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大众传媒与宗教文化保护

2018-04-02 10:00刘新利蔡秀清
西部学刊 2018年2期
关键词:宗教文化大众传媒保护

刘新利 蔡秀清

摘要:在中国,对于宗教有两种观点:一种是宗教“鸦片论”,另一种观点是宗教“文化论”。宗教“鸦片论”长期禁锢中国人的头脑,使人们对宗教形成种种偏见。随着社会的发展,这个观点亟待被修正。宗教“文化论”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现在已经得到各界的广泛认同。大众传媒作为一种社会公共机关,对宗教文化的保护负有一定的责任。它对宗教保护的积极作用主要体现在传播宗教知识,成为宗教世俗化的平台,对破坏宗教文化的行为进行监督。它对宗教文化保护的负面作用主要体现在对宗教的过敏及对宗教的伤害。

关键词:大众传媒;宗教文化;保护

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CN61-1487-(2018)02-0076-05

宗教是人类社会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几乎所有的民族所有的社会都存在某种宗教。正如英国哲学家道森所言“宗教是历史的钥匙,我们不理解宗教,我们就无法了解一个社会的内在形态”。[1]4宗教与文化有着密切的联系,正因为如此,在对某种文化进行研究时,宗教就成为很难绕开的文化因子。

一、作为文化的宗教

(一)宗教“鸦片论”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中国人对宗教的认知主要受马克思恩格斯的影响。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宗教是一种颠倒的世界观,是人民的“鸦片”。由于受马克思宗教“鸦片论”的影响,很长一段时间,宗教都被认为是封建迷信、一种社会的负面因素。但事实上,宗教“鸦片论”的产生有着特定的历史背景,我们需要对其进行全面的认识。马克思和恩格斯对宗教的分析旨在揭示宗教的两面性。当马克思指出“宗教是人民的鸦片”的时候,他并没有只在一个面向上论述宗教。这句话的上下文是这样的:“宗教里的苦难既是现实的苦难的表现,又是对这种现实苦难的抗议。宗教是被压迫生灵的叹息,是无情世界的心境,正像它是没有精神的状况的精神一樣,宗教是人民的鸦片”。[2]2

在现实世界中存在苦难,导致人们寻求在宗教里解脱困难。宗教里的苦难反映了现实中的苦难,是对现实中的苦难的抗议。由于在宗教中这种“抗议”“叹息”和“精神慰藉”不能解决现实问题,所以马克思说“宗教是人民的鸦片”[3]40。

马克思对宗教的论述主要针对基督教并且针对德国,当时欧洲的宗教势力太过强大。中世纪,基督教统治欧洲长达千年,所以马克思要领导无产阶级革命,就要批判神学,削弱宗教的影响。而且由于斗争的需要,马克思论述宗教的时候,集中揭示宗教的非科学、非道德、非理性或是揭示其愚昧、黑暗、残酷的一面,而对与之相反的一面则很少提及。马克思、恩格斯对宗教的批判针对的是19世纪的西方各国,其宗教批判实质上是社会批判。但是,“文革”及“文革”前,一些人把马克思19世纪对西方宗教的论述断章取义、脱离具体社会实际地套用在中国宗教之上,产生了“鸦片论”的论调。“鸦片论”在很长一段时间左右着人们对宗教的认知,也是许多人把宗教作为一种负面社会因子的有力证据,并因此形成多数中国人对宗教的刻板印象。

革命年代,宗教被认为是阻碍革命的工具,受到批判。新中国成立后,宗教又被视为旧社会的残余,最终是要灭亡的。而中国的宗教学研究主要是为批判宗教服务的,比如要证明宗教如何反科学、反现代。即使对宗教人物和宗教思想的研究,也要加上唯心论、形而上学的评价。“文革”结束后,我国学术界开始以一种理性的态度观察和思考宗教问题。

(二)宗教“文化论”

当代英国著名的哲学家道森认为:宗教并非是一种抽象的意识形态,也不仅是一种古老的精神资源,而且是一种绵延历史的文化传统和潜移默化的文化。[4]269德裔美籍神学家、宗教哲学家蒂利希认为:宗教,就该词最宽泛、最基本的意义而论,就是终极关怀。作为终极关切的宗教是赋予文化意义的本体,而文化则是宗教的基本关切表达自身的形式总和。简言之,宗教是文化的本体,文化是宗教的表现形式。[4]269

在国外“宗教是一种文化”已经成为共识的时候,在中国却经历了一个由自发到自觉的过程。

1947年10月,毛泽东带警卫李银桥等去陕北葭县调查。走到白云山脚下,毛泽东问:“想不想去看庙?”李银桥说:“都是一些迷信。”毛泽东说:“片面,片面!那是文化,懂吗?那是名胜古迹,是历史遗产。”[5]

著名的社会活动家、佛教领袖赵朴初发挥毛泽东宗教与文化密切关系的观点,从20世纪80年代就在多种场合讲过“宗教是文化”。著名科学家钱学森在写给赵朴初先生的信中说:“党的十二大报告中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分为两部分:思想建设和文化建设。在文化建设中列举了教育、科学、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体育等。我以为至少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文化建设还应包括宗教。宗教是一种文化事业。”①

宗教文化论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发展到现在已经得到各界的广泛认同。宗教文化论是在特定语境下产生的特定话语。说宗教是文化,一是相对于教义而言,即不局限于把宗教仅仅看成超世的信仰和信众的事情,或只满足于从认识论角度把宗教归结为唯心论和有神论,而要把宗教的研究扩展成广阔的文化学视野,看到宗教不单是一种精神信仰,还是一种社会活动和文化活动;二是相对于政治话语而言,它要突破以往简单和片面的阶级分析,即“宗教鸦片论”,要看到宗教的多种功能,尤其是它创造人类文化的功能,即使它的政治功能也有正负两重性。[6]

2011年著名学者方立天教授在中南海谈科学认识宗教时这样说:“目前,宗教方面存在比较突出的问题是在宗教的本质和功能的问题上认识不一致,或者说是‘宗教鸦片论尚未真正澄清,以致在观念上和行动上形成一些偏差。”“中共从中国社会实际和需要出发,提到了‘宗教是文化的观点,认为宗教的本质是文化,是信仰性的文化,宗教是一种社会文化体系,是人们的一种精神生活方式。把宗教是文化的‘文化论与宗教是鸦片的‘鸦片论相区分,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7]他在《范曾《法乳传灯》出版》一文中认为“以‘文化论‘引导论和‘适应论取代‘鸦片论和‘斗争论,代表了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创新与发展。”[7]

卓新平认为:“把宗教作为文化现象来看待,是中国学者学术思想的进步和研究视野的开放,它扩大了对宗教的认识、深化了对宗教的理解,亦为宗教内外各界人士的沟通、对话和交流找到了契合点。宗教与文化的关系乃一种双向交流、双向渗透、双向融合和双向重迭的关系。宗教不可能脱离文化,其本身又是人类文化的一种表现形态。”[8]

如今在学术界,宗教“文化论”已经是一种共识。它的提出不但丰富了社会主义的宗教理论,而且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2011年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指出: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文化发展繁荣中的积极作用。宗教“文化论”观念的提出和推广对于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调动宗教界人士和信众保护和传承中华民族优秀的宗教文化,促进中华文化的发展繁荣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在当代社会,虽然宗教的政治因素不能回避,但其在社会主义建设中主要发挥文化功能。比如,宗教在社会公益和慈善事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化艺术保护和传承、道德建设、养生、旅游、对外合作交流、环境保护等方面都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今天中国正在构建和谐社会,宗教作为一种社会因素,正在发挥着“政治稳定功能,心理调适功能,道德教化功能,社会公益功能,文化传承与创新功能,国际文化交流与文明对话功能”。[6]

二、大众传媒对宗教文化保护的正面影响

(一)传播宗教知识

长期以来,人们对宗教的负面评价,除了政治因素之外,主要缘于对宗教不了解。不了解就容易产生偏见,甚至误读,严重的可能导致社会冲突,从而影响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宗教作为一种文化现象,宗教团体作为一种社会组织,应该进入媒体的报道视野。当然媒体在传播知识的时候,并不是要传播宗教的教义和仪轨,而是要传播宗教中具有道德教化功能的部分。比如,佛教中的向善思想,利他思想,五戒——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十善——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离间语、不绮语、不恶语、不贪、不嗔、不邪见,都具有很好的教化功能。当然,大众传媒在传播宗教知识的同时,也应该对宗教中一些消极的东西进行过滤。

传播宗教知识可以让非信徒对宗教有一个较为理性的认知。比如一些非信徒对佛教理解,就是念阿弥陀佛。其实,很多佛教界人士认为佛教的“教”,应该理解为教育的“教”,佛教就是“佛的教育”。[9]3佛教认为,佛和众生从本质上(或者说从佛性上)是平等的,唯一的区别在于佛是觉悟者,而众生是尚未觉悟的迷乱者。[9]3其实,佛教的平等思想并不被我们大部分所知。“佛教认为众生才是世界的创造者,也是自己命运的创造者。命运不是老天或者上帝决定的,而是众生自己造业的结果。”[9]3众生自己是自己命运的主宰者,该观点和马克思主义的“人民是世界的创造者”十分相似。“佛是反对迷信的,要求佛弟子不要仅仅因为尊敬佛而盲从于佛,但很多人偏偏就是迷信。有的人见佛像就拜,烧的香比胳膊还粗,甚至花几十万元赶在大年初一去烧头一炷香。”[9]3有的人说佛教是迷信,其实不是佛是迷信,而是有的人自己迷信佛。还有佛教和科学的关系,很多人认为宗教神学和科学是对立的,所以,佛教和科学也是对立的。其实,佛教不仅不反对科学,而且还把科学纳入到教徒的学习中,比如佛教的大五明中的“医方明”和“工巧明”就有科学的成分。藏传佛教的藏医学和天文历算的很多部分是科学的。

(二)成为宗教世俗化的平台

宗教世俗化是指宗教在发展过程中内容、形式、组织、礼仪的一系列变化,也就是其神圣性减弱,对社会的影响力减弱,活动范围缩小,人们的宗教观念和宗教情感淡化等现象。世俗化是现代宗教的主要特征,宗教世俗化在现代社会有两方面的涵义,一方面宗教的神圣性减弱,另一方面宗教对现代社会的适应性增强。

13世纪中叶到1959年,藏传佛教在中央政府和封建农奴主阶级的支持下,取得了西藏的统治权,形成了强大的寺院经济。1959年西藏地区实行民主改革,贯彻“政治统一、信教自由、政教分离”的方针,废除藏传佛教寺院在政治上和经济上的特权。“政教分离”是宗教世俗化的前提,也是宗教世俗化的标志。

在政治方面,政教分离后,宗教逐渐退出政治舞台,信仰成为个人私事,全民信教的状况有一定程度地改变;在经济方面,宗教团体的经济支配能力有明显减弱,佛事活动、化缘和信徒的施舍成为主要经济来源,从事世俗职业成为神职人员和宗教团体的辅助生活手段。[10]在国家“以寺养寺”政策实施后,寺庙纷纷从事一些世俗的商业活动诸如开公司、建旅店、开诊所等;在教育方面,寺院教育除了佛教经典和传统五明外增加了英语、汉语等课程,在工巧、天文、历算、医学等课程中加入了现代科技内容,这样既拓宽了僧侣们的视野,也形成了新的知识体系;在教学方面,采取了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另外,在西藏实行的寺庙“九有”中,广播电视进寺庙,这样促使僧侣在从事佛事活动之外,关心国家大事,做爱国爱教的好僧人;在宗教情感方面,随着宗教世俗化程度的加深,宗教的神圣性日益减弱,信徒的宗教情感日渐淡化。尤其是年轻人,往往把赚钱和生存放在首位,他们更愿意追求今生的幸福生活,而不是像他们的祖辈把希望寄托于来世。所以他们对宗教的依赖日趋降低,对宗教的感情日益淡化。尤其是小孩,不像他们的祖辈从小就在宗教氛围浓厚的家庭、寺庙、社区等环境长大,他们从小接触的是现代教育,大部分时间都在学校度过,远离了家庭和寺庙环境,因而受宗教的影响越来越小。

大众传媒在宗教世俗化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它不仅为宗教世俗化提供了平台,而且“使人们有能力撕裂原有的传统宗教的束缚”[11]

就宗教世俗化的这些表现来说,1951年,西藏和平解放后,1956年创刊的《西藏日报》集中阐释国家民族宗教政策。这一时期藏传佛教的政治属性弱化,文化属性日渐突出。宗教与政治的剥离成为世俗化的主要特征,这一时期的《西藏日报》也围绕这个问题发力。1959年西藏民主改革时期,《西藏日报》的宗教报道一方面继续围绕宗教和政治的剥离展开宣传,另一方面,努力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藏传佛教的世俗化在西藏和平解放后是通过大众传媒来实现的。在当代社会,西藏大众传媒的宗教报道主要围绕:一是民族政策报道,如寺庙修复,文物保护与管理工作,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宣传等。还有创新寺庙管理,如实施“六个一”(交一个朋友,开展一次家访,办一件实事,建一套档案,畅通一条渠道,形成一套机制)“九有”(有领袖像、有国旗、有道路、有水、有电、有广播电视、有電影、有书屋、有报纸)等利寺惠僧的新举措,并把寺庙僧尼纳入养老、医疗、低保的范畴。二是利寺惠僧报道,除了“六个一”“九有”,也有法律科普宣讲进寺庙,为僧尼免费体检等报道。三是报道中国佛教协会西藏分会和西藏佛学院的活动如僧尼培训班、学位考核、立宗答辩、颁证仪式、参观学习等。

从传播者来讲,大众传媒通过报道阐释国家民族宗教政策,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大众传媒通过对宗教知识的传播和宗教活动的报道使更多人尤其是非信徒了解宗教,这对祛除宗教的神圣性,实现宗教世俗化是有正面作用的。从受传者来说,大众传媒进寺庙,可以扩展僧尼的知识面,增加僧尼的国家认同感,为爱国护教提供条件,也为僧尼更好地适应现代社会奠定基础。对于僧尼以外的信徒来说,大众传媒传播的现代科学知识和价值观,降低了他们对宗教的依附性,使他们由寄希望于来世而转向追求今世生活的质量。对于非宗教信徒来说,大众传媒传播的宗教知识,使非信徒能够提高对宗教的认识,进而理解和尊重宗教信徒,最终减少宗教信徒和非宗教信徒之间的冲突,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三)对破坏宗教文化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舆论监督是新闻媒体运用舆论的独特力量,帮助公众了解政府事务、社会事务和一切涉及公共利益的事项,并使其沿着法治和社会公共准则的方向运行。伤害信众的宗教信仰、宗教感情的事件是社会公共事件,这些事件的涉事主体理应在媒体的监督范围之内。

2012年的“法海事件”使新媒体的舆论监督威力得以彰显。歌手龚琳娜在2012年底湖南卫视的跨年晚会上,唱了一首《法海你不懂爱》的歌曲,这首歌戏谑禅宗祖师法海禅师,引发宗教界人士的强烈抗议和网友大规模吐槽,最终酿成社会公共事件。

在“法海事件”中,宗教界人士运用微博等现代传媒手段,发出了自己的声音。明贤法师在他的博客发表署名文章《一个僧人眼中的<法海你不懂爱>》,对于娱乐界戏谑宗教领袖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这篇文章一石激起千层浪,掀起了佛教法师、居士、学者、社团、媒体对该歌曲进行批评的浪潮。有媒体公布了一个网上民意调查,投票超过100万,94.76%的网友认为,“这首歌戏谑佛教祖师,并以公共媒体四方传唱,严重伤害了佛教徒的宗教感情,应该道歉。”之后,明贤法师又相继发表了博文《还法海清白不是小题大做》《誓言“依法护法”,戏谑不停护法不止》等,还原历史上真实的法海形象,呼吁龚琳娜和媒体能够善待传统文化,并表明了佛弟子护法的决心。除了明贤法师,还有金易明教授发表《向娱乐底线说“不”》《龚琳娜戏谑佛教跌破娱乐“道义”底线》等文章,凤凰网华人佛教频道刊登了独家时评《龚琳娜戏谑佛教再“毁三观”媒体难逃其咎》等系列文章,数百万网友参与了讨论。

2013年“兴教寺”事件,是另一则因媒体的舆论监督最终使破坏宗教文化的行为得以终止的案例。2013年4月,有多家媒体报道位于西安市长安区的兴教寺正面临大规模拆迁,一些没有文物价值的建筑将会被拆掉,僧人将会被迁出寺院,在其他地方另行建寺。西安市政府给出的拆迁理由是“申遗”需要。

“僧寺分离”的方案一出,立刻受到该寺僧人及宗教界人士的强烈反对,他们纷纷诉诸媒体发出自己的声音。明贤法师发表博文《挖了祖坟换了灵魂》。圣凯法师、星云大师也撰文谴责“兴教寺强拆事件”,星云大师认为兴教寺是无价的,破坏了可惜。西北大学宗教研究所所长李利安在第一时间呼吁阻止拆迁,他亲自去兴教寺进行了实地考察。他不仅还原了事件的真相,而且他指出拆迁的范围主要是僧舍和食堂,那么没有了僧舍、食堂等生活设施,就意味着僧人要被迫迁出兴教寺。一时间民意汹涌,掀起了声讨“宗教搭台,经济唱戏”,过度消费宗教的浪潮。在凤凰网所做的民意调查中,99.5%的网民反对拆迁。同时,中央级媒体如中央电视台、《光明日报》等媒体介入,在强大的舆论压力之下,西安市政府最终没有对兴教寺进行拆迁,而兴教寺“申遗”也取得了成功。西北大学宗教研究所所长李利安教授坦言,在这次事件中,显示了媒体尤其是互联网强大的舆论监督力,媒体舆论在保护兴教寺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三、大众传媒对宗教文化保护的负面影响

(一)大众传媒对宗教的过敏

宗教作为人类社会重要的组成部分,既是人神结合的神学纽带,也是整合个人与社会的纽带。同时,宗教也是一种文化现象。宗教作为文化的载体,其教义、价值观中蕴藏着丰富的文化意涵。同时,宗教在世俗化过程中,不断吸收其他社会文化资源,使自己成为社会文化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当下的中国,宗教组织不是政治组织,也不是盈利性组织,而是一种社会组织,主要在社会道德和文化建构方面发挥作用。

宗教作为一种重要的社会现象和文化现象,当然应该进入媒体报道的视野。但是,由于历史原因以及宗教“鸦片论”的影响,宗教在改革开放前一直被视为封建迷信,是社会的负面因素。再加上宗教禁忌,在报道中一不小心就会触碰,就会犯错误,甚至引发纠纷,让媒体和媒体人心有余悸。基于以上原因,可以说当今的大众传媒对宗教集体过敏。

主流媒体对于宗教话题,在很多时候都以敏感为由,采取回避的态度。一些主流报纸甚至在内部明确要求,不能在刊发文章中出现“宗教”二字。[12]

媒体对宗教话题过敏,回避宗教,并不意味着宗教就不存在的,而只会造成大众及政府部门对宗教知识和事务的无知与隔膜,既影响发挥宗教教义、宗教道德和宗教文化中的积极因素为建设和谐社会服务,也影响政府在决策宗教事务时的科学性。[12]比如,截止2015年7月20日,河北的柏林禅寺的“生活禅夏令营”已经举办了22届,但是,除了《中国民族报》、佛教在线、菩萨在线等一批媒体报道外,再没有传统媒体对其进行报道。夏令营为青年学生提供了一个了解宗教、体会宗教生活的有效方式。在夏令营里,有许多讲座是佛教道德的,通过这些讲座,学员们不但学到了很多佛教知识,而且学会了许多人生哲学。“生活禅夏令营”的举办,对于夏令营营员、柏林禅寺和地方的影响都是正面的,因此受到政府、营员、家长和佛教界人士的共同肯定,所以,对于增加社会正能量的新闻,媒体确实不应该过敏。

2015年“4·25”尼泊尔大地震,宗教界人士包括星云大师的祈愿文,佛教界的祈愿法会,以及中、尼佛教界救援会议及赈灾互动,只有新浪佛学、佛教网等媒体做了报道,其他媒体基本没有报道。2010年“4·14”玉树大地震,藏傳佛教僧侣在第一时间投入救灾工作。17日,上千名逝者的遗体按照藏传佛教仪轨,由僧侣主持集体火化。宗教界不仅在物质上给予灾民帮助,通过宗教仪式、心理疏导等方法,能使灾民获得心灵上的安慰。但是,宗教在灾难中这种不可或缺的作用,没有引起媒体足够的重视。

(二)大众传媒对宗教的伤害

大众传媒为了迎合受众的需要,再加上对宗教的不了解,会造成对宗教和信徒的伤害,更严重的会引发社会冲突。

2005年,丹麦《日德兰邮报》刊登12幅侮辱伊斯兰教及其先知穆罕默德的漫画,引起穆斯林世界的反欧浪潮。2006年2月,持极左立场的法国政治讽刺期刊《查理周刊》转载了丹麦报纸的这组漫画,引起穆斯林世界震怒。2011年11月3日,《查理周刊》又刊出嘲笑伊斯蘭的漫画,再度引发冲突,杂志社遭遇爆炸袭击。2012年9月,《查理周刊》再次刊出与伊斯兰教和穆罕默德有关的系列讽刺漫画。2015年1月7日,两名枪手袭击法国巴黎《查理周刊》编辑部,造成至少10名媒体人、2名警察死亡。

“法国《查理周刊》事件”和“丹麦漫画事件”有一些共同的特征:一是媒体享有的言论自由边界不清晰。媒体享有的“言论自由”不是绝对的,不能以一种“自由”去侵犯另一种“自由”。媒体不能因为崇尚“言论自由”而丧失社会责任,宗教不能崇尚“信仰自由”而丧失宽容精神。二是缺乏对伊斯兰教的了解和尊重。在伊斯兰世界宗教是不容亵渎的,对于其先知穆罕默德的态度比较特别,既不允许对其进行侮辱诽谤,也不允许对其加以神化,既不允许信徒为他画像、造像,也不允许信徒张贴和悬挂他的任何图像,即使这种图像是赞美性的。《查理周刊》和丹麦的媒体无视伊斯兰教的教规、教义,不尊重伊斯兰教文明,最终酿成大祸。

类似的事件在中国也上演过。前面提到的2012年湖南卫视跨年晚会上的“法海事件”就是一例。龚琳娜的一曲《法海你不懂爱》引发网友大规模吐槽,也引起宗教界人士社团组织和广大信众的极大反感。然而,事件的当事人不但不公开道歉,还在湖南卫视的小年夜晚会上再次上演更加雷人的“神曲”,对佛教进行恶搞,突破全社会的道德底线和审美底线。湖南卫视作为这两首歌曲传唱的载体,践踏佛教界和信众的宗教感情,应该对其低俗、媚俗、庸俗的节目进行反思。复旦大学教授王雷泉教授认为:“拥有大量受众的官方电视台播出这类戏谑佛教的节目,可以辩解说是尊重艺人的艺术自由,那么也应该尊重佛教界的信仰自由。请问湖南卫视、江苏卫视、辽宁卫视等官方媒体,你们可以提供舞台给艺人戏谑调侃佛教,那么是否也敢提供频道和时间,让佛教徒和佛教学者正面宣讲佛教的思想?”②

注 释:

① 教育文摘:http://www.unjs.com。

②http://ido.3mt.com.cn/Article/201304/show3007231c12p1.html。

参考文献:

[1]卓新平,王晓朝,安伦.思源探新:论宗教与中国传统文化[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

[2]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M].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

[3]张庆熊.宗教的市场面向于超越面向的辩证关系:评宗教市场论[J].基督教学术,2012(10).

[4]张志刚.宗教学是什么[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

[5]毛泽东眼中的宗教文化[N].今晚报,2007-8-4.

[6]牟钟鉴.宗教文化论[J].西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2).

[7]魏德东.方立天中南海谈科学认识宗教[N].中国民族报,2011-4-19.

[8]卓新平.宗教与文化关系刍议[J].世界宗教,1995(1).

[9]格西索南,裴云彰.藏传佛学问答[M].海口:海南出版社,2010.

[10]华热,多杰.藏传佛教的世俗化及其动因刍议[J].中国藏学,2009(2).

[11]张小乐.大众传媒与当代宗教功能的实现[D].复旦大学硕士论文,2008.

[12]魏德东.媒体要为宗教脱敏[N].中国民族报,20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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