的认知,教学者在教学时往往视这类句子为错句,是绝对不能够说的。但是我们发现,当这些单句独立的时候,即没有特定的语境,其意义有悖于认知,但是其在一定的语境之下却是成立的。这就要求教学者在教学的过程中将这样特定语境下成立的句子加以说明,而不是全盘否定。

教学者在教学的过程要重视话语的交际功能,对一些在特定语境下成立的句子要加以特别的讲解,而不要认定它的绝对错误性,以免造成学生的误解。

四、结语

本文从构式语法的角度浅谈了它给对外汉语教学的一些启示,不管是对语言本体研究还是语言的习得与教学,构式语法为我们打开了一个新的视角,提供了解决问题的又一个新思路。

在语言教学中,传统的语法观念重视动词和虚词在句中的作用,当然构式语法并不是否定动词和虚词的作用,只是通过了一些语言现象,看到了决定句子意义的并不是单个动词,而是整个构式。这就要求了教学者在教学过程中重视整体构式义,注重形式和意义的配对,为对外汉语的教学提供一种新的思路和方法,从而达到更好地实践和应用效果。

猜你喜欢
构式典型语法
用最典型的事写最有特点的人
多项式求值题的典型解法
典型胰岛素瘤1例报道
跟踪导练(二)4
Book 5 Unit 1~Unit 3语法巩固练习
“不可推导性”作为标准的虚妄:兼评“修辞构式观”
从语法构式到修辞构式再到语法构式
“XV的(不)是Y”构式探微
“有一种X叫Y”构式的语义认知考察*——从语法构式到修辞构式的接口探索
典型引路 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