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关水
高考写作越来越关注思维与表达,而且越来越聚焦于理性思辨与表达功能的具体实现,这既是对写作测试的认识的进步,也是理性选择的结果。学会在议论中作辩证分析,重视辩证思维在作文中的作用,无论是从分析事物现象、探求问题本质,还是丰富我们的写作内容,提高我们的表达技巧上来看,都是我们必须要做到的。具体而言,就是要学会用以下几种方法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1.客观全面的观点
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点和出发点。当然也是思维的基本点和出发点,这就是思维的客观性。作文中思维的客观性,就是指思维决不能偏离题目的客观要求和写作要求。
辩证法告诉我们,看事物要全面而不要片面,这样才能把握事物的本質特征。瞎子摸着大象的腿,就说大象像一根柱子,这就是片面看事物的结果。如1990年的高考作文题,要求“针对第一个姑娘的说法,联系生活实际,展开议论”,就是考查考生思维的全面性。第一个小姑娘的说法是:“这里是一个坏地方!”“因为这里的每朵花下面都有刺”。这个“说法”是只看到了“刺”而忽视了“花”,即强调事物的一个侧面却忽视了其整体,并以偏概全推论认为美丽的玫瑰园是个坏地方。这就是思维片面性的表现。考生若能认识到这一点,就证明了考生具有全面的思维能力,立论行文也就不会有问题。
2.发展变化的观点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思想的精髓。世界上万事万物都是在不断发展变化的,这就要求我们看问题时要根据时间、地点,条件的变化而变化,即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事物发展变化的原因有内因和外因,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外因必须通过内因而起作用。如1991年的高考作文《近墨者黑》和《近墨者未必黑》,前者是强调外因的作用,后者则是强调内因的作用。如果能够正确处理内因和外因的关系,写作时就能够得心应手,否则就会出现偏激或混乱。
事物的变化发展,是由量变到质变,又由质变到量变的循环往复而又由低到高的螺旋发展过程。量的积累超过一定限度,就会发生质的变化。如1986年的高考作文《树木·森林·气候》,涉及的就是这一条辩证法。“一棵树不能改变气候,只有森林才能改变气候。”讲的是部分与整体的关系,以及事物的量变过程。“大片森林的出现”,导致气候的改变,这个条件与结果的关系,就是量变引起质变的过程。
但有时要掌握事物的质和量的统一,必须善于把握事物的“度”。这就正如列宁所说:“只要向前再多走一小步——看来仿佛依然向同一方向前进的一小步——真理便会成谬误。”
3.普遍联系的观点
事物之间以及事物诸要素之间,是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依存的。这就要求我们看事物时,要用联系的观点,而不能孤立地看问题。
情绪对健康影响极大,这是由于伴随着某些情绪出现的同时,会出现一系列生理变化。例如当你兴奋时,心跳会加速,呼吸加快,脸涨红;恐惧或吃惊时,脸色会变白。这种感受表明,任何情绪的出现,对有机体的器官都会发生影响。世界上有许多事情看似无关,其实却是有着这样或那样的联系,这就告诉我们,看问题一定要用联系的眼光,千万不能孤立地看问题。
事物的联系,还表现在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的联系,例如每当考试临近,有的老师、家长、学生都主张多用一点时间学习,少一点活动,最好任何活动或体育锻炼都不要参加,其愿望是好的,是想提高学习成绩。但却违背了事物间互相联系的规律。他们忽略了体育锻炼可以增强人的体质,人的身体素质好,学习才能精力充沛,学习效果才能得到提高。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有部分同学因身体原因致使考试没考好。可见,生活本身就需要联系地看问题,更何况思维呢?
4.对立统一的观点
矛盾是客观存在的、普遍的、绝对的,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现象和过程之中。矛盾就是事物、就是世界;没有矛盾,也就没有事物、没有世界。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在具体实际中,要分清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要分清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要把握住矛盾的统一性和斗争性。
矛盾对立的双方在一定条件下向着相反的方面转化。老子所谓的“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讲的就是这个道理。
例文:《老子·道德经》有云:“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合抱之木”,不可谓不“大”;“九层之台”,不可谓不“高”;“千里之行”,不可谓不“远”。然而,这“大”“高”“远”中分别包含着“小”“矮”“近”,“小”“矮”“近”中则分别孕育着“大”“高”“远”;矛盾的双方既对立又统一,互为前提,相互依存,相辅相成,交错共生。没有“大”,也就无所谓“小”;没有“矮”,也就无所谓“高”;没有“远”,也就无所谓“近”……可见,大小、高矮、多少、远近等都是辩证统一的。
这段文字抓住“大”和“小”这组矛盾对立,论证两者之间的辩证关系,论证全面深刻。
(作者单位:福建省建瓯第一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