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园,朱 娟
宿州学院商学院,宿州,234000
“三农”问题一直备受党中央及各级政府的长期关注,为解决“三农”问题,党的十九大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需要有充沛的金融资源。互联网金融以低成本、高效率、覆盖广的特点得到了快速推广。在农村发展互联网金融,有利于发挥其普惠金融的效果,促进农村金融和农村经济的发展。然而,由于受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互联网应用意识淡薄等因素的限制,我国农村互联网金融发展缓慢。如何破解我国农村互联网金融发展困局,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发展,已成为学界、行业研究的热点。
近年来,互联网金融作为新型金融模式,引起了国内外学者、业界及政府的广泛关注,并将其引入农村市场,推动了农村金融的发展。互联网金融由于具备靶向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的基因,因此有可能在实践中成为精准扶贫的生力军[1],尤其P2P网络借贷对于增强农产品电商的财务能力有显著的积极作用[2],因此,农村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有利于我国扶贫工作的开展。方胜等认为,互联网小额农业贷款、非现金支付、农业产业链金融等是互联网金融与金融扶贫的重要结合点[3]。同时,互联网金融能通过提升金融服务便利性、拓宽授信覆盖面、降低金融服务价格、扩大农民选择范围等机制促进农村金融普惠的实现[4]。
然而,由于长期受传统理念等因素影响,我国农村互联网金融发展还存在诸多不足,金融排斥表现尤为突出,形成的原因有地理排斥[5]、自我排斥、物理排斥、条件排斥、产品排斥[6]等。此外,农村互联网金融还存在政策监管风险[7],以及基于大数据基础上的数据挖掘和数据重构的互联网金融隐含的用户个人信息泄露对于个人隐私权的侵犯和互联网因技术漏洞导致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损的风险[8]。
本文重点分析农村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挖掘农村发展互联网金融的主要制约因素,促进农村金融快速发展,为解决“三农”问题提供“能源”保障。
农村金融市场是个蓝海市场,电商企业、互联网金融平台以及传统金融机构通过探索,逐步形成了初具规模的农村互联网金融模型。目前,农村互联网金融主要有四种类型:传统农村金融机构互联网化、以阿里巴巴与京东为代表的电商平台全产业链农村金融、以村村乐与大北农为代表的农村龙头企业供应链金融+P2P和以宜信为代表的P2P网贷助农平台。
《中国“三农”互联网金融发展报告(2017)》显示,截至2016年底,在335家含涉农业务的P2P网贷平台中有29家专注“三农”领域。2016年总交易额达600亿元人民币,其中在“三农”领域的交易额超过10亿元的互联网金融平台不少于9家[9]。而在2015年,专注“三农”互联网金融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只有15家,除了翼龙贷外,没有其他互联网金融平台在“三农”领域的交易额超过10亿元人民币。显然,我国农村互联网金融得到了快速发展。
普惠金融的目的就是要提升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和满意度,农村普惠金融还须降低融资成本,而互联网金融的特点是可以提高金融服务的便利性、扩大授信覆盖面,能更好地促进农村金融普惠的实现。互联网金融通过网络银行、移动支付等方式突破传统实体网点限制,实现银行服务、投资理财、信用借贷、保险等业务的开展。根据央行发布的《2017年中国普惠金融指标分析报告》和《中国普惠金融发展情况报告》,截至2017年底,农村地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为39.66亿户,银行卡数量余额为28.81亿张,其中借记卡同比增长12.74%,信用卡同比增长6.06%。农村地区使用电子支付的人员中成年人比例为66.51%,农村地区网上银行开通数累计为5.31亿户,网银支付金额为152.73万亿元,较2016年度小幅增长,而手机银行开通数累计为5.17亿户,手机银行支付金额为38.89万亿元,增幅显著[10]。而保险方面,自2015年8月农业部启动实施“互联网+”“三农”保险行动计划以来,越来越多的保险机构加入农村互联网保险市场中。互联网金融改变了金融的发展方式,使得农村金融服务的普惠效果进一步改善。
尽管农村互联网金融已经获得了长足进步和发展,但面对“三农”自身的短板和农村脆弱的金融生态环境,其发展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
金融排斥是指社会中的某些群体没有能力以恰当的形式获得必要的金融服务。一方面,农民由于支付能力较低、稳定性较差、信用水平低以及信用意识不够的问题,都会导致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开展不以“三农”为优先客户,这样的金融排斥导致农民成为金融受众的可能性降低。另一方面,由于互联网金融需要以电子设备、电商平台和互联网为依托,然而许多农民对电子设备的使用能力差,对电商平台技术操作不熟悉,导致部分农民由于不具备互联网金融服务条件而被排斥在互联网金融服务体系之外。
农村互联网金融市场的发展也要兼顾商业性和公益性。为保持自身互联网金融服务的可持续性,互联网金融企业对外投放资金、营运目标不能脱离盈利,营运过程不能忽视成本收益衡量。基于互联网金融企业的盈利目标,在市场选择中,那些经济发展滞后、互联网基础设施及配套服务落后、电子商务消费习惯弱、留守农民年龄两极化的农村存在明显的市场缺位[10]。
一方面,“三农”领域由于缺少抵押物、信息缺失、信用意识淡薄等问题,导致大部分金融机构望而却步,从而使金融供给严重短缺,农村金融市场存在很大的金融需求缺口。2016年,“三农”互联网蓝皮书测算,我国“三农”金融缺口超3万亿元人民币。这说明农村正规金融机构提供的贷款仅能满足小部分农户的需求,农村融资仍以民间借贷为主。这个巨大的缺口为“三农”互联网金融发展提供了巨大的市场需求。
另一方面,农村金融市场又存在互联网金融需求不足的问题。农户因为掌握的金融知识少、技术不熟练而较少使用互联网金融,以至于对互联网金融需求不足[11]。事实上,互联网金融需求的高低与区域经济发展紧密相关,区域经济较好的农村互联网金融需求要高于经济落后的农村。
互联网金融包含支付、理财、保险、借贷四大类基本金融服务。目前,农民对这四类金融服务的接受和使用在不断地增加,但不均衡。整体而言,支付的接受度最高,其次是理财,最后是保险和借贷。互联网支付产品的接受程度最高,主要源于微信转账、红包功能以及支付宝的转账支付功能,而较少使用手机银行和网上银行。储蓄方面,互联网理财产品的使用很少,更倾向于将钱存在银行里。借贷方面,较少使用甚至不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或者P2P网贷模式,借款的主要资金来源仍然是亲戚朋友甚至民间高利贷等。个人互联网借贷较少,部分创业农民的资金来源首选银行,其次是民间借贷,再次是金融信贷公司,较少考虑互联网借贷。互联网保险则推动最慢。整体而言,农村互联网金融产品中,金融储蓄和金融借贷的产品使用率最低,支付的使用率相对较好[6]。
农村互联网金融在全国大部分地级市都已有发展,但存在区域差异,这种区域差异主要源于经济发展水平的区域差异。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农村,金融市场也相对发达,金融产品丰富、金融创新显著,农民的金融知识丰富,对电子商务的接受与使用较高,政府行为日益规范化,生产、贸易对互联网和大数据的运用已经达到相当高水平,因此,其互联网金融发展较好,如我国东部沿海地区。根据翼龙贷运营报告显示,借款金额排名前五的区域分别是北京、江苏、广东、浙江、山东。相反,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农村,可能仍然停留在传统小农经济模式下,金融市场相对落后,金融供给不足,金融创新缺乏,农民金融知识欠缺,农民对互联网金融的接受程度普遍不高,政府的行政作用显著,市场干涉较多,反而容易造成市场缺位。以翼龙贷为例,目前为止,翼龙贷在青海和新疆等地较少甚至没有业务。
从农民角度来看,留守农民年龄两极化、受教育程度较低、对互联网金融安全的恐慌和不信任、对互联网金融产品的操作不熟练甚至抵触、电子商务的消费习惯偏弱、建立电子商务销售平台缺乏指导等问题,严重制约了农民对互联网金融产品的使用,且农民收入不稳定、抵押品有限,农村信用体系建立缓慢,又加剧了农村互联网金融排斥。从农村经营实体角度而言,其经营规模较小、管理人员水平不高、经营效果不足等问题,导致农村经营企业的信用等级较低。
农民对互联网金融的接受主要取决于对电子商务的接受。在农村,虽然互联网普及率在逐步提高,但是互联网基础设施不够完善,电子商务人才缺乏,农民的电子商务活动参与度不高。而电子商务的落后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农村对互联网金融的接受。
农民对互联网的认识度不高,对互联网信息技术不了解,同时互联网金融企业可见性较差,互联网金融还存在网络安全的难题,尤其是互联网金融诈骗事件,导致农民对互联网金融业务以及互联网金融企业缺乏信任,制约了农民对农村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接受。
农民多为风险厌恶者,因此农民对互联网金融的负面新闻印象深刻,尤其是网络贷款诈骗。加上农民互联网知识的缺乏,无法将网络贷款诈骗与互联网贷款业务有效甄别,为了减少损失或者避免受骗,甚至将互联网贷款业务统统认定为网络贷款诈骗,从而将互联网信贷业务拒之门外。
传统金融机构在宣传推广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互联网金融产品时,主要集中在城区,针对农村地区的宣传力度不够。互联网金融平台及电商平台的宣传推广渠道有限,农民能够掌握互联网金融知识的来源匮乏,同时缺乏对农民网上支付、手机支付等应用知识的培训,从而制约了互联网金融产品的推广应用。
互联网金融的业务宣传存在不平衡,导致农民对金融知识的掌握程度也存在差异。目前来看,农民对银行卡的持有与使用知识、信用的重要性知识掌握相对较好,对贷款流程与归还的相关知识掌握较弱,对保险的险种、购买与理赔的知识基本不了解。不均衡的金融知识影响了金融产品的选择,因此农村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发展不平衡。
大数据、云计算是互联网金融的优势,也是互联网金融进行风险定价的科学依据。农村信用数据的获取对缓解农村金融信息不对称、增强农村互联网金融适用性有重要意义。但是“三农”信息较为零散复杂,因此需要政府筹划搭建农村金融信息平台,从农业全产业链、农业经营、农村电子商务、农民土地、土地承包等多方面、多角度收集数据信息,补充、完善农村信用大数据并进行信息共享,从而为农村互联网金融奠定大数据基础。
电子商务作为互联网在“三农”领域最基础的应用,其快速发展使农民对互联网相关应用趋于认同,一方面为互联网金融在“三农”领域的快速发展带来了发展基础与应用氛围,另一方面也为以阿里巴巴与京东为代表的电商平台开拓农村金融业务提供了渠道。要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就必须改善农村基础设施,优化农村物流,建设农村电子商务平台,培养电子商务专业人才。
丰富农村互联网金融产品供给,可以有效刺激农村互联网金融消费需求的增长,因此应有针对性地创新适合“三农”金融需求的金融产品。针对农民、农村以及农业经营者,结合农业特性、农业科技、农产品市场数据,利用互联网金融的灵活多变、个性化以及响应快等特点,快速及时地为“三农”量身定制金融服务,不仅可以收集了解农民的资金状况,同时获得“三农”信用数据,为日后有效甄别优质客户奠定基础。
农民对互联网金融知识的掌握程度不高,对互联网金融的普惠特性更是一知半解,因此,为了推动农村互联网金融的市场渗透,必须要积极组织实施互联网金融知识的宣传活动。传统金融机构在农村推广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可以依托自身良好的社会信用形象,采取体验式营销,在与客户之间建立互动的同时,将网银、手机银行的知识与使用技术进行推广。电商平台及P2P网贷平台则需要建立可持续的、高质量的销售渠道,利用农村基层信息人员对农村市场进行互联网金融的知识渗透。政府应及时给予规范性指导,积极营造良好的金融创新发展生态环境,有效利用成熟的电商平台、全产业链农村金融渠道,合理推广P2P网贷助农平台,大力促进本土互联网金融企业的成长,加快形成传统金融和创新金融互补发展的良性格局。在加大互联网金融的宣传力度的同时,做好互联网金融宣传广告的监测监管,以防范化解潜在风险隐患。
在移动互联网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互联网金融必然成为农村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能够促进农民脱贫致富,实现普惠金融,推动农产品电商发展,更是国家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助力。虽然农村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还存在很多障碍,但是,随着农村网络使用基础的日益成熟,国家互联网金融的政策法制环境日趋完善,农村电子商务的不断发展,农村互联网金融仍是大有可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